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里,我们可以先放下对自由主义和基督教年谱似的研究,转而考虑每个时代以及每个对同时代的论述的回应中的人道主义元素。首先,让我们来考虑一下自由主义,但这次我们把明显的自由主义元素从同时代的西方全景中剥离开,着重看一下自由主义的优势和劣势。这些可以进一步总结为:普遍的人文概念,个人主义的痕迹,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对共同利益的关心以及对理性应用的开放。把这些指示作为临时标准的自由主义应运而生。
很明显,自由主义与普遍权力观念的发展紧密联系。尽管在自由主义者应用这些概念的时候有特定的弱点和局限,这种具有全球普遍性的推动力一直被人所关注并在20世纪末得到突飞猛进的发展。这项规则主要在人类生命周期的末端(即将出生和临近死亡)中有所例外,顺着自由主义的趋势来看,人类生命中最脆弱、最重要时期的特殊需求被蔑视了。也没有理由怀疑自由主义中的个人主义的立场:个人的自主一直是自由主义所有表现的中心,可以说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很少有个人主义被夸大成社会核心的说法。在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问题上,自由主义的做法更模棱两可:虽然一些资本家和企业家几乎只把自由主义当成伪装的贪婪和社会病态的意识形态外衣,但自由主义者通常自认为是人道主义者。然而,他们对人道主义的理解通常与中产阶级的利益紧密联系。洛克和米尔是这样的,今天的全球化、自由化的世界也是这样。
从积极的方面看,我们需要承认尽管它本质上需要个人主义精神,自由主义也总是保持一种社会视角,这让它拥有一种类似共同利益的元素。除了具有受害者自由主义的集体主义倾向以及来自自由主义的社会民主思想的内涵之外,大部分自由主义所表现出来的形象都具有对社会的那种虽然被压制的,但又是真正的关注,而且往往是自由主义主要关注的内容所在。如果洛克和米尔所宣称的不是对理想主义社会的憧憬,那么他们的观点究竟是指什么呢?如果自由主义没有超越社会个体而着眼于整体的话,很难想象它是否能持续生存三四个世纪。然而几乎没有自由主义者愿意否认自由主义的首要关注点是个体而不是家庭、社会或者国家,而且自由主义为社会制度辩护主要意图即为个人服务,尤其是成年个人。
讽刺的是,自由主义对成人的重视既是它最大的优点也是它主要的概念软肋。这是它人道主义和以人为本的基础,它为成人世界建立了一个思想体系:所以自由主义者在考虑色情和离婚之类的问题时很轻易就忽略了保护儿童的问题。作为一个以个人自主和人类理性规则为前提的思想体系,自由主义在处理儿童问题方面面临困境。洛克和米尔都在儿童问题上感到很困扰,他们几乎为在自由主义主张的结论中忽视儿童问题感到抱歉。洛克的社会理论只有假设社会的所有“演员”都是冷静理性的生物才会发挥作用。他的“社会契约”神话中暗示了一种设想,即社会像一个成人俱乐部,或许是一个充满争论的社会。在他的论述中以年代为顺序的概念性观点的出发点是圣经里的亚当,这并不是巧合。
亚当被创造成完美的男性,他的身体和思维完全拥有他们的优势和理性,从他生命的第一刻起就如此有能力为自己提供支持和保护,并根据上帝对他灌输的基于理性法则的意旨控制他的行为。56
亚当的孩子们说,“以另一种方式进入世界……让他们对理性一无所知并不知如何使用它”,如果他们不能接受上帝的“理性法则”,那么他们就不能自由。相反,当他们来到这个世上时,他们的父母拥有一些凌驾于他们之上的规则和权限,之后的一段时间也一样,但这只是暂时的……随着他们不断长大,年龄和理性将他们逐渐从他们父母的管制中释放出来,并随着时间逐渐将他们从中剥离,直到这个人可以自由的控制自己。57
实际上,父母“有责任照顾他们的后代,尤其当他们处在童年这种有缺陷的状态时”。但这种合理机制似乎和洛克的带有基本的本能认识(关于儿童需求和父母责任的)的自由主义一致,事实上,它暗含忽视儿童作为弱势群体的苗头。与理性的成年时期可假定的完美状态相反,童年时期很显然是一种“有缺陷”的状态。考虑到洛克对理性新的神化,可以说儿童“对理性一无所知并不知道使用它”等同于忽视他们对人道的需要。米尔面临同样的困境,并且他处理得更糟:“个人是至高无上的,高于他自己,高于他的身体和思维。这一观点意味着自由主义只适用于身体机能处于成熟阶段的人类,或许对此我们没有必要再加以赘述,这里我们没有谈及到儿童……”58结论应该很明显,他的解释与洛克的观点同样蹩脚:“自由,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人类变得有能力通过自由和平等对话提升自己之前,它不适用于任何国家的任何情境。”59所以,“那些仍处在需要别人照顾的状态的人,必须受到保护,使他们免受由自己的行为产生的和来自外部的伤害。”60这种推理又一次把儿童通贬至消极的地位,因为儿童不是成熟的成人,因此不需要考虑在内,而不是按照儿童也是社会成员的标准来下定义。米尔的观点在概念上的问题在于他有意使用“儿童问题观点”来诋毁“野蛮人”的人性状态。他认为“同样道理,我们在讨论自由问题的时候可以不考虑那些社会落后的部分,因为在社会落后的部分里,种族本身就被认为是不成熟的概念”。(www.xing528.com)
总而言之,很难说对“儿童问题”的自由处理是否应归咎于过去几个世纪以来欧洲社会对儿童特殊需求的广泛漠视。当然,与理性自主和人道的自由联合被用来削弱20世纪后期感知到未诞生孩子的人道,赋予了堕胎相对的合理性。另一方面,毫无疑问的是自由主义在提高儿童待遇方面起到很多积极实际的作用。自工业革命以来,自由主义者就是欧洲和英国社会改革的主导力量,在这个角色中他们为儿童的公众保护和教育引入了一个新的人道主义、民主元素。
但自由主义在另一个对它的儿童待遇的实际批评面前更站不住脚。正如自由主义从未在基于理性自治的道德观念的社会中完全坚持儿童的地位一样,它没有提供把自由观传递给下一代的概念上的工具。杰伊·加菲尔德在1995年的佛家思想伦理学年刊上投了一篇题为“佛家思想和民权会议”的文章,其中他明确表达了对此的批评:
从自由主义看,关于道德发展有一个秘密:我们怎么成为好人?因为对于自由主义者来说成为好人就是成为拥有权力的尊者和肩负责任的履行者,道德教育似乎需要并正确地包含让人们履行并尊重责任和权力的教育。但如果我们真的调查何种培养能确实促进德高望重的人的发展,所得出的结果并不是这样。事实上爱家人、紧密关系和表达善意才是令人满意的道德发展的必要条件。
……孩子会学习童年时期所接触到的交往模式和态度。孩子被细心呵护,并学会同情。正是这些孩子成长为任何标准下的道德成熟体。他们就是尊重他人权利并履行自己的职责的个体。61
过去,自由主义通常会通过完善它的道德教育来回避这个窘境,无论在学校还是家庭,都有明确的或不明确的基于基督教或资产阶级道德观念的非自由主义道德教育。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美国对基督教和自由主义教育的整合最为明显。几个世纪以来,这样的处理很让人满意,但这种非正式的联盟在20世纪60年代文化变革的余波中瓦解了,特别是在美国:教会和国家的分离意味着非自由主义的宗教信仰和道德已从学校和公共机构中消失了。这并不鼓舞人心,实际上,美国学龄儿童在道德和社会观念上的衰退为“亚洲价值观”反对“西方自由观”加了一把力。
评估自由主义中的人道主义道德观念的所有优势并不那么容易。积极的特征和消极的特征非常接近,经常是在理论上矛盾但在实际中却趋向一致。个人主义和理性的应用旗鼓相当,尽管存在一些历史上和现代的局限性,自由主义吹捧一种具有普遍性的人性理念。自由主义还在女性平等运动中起到重要作用。自由主义甚至还有地方自治主义方面,比起个人更看重社会的利益,虽然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这方面被隐藏得很好。尽管带有白人中产阶级偏见,但它对在西方社会和前殖民地引入很多人道主义改革方面也很有帮助。另一方面,自由主义的现代主义前提赋予它通常与教条主义有关的一部分偏执问题,这种偏执在另一宗教诉求政治或社会论述的公共空间时出现。必须承认自由主义总是达不到它自己的采纳普遍的人道观念的构想。不论是早期殖民主义统治下的当地人,还是工薪阶级,或是未出世的孩子,自由主义总是几乎忽视一些群体,认为他们不值得享受与其他人一样的保护,而通常正是那些较弱的群体才应该受到特殊保护。明显地忽视儿童,认为他们比成人低等,这导致了自由主义最大的失败。非常幸运的是,这种概念上的失误没有一直被应用到现实社会中,自由主义一直是一种支持儿童福利的积极的实用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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