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议会制度的起源
在今天的电视新闻中,我们经常会看到在西方国家的权力中枢——议会里,一帮衣冠楚楚的议员为一项议案展开唇枪舌战,好不热闹,很多人不会想到的是,这种现代民主形式的雏形在13世纪的英格兰就已出现。
(一)君王与贵族的冲突
在中国王权高于一切的13世纪,世界上最早的议会已在英国产生了,它是贵族、新兴市民阶层与国王进行不懈斗争的成果。
亨利三世在1227年亲政后,总是力图加强自己的权力,根本不愿意认真遵守“王在法下”的政治司法原则。为了增加国库收入,他向骑士反复征收盾牌钱(骑士用交金钱的方式代替服兵役),每个骑士40先令,先后征收了14次,并设置管理土地的官员,如果王室土地的佃户没有继承权,则立即把土地收回。他还过多依赖他的法国王后从法国带来的亲友,对他们委以重任,加官晋爵,倍加宠信,引起英国本地贵族的普遍不满。
亨利三世
1236年4月,亨利三世试图否定对《大宪章》承担义务的流言四起,男爵们更加担心。1237年1月,亨利三世为满足姊妹以及自己结婚的花销,又要征新税,遭到市民与贵族的反对。亨利三世被迫召开宫廷会议,重申确认《大宪章》给予贵族的特许权,征新税必须经贵族同意。
到1238年,王室的一件家事进一步激化了国王与贵族的矛盾,原来国王最亲密的男爵、年轻潇洒的诺曼底人西门·德·孟福尔(Simon de Montfort)来到英国后,时来运转,竟然博得了亨利的妹妹、寡妇爱琳娜的欢心。1238年1月7日,西门和爱琳娜结婚,亨利三世欣然同意。但婚礼只能秘密举行,因为当爱琳娜的前夫死时,她才16岁,她向教会做了一个保持贞洁的许诺,现在再婚就破坏了这一誓言。不过终究纸包不住火,西门与爱琳娜的秘密婚姻被泄露,这激怒了宗教界和贵族,国王被迫躲进伦敦塔。
(二)《牛津条例》与西门会议
1258年,亨利三世为让其次子埃德蒙接任西西里国王,决定出征这块远在意大利的领地,为此,他不顾英格兰已饥荒三年的状况而要求宫廷会议为这次耗资巨大的远征举债征税。在这一关键时刻,那些反对出征西西里的贵族,其中包括亨利的妹婿西门·孟福尔联合起来,他们全副武装去见国王,要求国王放弃远征计划和实行政治改革。此时的孟福尔由于国王反感他轻浮狂妄的个性,两人之间的关系逐渐疏远,他渐渐成为反对派贵族的领袖。国王在此情况下被迫让步,答应于6月12日在牛津举行由廷臣和贵族共同组成的联席会议。在这次史称“狂暴议会”的会议上,贵族迫使亨利三世接受了一个比《大宪章》更为激进的《牛津条例》,规定:国王要没收和分封土地必须经过由贵族、教士和骑士组成的大会议同意。还规定成立以大贵族为主体的15人的宫廷会议参与国事管理,国王、大臣和地方官员必须依照该会议意见治理国家。诸侯还选出有立法权的12人委员会,一年聚会三次,与15人组成的会议共商国事。亨利国王人单势孤,一点对抗的手段也没有,只能装出很明智的态度在议会里发表声明,表示同意。《牛津条例》是继《大宪章》之后的又一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文献,它首次提出了定期召开议会的原则。
亨利三世的偶像是谁?
亨利三世非常崇拜1161年被提升为圣人的盎格鲁—撒克逊国王爱德华。他听说爱德华衣着朴素,他也只穿戴最简单的大衣。他的寝室中有多幅爱德华的画像,它们用来在他入睡和醒来时引导他。此外他还将他的大儿子命名为爱德华。
1262年,亨利三世在教皇的支持下下令取消《牛津条例》等成文法,许多贵族再次聚集在孟福尔周围,组织新的反抗活动。内战再次迫在眉睫,双方只好请求德高望重的法兰西国王路易九世给予仲裁。路易九世坚信王权不可侵犯,裁决《牛津条例》无效。孟福尔只好诉诸武力,他调集军队于1264年在英格兰沿海地区的列易斯凭借数量上的优势和快速的攻击行动,打败了亨利三世的军队。亨利三世和他的儿子爱德华逃到修道院,但很快被孟福尔的军队俘获。这样以孟福尔为首的贵族集团成了英格兰事实上的统治者,他们依靠一个9人委员会管理国家,借用国王名义控制贵族。(www.xing528.com)
西门·孟福尔
1265年1月,孟福尔依照《大宪章》的有关条文,以国王的名义在伦敦召集会议,商议国事。会议代表除了120名高级教士和23名贵族代表外,还有每郡推选出来的两名骑士代表与每个自治城市推选的两名市民代表。这次会议史称“西门议会”,因参加会议的有城市的商人、小地主、反教皇权势的教士和牛津大学学生,这次议会又被称为革命党的集会,表明社会中下层的平民已经开始介入英国国事的制定中。“西门议会”是英国议会的开端,孟福尔也因召集此次议会而被称为“平民院之父”(Father of the House of Commons)。
不过下层民众对孟福尔的支持与拥戴,引起了上层贵族的不满与戒备。当时被孟福尔囚禁的爱德华王子在与孟福尔离心离德的贵族的帮助下成功脱逃,并很快纠集起一支保王军队,并于8月4日在埃富萨(Evesham)一战中彻底击败了孟福尔的军队,孟福尔本人在战役中被杀,身首异处。《牛津条例》被废除,王权得到了全面的恢复。
尽管如此,经过《大宪章》和《牛津条例》的签订,凡国事应该交议事会讨论的治理国家的形式已在英格兰人的心中生了根,成为不容置疑的惯例。而且孟福尔领导的贵族反叛虽说没有成功,但它在英国宪改史上留下了永久的印记。
(三)模范国会
1272年,亨利三世长子爱德华一世即位后,对议会这种组织形式极为欣赏,认为它是国王治理国家的有利工具,在其在位的35年(1272~1307)中,共召集议会达46次,其中头20年大概每年定期两次会议。1295年,为了筹集军费,进行征服苏格兰和威尔士的战争,爱德华一世召开了一次正式的议会。这次议会仿效了“西门议会”的做法,确定了以后议会的大致形式,因此历史上就把1295年这次国会称为“模范国会”,英国的议会制度正式形成。
到1343年,议会正式被分为上议院和下议院,上议院由贵族与教士组成,又称贵族院(House of Lords);下议院则是骑士与市民的天下,被称为平民院(House of Commons),当然当时平民院还缺乏独立性,受到国王与贵族院的控制,但随着中产阶级力量的增强,也逐渐成长为国家机构中一个强有力的团体。
议会的产生是英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开始改变英国政治斗争的格局。初期的国会是国王同社会中上层各等级进行联合统治的形式。后来,随着骑士新贵族和市民阶级势力的增长,议会便演变为反对国王专制的主要工具。
议会的名称从何而来?
英文“议会”(parliament)一词的最早使用可溯至1081年甚至更早,它是从拉丁文parliamentum、法文parler等几种西方语言转化而来,原指普通人之间的谈话和协商,以及市民会议或公民集会。后来用来指政要或者他们的代表之间的谈判、辩论和会议。1236年,“议会”一词见于官方文件。翌年,政界人士则把大会议的全体会议称作议会。
与英国的议会相对应,在中世纪的德意志有landstande(国会),在法国有etatsg eneraux etprovinciauxc(三级会议),议会在意大利称parliamenti,在西班牙则称cor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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