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效果与作用
北宋大量屯田、营田土地主要是通过以下诸种途径获取:根括闲田、开垦荒地、蕃部献田、钱物易田、收官员职田、收公田官地、包占良田、拘收作过蕃部田、自首免罪得地等。
获取屯田土地的途径虽有上述九种,但其中最主要的则是根括闲田、开垦荒地与蕃部献田,其他几种则作为获取途径的补充,在甘肃屯田中所占比重不大。
北宋时期,在甘肃从事屯垦生产的劳力来源主要是招募弓箭手、选知农厢军、募卒屯垦、配发罪犯、招怀投顺蕃部等,他们成为甘肃土地开发的劳动力与屯垦的直接生产者。
随着土地私有制日益发展,租佃关系日益盛行,带有中古军事隶农性和徭役性的屯田、营田,成为当时大土地所有制的附庸与补充,必然受其经营方式的影响而日益衰落[16]。受生产关系变化的影响,宋代整个屯田效果不甚显著,但在甘肃地区的屯田却有一定的效果与作用。
一是开垦荒地,生产粮食,减轻军需负担。在宋夏对峙百年间,边界冲突不断,土地荒芜,民众失业,给养匮乏的情况下,甘肃地区的屯田、营田却显示了其优越性,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北宋政府通过屯田、营田等方式,开发利用了大量荒芜的土地,殿前司副都指挥使刘昌祚括泾原路“陇山地凡一万九百九十顷”[17],渭源城至秦州一带沿河五六百里良田万顷(后经查证为四千顷)成为屯田区。驻营一兵费用,可给屯驻三兵。甘肃境内屯田、营田的大量分布,是对土地的开发与利用,积蓄了部分粮食,减少了国家部分军需开支,一定程度上活跃了甘肃地区经济,发展了社会生产。
二是增强了北宋西北边防。大量屯田士兵以边寨为家,屯田士兵往往带有家眷,并分到一至二顷土地,还可以免徭役、和雇、支移、折变等各项负担。由于分得土地,又可享受优惠政策,于是他们便有眷恋之心,恋土地,护老弱、牛羊,遇贼力斗。这些士兵“徙家塞下,重田利,习地势,父母妻子共坚其守,比之东兵不乐田利,不习地势,复无怀恋者,功相远矣”[18]。他们力耕死战,世为边用,远比东调的戍兵更具有战斗力。大量屯田军民及弓箭手的驻扎,加强了甘肃御夏固边的防卫力量,使甘肃成为北宋西北边防抵御西夏的一道屏障。
三是减少军粮运输负担。北宋的兵饷运输是一个难题,西北沿边军民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49庆历四年五月甲申载,知制诰田况上疏:“自西事以来,鄜延一路,犹苦输运之患,卞咸在鄜州,欲图速效,自鄜城、坊州置兵车,运粮至延州,二年之内,兵夫役死冻殍及逃亡九百余人,凡费粮七万余石,钱万有余贯,才得粮二十一万石。道路吁嗟,谓之地狱。今茶数多,辇至保安军益远,岁岁如此,人何以堪?”
田况所言虽是鄜延一路的情况,但其他泾原、秦凤、环庆诸路也同样如此劳民伤财。
由于实行屯田和营田后,这种状况有所改善。范仲淹言:“臣观今之边寨,皆可使弓手、土兵以守之,因置营田,据亩定课,兵获羡余,中粜于官,人乐其勤,公收其利,则转输之患,久可息矣。”[19]贾昌朝也谓“可以减屯戍,省供馈”[20]。这说明沿边实行屯田和营田,减轻了军粮运输的困难。由于屯田、营田,边地粮食增多,这对于防止奸商囤积居奇,平抑粮食价格,多少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注释】
[1]《长编》卷135,庆历二年四月戊寅条。
[2]赵俪生主编:《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第222~225页。
[3]《长编》卷135,庆历二年二月辛巳条。
[4](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7《田赋考七》。
[5]《长编》卷139,庆历三年正月丙子条。(www.xing528.com)
[6]《宋史·王素传》。
[7]《宋史·兵志五》。
[8]《宋会要辑稿》第121册,食货一之二九。
[9]《宋史·王韶传》。
[10]《宋会要辑稿》第121册,食货二之五。
[11]《长编》卷225,熙宁四年八月辛酉条。
[12]《宋会要辑稿》第121册,食货二之五。
[13]《长编》卷292,元丰元年九月丙戌条。
[14]《宋会要辑稿》第121册,食货二之四。
[15]《宋史·兵志四》。
[16]赵俪生主编:《古代西北屯田开发史》,甘肃文化出版社,1997年,第246页。
[17]《宋史·兵志四》。
[18]《长编》卷134,庆历元年十一月乙亥条。
[19]《长编》卷134,庆历元年十一月乙亥条。
[20]《宋史·贾昌朝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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