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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学前教育史》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发布教育改革令。同年9月,教育部将其确定为新的教育宗旨。同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称为“壬子学制”。这次教育改革,可以说是教育体制改革上的一大飞跃。(一)蒙养园制度的建立南京临时政府在教育制度和学制上的改革,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发展。6岁以下儿童则进入蒙养园,但不计受教育年限。它将蒙养园规定为其他教育机构上的附属机构纳入整个学制体系,不再附设于育婴院和敬节堂内,彰显了学前教育的地位。

学前教育制度的发展:《学前教育史》

1912年南京临时政府教育部成立,由著名的民主教育家蔡元培任教育总长。在他的大力倡导和支持下,对封建主义教育进行了全面改革。这次全面改革,主要分以下几个方面。

建立新的教育行政机构。辛亥革命后,成立教育部,总管全国教育事务。教育部下设三司一厅,即专门司(下设大学科、专门科、留学科)、普通司(下设师范科、中学科、小学科、实业科)、社会司(下设图书博物科、通俗科)和总务厅(下设统计科、会计科、文书科、庶务科、编审处)。各省或为都督府的教育科,或为省公署的教育司,总理全省教育事务。县教育行政仍沿用1915年教育部颁布的《劝学所规程》所规定的“劝学所”制。直到1917年9月,颁布《教育厅暂时条例》,各省始建独立的教育厅。下设三科:第一科主管会计、庶务、文牍、统计等事务;第二科主管普通教育和社会教育;第三科主管专门教育和留学教育。

发布教育改革令。1912年1月,教育部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规定“初等小学可以男女同校”;“小学读经科一律废止”;“中学校为普通教育,文、实不必分科”;“凡各种教科书,务合乎共和民国宗旨,清学部颁行之教科书,一律禁用”。但是,因文件下达之时,新学期即将开学,新的教科书来不及准备,所以,教育部只得于2月批准书业商会将旧存教科书修正后试用。新成立的中华书局编写的《中华新教科书》赶在春季开学前出版,包括中小学全套课本。

当年9月,商务印书馆按新学制出版了一套中小学教科书及教师用书,称为《新编共和国教科书》。其中,由庄俞等人编写的“国文教科书”,适合于初等小学用的春秋季共8册;适合于高小用的春季本共6册;而由许国英编、蒋维乔校订《国文读本评注》的中学版共计6册;此外,另有供半日制学校使用的,共计6册。这些教材,因其文字浅显,除儿童所见事物之外,颇合小学文化程度识记,使用年限最长,重印次数最多。

随后,教育部又先后颁布《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普通教育暂行办法之标准》、《民国教育部官职令》等新法令,以代替旧的规章。

颁布新的教育宗旨。1912年2月到4月,蔡元培先后在《教育杂志》上发表《对于新教育之意见》的重要文章,他指出:“忠君与共和政体不合,尊孔与信教自由相违。”同年7月,在他的主持下,教育部召开了临时教育会议,讨论通过了新的教育宗旨。同年9月,由教育部颁布实行,史称民国元年教育宗旨或教育方针。其内容为“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的教育方针。同年9月,教育部将其确定为新的教育宗旨。所谓“注重道德教育”,就是要以资产阶级自由、平等、博爱的思想教育下一代;“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就是要根据儿童的实际能力,教给其有实用价值的知识,同时要把体育锻炼作为儿童强身健体的基础;“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就是用音乐美术等来陶冶儿童的心灵,塑造良好的思想品德。这一教育宗旨体现了资产阶级的政治原则和教育观念,否定了清政府1906年公布的“忠君”、“尊孔”、“尚公”、“尚武”、“尚实”的旧教育宗旨,体现了注重儿童体、智、德、美和谐全面发展的理念。

制定学制系统。在1912年7月的临时教育会议上,拟定了一个《学制系统案》。同年9月,教育部公布了《学校系统令》,称为“壬子学制”。

自该学制公布至1913年8月,又陆续颁布了《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师范教育令》、《专门学校令》、《大学令》、《小学教则及课程表》、《中学校令施行规则》、《师范学校规程》、《高等师范学校规程》、《公私立专门学校规程》、《大学规程》、《实业学校令》等规程,用以补充《学校系统令》,逐步形成了一个较为完整的学制系统,即“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

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初等小学校之下设蒙养园,师范教育分师范学校和高等师范学校二级,相当于中等和高等教育阶段。

改革学校课程。在1912年2月,教育部颁布《教育部普通教育暂行办法通令》,对清朝颁行的教科书一律禁用,对于民间教科书也要勘定。同年,教育部又先后公布《小学校令》、《中学校令》、《审定教科用图书规程》、《小学校教则及课程表》、《中学校令施行规则》。1913年,教育部公布《中学校课程标准》,对学校课程进行了大胆改革。

在课程内容改革的同时,还注意了教学原则和方法的改革:强调教学要适应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要求凡所教授,必适合儿童身心发达程度。在教育方法上,认为学校的校长、教员,在不得已时,可以加儆戒于儿童,但不得用体罚;注意使教育与实际生活结合,以适应生活和生产的需要;要求所授知识技能,宜择生活上所必需者教授之。这次教育改革,可以说是教育体制改革上的一大飞跃。

(一)蒙养园制度的建立

南京临时政府在教育制度和学制上的改革,有力推动了学前教育的发展。

1.“壬子癸丑学制”关于蒙养园的规定

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儿童从6岁入学到23、24岁大学毕业,整个学程为17年或18年,分三段四级。小学一段二级,中学大学各一段一级。初小一级,为义务教育,4年,毕业入高小三年或师范、实业学校。中学4年,毕业入大学预科高等学校、高等实业学校、高等师范学校。大学本科3年或4年”。6岁以下儿童则进入蒙养园,但不计受教育年限。

2.蒙养园制度的基本内容

壬子癸丑学制规定:将蒙养院改为蒙养园,招收未满6岁的儿童。同年,教育部公布的《师范学校令》和《师范学校规程》中规定“女子师范学院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蒙养园,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于附属小学校外应设附属女子中学校,并设蒙养园”。它将蒙养园规定为其他教育机构上的附属机构纳入整个学制体系,不再附设于育婴院和敬节堂内,彰显了学前教育的地位。

1915年7月公布,先后于1916年和1920年修正的《〈国民学校令〉施行细则》第六章对蒙养园作了详细规定:

第七十二条 蒙养园保育三周岁至入国民学校年龄(满六周岁)之幼儿为目的。

第七十三条 保育幼儿,务令其身心健全发达,得良善之习惯,以辅助家庭教育。幼儿之保育,须与其身心发达之度相副,不得授以难解事项及令操过度之业务。幼儿之心情容止,宜常注意使之端正,并示以善良之事例,令其则效。

第七十四条 保育之项目,为游戏、唱歌、谈话、手艺。

第七十五条 保育之时数,由管理人或设立人定之,报经县知事之认可。

第七十六条 蒙养园得置园长。

第七十七条 蒙养园保育幼儿者为保姆。保姆须女子有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前项之检定由国民学校教员检定委员会行之。

第七十八条 蒙养园长及保姆任用惩戒,依国民学校教员之例。区立蒙养园长及保姆之俸额及其他给与诸费,县知事依照国民学校教员之规定,参酌地方情形定之。

第七十九条 蒙养园之幼儿数,须在百人以下;但有特别情事者得增至百六十人。

第八十条 保姆一人所保育之幼儿数,须在三十人以下。

第八十一条 蒙养园应设游戏园、保育室、游戏室及其他必要诸室,室以平屋为宜。恩物、绘画、游戏用具、乐器、黑板、桌椅、钟表、寒暑表、暖房器及其他必要器具,均须齐备。

与清末《奏定蒙养院章程及家庭教育法章程》相比,这个法令规定的蒙养园制度承袭了清末蒙养院制度的保育内容,仍然是以日本的幼稚园教育为参考。但是,学制规定蒙养园附设于小学和女子师范学校、女子高等师范学校内,保姆须由国民学校正教员或助教员之资格,或经检定合格者充之,提高了蒙养院的地位。女子师范学校的培养目标把小学教员与蒙养园保姆并列,保姆的俸禄也有具体说明,确立了保姆在师范教育中的地位。

3.蒙养园制度的实施

(1)蒙养园保姆培训。

按照“壬子癸丑学制”的规定,蒙养园的教育者称为保姆,保姆由师范学校培养。1912年公布,1916年修改的“师范教育令”规定:“专教女子之师范学校称女子师范学校,以造就小学校教员及蒙养园保姆为目的”、“女子师范学校,并得附设保姆讲习所”。

我们将1912年12月公布、1916年1月修正的师范学校规程摘录如下:

师范学校规程(摘录)

(1912年12月公布、1916年1月修正)

第一章 教养学生之要旨(www.xing528.com)

第一条 师范学校宜遵师范教育令之本旨,注意下列事项以教养学生。

一、健全之精神宿于健全之身体,故宜使学生谨于摄生,勤于体育。

二、陶冶情性,锻炼童志,为充任教员之要务,故宜使学生富于美感,勇于德行。

三、爱国家、尊法宪,为充任教员之要务,故宜使学生明建国之本原,践国民之职分。

四、独立博爱为充任教员者之要务,故宜使学生尊品格而重自治,爱人道而尚大公。

五、国民教育趋重实际,宜使学生明理今之大势,察社会之情状,实事求是,为生利之人而勿为分利之人。

六、世界观人生观为精神教育之奉,故宜使学生究心哲理而具高尚之志趣

七、教授时常宜注意于教授法,务使学生于受业之际,悟施教之方。

八、教授上一切资料,务切于学生将来之实用,以克副高等小学校令暨国民学校令井其施行规则之旨趣。

九、为学之道,不宜专恃教授,务使学生锐意研究,养成自动之能力。

第三章 讲习科

第六十六条 蒙养园保姆讲习科,为欲任保姆者设之。

第六十七条 讲习科之规程,由省行政长官定之。

第四章 附属高等小学校与国民学校及附属蒙养园

第六十八条 师范学校应设附属高等小学校及国民学校。女子师范学校并应附属蒙养园。地方长官遇有特别情形,得以公立高等小学校及国民学校代附属高等小学校及国民学校,或以公立私立之蒙养园代附属蒙养园。

第七十二条 附属蒙养园的保育费由校长酌定。

女子师范学校遵循德、智、体、美和谐发展的教育方针,对小学教员和蒙养园进行训练。《师范教育令》对女子师范学校课程也作了详细的规定。

预科(高小毕业或14岁以上同等学力者)主要开设的科目有:修身、读经、国文、习字、国语数学、图画、乐歌体操、缝纫等。

本科一部(收预科本科生)开设的主要科目有:修身、读经、教育(心理、伦理哲学、教授法、保育法、教育史、实习)、国文、习字、历史地理、数学、博物、物理化学法制经济、图画、手工、家事园艺、缝纫、乐歌、体操、外国语。

本科二部(中学毕业或17岁以上同等学力者)开设的主要科目有:修身、读经、教育、国文、数学、博物、物理化学、图画、手工、缝纫、乐歌、体操。

从女子师范学校的课程设置可以看出,现代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教育理论科学等新知识的出现,对中国现代教育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对学前教育来说,重视幼儿教师专业理论的培养,提高了教师的教育水平。但是,由于改革的不彻底性和中国资产阶级的软弱性,以及北洋军阀政府的复辟,曾明令取消学校的读经科教学科目又被恢复。但较清末女子学堂,完全用儒家的为母之道训练学生,已有较大的改变。

(2)蒙养园和幼稚师范的建立。

蒙养园和保姆讲习所的产生。“壬子癸丑学制”颁布后,全国各地陆续出现了一些蒙养园和保姆讲习所。据记载,这一时期出现的学前教育及培训机构主要有:1912年由唐金玲在上海创办的“游沪广东幼儿园”;同年山东济南创设的“保姆养成所”;1913年张謇在南通新育婴堂设立幼稚园传习所;同年,黑龙江私立奎垣中学附设蒙养园;1915年北京女子师范学校设立保姆讲习所;1916年杭州弘道女学设立幼稚师范科并附设幼稚园;1917年江苏省第一女子师范学校开设保姆讲习所,第二年设附属蒙养园;1917年,张雪门在浙江宁波创办星荫幼稚园,并于1920年创办幼稚师范学校;1918年,湖州民德妇女职业学校附属幼儿园成立;1919年陈嘉庚福建厦门创办集美幼稚园;同年,熊希龄在北京创办香山慈幼院;1920年,山西大同第一女子高小附设蒙养园;同年,山西省立师范附小设幼稚园。这些都说明民国初期学前教育在我国得到了一定的发展。

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以前,我国学前教育课程的发展才刚刚开始,在课程宗旨、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和课程实施方法方面,具有一定的民族性,随着外国先进教育思想的引入,在学前教育课程领域出现一些新思维、新气象,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学前教育课程的发展。但是,应该看到的是,在有的幼稚园也已经出现了不顾中国实际情况、照抄照搬外国幼儿教育课程的问题,特别是对日本的学前教育课程全盘照搬的现象最为严重。

(二)幼稚园制度的确定

“五四”时期的新文化运动,大力提倡政治民主和科学进步,反对为封建服务的旧传统、旧道德、旧礼教,并开始了马克思主义的传播。这一思想解放运动对教育的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教育领域内掀起了一个空前深入广泛的批判传统封建教育和宣传、介绍西方教育理论、教育学说与马克思主义基本教育观点的热潮,从而使各种教育思潮和教育运动得以产生和发展。这一时期,卢梭斯宾塞、赫尔巴特、裴斯泰洛齐、福禄培尔、蒙台梭利、爱伦凯、杜威等人的教育思想被陆续引入,形成了平民教育、实业教育、科学教育和实用主义教育等思潮,其核心是教育救国,尊重与发展儿童的天性及才能。当时,对我国学前教育产生广泛影响的教育理论是实用主义和儿童中心论。儿童中心论反对传统的以教师、书本和课堂为中心,主张从儿童的本能、兴趣和需要出发,以儿童自身的活动为教育过程的中心,这些思想都推动了新学制的形成。

1.新文化运动时期的教育改革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推动下,教育领域出现了大的变革。1916年5月,教育部撤销了袁世凯颁布的“教育要旨”,同年10月教育部制定“高等小学校令实施细则”,废除读经科,恢复了民国初期的教育宗旨。1917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三届会议向教育部提出推广女子教育案,要求增设女子高等小学、女子中学。1920年,北京大学首次招收女生,以后各个大学都开始招收女生,一些进步中学也开始招收女生,实行男女同校,逐渐改变了自古以来男女教育不平等的历史。

白话文取代文言文是新文化运动中一大亮点。胡适鲁迅等人为代表,大力提倡使用白话文,反对文言文。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出版的教科书中也开始使用白话文。1920年,教育部规定从一二年级开始使用白话文教材,到1922年止,除语文课本中的文言文课文外,所有的文言文教科书停止使用。白话文的推行,使口语和书面语相一致,减轻了学习阅读和写作的负担。

推广国语是新文化运动中的另一大亮点。1917年10月,全国教育联合会决议“请教育部速定国语标准,并设法将注音字母推行各省区,以为将来小学改国语之预备”。1918年,教育部公布注音字母。国语的推广,方便了全国各地人士的来往和交流。

新文化运动前后,各种教育团体开始建立。以调查教育实况、研究教育学术、力谋教育进行为宗旨,是当时推行新教育运动的主要力量之一。众多教育社团的成立,对于推动当时的教育改革,提倡新教育运动起了重要的作用。在这些教育社团和一批教育家的推动下,各级各类学校都进行了改革。如蔡元培改革北京大学,中小学加强科学教育与职业教育,引进了新的教育思想和教学方法等,改革成果很多都反映在1922年的学制改革中。

2.壬戌学制确立了幼稚园制度

1920年10月,全国教育会联合会第六次代表大会在江苏召开,会上提出了改革学制系统案。第二年10月,第七次代表大会在广州召开,把通过的《学制系统草案》向各省区教育会和各高等教育机关征询意见。1922年9月,“北洋军阀政府”教育部通过《学制改革系统案》,11月颁布《学校系统改革令》,又称“壬戌学制”或称“新学制”。

这个学制受美国实用主义教育思想影响,是根据“七项标准”制定的:①适应社会进化之需要;②发挥平民教育精神;③谋个性之发展;④注意国民经济力;⑤注意生活教育;⑥使教育易于普及;⑦留各地方伸缩余地。

新学制与癸卯学制、壬子癸丑学制不同,它结束了辛亥革命以后教育新旧交叉的混乱状态,反映了新文化运动以来教育改革成果,学制简明、科学,具有鲜明的特点和划时代的意义。

新学制首次将幼稚园纳入学校教育体系。新学制规定:在小学下设幼稚园,收受6岁以下之儿童,改变了以前蒙养院和蒙养园在学制中没有独立地位的状况,确定了学前教育机构在学制系统中作为国民教育第一阶段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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