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乡村和城镇
1.村落风貌。村落是民国时期人们生产生活的主要社会区域,这种聚居形式是人们自然选择的结果。甘肃地形东西长、南北窄,自然风貌复杂多样,陇东的董志原,陇南的崇山峻岭,西部通畅的河西走廊,中部的黄河河谷及宁夏平原,都分布着大大小小的村落。这些村落星罗棋布,错落有致地分布在不同的自然环境里,地域开阔地带村落分布分散,河谷地带较为集中,有的呈网状,有的呈块状,有的呈线状,有的呈条状。甘肃俗语称村落为庄子、庄廓、村子、村庄等。民国时期的村落大多是历史的延续,自古以来就有人们居住生息;有的村落是清末社会动荡时,沦为废墟之后,官府统一移民或民间自发迁移而形成的;有的村落是从附近大的村落分出去的。比如随着人口增加,耕地减少,居住拥挤,人们相约迁徙到他处定居,久之形成新的村落。
村落规模大小不一,最大的数千户人家,人口有5000多人;最小的有几户人家,人口只有几十个人,甚至十几个人。陇东黄土高原地势高远辽阔,“有十余家为一村者,有三五家为一村者,甚至一家一村而彼此相隔数里、十数里不等者”[1]。陇南地势崎岖,村落零星稀疏,在洮河南岸“东西十余里之间,农家三五相聚,自成庄落”[2]。这种十数里三五家为一村的情形比较少见,大多数村落人口在十几户到数百户以上。据1923年的有关资料统计,民国时期甘肃约有5500多个村落。
每个村落都有蕴涵着一定意义的名称,有以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命名的,这类村落一般都带有滩、沟、水、崖、湾、岔、岭、河、泉、坝、梁、畔、山、坪、坡、峪等自然景观字样,比如龙泉、大滩、三家湾、临池、后沟、大榆山等;有以历史上堡、驿、铺、营、墩、店等的遗迹命名的,这类村落一般在官道两侧,比如十里堡、官堡、鹏阳驿、清水营等;有以居住多数者的姓氏命名的,比如王家川、田家村、马家集等;有以吉祥和丰收等良好的愿望命名的,比如太平、春荣、永和、和盛、太昌、长乐、永正等;有以出产的植物花卉草木命名的,如白杨、柳林、桑园、枣树、麻黄洼、白草坡等;有以某种设置命名的,如张家磨、许家磨等;有以庙、庵、观、寺等佛寺道观命名的,如高庙、双塔、五佛寺等;有以方向方位命名的,比如上庙滩、下河家、下胡家、后河沿等;有以地形地貌形似某些动物命名的,如金鸡岭、凤凰山、狼耳嘴等;有以历史传说命名的,如公主村、将军铺等;有以劳动工具、生活用具等命名的,如簸箕沟、镰刀湾、板凳洼、伞坪等。
村落内部血缘关系密切,根据村落内的姓氏血缘构成将其划分为这样几种类型:一是单姓型村落。即以某一单姓姓氏为主,异姓姓氏很少的村落。这类村落的人们多为同宗同族,宗族意识比较强,内部没有通婚关系,与其他村落保持通婚关系,人们的观念封闭狭隘。二是混合型村落。这类村落姓氏复杂,由几个主要姓氏的人组成,不同姓氏之间可以通婚,村落内有复杂的姻缘关系。三是主姓氏居多型村落。这类村落有一种或几种较多的姓氏,兼有他姓。村落内同宗有很强的宗族意识,容易产生排外性,和异姓之间保持姻缘关系。民国时期单姓村落和混合性村落比较多。从以上几种类型可以看出,村落实际是一个由有血缘关系的人们组成的地域共同体。村落的血缘关系呈现出这样几种特点:同姓村落多有同宗血缘关系,异姓村落多有姻缘关系。因此,不管那一种类型的村落,内部都有亲疏不同远近各异的血缘关系。
村落内不同姓氏之间有婚姻关系。人们认为父系血缘才算真正的血缘关系,禁忌有父系血缘关系的人之间通婚,而对母系血缘则不太禁忌,具有母系血缘关系的人之间可以通婚,所以在异姓多的村落里,各个姓氏之间多有婚姻关系。以今天的科学来认识,实际上村落内具有母系血缘的不同姓氏婚姻也多为近亲通婚。
对个人而言,村落是人生产、生活的血缘地域圈子,人们日常活动范围不出二三十里;对国家来说,在中央集权统治下,村落又是一个交粮纳税的基本单位。从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来看,村落是中央集权最基本的行政管理单位,清推行保甲制度时,就按村落设保甲。从文化上来看,村落同时也是一个小的人文环境,同村落的人都有共同的文化基础,每个村落实际上是一个浓缩了的小社会。在汉藏交错毗邻的地区,多民族杂居村落较多,这里人们的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行为方式丰富多彩,村落的人文环境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
不同村落有各自约定俗成的习惯法,一般称为村规民约,各个村落通过村规民约约束村民,实行自治。在同姓宗族村落,宗族法规就是村规民约;而在混合性村落,则有专门的村规民约,刻碑立在村口,明文规定一些惩罚禁止的条例,比如严惩作奸犯科者,奖励举报匪贼者,严办藏匿匪贼者;严禁赌场、娼家、烟毒;要尊老爱幼,帮助鳏寡孤独;严禁拐卖妇女儿童;寡妇明媒正娶允许改嫁;十家轮流出一丁巡夜;盗贼匪徒扰时,以钟为号,全乡民共拒之等。村落的乡规民约是传统社会的地方习惯法,它调节了村落秩序,维护了村落治安,同时具有法律、习惯、风俗的作用。
在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以及天主教、基督教的村落,宗教规程是村民的行为规范。藏族聚居区的社会为政教合一,寺院的活佛和部落头人管理、主导着民众的社会生活。穆斯林民众的社会生活则由清真寺阿訇、教长、乡老管理和主导。
也有较为典型的村落情形,比如敦煌的一部分村落是清初从东部地区、其他地区迁徙后形成的。这些从异地迁来的人们到新的地方后,以“坊”为单位集中聚居,“坊”的名称以所迁地区的名字命名。根据民国时期的有关资料记载:“城南一二里地的皋兰坊,城东五里地的灵台坊,有些繁殖的村坊,还要分出新、旧、大、小、上、中、下、东、西、北的支派来。”[3]比如狄道就有上狄道、下狄道,肃州有东肃州、西肃州等“坊”的名称。这些分支的“坊”来源相同,分到异地后以原来居住地的名称命名新“坊”。同“坊”之人继续使用自己的方言、习俗、习惯,因此各个“坊”实际上是由同乡同族组成的群体单位。每个“坊”都有一个土堡,一座神庙,有自己的头目。头目权力较大,处理“坊”内诉讼,调节纠纷,征收田粮杂税。“坊”是比较特殊的村落,每个“坊”都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点。20世纪30年代,敦煌地区推行区村制后,数坊并为一村,数村划为一区,共设五区。每一区包括若干村,每一村又包括若干坊,分别设区长、村长,在区村制推行过程中,“坊”逐渐消失了。
除了敦煌的村落情形较为特殊,20世纪二三十年代,陇西一带还有一些比较特殊的村落,称为土寨。“陇西的乡下,还有些各自为国的村庄,俗称为‘土寨’,都是集多户人家,筑土为城,自耕自食,不完粮,不纳税。”[4]这种土寨是民间为抵制官府的横征暴敛和土匪的抢劫骚扰而成群驻寨聚集形成的,久而久之,便形成了特殊的群体聚落。这种村落内不同的宗族之间常发生械斗,这给官府的管理和地方社会带来诸多不便。(www.xing528.com)
2.城镇的变革。进入民国,传统城镇向近代城镇变革的步伐加快,城镇的概念和内涵都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原来的城墙城门已经阻挡不住社会发展的潮流,失去了防卫堵截的意义,成为流失时代的象征和记忆。城镇的城门、街衢名称亦随时代的变化而有了改变,当时兰州地方官署改西门为宗棠门、东为广武门、南为中正门、西南为林森门,城内街道名称有中山、中正、中华、民国、励志、云亭、益民、定西等路。清末兰州府城只有16平方公里,到民国31年(1942年),经勘界兰州城东至拱星墩,西至土门墩,南至石嘴子,北至盐场堡、十里店,面积为116平方公里,经过100年的发展,城镇面积扩大了7倍多。[5]
兰州南城门上方的塔式城楼
城市的变革也体现在商贸业和手工业的发展方面,省城兰州客商云集,是物资集散的地方,城内外有几大特色商贸区,城东关、西关为五谷交易地,东新关城壕为牲畜交易地,俗称骡马市,内外西大街及南关为杂货区,这些街面店铺林立,商号云集。20世纪20年代,兰州的商业进一步发展,1928年,省政府将东大街的普照寺改建成中山市场,市场上杂货纷呈,有从天津运来的绸缎、布匹及其他洋货,有从湖南运来的茶叶,有从陕西等地运来的土布等,中山市场成为甘肃最大的商品交易所。商业的发展,生活消费手工行业的需求逐渐增大,从业人员也开始增多,以烟坊为例,当时兰州有烟坊六七十家,从业人员近1万人。这一时期兰州逐渐成为新疆、青海、宁夏、绥远等地商品的集散地,也成为西北地区比较有影响的城市。
城镇发展的另一表现是新的社会因素相继显露。20世纪20年代以前,兰州道路照明用油灯,灯型为一直柱,柱上按一四方框架,四面装有玻璃,一面为活门,能开能合,以便添油,形似现在的四方纱灯,其功能主要是方便巡警巡夜,故又称为巡警灯,由警察局管理。民国3年(1914年),兰州出现电灯,当时省署在东大街安装了一部6000瓦的直流发电机,供都督署和省署用电。1924年,兰州始有路灯,到1938年,兰州有路灯387盏。
其他渐次出现的新的社会因素是,兰州自“民国十一年夏始筑东岗镇汽车路,十四年冬,始有无线电台,二十二年始辟为飞机航线,二十九年始有广播电台。黄河水运则有木筏、皮筏,可以西接洮湟,东至宁绥”[6]。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人口的增加以及城市功能的进一步强化,加强对城市的行政管理显得十分必要,1923年,省政府设市政筹备处,计划将兰州设为单列市,后因条件不成熟,又撤去,暂停设置。民国28年(1939年),又设市区建设委员会筹划设市事宜,1941年7月1日,兰州正式改为市(设立市政府以前属皋兰县)。
抗日战争时期,兰州城市步入特殊的发展阶段,民用工业日益健全,有机械、毛纺织、制革、制药、化学、玻璃、造纸、制烟、面粉、印刷等,计有民用工厂220余家;金融业兴起,计有银行十余家;高等学校先后创办,有国立西北农业专科学校、西北师范学院、国立兰州大学等高校,这些学校吸引了不少学者前来执教,给甘肃带来了新的人文和科学知识,也提升了兰州城市的文化内涵。当时省立、市立、私立等各类中学以及师范学校、职业学校等共计十余所,门类齐全的教育体系逐渐建立。这一时期省政府还改建城镇游览场所,将省府后花园、中正公园、中山公园(今五泉山公园)等面向公众开放。影院以及秦腔、京剧等专门戏院也开始出现。20世纪40年代兰州盖起了西式建筑,比较时尚的建筑有西北大厦、水利大楼、贸易公司大楼、女中美龄堂、省银行大楼等,今天的中山林一带还修建了几幢西式洋房,这些都使兰州显示出了近代化的城市气息。
从20世纪30年代末以后,兰州外来人口激增,这使兰州的人口由30年代的19773户、96009人[7],增至40年代末的17万余人。除了省会城市兰州,中小城镇也有了较快发展,仅人口来看,天水人口由3万人激增到10万人。但是一些偏僻的县城仍然甚为荒凉,环县、两当、合水等县城简陋清冷,破败不堪。
进入民国以后,矿业的开采和手工业的发展,使一些工矿型城镇在甘肃显现,这些城镇有的是在生产传统手工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有的是依托矿业的开采发展起来的。比如在兰州南20公里的阿干镇,出产瓷器和煤炭。这里的瓷器质粗而色黑,附近各县百姓的日用器皿多从此购进;煤炭则为有烟煤,主要供给兰州及附近各县的居民。民国23年(1934年),阿干镇煤矿有矿工1190余人[8]。以生产瓷器而闻名的平凉华亭安口窑,是又一闻名的手工业生产城镇。“安口窑在华亭东南四十里,人口原有数千,近年来人口激增,约有万人之多。此地瓷器在民国三十年后,因抗战人口增加的关系,需求迫切,遂大加改良,虽不及江西瓷之精致,然亦质色渐细洁白可观,颇受社会人士欢迎,以故生产日增,销路极畅。现有瓷窑七十余座,共有工人三千余人,瓷厂一百余家。行销地区已遍于本省及陕青新各大都市,并设有省立陶瓷职业学校,专事研究改良,且此二镇市肆栉比,百货杂陈……均赖煤矿及瓷窑工人以为生。”[9]西和的盐井镇(又称盐官镇),以产盐著名,民国27年(1938年),有居民约300户,长年有集。[10]庆阳的西峰镇,清水的张家川,通渭的马营,文县的碧口等地处交通要道或出产独特产品的集镇也呈现出发展的态势。
20世纪40年代,玉门油田的开采,使玉门这一资源型城市逐渐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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