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辑计划
县是我国基础的行政区划,从春秋时期设置至今,已有两千多年的历史。云南秦汉时期始设郡县,历史上县的设置、隶属屡经变迁,现今共辖129个县、区及县级市。各县作为具有相对独立意义的行政区域,尽管设立时间不一,都积淀了各具特色的地域文化遗产,这是云南文化史上一笔宝贵的财富。
为全面系统反映云南现有县、区及县级市的文化面貌,使县域文化在和谐社会构建和云南文化强省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使广大读者进一步了解云南、认识云南,决定编辑出版“滇云县域文化”丛书(以下简称丛书)。
(一)定 位
丛书定位为一部集知识性、通俗性为一体的云南文化普及读物,目标人群为一般读者、中学和大学学生、旅游观光者等,也可作为文化研究人员的入门性读物。
(二)规 模
丛书以县(区、县级市)立卷,每一县卷为一单独卷本,每一州、市合为一辑,全套丛书共129卷17辑,每卷总字数20万字。卷本以文字为主体,辅以适量(50~100幅)图片,有条件的地区还可附录1~2张视频光盘。
(三)时 限
上限不限,下限至2010年12月31日。
(四)组织机构
丛书设省、州、县三级编辑委员会和编辑部,分别负责各级领导、组织和编辑工作。
1.编辑委员会
丛书编辑委员会总顾问、顾问由省委、省政府相关领导担任。
丛书编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省文化厅领导担任,委员由相关厅局领导、资深专家担任。
丛书主编、副主编由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资深专家担任。
州、县两级编辑委员会及主编、副主编等人员构成,可参考丛书编辑委员会,由州、县相关人员担任。
各级编辑委员会负责丛书编辑的领导和指导、协调,安排丛书编辑、出版经费。主编、副主编负责组织丛书实施、审定。
2.编辑部
各级编辑委员会下设编辑部,负责实施编辑工作。可根据情况设立编辑部主任、副主任和编辑若干人。
丛书编辑部设于云南省民族艺术研究院。
3.审稿
丛书实行“三审定稿制”。初审在省编辑部指导下,由州、县两级编辑部组织审稿,复审由省、州两级编辑部组织审稿,终审由省编辑部组织审稿。
(五)完成时间
全套丛书计划2011年4月至2012年12月完成编辑,交付出版。具体时间安排是:
2011年2月至3月:2月15日前完成丛书体例修订;2月28日上报编辑方案;3月30日前完成各级编辑班子组建,省编辑部与各地签订编辑协议,启动编辑工作。
2011年4月至10月:完成县卷初稿编写,提交初审;2011年11月至12月:完成初稿审稿。
2012年1月至3月:完成初稿修改,提交复审;2012年4月至6月:完成复审稿审稿。
2012年7月至9月:完成复审稿修改,提交终审;2012年10月至12月:完成终审稿审稿,交付出版。
(六)经费安排
1.编辑经费
每一县卷,由省、州、县各安排1万元专项经费,用于编辑、资料收集和调研、审稿。
2.出版经费
由“滇云文化编纂出版工程”编纂委员会统一安排。
二、编写体例
(一)书 名
书名由丛书名和卷名两个层级构成。丛书名为“滇云县域文化”丛书,卷名为“××(县)文化概观”(略去县、区、市等)。如:
滇云县域文化丛书
建水文化概观
卷名一般与现行行政区划名一致,有的也可用更具代表性的历史地域名称,如“永昌(今保山市隆阳区)文化概观”。
(二)框 架
滇云县域文化丛书编辑委员会、编辑部成员
××县(区;市)文化概观编辑委员会、编辑部成员
照片、图表
代表性照片(集中编排和随文插排两种形式,卷首集中编排50~100幅左右,1/4或1/2印张、8~16P,其余随文插排)。
行政区划图(含“××县在全省位置”示意图)。
文化事项示意图(如建筑结构图、乐器形制图、舞蹈动作分解图等,随文插排)。
文化事项分类统计表(文化遗址、风景名胜、文物保护单位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统计表,附相关文字内容后)。
丛书总序(省领导撰写)
分册前言(县领导撰写)
编写说明(凡例)(www.xing528.com)
目录
概说
内容包括区域位置、人口、民族、地理环境、自然资源;县名释名、建置沿革;历史文化发展及现状;本区域文化的基本特征及主要特色等。
文化史事
县域内从古至今重大(重要)文化事件、文化活动。
物质文化遗产
历史遗迹、古建筑、古墓葬、古庙宇、古驿道、会馆、戏台、代表性村镇和民居、名人故居、重要文化活动场所等。
博物馆、纪念馆和馆藏文物。
风景名胜、自然遗产保护区、文化遗产和自然遗产(双遗产)保护区。
非物质文化遗产
民间艺术:民间歌曲、民间器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绘画、民间剪纸等。
民间工艺:建筑工艺、制陶制瓷技艺、金属器技艺、编织纺织技艺、烹饪技艺、食品饮品加工技艺、民族服饰等。
民间医药:各民族民间医药。
民俗、宗教:节日、集会、庙会、民间竞技、各种宗教、祭祀活动等。
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民间艺术之乡。
文献、著述、作品
各类文献、著述:古今文化史志、典籍、笔记、著作。
代表性文艺作品:戏剧、电影、电视、音乐、舞蹈、小说、诗歌、散文、美术、书法、摄影等代表性作品。
人物
分为传略和人物简介两种。传略一般限于历史人物和已辞世者,人物简介简略记写在世著(知)名人物。
后记(该卷编写的有关说明)
三、编写中应注意的一些问题。
(一)应重点把握的原则
1.完整性:入卷内容应注意纵向、横向两方面的全覆盖,无重要遗漏。
2.经典性:入卷条目应是本区域文化中具有代表性的事项,不求小而全和面面俱到。
3.地方性:涉及跨地区的文化事项,突出本地区不同于其他地区的区域文化特色。
4.民族性:涉及民族文化事项,突出本地区特有民族(支系)的民族文化特色。
5.科学性:卷本逻辑层次清晰、条目设置合理;名称、概念、数据、图表、符号、术语等使用确切、规范,前后一致。
6.准确性:陈述和评价文化事项、人物,应客观公允,避免主观臆断;历史上的不同见解和评价,应诸说并存,避免一家之言:入卷资料应经认真核实,去伪存真,杜绝道听途说和人为编造。
7.可读性:丛书采用以现代汉语为规范的白话文散文体裁写作,除引用文献外,不使用文言文或文白混用文体。行文通俗易懂,流畅自然,生动活泼。
(二)关于丛书体例
丛书体例是各县卷应共同遵循的规范,但考虑各县历史发展、文化现象的差异,各卷本可根据各地实际,在篇幅、内容设置、条目详略等方面有所差别。
(三)政策性用语的使用
凡叙述民族内容,一律使用与国家政策、法规、条例相一致的用语。如“摩梭人”不表述为“摩梭族”,表述为“纳西族摩梭人”,“阿昌族”不使用民间习用的“昌族”表述,“白族”不表述为“白族人”等。
对于宗教的界定,除经国家相关法规认定的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和基督教、天主教等外,其他信仰活动一般称为民间信仰或民间崇拜,而不称为××教、原始宗教,如本主信仰不称本主教、多神崇拜不称多神教等。
(四)和县志、县史的联系与区别
丛书的内容、资料可能来源于以往修撰的地方文化史志,但应注意,丛书不是县志简编,二者在属性、读者对象等方面有较大区别。地方文化史志强调的是资料性、文献性和咨政性,读者对象主要是各类研究者、领导者,本丛书强调的是知识性、通俗性和趣味性,读者对象主要是青年一代和普通读者,目的在于普及、推广地方文化知识。
(五)和其他丛书的交叉
除本丛书外,我省同时还编纂“滇云民俗志丛书”“滇云民间故事丛书”等。本丛书中的民俗和民间文学部分,不对本区域的民俗、民间文学事项做全面描述,只收入其中最典型、最具代表性的部分。
(六)文字规范
字词、注音、标点符号、数量词、序数词及公元纪年等的使用,遵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近年来新闻出版的有关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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