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保甲制度和特务组织
首先,是通过保甲制度强化户籍管理。1937—1941年,连续三次在全省整理保甲,进行户口清查。中共甘肃工委就是在1941年的户口总清查中被兰州市警察破坏的。1941年颁布了“管理嫌疑户办法”,实施户口迁移证,制发国民身份证等,进一步限制了人民的自由,监视人民的行动。其次,国民政府、军委会、第八战区、甘肃省政府、国民党甘肃省党部等颁布了许多限制人民结社、集会,限制人民行动自由,钳制人民言论自由的法令。1938年2月、9月曾两次命令全省各抗日群众团体向第八战区政治部抗敌后援会登记,并接受其管辖;1940年3月,第三次整理民众团体。从此,全省各种抗日民众救亡团体完全被取消。1938年3月,颁布农、矿、工、商各种企业条例,绝对禁止上述各业工人罢工。1941年6月,国民政府要求国民党甘肃省党部出面,组织并管制交通、市政、文化三类工人。9月,制定了非常时期商业及团体管制办法。当时针对人民集会的法规有:1937年7月的各级学校不得率领学生参加法定以外的集会;1940年9月的各类团体举行各种集会,应预先呈报甘肃省党部并由省党部派员前往指导;1941年1月的非常时期取缔集会演说法等。关于钳制人民言论自由的法规有:1938年4月成立的新闻刊物审查委员会以审查报纸、通讯原稿,9月公布的战时检查邮电办法,1939年7月的甘肃省统一战时言论七条,1942年7月成立的省图书杂志审查处。省图书杂志审查处还管理出版、印刷业及审查电影、戏剧。第三,根据国民党中央严格控制和管理民众团体的精神,1942年3月,甘肃省政府设立社会处,各市县设立社会科(局)。省社会处一成立,就与国民党甘肃省党部一起密令兰州、天水、平凉等19个市县政府会同市县党部严密防范工潮。据统计,接受国民党领导,并向省政府登记的民间团体有:农民团体352个,会员132475人;职业团体203个,会员10954人;工商业团体160个,会员16602人;自由职业团体95个,会员5493人;其他社会团体160个,会员23363人。
在抗日战争期间,防止、惩办日特、汉奸的反动言论和破坏行动是必要的。对此,上述法令、法规会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但上述法令、法规的实际作用却是防范和限制共产党及其他进步社会力量,以及那些维护劳动人民基本利益的言论、活动。国民党把抗日战争与民主对立起来的做法,不仅妨碍人民群众抗日积极性的发挥,而且也掩盖着自身及其政权的腐败和黑暗,使国民党的统治同甘肃人民的矛盾逐步趋于激化。(www.xing528.com)
抗日战争时期,国民党的两大特务组织中统、军统,在甘肃有很大的发展,其势力和影响渗入到甘肃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1938年中统派孙步墀为西北专员,督导甘、宁、青、新等省以及西北公路部门的特务机构。国民党甘肃省党部的两任书记长韩达、陆锡光,均为孙所推荐。1941年3月,成立中统西北区,孙步墀任区长,辖甘肃省调查统计室、宁夏省调查统计室、陇东包围区调查室(设于西峰镇)、兰州市行动区、河北(兰州市黄河北岸)沙沟看守所、西北公路局特别党部等机构。1941年前后,甘肃省调查统计室以省党部名义建立了国民党党员调查网(即通称的党网)作为其外围组织,渗透到甘肃各大中城市的机关、学校、社会团体等单位,专门从事收集情报的工作[9],有的还与保甲制度相结合,渗透到一些县以下的基层单位。甘肃的军统调查室直属第八战区,在兰州有秘密监狱。此外,国民党中央的第三大特务组织军事委员会办公厅特检处,在甘肃各地的重要邮电局、所,都派有特务人员,从事电报、信件检查。[10]中统、军统在甘肃的活动,主要是收集情报,侦查和破坏共产党及进步组织、进步人士的活动,不经正常的司法程序即可秘密逮捕、囚禁、审讯、处决共产党员和进步人士。1938年初,甘肃省的党政当局要求抗日救亡团体进行登记而受到抵制时,中统、军统特务就逮捕、绑架其中的一些积极分子,投入秘密监狱。如创办“民众通讯社”的丛德滋、著名音乐家王洛宾,都曾被关押在沙沟看守所。丛德滋最后还死于狱中。国民党的特务组织及其活动,成为一支恐怖的统治力量,令甘肃社会各阶层人民谈虎色变。因为它们还假借亲共、亲苏(联)、反政府名义逮捕无辜的商人、知识分子、市民、工人、农民,进行敲诈勒索,不少人被迫害致残、致死,倾家荡产。[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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