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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政府时期的民国工业发展及特征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南京政府时期,我国工业在继续发展,虽然速度比之一战时期有所下降,但仍然远超一战之前的增长。联营社要求政府严格限制中外资本设立新厂,并得到政府的赞同。同时在华中、山东、河北3个地区设立上海、青岛、天津3个分社,分别规定产量。

南京政府时期的民国工业发展及特征

南京政府时期,我国工业在继续发展,虽然速度比之一战时期有所下降,但仍然远超一战之前的增长。有关该时期工业发展的数据较为缺乏,本书首先通过章长基对15种重要工矿业的增长估计来把握本期工业发展的大致趋势。章长基估计1926—1936年中国15种重要工矿业年均增长率为8.3%,1928—1936年则年均增长率是8.4%。如果具体考察各个类别工业品增长速度,则各有差异,但总体都在增长。消费品工业在这个阶段增长速度较慢,1928—1936年,增长速度是3.4%,1931—1936年增长速度则是1.6%(见表1—1)。可见,消费品工业受1931年后经济危机的影响较大,不过在章长基的估计中消费品工业仅包括棉纱和棉布两类,而许多重要的工业品如面粉、火柴、卷烟等都没有计入,在这个时期,棉布的增长较为迅速,如果单以棉布来计则速度更快,棉布从1926年的3764千匹增加到了1936年的30479千匹(不包括东北),[24]不过这也符合棉纺织业发展中先纱后布的趋势,表明中国棉纺织业已经发展到了另一个阶段。

吴承明先生则从平均投资额方面来评价这个时期工业发展状况,吴承明估计从1914—1920年工业年平均投资额是2305万元(1913年币值),1921—1927年均投资额是2349万元(1913年币值),1928—1936年均投资额是3019万元(1913年币值),[25]可见从投资额来看,这个时期还高于一战时期和一战结束到南京政府建立时期,这表明该时期工业发展仍然是可观的。吴承明先生还从具体产业产能的变化来考察该时期工业发展概况,例如,棉纱在这个时期增长要慢一些,只是从1927年的123.4万件(包)增加到1936年的144.6万件(包),而棉布的产量增加则较快,从1927年的426万匹增加到1936年的1099.2万匹;电力的发展则更快一些,从1927年发电量的22915万度增加到1936年的77295万度,增加迅速。总之,这个时期的工业从总体看仍在继续发展,而且发展的速度也较快。

南京政府时期的工业发展并不仅仅是速度上的提高,其结构也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首先表现在产权结构方面。这个时期,国家资本发展迅速,在工业资本中的比重上升。1920—1936年间,国家资本年均增长速度是10.64%(包括东北,如果鉴于日本人在东北的大规模投资,则这个数字应当低一些),快于同期的私人资本增长速度的9.37%。在交通运输业中此类数字更为明显,1920—1936间,交通运输业中国家资本增速是年均7.04%(仍然包括东北),而私人资本则年均仅增1.31%。显然,国家资本发展迅速,但考虑到以上数字中国家资本均包含有东北地区,则1931年后,剔除东北因素,该速度可能会有所下降。到1936年,国家资本在整个国内资本中已占有14.8%的比例。总体来看,这个时期,国家资本虽然增长较快,但在工业总资本中所占份额相比其在金融领域中所占份额要有限得多,在国家资本快速增长的同时私人资本发展也较快。(www.xing528.com)

其次表现在产业结构方面。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工业内部的产业结构也在慢慢变化,重化工业发展较快,过于轻型化的工业产业结构逐渐发生改变,随着战争的迫近,工业结构重型化的速度明显加快。1927—1936年间,尤其是30年代中期后,重化工业发展加速,一些新型的工业部门渐次产生,产业结构逐渐优化。例如1933年,机械、金属品、电气用具、船舶、交通用具和化工等行业净产值达到了15800万元,化学工业中的酸碱工业、染料工业以及酒精工业等也逐渐建立起来。[26]

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工业发展的特点还体现在工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在渐渐提高上,在一些大型国内企业中有机构成提高的速度很明显。以华商纱厂为例,1925年每百万纱锭雇工人数是550人,1928年降为400人,1937年进一步降为170人;当然,不同行业的资本替代劳动的进度不同,机制布的替代速度要慢一些。同样以华商纱厂为例,1925年每百台织机雇工人数是185人,1937年降为165人。[27]

此外,工业的集中度在此期间也大大提高,企业集团有了很大发展。北京政府时期,企业集团尚不多见,只有著名的荣家企业集团、张謇的大生集团和周学熙的资本集团等。南京政府时期,这些老的企业集团有的继续扩展,如荣家集团,其纺织业的申新系统,到1932年时,纱锭总数达521 552枚,比1922年的134 907枚增长了286.6%,占全国(华商纺织厂)纱锭总数的18.8%;织布机总数达5 357台,比1922年的1 615台增加了231.7%,占全国织布机总数26.98%。[28]同时还产生了许多新的企业集团。

工业集中度的提高除了通过企业的兼并和自设的方式外,还出现了所谓联营的方式。刘鸿生的鸿生火柴厂通过一系列的兼并成为拥有7个火柴厂和1个梗片厂的全国最大的火柴公司,资本总额增加到365万元,年产火柴5万箱以上,约占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湖北6省全部火柴产量的50%、全国火柴总产量的15%。1935年7月刘鸿生发起成立国产火柴制造同业联合办事处,有华中(含华东)地区的10家工厂参加,共同议定产销数额和价格,实行联合推销。1936年3月,为了缓和与日本火柴业的竞争,又成立中华全国火柴产销联营社,在华的日资工厂也参加了联营。联营社要求政府严格限制中外资本设立新厂,并得到政府的赞同。同时在华中、山东、河北3个地区设立上海青岛天津3个分社,分别规定产量。对于销售则规定:各社员厂的产品统交联营社集中发卖,并由联营社规定售价出售。由此实现了限产统销。[29]工业集中度的提高,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国内企业规模小、资本单薄、竞争力低下的状况,有利于实现规模效应,也有利于提高资本、技术集成度,是我国工业发展中一个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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