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楚、越相继崛起,历时一千余年的沧桑起伏,进入周代以后,多元的夏、商、周、楚、越诸族,以及其他族群开始了走向一体的雪球滚动,奏起了汉族形成的第二部曲。
(一)周王朝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1.周王朝的民族分布
夏、商、周、楚、越诸民族在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相继崛起,可见时至周代,周王朝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但是,由于社会历史发展的不平衡和多样性,在周代,除夏、商、周、楚、越诸民族以外,周王朝还存在着被称之为夷、蛮、戎、狄的各种不同族群[180],此即谓《礼记·明堂位》所言的“九夷、八蛮、六戎、五狄”[181]。
周代的夷,主要指淮河、徐一带和山东半岛的某些族群,就是笔者在起源中所说的东夷族群集团。直到春秋之际,东夷与中原诸民族还有着明显的区别,《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云:“春,杞桓公来朝,用夷礼。……公卑杞。”故孔子修《春秋》时不称杞桓公为“公”而称之为“子”[182]。有的东夷人甚至还“杀人而用祭”[183],保留着以人祭鬼的习俗。
周代的蛮,是对南方族群的总称,除上面所讲楚、越民族外,还有被称为“濮”的蛮。濮蛮大致分布在楚民族的西南。通观蛮之文化特点,大多有种稻、喜食鱼鲜、“文身”、“凿齿”、“翦发”(或“断发”)、“交趾”、“用舟”、“住干栏”、“悬棺葬”以及“裸身”、“君臣同川而浴”和“男女同川而浴”等与中原诸民族不同之风俗。
周代的戎,主要分布在周王朝的西北部,故又称“西戎”,是属于畜牧和狩猎经济类型的族群。《左传》襄公十四年所载西戎的一支戎子驹支即云:“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挚币不通,言语不达。”有的如义渠和氐羌还行火葬习俗[184]。
周代的狄,系指周王朝北部的族群,故又称为“北狄”。其又分为两个集团,偏西者为狁、犬戎、狄,又分赤狄、白狄、长狄,战国时称为胡;偏东者为肃慎、貊、貉、山戎,战国时称为东胡[185]。无论胡或东胡都过着游牧生活。
周代夷、蛮、戎、狄的存在,正如《礼记·王制》所云:
中国、戎、狄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东方曰夷,被发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蛮,雕题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发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国、夷、蛮、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备器。五方之民,语言不通,嗜欲不同。达其志,通其欲,东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译。
又如《淮南子·地形训》所云:
东方,其人兑形小头,隆鼻大口,鸢肩企行,长大早知而不寿,其地宜麦,多虎豹。南方,其人修形兑上,大口决眦,早壮而天,其地宜稻,多兕象。西方,其人面末偻,修颈卬行,勇敢不仁,其地宜黍,多旄犀。北方,其人翕形短颈,下肩下尻,其人蠢愚,禽兽而寿,其地宜菽,多犬马。中央四达,其人大面短颐,美须恶肥,慧圣而好治,其地宜禾,多牛羊及六畜。
可见周王朝这个多民族的国家不仅包括了夏、商、周、楚、越诸民族,也包括了夷、蛮、戎、狄诸族群,呈现出民族成分的复杂性。
在民族分布上,周大夫詹桓伯曾描述过如下一幅民族分布图,他说:“我自夏以后稷,魏、骀(邰)、芮、岐、毕,吾西土地;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186]似乎是人们常说的夏、商、周诸中原民族居中,楚、越民族以及夷、蛮、戎、狄居四方的整齐划一的情况。实际上,这只是大体的一种划分,夏、商、周三族虽然居中,但其西、北与戎、狄交错,东与夷交错,南与楚交错,西南与濮蛮交错,东南与越交错。以晋为例,晋国是周初的重要封国,其国除周民族和被统治的夏民族外,还与戎、狄交错杂居。《国语·晋语二》即云:晋是“景霍以为城,而汾、河、涑、浍以为渠,戎、狄之民实环之,汪是土也。”所以远离周王朝中心的晋与戎、狄为郊,竟出现了“拜戎不暇”[187]的反常现象。因此,周民族姜姓集团的齐、纪、州、鄣等国与东夷、莱夷等夷人的接壤或杂居;申、吕等国与庸、卢、彭、濮等人的接壤或杂居;周民族姬姓集团的应、蔡、息、蒋、随、聃等国东与淮夷,南与荆楚,西与庸、卢、彭、濮等人的接壤或杂居;洛水、伊水之间的山区有杨拒、泉皋、伊洛之戎,山东曹县与兰阴之间有戎州已氏之,黄河与淮水之间有徐戎,河北永平一带有北戎(又叫山戎);唐叔被封于晋时得狄族隗氏的“怀姓九宗”等史实,都反映了中原诸民族与夷、蛮、戎、狄交错的情景。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错杂居的情况才是周王朝民族分布的真实情况。
2.周王朝的民族关系
周初,周民族居于统治民族的地位,作为一个民族,它与其他民族是不平等的。
这种不平等的民族关系一方面表现在周民族对其他民族的歧视上。例如,宗法思想浓厚的周民族在明堂位的排列上,就排“九夷之国,东门之外,西面北上。八蛮之国,南门之外,北面东上。六戎之国,西门之外,东面南上。五狄之国,北门之外,南面东上”[188]。对夷、蛮、戎、狄的歧视昭然若揭。又如,在周代的著作中,常把戎、狄视为豺狼[189],在书写夷、蛮、戎、狄等人的名称时常常加一个犬字旁或一个虫字,歧视之意更为露骨。另一方面又表现在民族压迫的政策上。周王朝规定:“蛮夷要服,戎狄荒服。”“要服者贡,荒服者王。”[190]这就是说夷、蛮、戎、狄等人不仅每年要向周天子贡献牲口或承认天子的统治地位,而且还规定每代戎狄之王继位要朝见周天子,新的周天子继位也要觐见,此所谓“终王”[191]。为了维持周民族对其他民族的统治,周王朝还规定,若夷、蛮、戎、狄之王不照要服和荒服的规定办,就要名“尊卑职贡”之分和感之以德,即所谓“修台”和“修德”,使其来贡来朝,若还不行,就要使用武力“刑诛”,即穆王祭文谋父所说:“有不贡则修台,有不王则修德,序成而有不至则修刑。”[192]《左传》僖公二十五年云:“刑以威四夷”,一语道出了周王朝民族压迫政策的实质。
在这种不平等的民族关系的制约下,平王东迁之前西周的历史,是一部充满民族冲突的历史。周初,周民族与商民族之间的斗争成为西周民族斗争的主旋律。周“克商”后,虽然封商纣之子武庚续殷祀,但武庚却利用周民族内部的矛盾,勾结监视他的管叔、蔡叔,发动了反周战争。武庚之乱平服后,周公即将“殷顽民”分迁于宋、卫和成周三地。而西周东部地区商民族的反周斗争持续的年代更长久,《礼记·檀弓》说:“太公封于营丘,北及五世,皆反葬于周。”可见周、商二族的斗争不仅闹得姜太公的子孙五世不得安宁,还逼得他们不得不把死者送回“周原”去埋葬。这种冲突、斗争起码持续了一两个世纪,直到春秋时期,仍残存着商民族所建立的谭、萧等国。与此同时,周民族与东夷、淮夷,与楚,与鬼方、犬戎等都进行了长期的战争。东夷的薄姑和奄都参加过武庚之乱,历时三年才被周公征服。封于鲁的伯禽与淮夷、徐戎有过激烈的战争,有时甚至对鲁国造成严重的威胁,使得鲁国连国都的东门都不敢开。周穆王时,其强徙一部分犬戎于太原[193],而淮夷中徐方的徐偃王却起兵反周,一直打到黄河边。直到周厉王时,仍出现“淮夷入寇”[194]。迟至周宣王时,还有北方的狁逼迫周都之事。
所有这些,都表明西周之时各民族之间分明的界限,森严的壁垒。周王朝确实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
(二)民族大融合潮流的涌起
春秋时期是中国从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渡的一个大分化、大混战的历史转折时期。这时,不仅社会政治、经济以及文化、思想上发生了一系列深刻的变革,而且在民族关系上也出现了民族融合的新局面,中国历史上波澜壮阔的民族大融合的潮流在中华大地上涌起。
1.夏、商、周三族融合的浪潮
风云渐变,西周时民族界限分明,壁垒森严的形势,在春秋时逐步被打破。进入春秋后期,由于铁器的推广使用[195],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各族和各诸侯国之间的政治、经济发生了新的不平衡。这时,在西周延续了两个多世纪的激烈、复杂的民族冲突已趋向缓和,民族大融合的浪潮首先在夏、商、周三族之间兴起。
晋惠公做“州兵”[196]是一例。周襄王七年(公元前645年),秦晋之战中,晋惠公做了秦的俘虏。晋人为加强军事力量以雪耻而做“州兵”,打破了西周以来武装部队主要由被称为“国人”的周民族和效忠于周王朝的商贵族编成的规定。周制“王国百里为郊,二百里为州,三百里为野”[197],各诸侯国也大致如此。居“州”之人本是被周民族征服的“庶人”,其地位与居都、邑内的“国人”(自由民)不同,没有服兵役的政治权利。做“州兵”后,情况就变了,被征服的“庶人”就与“国人”一同正式服兵役。这样,“州兵”的建立,不仅说明“国”与“州”对立的逐渐消除,夏、商、周三族的杂居越来越厉害,也说明征服者周民族与被征服者夏民族、商民族、“怀姓九宗”等之间的鸿沟也逐渐得以填平,民族间互相敌视的心理也越来越淡薄,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做“州兵”是晋国内夏、商、周三族融合为一的一个标志。
宋桓公迎卫文公又是一例。周惠王十七年(公元前660年),当狄人灭卫时,不仅周民族的齐、郑诸国出兵.助,连商民族的宋桓公也奔走相救。其在狄人未退的紧张状况中,乘夜迎接渡河而来的卫文公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因为卫文公的妹妹为宋桓公的夫人,两族早已联姻[198]。可见周、商二族之间的民族隔阂没有了,民族间的界限也泯灭了。
孔子被周民族统治者称为“尼父”也是一例。孔子先祖是宋国人[199],即是商民族人,孔子也从不讳言自己是商民族人。孔子死后,周民族的统治者鲁哀公却写了一篇诔文来追悼他。诔文又说:“天不遗耆老,莫予位焉!呜呼哀哉,尼父!”[200]你看,商民族的孔子被美称为“尼父”;其死后竟使周民族的鲁哀公感到了如此的悲哀,心理认同何其一致!这哪里还有什么民族的隔阂?又哪里还有什么民族的界限?
秦晋联姻更是春秋时期夏、商、周三族融合基本完成的标志。大家知道,西周分封诸侯是,晋开国君王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是周民族人;而秦则是非周民族人[201]。《史记·秦本纪》载秦的先祖“蜚廉生恶来。……父子俱以材力事殷纣。”秦晋联姻混血,表明夏、商、周三族之间的民族界限完全被打破了。因而“秦晋”二字,成了中国古代婚姻关系的代名词。
历史的车轮滚滚向前,夏、商、周三族鼎立的浪潮逐渐发展成春秋时期民族大融合的主流。
2.民族融合的浪潮向夷、蛮、戎、狄的波及和扩展
风云再起,由于夏、商、周三族以及楚、越二族与夷、蛮、戎、狄诸族群的分布呈交错状态,所以春秋时期率先在夏、商、周三族之间涌起的民族大融合的浪潮,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和扩展到夷、蛮、戎、狄之间。
这个情况首先突出表现在各族间通婚、混血的事情不断发生。《国语·周语》记载:周襄王“德狄人,将以其女为后”。《左传》庄公十十八年记载:“晋献公……又娶二女于戎。大戎狐姬生重耳,小戎子生夷吾。”看来春秋时声名很大的晋公子重耳原来是个混血儿。而重耳逃难到狄时,“狄人伐廧咎如,获其二女叔隗、季隗,纳诸公子。公子取季隗,生伯叔刘;以叔隗妻赵衰,生盾。[202]”廧咎如是赤狄的别种,重耳又与狄人通婚。又如东夷须句国人成风是鲁僖公之妾;赤狄别种潞子婴儿的夫人是晋景公的姐姐。凡此种种,不胜枚举。
这种民族大融合还表现在文化上。拿《诗经》来说,它是中原地区夏、商、周三族融合的产物,也可以说是周文化的代表。虽然其内容丰富,题材广泛,从祭祀到征伐,从恋爱到劳动,从阶级矛盾到统治阶级内部的斗争等无所不包,但反映的却基本上是夏、商、周三族的现实生活和历史。但到春秋后期,《诗经》从中原地区向四方传播普及。以在南方影响最大的楚民族来说,自称“蛮夷”的楚民族受周文化的影响,也能诵读《诗经》了。《左传》昭公元年记载:“令尹享赵孟,赋《大明》之首章,赵孟赋《小宛》之二章。”《左传》昭公七年又记载:“(芋尹)无宇辞曰:‘……故《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不仅如此,楚庄王八年(公元前606年)攻打陆浑戎时,陈兵周郊,问九鼎大小轻重[203],说明楚民族对夏、商、周三族都十分珍重的视为宝贝的“九鼎”,也同样是十分珍重和视为宝贝的,其中原因除“九鼎”是权力的象征外,也包含了对周文化的向往,可见楚民族已经被卷入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激流之中了。
与楚民族的情况一样,当周太王的儿子太伯和仲雍同避江南时,越民族乃为“文身断发”的“荆蛮”[204]。直到春秋初期,越民族与中原地所诸民族还没什么来往,所以史书缺乏关于吴国和越国的记载。但是到了春秋后期,形势也发生了极大的变化。最典型的莫过于吴公子季札到周文化的中心鲁国观周乐一例。《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记载相当长,极形象生动地反映了越民族接受周文化已达到相当的高度。特引述如下:
吴公子札来聘,请观于周乐。使工为之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狄未也。然勤而不怨矣!”为之歌《邶》《鄘》《卫》曰:“美哉!渊乎!狄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为之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为之歌《郑》,曰:“美哉!其细已甚,民弗堪也。是其先亡乎?”为之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大公乎?国未可量也。”为之歌《豳》,曰:“美哉,荡乎!乐而不淫,其国公之东乎?”为之歌《秦》,曰:“此之谓夏声!夫能夏则大,大之至也!其周之旧乎?”为之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婉,险而易行。以德辅此,则明主也!”为之歌《唐》,曰:“思深哉!其有陶唐氏之遗民乎?不然,何忧之远也?非令德之后,谁能若是!”为之歌《陈》,曰:“国无主,其能久乎?”自《郐》以下,无讥焉。
为之歌《小雅》,曰:“美哉!思而不贰,怨而不言,其周德之衰乎?犹有先王之遗民焉!”为之歌《大雅》,曰:“广哉,熙熙乎!曲而有直体,其文王之德乎?”
为之歌《颂》,曰:“至矣哉!直而不倨,曲而不屈;迩而不逼,远而不携;迁而不淫,复而不厌;哀而不愁,乐而不荒;用而不匮,广而不宣;施而不费,取而不贪;处而不底,行而不流。五声和,八风平;节有度,守有序。盛德之所同也。”
见舞《象箭》《南钥》者,曰:“美哉!”犹有憾。见舞《大武》者,曰:“美哉!周之盛也,其若此乎!”见舞《韶濩》者,曰:“圣人之弘也,而犹有渐德。圣人之难也。”见舞《大夏》者,曰:“美哉!勤而不德,非禹其谁能修之!”见舞《韶濩》者,曰:“德至矣哉!大矣,如天之无不帱也,如地之无不载也!虽甚盛德,其蔑以加于此矣。观止矣!若有他乐,吾不也请已!”
我们知道,季札是吴王寿最小的一个儿子,他到鲁国观周乐时,正是周景王元年(公元前544年),而这里删订《诗经》的孔子年仅8岁。但是鲁国乐工为季札所奏的各国风诗的次序与今本《诗经》基本相同,而季札对包括夏乐、夏舞和商乐、商舞在内的周乐、周舞的理解这样深刻,评论这样的精当,说明早在所谓孔子删订《诗经》以前,越民族也已置身于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激流之中了。
甚至自称“我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贽弊不通,言语不达”[205]的西边姜戎首领驹支,在驳斥了晋国大臣范宣子不让驹支参加盟会的攻击后,“赋《青蝇》而退”[206]。《青蝇》是《诗经·小雅》中的一篇,诗中有“恺悌君子,无信谗言”一句。驹支在此引这句诗对范宣子十分有针对性,故“宣子辞焉,使即事于会,成恺悌也”[207]。即范宣子自觉失言,连忙赔罪,请驹支去参加盟会,以顾全自己恺悌君子的名声。可见戎族驹支不仅会讲“华”语,并且能赋《诗经》以达意,表现了相当的文化水平,这又说明诸戎在与晋的长期交往中,也被卷入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激流之中了。
另外,《左传》僖公二十一年记载的东夷的须句国受到邾人攻击时,求救于姻亲鲁国。身为鲁僖公之妾的须句人成风说:“崇明祀,保小寡,周礼也;蛮夷猾夏,周祸也。”表现了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周礼,也成了夷人维持社会政治秩序的根据,可见东夷人已被冲进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激流之中。
这样,在整个周王朝之内,无论东西南北,所有的民族及其他族群都被卷入春秋民族大融合的激流之中,形成了波澜壮阔的民族大融合的洪流。多元的西周各民族和族群的雪球逐渐向华夏族的一体滚滚而去,成为春秋战国时期不可逆转的历史大方向、大趋势、大潮流。
(三)华夏族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
在春秋时期民族大融合的潮流涌起之中呱呱坠地的华夏族,经历了一个从初型到定型的发育过程。(www.xing528.com)
1.华夏族的横空出世
春秋时期在中华大地上横空出世的新民族,先秦的历史文献中多称为“夏”或“诸夏”。《尚书·虞书·舜典》有“蛮夷猾夏”的说法,《左传》闵公元年又有“诸夏亲昵”的记载[208]。有的又称之为“华”或“诸华”。《左传》襄公十四年中有“诸戎饮食衣服不与华同”的说法,又有“诸华必叛”[209]的记载。可见,古人时而以“夏”和“蛮夷”对称,时而又以“华”与“夷”对称,所以孔子干脆视“夏”与“华”为同义词,他说:“裔不谋夏,夷不乱华。”[210]最早把“华”、“夏”连用的也是《左传》,即《左传》襄公二十六年:“楚失华夏”,这是关于“华夏”一词的最早记载。虽然春秋之时文献中仍多以“夏”或“诸夏”,“华”或“诸华”称呼在民族大融合的潮流中横空出世的新民族,但随着历史的推移,“华夏”一词遂成为这个新民族的族称。
华夏族横空出世之时,其民族的自我意识也开始产生。它的表现就是春秋时期民族关系朝着民族大融合的大趋势发展的同时,民族关系的另一个趋势也得到了发展,这就是随着华夏族的形成,其与周边的“夷、蛮、戎、狄”的民族界限更加明显。首先是地域界限自此明确固定下来,所谓“内诸夏而外夷狄”的观念,正是这个时期形成的。春秋初期被称为“诸夏”的国家,主要包括姬姓的鲁、蔡、曹、卫、晋、郑、燕,姜姓的齐、许、申、吕,子姓的宋,姒姓的陈等国。至于与“诸夏”对称的所谓“夷、蛮、戎、狄”,则基本上不再指中原地区内的夷、蛮、戎、狄,而专指中原地区以外的“夷、蛮、戎、狄”了。其次,不同的民族语言也明显表现出来,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交往都需“重译而至”[211],经过翻译方能了解。其三,在风俗习惯方面的区别也更为突出。例如服饰,华夏族是头著冠,发著笄[212],而戎狄是“被发”[213],百越是“断发”[214]或“发”[215],西南诸少数民族则是“盘发”[216]或“编发”或“辫发”[217]。华夏族的衣服为右衽,夷、蛮、戎、狄则多为左衽。华夏族行土葬,夷、蛮、戎、狄则或行火葬、或行岩葬、或行悬棺葬等。因此,所谓“尊王攘夷”口号的提出,从华夏族形成的意义上来说,正是民族自我意识开始产生的集中反映。
2.华夏族的族群结构
春秋时期民族大融合的结果,是华夏族的横空出世。但是,由于华夏族是由夏、商、周、楚、越诸族,以及部分夷、蛮、戎、狄诸人们共同体融合而形成的,而夏、商、周、楚、越诸族或源于炎黄族群集团,或源于东夷族群集团,或源于苗蛮族群集团,或源于百越族群集团,或源于戎、狄,因此,就造成不同地区的华夏族在政治、经济和文化上发展的不平衡。特别是诸侯国的林立,春秋争霸的结果,使得华夏族分成为许多族群,而成为一个分散的、不统一的民族。民族的不统一,反映到战国时期的政治、经济、语言、文化以及地域上,是“田踌异晦,车涂异轨,律令异法,衣冠异制,言语异声,文字异形”[218]。族群问题的存在,正好说明横空出世的华夏族,只不过是一个呱呱坠地的民族雏形。一个民族共同体从雏形到定型还有一个相当的发育过程。
一个雏形民族发育成定型民族,一般有三条道路:一条道路是各个族群继续发展下去,一个民族也分化为几个民族,或出现一个民族建立多个国家的局面。或如西方蛮族进入西欧,建立了多个国家后,在不同的条件下,逐步形成为同一拉丁语系的几个不同民族;或如阿拉伯民族分散建立几个各自独立的国家。另一条道路则是沿着融合的方向继续发展下去,形成为一个统一的民族建立一个统一国家的局面。第三条道路是在民族融合,族群统一的基础上,以一个民族为主体,建立一个包括若干少数民族在内的统一多民族的国家。历史证明,华夏族走的是第三条道路。下面我们先讨论华夏族的族群结构问题。
战国时期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开端,又是中国从分散的诸侯割据称雄的封建国家到统一的封建的中央集权国家的一个过渡时期。经过春秋时期的诸侯混战,到战国初期的形势是,在北起辽东,南抵长江流域的广大地区,形成了楚在南,赵在北,燕在东北,秦在西,齐在东,韩、魏两国夹在中间的七大国,史称“战国七雄”。七国四周,还有宋、鲁、卫、中山、越、巴、蜀等十几个不同民族的中、小国[219]。在七雄鼎立的形势下,华夏族按地域分成了齐、燕、赵、楚、秦5大族群。
笔者在上面述及齐在山东先后征服了阳、莱、牟、任、薛、州等被称为“东夷”的小国以及东夷中最大的一支“东莱”,此即《韩非子·有度第六》所说:“齐桓公并国三十,启地三千里。”从而成为华夏族在东方的一个主要族群。
燕在东北方与戎人杂居,春秋之时还是个弱国,常被山戎所攻掠。但到战国时已成为雄跨东北方的强国。燕将秦开,曾做人质于东胡族,回国后率军打败东胡,置上谷、渔阳、右北平、辽西、辽东等郡,大大扩展了燕国的领土。燕对辽河流域的开拓,不仅奠定了古代中国东北方的疆域,也使辽河流域各民族逐步融合进了华夏族,从而成为华夏族在东北方的一个主要族群。
再看北边的赵国。公元前453年,韩、赵、魏三家分晋,赵国遂成为战国后期在北方仅次于秦国的强国。早在战国初年,赵国就与戎人的代国关系密切。公元前473年,赵襄子则以宴请为名,密令宰人刺杀了代王,兼并了代国,确立了其在北方的地位。赵武灵王“胡服骑射”的史实,正是华夏族也融合进了戎、狄等人的一个例证。开始,当赵武灵王穿胡服,即废去传统的上衣下裳,将下裳改为着裤,把大袖子的长袍改为小袖子的短褂,腰里系上一根附有若干小环的腰带,脚上穿了一双有筒的皮靴,头戴貂皮冠上朝时,群臣都被吓了一跳,认为穿胡服,会把中原文化丢掉,而大加反对。但是为了富国强兵,赵武灵王坚持变服,他说:“乡异而用变,事异而礼易”,“去就之变,智者不能一;远近之服,贤圣不能同”,所以必须顺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而“制俗”[220]。由此之后,赵武灵王改革的服装形式遂成为华夏族服装形式的一部分,赵也就成为华夏族在北方的一个主要族群。
再看西边的秦国。秦居处关中,“自汧雍以东,至河毕,膏壤沃野千里”[221],原系周民族先世地盘。周人东迁后,遂归于泰。其本是犬戎的一支[222],因护送平王东迁有功,秦襄王始列为诸侯,开始吸收周文化。但在战国初期的百年中,仍不得参与中原地区各国的事务,只能局处西丸。可是就是在这个时期内,秦与西方诸戎展开了激烈的搏斗。斗争的结果,是活动在陕、甘、宁、内蒙古及其以北地区的犬戎,緜渚、翟、豲、邦、冀、白翟、大荔、义渠、乌氏、朐衍以及白狄的一部分,大多先后被秦征服,有的则转移到了漠北地区。于是秦“益国十二,开地千里,遂霸西戎”[223],秦成了华夏族在西方的一个主要族群。
最后看南边的楚国。纵横于汉水、长江一带的楚国,经过长期的争霸战争,终于成为“挟天子以令诸侯”的“春秋五霸”之一。就是在这种霸威之下,当时楚国东面的群舒和淮夷诸部就受到楚的控制。在齐国称霸中原时,楚又乘机灭了弦、黄二国,打败了徐国;西、南两面的群蛮、百濮、卢戎等也多臣服于楚;楚北面周民族所建立的姬姓国及其他诸侯国或屈服,或被灭,如楚打败过随国,灭掉了申国、息国、邓国,控制了陈国和蔡国,并插手郑国的事务。在春秋时期的近300年中,楚国在与齐、宋、晋争霸中原时,向东、向南都得到很大的发展,致使“蛮夷皆率服”[224],先后灭了四五十国[225],除西周的一部分封国外,还有卢戎的一部分,东方群舒以及淮夷的大部分,商王朝遗留下来的徐国以及东夷的某些小国、群蛮和百濮的一部分[226],统一了长江流域的大部分地区,北抵黄河,南达今云南,成为“地方五千里”[227]的泱泱大国,以及华夏族在南方的主要族群。
尽管华夏族雏形横空出世之后出现了众多的族群,但是,从春秋时期开始涌起的民族大融合的潮流,到战国时期仍以不可阻挡之势向前奔腾,华夏族这个雪球继续滚滚向前。
3.华夏族的统一
到战国后期,谁来完成这个伟大的历史使命呢?
纵观战国形势,从表面看来,楚国“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228],是战国七雄中疆域最大,人口最多,兵力最强的国家。从实力地位上来说,楚国完全有可能担当起统一华夏族的历史使命。但是,历史的发展并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楚国并没有能担当起这一使命,究其根源,那就是从整体全局和历史发展的深度来看,在长江流域发育起来的以楚为中心的华夏族的支系,比在黄河流域发育起来的华夏族的其他体系,无论在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历史上,相对来说都要落后些、原始些,一句话就是先天不足,无力承担统一华夏族的历史使命。
在经济上,《汉书·地理志》云:“楚有江汉山川山森之饶,江南地广,或火耕水耨,民食鱼稻,以渔猎山伐为业。”可见以越为中心助华夏族的支系的经济属于“火耕水耨”经济类型,与黄河流域华夏族诸族群的灌溉农业经济类型相比,其原始性、落后性不言而喻。
在政治上,经春秋时期的大分化、大动荡和大混战,中国奴隶制度已土崩瓦解。进入战国时期,黄河流域华夏族诸族群纷纷变法改革,新兴的地主阶级开始登上政治舞台,开创了中国封建社会的新时代,而楚国却一直是奴隶主贵族垄断了政治经济大权。春秋时期黄河流域各诸侯国奴隶制度的土崩瓦解,对长江流域楚国的冲击似乎不大,影响似乎甚微,所以《韩非子·和氏》中说楚国的旧传统是“大臣太重,封君太众”。战国时期,楚悼王虽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任用吴起进行变法,给奴隶主贵族在政治上和经济上以沉重的打击。但好景不长,不到两年,楚悼王死后,不仅吴起被奴隶主贵族复仇的乱箭射死,连变法的成果也付之东流。与黄河流域华夏族诸族群相比,以楚为中心的这个华夏族群在政治上的落后性也是不言而喻的。正是由于这种政治上的落后,加深了楚国社会的矛盾,国势江河日下。
在文化上,以《楚辞》为代表的楚文化,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楚民族的民族特征,但是终因其是南方“火耕水耨”经济类型的产物,与黄河流域以周为代表的文化相比,就显得较为僻陋,而带有边疆性,非正统性。因此,到战国时,楚威王还不得不谦让地说:“楚国僻陋,托东海之上,寡人年幼,不习国家之长计。”[229]所以楚文化虽然有《楚辞》为其总代表,但这又是其唯一的代表。黄河流域华夏族诸族群的文化则截然不同,以周文化为代表华夏文化,因为继承和发展了夏、商文化,而具有系统性和正统性。早在春秋时期,鲁国人孔子作为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删定《六经》:《易》《诗》《书》《礼》《乐》《春秋》,使夏以来的古典文献得到整理,使周文化得以条理化和系统化。战国时期更形成了“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稍加排比,我们可以看到,战国“百家”的代表人物中墨子、孟子是鲁国人,庄子、惠施是宋国人,旬子、慎到、公孙龙是赵国人,孙膑、邹衍是齐国人,商鞅、吕不韦是卫国人,李悝是魏国人,韩非子是韩国人,申不害是郑国人。相传是楚国苦县人的老子,也因苦县在今河南鹿邑县东,也是被周文化熏陶大的,就是为楚国进行变法的吴起也是卫国人。而楚国唯一可以与黄河流域“诸子百家”齐名的就是屈原。从这个角度来比较,楚文化的落后性也就不言而喻了。
在历史上,楚国从周成王“封熊绎于楚蛮”算起,到公元前223年被秦所灭,前后共800余年,历史不可谓不悠久了。但是与黄河流域相比,就整整相差了夏、商二代,1000多年的历史。所以,当黄帝的传说极盛于战国时期,为黄河流域的“诸子百家”赞不绝口之时,《楚辞》的叙事则从尧舜开始,可见以楚为中心的这个华夏族群在历史时代上的差距也是十分明显的。
历史常常有它自己巧妙的安排,楚无力承担统一华夏族的历史使命,似乎有点出人意料地被局处西方的秦国完成了,真所谓俗话所说,有心栽花花不开,无意插柳柳成荫。
秦为什么能完成统一华夏族的伟大历史使命呢?公元前395年,秦孝公重用卫国人商鞅实行变法改革。商鞅变法的内容是大家所熟悉的,在这里笔者主要从秦吸收、继承和发展周文化方面来考察。一方面,商鞅“令民为什伍,而相牧司连坐”,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从而“有功者显荣,无功者虽富无所芬华”,废除世卿世禄制;并“集小都乡邑聚为县,置令丞,凡三十一县”。县,古称邦畿千里之地为县,后亦称王畿内都邑为县,其后诸侯境内之地亦称县。春秋时期,作为地方行政区划最初只是设置在边地,并封给有军功之臣,所以晋国赵简子说:“克敌者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秦推行县制,不仅吸收、继承了周文化的传统,由于其作为法令在全国推行,就春秋以来出现的县制用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从而大大发展了周文化。更重要的是秦实行编户制和“连坐法”,废除世卿世禄制度,推行县制这一系列变法,对西周以来一直存在着的氏族血缘关系是摧毁性的打击,从而为华夏族的统一提供了地域关系的基础。
另一方面,商鞅“僇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事末利及怠而贫有,举以为收孥”。又规定“民有二男以上不分异者,倍其赋”,“令民父子兄弟同室内息者为禁”。宣布“为田开阡陌封疆,而赋税平。平斗桶权衡丈尺”[230]。秦这样奖励耕织,奖励个体小农经济,正是对周文化重农思想的继承。废井田,开阡陌虽然是对井田制的否定,但却是对正在各诸侯国中兴起的封建土地所有制的肯定和发展。秦在经济上的这一系列措施,既继承了周文化,又发展了周文化。这也正是秦国商鞅变法,比单纯“要在疆兵”[231]的楚国吴起变法彻底、高明和伟大之处[232]。而统一度量衡是大大有利于加强民族共同体内部的经济联系性的。无疑,这些经济上的变法措施对华夏族的统一,在共同经济生活方面是有着特殊意义的。
这样,秦对周文化的继承,特别是其顺应历史发展的潮流,对周文化创造性地发展,使之后来居上,无论在政治上、军事上,还是在经济上、文化上,都达到了历史前列。秦不仅打败了韩、赵、魏三国,夺得了魏在河西的全部土地,而且不断向西、向南、向北扩张,先后兼并了周围一些侯国和其他一些民族和族群,增置了黔中郡、巫郡、南郡、南阳郡、三川郡、上党郡、太原郡等,成为战国七雄中实力最强的国家。昔日西方落后的戎族小国,一跃而成了完成华夏族统一伟大历史使命的承担者。
挑起完成统一大业重担的是秦始皇。从公元前230年灭韩,到公元前221年灭齐,秦始皇用10年的时间统一了六国,结束了长期以来诸侯割据纷争的状态,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空前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秦帝国,这对中国历史的发展是有深远影响和重大意义的。仅就民族形成问题来说,秦帝国的建立,是华夏族统一的标志。
自春秋以来涌起的民族大融合的潮流,历经近5个半世纪,终于以华夏族的统一而告结束。
4.华夏族的定型
斯大林曾经说过:民族“不是什么偶然的混合物,不是什么昙花一现的混合物”,“民族是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233]。秦始皇凭借手中掌握的封建中央集权的国家机器,从政治到经济,从地域到语言文字,从思想意识到文化生活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统一华夏族,与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相适应。这样,在客观上也就促使华夏族完成了从雏形到定型的发育过程。
(1)秦始皇推行郡县制统一并稳定了华夏族的共同地域。
实行郡县制还是分封制,这不仅是一个国家行政体制的问题,也是一个民族的共同地域能否统一和稳定的问题。前已提及,县,始于春秋时期在边地设置。后晋、楚、秦等国往往在新兼并的地方置县。到春秋后期,各诸侯国才开始把县制推行到内地,而在新兼并的地方置郡。郡,最早始于晋国,面积比县大,但地位比县低。战国时,边地逐渐繁荣,才在郡下设县,产生郡、县两级制。郡县制不仅对巩固中央集权的国家制度有巨大作用,而且对维护民族共同地域的统一和稳定也有重大意义。所以,从春秋到战国,郡县制的产生和发展,与民族融合的发生和发展是相吻合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决定废除分封制,把郡县制推广到全国,设置了36郡,后随着疆域的扩大,增至42郡,使郡县制确立为中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这既有利于新建立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的巩固,也有利于华夏族共同地域的统一和稳定。于是“东至海暨朝鲜,西至临洮、羌中,南至北向户,北据河为塞,并阴山至辽东”[234],成了华夏族稳定的共同地域。
(2)秦始皇规定“书同文字”是华夏族共同语言统一并稳定的标志。
由于战国七雄鼎立,华夏族形成了几个具有不同地方特点的族群,所以西周以来的官方文字——金文,各诸侯国虽然大体上一致,但晚周的兵器刻款、陶文、印文、帛书、简书等民间文字则有很大的区域性的差别,如“马”字,齐作“”,燕作“”,晋作“”,楚作“”。字例很多,不胜枚举,表现了简体、异体和一字多形的情况。显然,这是不利于华夏族的统一和稳定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丞相李斯“罢其不与秦文合者”[235]的提议,得到秦始皇的同意,分别于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和始皇帝二十八年(公元前219年)两次规定以整齐的秦国的小篆作为标准文字,以隶书作为日用文字。并令李斯、赵高、胡毋敬三人分别用小篆作《苍颉》《爰历》《博学》三篇,程邈作隶书,作为法定的文字范本颁发全国,结束了战国时“文字异形”的状况。文字是人们用以记录语言的符号和交流思想的工具,是人们在劳动生活中,逐渐孕育、选练、发展出来的。所以秦始皇“书同文”,可以说是华夏族共同语言统一和稳定的标志。更重要的是小篆的产生还宣告了汉字的古文字阶段的结束,隶书的使用则在很大程度上抛开了古汉字的象形因素,使文字变成抽象、会意的记号,为现代方块汉字奠定了基础。
(3)秦始皇统一货币、度量衡和“车同轨”,是统一和稳定华夏族共同经济生活的有力措施。
斯大林说过:“单是共同的地域还不能造成一个民族。除此之外,还需要内部经济联系来把本民族的各个部分团结为一个整体。”[236]统一货币就是加强华夏族内部经济联系的措施之一。战国时,由于各国自行铸币,所以货币的形式、大小、轻重都不相同。计算单位也不一致。这当然是不利于华夏族进行共同经济生活的。秦始皇统一六国后,把货币统一为两种:黄金为上币,以镒(20两)为单位;圆形方孔的铜钱为下币,以半两为单位。并宣布珠、玉、贝、银、锡等为器饰宝藏,不为币。这不仅从根本上结束了币制混乱的状况,对经济交流和市场的扩大起了积极作用,加强了华夏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在这里又需要指出的是:从此以后,方孔圆钱成了后来汉族所用货币的主要形式,直到清朝末年为止。
统一度量衡是加强华夏族内部经济联系性的措施之二。春秋时期诸侯国各自为政,使得度量衡制度十分混乱。例如齐国每斤合198.4克,而楚国每斤则合227.2克。春秋晚期的齐国田氏甚至还建立了自己的“家量”。战国时,各国的度量衡仍不统一,如秦国的量制是一斛20斗=100升=1000合=2000龠;齐国的量制则分为升、豆、区、釜、钟;赵国每斗之值约为2114毫升,魏国每斗之值则约为7140毫升。这种差异,显然严重妨碍着各地区经济联系的交流。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秦始皇则用法律的形式统一了度量衡。他除亲自颁布统一度量衡的诏书,“器械一量形式统一了度量衡”[237]外,还由中央制造颁发度量衡标准器,作为各地制作和检定的标准。同时,每年对度量衡还要作一次鉴定。显然,度量衡的统一不仅便利国家征收赋税,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秦的度量制度一直沿用到三国,以后虽有所变化,但各种基本单位及各种比值却长期延续了下来,基本上保持了一致,可见其对后来汉族度量制度影响的久远。
“堕名城”“治驰道”,使“车同轨”[238]是加强华夏族内部经济联系的措施之三。战国时期,交通系统都是以各诸侯国国都为中心的互不连结的闭塞体系。“堕名城”“治驰道”,即是秦始皇在统一六国后,下令堕毁了战国时期各诸侯国所筑的城廓,拆除了交通要道上的堡垒,疏通了河道上的障碍。并以首都咸阳为中心,于始皇帝二十六年(公元前221年)宣布“车同轨”,始皇帝二十七年(公元前220年)宣布“治驰道”,把战国时互不相连结的交通系统连结和统一起来,再加上在西北、西南,以及岭南地区开发的山区道路,从而构成了秦帝国以驰道为主干的全国性交通网。据有关史料记载,秦帝国共治驰道9条,形成了“东穷燕齐,南尽吴楚,江湖之上,濒海之观毕至”[239]的新局面。这种驰道据说是按宽50步,道旁每隔3丈植青松1株的规格修建的,是谓“车同轨”。与此同时,又令常在云贵地区修筑“五尺道”,以及用兵百越时在五岭修筑了“新道”,开凿了沟通湘江和漓江的灵渠。这样就大大加强了华夏族内部的经济联系性,正是“重装富贾,周流天下,道无不通,故交易之道行”[240]。
(4)秦始皇颁布统一的法律令,把“人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以及长城的修建,统一和稳定了华夏族的共同心理素质。
伦,即人伦,是阶级社会人与人之间的道德关系。《孟子·滕文公上》说:“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在西周的宗法思想和礼乐制度中已开始形成的父慈、子孝、君义、臣忠的共同心理素质,经过春秋孔子所创儒学的发展,经典性地提出了“仁”的道德理论学说。“仁”的定义时“爱人”和“克己复礼”。孔子的“仁”学说的提出,不仅是当时思想史上的一次革命,对于华夏族共同心理素质的形成来说也是一种飞跃。秦始皇以秦律为基础,吸取各国法律中有用的条文,统一法律令,使“法令出一”,把已形成为华夏族共同心理素质的人伦关系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了下来。正如琅玡台石刻中所说:“皇帝作始。端平法度,万物之纪。以明人事,合同父子。圣智仁义,显白道理。”正因为秦律的指导思想是“圣智仁义”,所以才要求全国人民“尊卑贵贱,不踰次行。奸邪不容,皆务贞良”。[241]故《礼记·中庸》托名孔子说:“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其所谓今,显然是指秦统一以后;“行同轨”,也就是指秦始皇以“圣智仁义”为指导思想的统一法令。这样,也就统一和稳定了华夏族的共同心理素质。
秦始皇“筑长城”,把原有的秦长城、赵长城、燕长城重新加固,连成一条西起临洮,东至辽东的“万里长城”,阻挡了北方游牧民族对中原地区的侵扰,稳定了华夏族的共同地域。更重要的是巍巍万里长城是汉族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既是华夏族各族群统一的标志,又是华夏族定型的象征。与此同时,万里长城不仅是建立在华夏族共同地域上的长城,也是建立在民族共同心理素质中的长城,即建立在人们心中的长城,“不到长城非好汉”,至今,长城仍然是汉族认同的一个象征。
秦始皇所有这一切措施,完全是借助于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的权威进行的。我们可以设想,如果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的建立,华夏族的发展很可能会走上西欧或阿拉伯的道路。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建立,对华夏族各支系的统一,以及对华夏族从初型到定型发育过程的完成,都是有决定作用的。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的建立,也就没有华夏族的统一,也就没有华夏族定型的完成,更没有汉族的形成。因此,从汉族形成和发展史上来说,我们对于秦始皇的这个功劳,对于秦统一的中央集权的封建帝国的建立,都应该给予充分的肯定。
秦始皇采取的措施,促使华夏族完成了从初型到民族定型的发育过程,这就大大加强了华夏族的民族稳定性。所谓民族稳定性,就是民族的确定性、顽强性和长期存在。确定性,就是它的成员是明确的、清楚的,毫不含混,外部标志鲜明;顽强性,就是它在与其他人们共同体交往时,是坚强的,耐久的,经得起内忧外患,有巨大的聚合力和向心力;长期存在,就是它的历史范畴,它将在一个很长的历史时期内存在下去,有的直到将来的民族融合和消亡之时[242]。秦始皇巩固统一的一系列措施,使得华夏族的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都更加确定,而成为一个经得起任何狂风巨浪考验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民族的稳定性的形成,就是一个民族完成从初型向定型发育过程的标志。
华夏族这个雪球,在历史的风雨中,经过2000多年,即5个半世纪的滚动,终于开始屹立在世界的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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