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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通史:齐家文化考古发现及标志性技术举措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齐家文化遗址已发现了1100多处,其中在甘肃境内的约有650处。关于齐家文化的源头,目前考古学家还在探讨中,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白灰面平整光洁,坚固美观,是齐家文化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项标志性技术举措。

甘肃通史:齐家文化考古发现及标志性技术举措

三、早期齐家文化

1.地域范围与文化渊源

齐家文化最早是由瑞典考古学家安特生1924年在甘肃洮河流域进行考古调查时发现的,因首见于广河县齐家坪而得名。当时安特生对齐家文化的性质和时代,作出了完全错误的判断。他认为齐家文化是甘肃境内最早的新石器时代文化,是中原地区仰韶文化的源头。在其名著《甘肃考古记》中,他把甘肃远古文化分为六期,齐家文化被列在首位。1945年夏鼐先生主持发掘广河县阳洼湾齐家文化墓葬,于填土中发现了马家窑文化的彩陶片,这便在层位上明确了马家窑文化与齐家文化的早晚关系,安特生的错误开始得到纠正。时至今日,考古实践已经基本理清了甘、青地区史前文化发展的时间顺序,确认齐家文化是马家窑文化之后而早于甘、青地区诸青铜文化的一支土著文化。经碳—14测定,其绝对年代为距今4200年~3800年。

齐家文化分布相当宽广,东起泾、渭流域,西至河西走廊东部及青海省的湟水流域,北涉宁夏南部和内蒙古的阿拉善左旗,南达白龙江流域。渭河上游、洮河和湟水中下游是其中心区域。齐家文化遗址已发现了1100多处,其中在甘肃境内的约有650处。已发掘的重要遗址有永靖县大何庄、秦魏家、张家嘴、姬家川,广河县齐家坪、阳洼湾,武威市皇娘娘台、海藏寺,天水市师赵村、七里墩、西山坪,秦安县寺嘴坪,武山县傅家门,灵台县桥村,兰州市青岗岔,宁夏固原海家湾、西吉兴隆镇,青海省大通上孙家、乐都柳湾、贵南尕马台、西宁沈那等。

齐家文化分布东西约有800多公里的跨度,必然存在一些地区性差异,故学界将之分为东、中、西三区。东区包括甘肃东境的泾水、渭水和西汉水流域,中区包括甘肃中部的黄河及其支流洮河、大夏河流域,西区包括青海东境的黄河及其支流湟水流域和河西走廊。依据不同地域所显示文化面貌的差异,学术界又把齐家文化分为五个类型,即东区的师赵村类型和七里墩类型,中区的秦魏家类型,西区的皇娘娘台类型和柳湾类型。总的看来,东部遗存时代早于西部遗存。

关于齐家文化的源头,目前考古学家还在探讨中,尚未形成一致的认识。有两种影响较大的看法:一种主张齐家文化是由常山下层文化发展起来的。常山下层文化是1979年发现于陇东镇原县常山的一种新石器时代晚期文化,其内涵既不同于客省庄二期文化(7),也不同于典型的齐家文化。代表性器物尚含大地湾文化后期的余韵,但又可以看到后来在齐家文化中出现的一些因素,如双耳罐和大耳罐的器型与装饰风格。有些遗址住室呈露白灰面,那正是齐家文化的突出特征。大地湾遗址的最上层即常山下层文化,既然它同时含有大地湾文化和齐家文化的成分,那就可以把它看作大地湾文化向齐家文化演变的过渡环节。另一种认为齐家文化是马家窑文化的继续发展。马家窑文化的最后阶段马厂类型分化为两支:一支向西发展为四坝文化,另一支向东发展演变为齐家文化。青海柳湾墓地存在齐家文化叠压或打破马厂类型的地层关系,墓葬形制和葬具、葬式以及陶器的组合与器形、纹饰,也都显示出齐家文化对马厂类型的承接。齐家文化代表性器物双大耳罐和高领双耳罐,在马厂类型后期已能见到其雏形。

其实,以上两种意见不存在根本分歧,彼此的论点、论据可以相容而会通。以渭水流域为中心的大地湾后期文化,和以洮河流域为中心的马家窑文化,本来就存在相互渗透的关系;常山下层文化是一种深受客省庄二期文化影响的过渡性文化,应视为大地湾文化的衰落期。当马家窖文化马厂类型东向发展的时候,二者很快便相互融合,育生了齐家文化。

甘肃东部地区大地湾文化之后到齐家文化之前这一阶段,文化面貌是比较模糊的,常被提到的除了常山下层文化外,还有客省庄二期文化和菜园文化。从泾河上游地区考古普查情况来看,常山下层文化虽受客省庄二期文化的影响,但在地域分布上二者有大致明确的界限,客省庄二期文化遗存主要分布在泾河南岸,而常山下层文化遗存则主要分布在泾河北岸,而且愈靠西愈多。至于菜园文化,有学者指出,它同常山下层文化“面貌颇多一致,原本就可称为一种文化”(8)。多种内涵近似的小文化,在不太长的时段内并存于范围不太大的地域中,这种现象正是某一大文化发生变异演进的过渡形态。

2.文化面貌

齐家文化的群体居址,和马家窑文化一样,通常都选择在河流两岸发育较好的台地上。聚落规模大小不一,皇娘娘台遗址面积为12.5万平方米,属于较大的类型,有的小聚落面积不足1万平方米。聚落内有房址、窖穴、陶窑、墓葬,有的还存在砾石镶筑而成用于祭祀的“石圆圈”。房屋建筑仍以半地穴式为主,但地面起建的形式较前大增。样式有圆形、椭圆形、方形、长方形、多边形、凸字形等,以方形和长方形居多。房址的居住面和四壁的近底部,大都抹有一层防潮的白灰面,这是一种用石灰、沙子和料礓石粉末混合构成的涂料,实为大地湾遗址原始水泥的简约化和普及化。白灰面平整光洁,坚固美观,是齐家文化居民改善居住条件的一项标志性技术举措。室内正中一般都有圆形灶膛,门道多向南。

天水市师赵村齐家文化遗址发现房址26座,是一处规模较大且保存完整的建筑群。房间面积在6平方米左右,大些的也不超过10平方米,都是普通的小家庭居室。也有个别较特殊的建筑,如F14,长方形房屋的两长侧墙壁曲折,形成里外套间结构,居住面铺白灰硬面,里间中央设灶台。又如永靖县大何庄遗址F7,是一座平面呈方形的建筑,面积约36平方米,室内铺白灰硬面,中央设高出居住面约3.6厘米的圆形火膛,门南向,门前有外突的出入口。地穴较浅,四隅立4根粗大的木柱支撑屋顶,穴周另有排列整齐的柱洞,穴壁与外围之间有1~1.4米宽的空间,这段地面不涂白灰,但平整坚实,显然经过了长期踩踏,表明这是一座四周有回廊的房屋。此类规格较大、结构相对复杂的建筑,可能为氏族首领一类人物的住处。甘肃地区的史前文化向来有擅长建筑的传统,齐家文化继承发展了这一传统。

齐家文化房址及复原图上:甘肃永靖大何庄房址F7复原图下:甘肃天水师赵村房址F14平面图

房屋附近多有储存粮食或其他物品的窖穴,如师赵村遗址26座房子即配有17个窖穴。窖穴壁面经修整,形制与马家窑文化窖穴基本相同,包括口大底小的锅形、口小底大的袋形和口底等大的桶形三种。聚落布局及陶窑、窖穴的存在,表明齐家文化居民和马家窑文化居民一样,过着以农业为主要经济形态的稳固定居生活。许多遗址普遍发现了炭化粟粒,说明粟是当时的主要农作物。家庭饲养业除了传统家畜如猪、羊、牛、狗、鸡之外,已开始了马和驴的驯养。但家畜饲养仍以猪为主要对象,师赵村遗址的猪骨占兽骨总量的85%,大何庄遗址占73%。墓葬中也流行以猪的头骨下颌骨随葬的习俗。猪的大量饲养,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农业的繁盛。狩猎业在经济生活中继续占重要地位,各遗址中都有数量众多的石镞和骨镞出土。

齐家文化生产工具仍以磨制石器为主,骨器次之。有的遗址还发现有细石器,也使用少量打制石器如刮削器和盘状器。石器用料硬度较高,晚期工具比早期制作精细,器形规整,通体磨光,类型也有所增多。石器主要有镰、锛、铲、刀、斧、镞、刮削器、磨盘、磨棒等。石刀很有特色,多呈长方形或椭圆形,有穿孔,磨光。石斧有的两侧带肩,便于手握;有的可以装柄,成为复合工具。

骨器主要有铲、锥、匕、针、镞等,骨铲多用动物的下颌骨或肩胛骨制成,刃宽而锋利,数量较多,是效率颇高的农作工具。广河县齐家坪遗址出土了一些骨叉,大部分三齿,制作精巧,打磨光滑,应当是一种食具;还出土一柄牛肩胛骨做的骨锄,并用动物肢骨镶配为锄柄。骨器制作有了更多的创意。

在磨制石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治玉业,是齐家文化的一大特色。据武威市海藏寺、皇娘娘台,天水市师赵村等遗址统计,出土玉器多达2997件(9),可知社会对玉器之需求。器类有斧、锛、凿、钺、刀、环、佩、镯、璧、琮、璜、联璧璜等,虽大都平素无纹,但内涵已颇丰富,包括工具、武器、仪卫器、祭器和佩饰器,古代玉器拥有的功能皆已具备。海藏寺遗址和多类玉器同出的有玉器毛坯、半成品和边角料,其中一块玉板上还留着清晰的切割痕,由此可推知这里是一处治玉场所,证明齐家文化玉器为当地生产,非来自外域。齐家文化治玉业总体说尚处模仿、学习阶段,技术未臻成熟,但已具有相当规模;尤其值得注意的是玉仪卫器和玉礼器的出现,反映了政治、文化生活的进步程度,标志着齐家文化已走近文明的大门。

齐家文化遗存中较普遍地存在铜器。前文言及,我国的冶铜业是从甘肃地区开始的,马家窑文化拉开了铜器制作的序幕,至齐家文化已开始渐入青铜时代。齐家文化是目前所知我国惟一经历了制铜工艺从红铜向青铜发展的考古学文化。铜器种类已十分丰富,工具和武器类有刀、锥、斧、镰、凿、钻、匕、矛等,生活用具和饰品类有镜、钗、镯、钏、耳环、指环、鼻环、臂筒,以及各种泡饰。红铜和青铜并存,红铜冶炼与制作已趋于成熟。青铜中包括砷青铜、铅青铜、锡青铜和铅锡青铜,以砷青铜和铅青铜居多。迄今尚未发现容器,表明青铜冶铸仍处于早期阶段。但当时对合金已有了初步认识,不再单纯依赖铜的氧化共生矿还原来取得青铜。过去曾流行一种观点,认为西方早期青铜都是砷青铜,然后才慢慢出现锡青铜,而我国从一开始就是锡青铜。齐家文化的青铜遗物否定了这种说法,砷青铜占了很大比例,显示出我国早期铜合金产生的规律和世界其他地区是一致的。

从制作方式上说,齐家文化铜器生产,锻制法与铸制法都被采用,并且已掌握了简单的合范技术。齐家坪出土的空首斧,长约15厘米,器身厚重,刃部锋利,斧首为沿边加厚的空心銎,可以装柄,两侧銎沿下设一对小突钮,供施绳索或革条以固柄,合范铸制技术已颇具水平。齐家文化遗存中还多见骨柄铜刀和骨柄铜锥,这种铜骨复合工具很明显是大地湾文化、马家窑文化骨、石复合工具在铜器时代的新发展。

齐家文化星纹青铜镜

齐家文化青铜器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铜镜,在许多遗址中都有发现。最早出土于齐家坪石祭台遗址墓葬内的一面铜镜,直径只有6厘米,背面光素无纹,中心铸有半环状钮。最规整的一面齐家文化铜镜出自临夏,径长14.6厘米,背钮圆厚,纹饰繁丽,以钮为中心的两周凸弦纹形成两个同心的纹饰圈,内圈饰13角星纹,外圈饰16角星纹,以平行斜线纹为地,线条细密,图案严整。已有学者指出,这种纹饰和殷墟出土的商镜纹饰相似,二者存在一定联系,齐家文化“形成了中国铜镜的早期传统,然后才扩展到国内各地”(10)。齐家文化铜镜的面世,一下子把我国铜镜历史提到了公元前2000多年,这和传说中黄帝铸镜的时代大致相当。

齐家文化制陶业十分发达,各遗址普遍出土大量陶器,粗略计算总量在3000件以上。天水市师赵村遗址发现横穴式陶窑3座,同在一处,系同时使用,这不仅说明了当时陶器生产的规模,也显示出制陶专业化程度的增强。现实生活对陶器的大量需要,导致规模化生产的制陶作坊以及与此相应的专业化工匠队伍的出现。齐家文化陶器种类繁多,造型和纹饰都具有鲜明的特色。有泥质红陶、橙黄陶、灰陶和夹砂红陶,陶质细腻,陶色纯正,前期多为手制,后期轮制渐多。器表常施一层白色陶衣,纹饰以篮纹和绳纹为主,其次是弦纹、划纹和附加堆纹。大多为素陶,有少量彩陶,多为罐类,喜用红褐彩和黑彩,常见纹样为菱形网纹、方格网纹、宽带纹、蝶形纹、蕉叶纹和各种形式的三角纹。线条简明,图案疏朗。器类以平底器为主,次为三足器和圈足器,小型器物较多,有罐、盆、碗、豆、鬲、甑、壶、尊、瓮、盉、斝、纺轮、乐铃及一些仿动物形器等。罐的形制多样化,大都有发达的颈部和显著的棱角,其中以双大耳罐和侈口高领双耳罐最具代表性。以人像和鸟、羊、狗等动物形象为题材的小型捏塑,姿态生动,为齐家文化陶器的特色之一。

齐家文化双大耳彩陶罐

齐家文化遗存中出土了大量陶、石质的纺轮和骨针,反映了家庭纺织业的普及。永靖县大何庄和秦魏家遗址的墓葬中,人骨架和随葬陶器上发现有清晰的布纹痕迹,线缕似为麻质。临洮县冯家坪遗址曾出土过一件红陶二联罐,腹部刻饰6条蚕纹,与甲骨文中“蚕”字非常相似,有学者由其形态推想是家养蚕。联系有的遗址存在线缕细密的纺织物痕迹思考,齐家文化居民已掌握丝纺技术的可能性是存在的。(www.xing528.com)

齐家文化墓葬已发掘的约有1000余座,大都成排成片,组合成氏族公共墓地,规模因聚落不同而大小不一。墓式以长方形竖穴土坑墓为主,也有少量圆坑墓和凸字形土洞墓,墓坑有的平行排列,有的按竖条式排列,有的组合成块状。个别墓有葬具,如长方形木棺、独木棺、垫板等。分单人葬与合葬两类,葬式多样,包括仰身直肢葬、侧身葬、俯身葬、屈肢葬、二次葬和瓮棺葬等,墓向以西或西北居多。合葬墓中又有成年男女合葬、成人与儿童或婴儿合葬、多人合葬等形式。与以前的古文化相比,二次葬显著减少,男女成人合葬墓显著增多,如秦魏家遗址24座合葬墓中,有16座是年龄相当的成年男女合葬墓。通常都有随葬品,以陶器为主,也随葬石器、骨器、铜器和玉器,用猪下颌骨作葬品的习俗也较普遍。部分墓葬出现人殉,晚期更加流行。

齐家文化遗存中有一种“石圆圈”,非常引人注目。永靖县大何庄与秦魏家两处遗址,共发现石圆圈6处,皆用天然的扁平砾石筑成,直径在4米左右,附近出土有牛、羊骨骼和卜骨,显系祭祀场所。在天水市西山坪遗址中,也发现过圆形祭祀坑,坑底有猪骨架5具,作“丅”形排列,经鉴定,皆为3~12个月的幼猪,乃宰杀后埋入坑内的祭品。当时还盛行占卜,武威市皇娘娘台和秦魏家等遗址中共发现70余块卜骨,羊肩胛骨最多,牛与鹿的肩胛骨次之,不钻不凿,只有灼痕。

3.社会发展阶段

农作工具的改进,陶器的大量存在,以及制陶专业化的增强,细密布纹的发现,马匹驯养的开始,铜质器物的广泛使用,治玉业的空前发达,都昭示着齐家文化生产力已达到新的高度。和马家窑文化相比,农业、饲养业和家庭手工业都有长足的进步,开始进入青铜时代的齐家文化社会各个领域,都发生着深刻的变化。

齐家文化的社会内部结构,在墓葬中得到明确的显示。二次葬明显减少,意味着氏族间婚姻关系中归葬制的衰落,群婚与对偶婚习俗已渐成历史陈迹;而成年男女合葬墓已经普遍出现,数量越来越多,与居址中各有灶膛的小面积房屋大量存在的状况相呼应,标志着一夫一妻制小家庭已是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在许多成年男女合葬墓中,男性居正位,仰身直肢;女性处左方,侧身屈肢,面向男性。皇娘娘台墓地还发现3座一男两女的成人合葬墓,均为男性仰身直肢居中,二女侧身屈肢分处左右,面向男性,丰富的随葬品全集中在男性身边。显然,男主女属的夫权制度已经确立。恩格斯曾经指出:“在历史上出现的最初的阶级对立,是同个体制下夫妻间的对抗的发展同时发生的,而最初阶级压迫是同男性对女性的奴役同时发生的。”(11)夫权的确立意味着父系家长制的确立,而父系家长制就是以族内贫富分化和一部分人被奴役为基础的。

齐家文化墓葬规格的差别及随葬品的悬殊,都强烈地反映着贫富分化。大的墓葬已有墓室和墓道,墓道长达4.2米,随葬品丰富,甚至有绿松石一类珍贵饰品;而小的墓葬,坑长仅1.5米,没有任何随葬品。秦魏家墓地中,有的墓随葬猪下颌骨多达86块,而多数墓连1块也没有;皇娘娘台墓地中,有的墓随葬玉器多达83件,而多数墓不见随葬玉器。如此显著的贫富分化,说明社会剩余产品已开始向少数人集中,他们是部落和氏族首领、家族长以及围绕在他们周围的祭司、巫师一类人物。在对氏族公社的长期管理过程中,在领导生产、组织狩猎、指挥作战、主持祭祀等事务中,这些人不仅树立起号令群体的威严,并且掌握了对公社剩余产品的支配权。随着共同体财富积累的增多,随着私有化趋势在氏族公社体制内萌生发育,上述权力层对公社事务和公社财富的控制也在不断强化,其私人占有欲也在不断膨胀。他们在以各种手段侵占集体财富的同时,与群体的关系逐渐演变为压制与被压制、剥削与被剥削的对立关系;他们手中权力的本质,也便由部族公共事务的需要,转化为维护权力层利益的需要。贵族阶级就是这样产生的。

社会发展到这个阶段,族体结构中血缘纽带的意义和作用日趋淡化,而阶级层序的内容逐渐形成。贵族们不仅利用控制公社的权力剥削公社成员的劳动,侵吞集体财富,还要为自己的生活与行动安排一批服务人员,以供他们驱使,于是便出现了附属于权力集团的卫士、仆役阶层。这个阶层的成员最初来自战俘,贵族们握有对他们的生杀之权,他们是原始人殉现象的牺牲者。齐家文化中人殉已不罕见。齐家坪墓地就发现过8人和13人同坑的合葬墓,墓主为男性,居中,仰身直肢,其旁合葬者的骨架有头无身或有身无头。该墓地还存在三四个头骨埋于一坑的现象。这些非正常死亡的人,或为墓主的殉人,或为祭祀的人牲。天水西山坪遗址存在一些殉葬坑,如其中的M13,圆形,口径1.4米,深0.5米,坑内埋人骨架9具,上下叠压或交错排列,经鉴定均为青壮年男性,他们很可能就是用作人殉或人祭的牺牲品。这些现象,无可争辩地说明了被奴役群体的存在。军事民主制时代战争和人殉人祭的盛行,是有内在联系的,都意味着贵族特权的发育过程必然伴随着被压迫、被奴役社会阶层的形成。

权力靠制度来保障和巩固,所以,和贵族阶级成长同步进行的,是所谓“礼制”的萌生。早期的贵族礼制集中表现在祭祀活动中,因为贵族阶级的统治权是原始社会族权的伸延,族权与神权的结合是统治的根基,而祭祀则是把族权、政权与神权融为一体的最高形式。祭祀活动孕育着文明社会的礼教制度和王权政体。齐家文化某些遗址中出现的“石圆圈”和祭祀坑,是当时存在大型祭祀活动的物质见证,表明尊奉神灵的宗教行为已经制度化、规范化。结合了族权的神权是虚无的,需要以某种形式将它物化;也就是说,贵族集团的精神意念,需要有神圣的载体;人与神的思想交流,需要物质性的中介。于是便出现了礼器,礼器和礼制相伴而生。最初的礼器,直接就是祭器,它承担的就是上述精神载体的任务。

在青铜器物尚未主导贵族社会风尚之前,玉器是最重要的礼器。齐家文化开西北地区用玉风习之先,其用玉传统被周文化所继承;周代关于玉礼器的一整套神秘理念,其精神种子是由齐家文化最先播撒的。齐家文化玉器中,除了璧、琮这类祭器外,还有一些刀斧类器物。有一种做工精细、色泽亮丽的玉钺,钺体较薄,刃部完整无缺,显然不是实用工具或武器,应当是一种仪卫器。后世的仪卫器是指由卫士或礼职人员掌执、专用于某些庄严仪式以壮统治者声威的器物。钺本是一种斧类兵器,充当仪卫器后演变为权势的象征,成为部族首领用以显示特殊身份的权杖类器物。仪卫器的出现,反映了部族权力层的性质已发生变化,首领们已需要用礼仪的威严来强化统治、震慑庶民了。

以上种种现象,共同揭示了齐家文化社会结构的本质特征。至迟在齐家文化后期,社会已跨入氏族制度渐趋衰亡而阶级分化正加速进行的军事民主制时代,文明的曙光在徐徐升起。

【注释】

(1)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址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2期。

(2)甘肃省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901号房址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2期。

(3)此画出土后,立即引起考古学界、古史学界和美术界的广泛关注,对画面内容及地画的意义,许多学者作了诠释和阐发。有人认为地画主题反映了祖神崇拜与图腾崇拜,画面上方人物为祖神,下部长方框内动物乃献给祖神的牺牲,或者是氏族动物图腾的形象;有人认为画面内容为施行巫术活动的写实,上方人物为巫师,手持物为法器,下部长方框内为鬼邪象征物,画面反映的是施法驱邪的巫术仪式;有人认为地画主题是生殖崇拜,上方人物的手持物,实为被夸张了的阳根,下方框内非动物,实乃侧卧的裸体女性,画面反映的是男女交合前的舞蹈情景;有人认为地画描绘的是史前先民狩猎的场面,上方人物为猎手,正持棒追赶猎物,下部长方形框实为捕兽的陷阱,框内动物即为被追而落入陷阱的猎物。诸说虽然认识上出入很大,但都立足于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特点而立论,言之成理。不过,仅据画面所提供的信息,尚难对其含义作出令人信服的确解。

(4)张岂之:《中国历史十五讲》,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第6页。

(5)孙淑云、韩汝玢:《甘肃早期铜器的发现与冶炼、制造技术的研究》,《文物》1997年第7期。

(6)徐中舒:《先秦史论稿》,巴蜀书社,1992年,第33页。

(7)客省庄二期文化又称“陕西龙山文化”,最初发现于西安市长安区沣西客省庄遗址,为该遗址的第二期遗存。主要分布在关中地区,属于新石器时代晚期渭河流域文化区系,对相邻文化有较大影响。

(8)水涛:《中国西北地区青铜时代考古论集》,科学出版社,2001年,第274页。

(9)从质地上说,有许多应归于彩石之类;但其器型,却属玉文化体系。

(10)李学勤:《失落的文明》,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第170页。

(11)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6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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