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化机构
1.公立图书馆。我国最早的公益性图书馆是京师图书馆,即现在的北京图书馆。该图书馆于宣统二年(1910年)开始筹建,1912年(民国元年)正式开馆。当时的学部令各省也设立图书馆,甘肃省拟在兰州设立一所公共图书馆,并在上海订购了一批图书,运至陕西时,逢辛亥革命爆发,所购图书全部散失。
1914年,甘肃的地方官员拟在前学务公所藏书和陆军小学、兰州府中学堂藏书的基础上建立图书馆,但终因种种原因而搁浅。1915年10月,教育部公布《图书馆规程》和《通俗图书馆规程》,要求“自省各特别区应设图书馆储集各种图书,供公众阅览”,“公共私立学校、公共团体和私人,依本规程所规定,得设立图书馆”,“各省治、县治、私人或公共团体、公私学校和工场设立通俗图书馆”。之后,在一些官绅的倡议下,重新启动了筹建公共图书馆的工作。民国5年(1916年),省教育厅在五泉书院原址筹备建馆,同年冬,呈请省署批准将前提学使署东学务公所图书楼作为馆址,有藏书楼五间,占地2.6亩,初期定名为甘肃省公立图书馆。先是隶属省长公署,嗣后改隶教育厅,首任馆长阎士璘。阎系光绪三十年(1904年)甲辰科二甲进士,钦点翰林院检讨。1918年元月,图书馆正式向公众开放。阎士璘会同耆绅刘尔炘、张继祖等,将原学务公所和陆军小学及兰山、求古、五泉三家书院的书籍搜罗到一起,存放入新馆。馆藏图书按《四库全书总目提要》归类,初期的藏书都为线装书,其他设备很简陋,读者很少。1924年,馆长张继祖(1918年继任)编印了《甘肃省公立图书馆书目初编》六卷六册,同时省政府颁布了《甘肃省公立图书馆章程》,图书馆运行才步入正轨。民国21年(1932年)5月,甘肃省公立图书馆改名为甘肃省立图书馆。1942年9月,甘肃省立图书馆又更名为甘肃省立兰州图书馆。1948年3月,由兰州市政府接办,7月归省政府继办。
甘肃省公立图书馆建成以后,在原来藏书的基础上,广泛搜罗图书,陆续补充,使图书馆粗具规模,藏书渐丰。当时的库存图书计有《万有文库》第一集和第二集,《四部备要》、《四部丛刊》、《丛书集成》、《古今图书集成》、《四库全书珍本初集》等传统典籍,还有各省郡县志乘,至民国25年(1936年),藏书已达54000册。其中通俗小说1000余册,杂刊5000余册,杂志600余册,大小报纸10余种,另藏左刻《四书》、《五经》以及《甘肃新通志》书版4000多块。1939年,日本飞机轰炸兰州,损失图书8000多册,焚毁书版55块,毁坏书版150块。到1949年,省立兰州图书馆藏书达67654册。
抗日战争时期,文化教育等工作向后方转移,1943年2月,教育部拟在兰州筹建国立西北图书馆,聘请刘季洪、袁同礼、陈东原、刘国钧、岳良木、郑通和、陈训慈、蒋复聪、蔡孟坚、冯国瑞等学者组成国立西北图书馆筹委会,原金陵大学文学院院长、北京大学图书馆系主任刘国钧教授为主任。刘国钧,字衡如,1920年毕业于金陵大学,1922年赴美国威斯康星大学留学,1925年学成回国。曾先后任金陵大学文学院图书馆主任兼教授,北平图书馆编纂部主任,中华图书馆协会秘书长等职。
1944年3月,国立西北图书馆租前皋兰书院(曹家厅14号)为馆址,正式开馆,开办不到一年,次年6月,奉令停办,图书设备悉数交由省教育厅和西北师范学院暂行保管。1946年9月,在文化学术界人士的强烈要求下,国立西北图书馆复办,1947年更名为国立兰州图书馆,刘国钧再任馆长。
国立西北图书馆重视保护西北文化资源,致力于收集西北地方文献和西北出土的金石古物,并建立了西北地方文献专室,这使国立西北图书馆从一开始就具有自己的特色和优势。刘国钧先生在1944年创立国立西北图书馆时就以“搜集西北文献,搜罗西北文物,编纂西北问题参考书目”、“保存文献,提高文化,促进学术,以增进人民之知识而协助政策之推行”为办馆旨意,正式奠定了西北地方文献藏书建设的基础,以后的历任馆长都十分重视西北地方文献的搜集、开发和利用。1948年4月,迁入中正公园(今通渭路西侧)新址。
国立西北图书馆开馆时,仅有图书7050册,期刊281种、1353册,各地日报15种[1],以普通参考书以及与开发西北有关的科学著作、西北文献与地方志乘、国学基本名著、境内各民族历史记载为重点。1947年复办后,教育部从南京、上海调拨图书达10万册,大大丰富了馆藏。至新中国建立前夕,有藏书98975册。
1945年4月,在馆长刘国钧的倡议下,国立西北图书馆、省立兰州图书馆、西北师范学院图书馆、甘肃学院图书馆、甘肃科学教育馆等联合成立了兰州市图书馆协会。协会以研究图书馆学术,发展图书馆事业,并谋兰州市各图书馆之协助为宗旨,开展各图书馆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使图书信息很快为广大读者服务。会址设在省立兰州图书馆。(www.xing528.com)
自省署出现公益性质的图书馆后,各县也先后出现了民众读书社等图书机构,这些图书机构规模比较小,设备简陋,藏书有限。1913年至1927年,永昌、清水、平凉、静宁、秦安、西固、张掖、武山、崇信、灵台、天水、通渭、庆阳、民勤、玉门、固原、高台、景泰等18个县先后设立了图书机构。这些图书机构大多承袭原来书院藏书,设在县教育局内,由教育局管理,年经费100元到600元不等,藏书几十册至几千册不等。当时公益图书馆事业刚刚起步,许多图书机构形同虚设,名实相符者甚少。自1929年起,图书馆事业发展较快,当时全省有县图书馆40所,职员总数89人,年经费8642元。抗日战争初期,县图书机构陆续改并为民众教育馆。民国30年(1941年),省政府颁布《甘肃省各县图书驿站暂行规则》,教育厅在33个县设置图书驿站,每站配书一百余种,开展巡回阅览。民国36年(1947年)3月15日,省政府颁布《甘肃省县(市)立图书馆规程》,要求“四等以上县份均得设置图书馆”,但在行将覆灭之际,政府已无力顾及。新中国建立前夕,全省仅有2所县图书馆,藏书共计21537册。
在各县图书馆里数天水县图书馆藏书最丰,天水图书馆建成于1939年。当时,曾任陕西省政府主席的邵力子赴南京就任国民党中央宣传部长之职,考虑到日寇侵略日盛,地处后方的西北较为安全,遂将自己的藏书悉数捐赠给天水县图书馆,计有各类图书总共5242种、16616册,另有各种图片信札等,共有5万卷以上。[2]其中十之七八为西北文献,有陕西地方丛书、陕甘宁青方志游记、陕甘宁青人士著述、国内学者关于西北各省的著作、陕西及各省的地理照片等。
2.其他类型的图书馆。地方学人刘尔炘藏书甚丰,是民国时期闻名陇上的私人藏书者。1922年,刘尔炘以五泉书院藏书为基础,建五泉图书馆,内藏新旧图书,设特别阅览室、普通阅览室、妇女儿童阅览室,向民众开放。
五泉图书馆建成后,广置图书,开辟了三条收集图书的渠道:一是购置;二是接受私人捐赠;三是接收省立图书馆、第一中学、女子师范拨交的原各书院复本图书。民国17年(1928年),迁至贤后街五泉书院旧址,此时有藏书1406种、43624卷、16270册,另有图籍530幅。该馆基本将旧时书院储积、陇垣古籍遗书,收拢备齐。
一些从旧书院发展来的中等学校也有不少藏书,比如由兰山书院改建的省立第一中学藏书就较为丰富。高等学校建立后,图书馆建设成为高校必不可少的硬件,各学校注意求购图书,丰富藏书内容,不仅有传统文史古籍,而且还有大量的自然科学著作和专业性图书,各高校图书馆逐渐成为藏书的主要机构。1928年以后,规模比较大的高校图书馆先后有甘肃学院图书馆、国立西北技艺专科学校图书馆、国立西北农业专科学校图书馆、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图书馆、兰州大学图书馆和国立兽医学院图书馆。其中以国立西北师范学院图书馆的藏书最多,建校以后,计有中文书籍17029册、西文书籍2444册、中文杂志3699册,重要典籍有《万有文库》、《二十四史》、《四部丛刊》、《四部备要》以及《英国大百科全书》等。
随着科研机构的建立,为方便研究人员阅读检索资料,科研机构也设立图书馆,这类图书馆多收藏适合本研究机构特点的图书。民国28年(1939年)元月,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设甘肃科学教育馆,地址在兰州南稍门外中山林。1944年11月迁励志路省教育会,改为国立,隶属教育部。该馆经费略为充足,年购书费占总经费5.5%,1939年,约有5000元的购书费。建馆初期,有藏书2300种,3500册,中外杂志70余种,报纸30种。到1941年,中外文图书增加到8000余册,1946年,已达万余册。
3.博物馆的雏形。1936年春天,管理中英庚款董事会组织西北教育考察团,对西北几省的文化教育情况进行考察,决定在兰州设立甘肃科学教育馆以辅助甘肃科学教育的发展。翌年秋天,经社会调查所所长陶盂、燕京大学教授顾颉刚等组织的考察团再度考察后,随即聘请燕京大学文学院院长梅怡宝为甘肃科学教育馆首任馆长,并从武汉购置了一批图书和仪器,在兰州贤后街二十五号,随后又在南稍门外官驿巷七十五号相继租用民房三处,作为馆舍,预备开馆。诸事就绪后,于1939年元旦正式开馆。
馆内设自然科学教育和社会科学教育两个组,社会科学组下设农村经济、社会教育、营养卫生三股;自然科学组下设理化、工业、生物、农业四股。第二年,又将自然科学教育组分为数理化及生物两个股,主要进行化学分析与生物研究,兼顾辅导各中学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的工作。此后不久,科学教育馆由国民政府教育部接管,并更名为国立甘肃科学教育馆。但接管以后,由于经费问题,再加上官驿巷馆址被房主卖给军阀马步芳,科学馆只得迁往富强路(今通渭路),并于第二年在新址前院修建两层楼房一座,内设四个实验室。第三年又增建一座陈列厅,面积约60平方米,首次将馆藏动物、植物、矿物标本公开陈列,是为博物馆的雏形。兰州解放初期,曾一度易名为西北人民科学馆,主要任务是普及科学知识,制作教学仪器,辅导中学进行物理、化学和生物实验,为科研和生产单位提供标本、资料,承担化验和鉴定样品。[3]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