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贡体制重建以后,明朝官方主导的朝贡贸易遂成为永宣时期主要的海外贸易方式。通过朝贡贸易,明政府聚敛了巨额财富。虽然我们还不清楚这些财富在皇帝的内藏库和政府的国库之间是按何种比例分配的,但永乐皇帝无疑从中大获其利,使他有兴趣继续推动远航事业的发展。那么,明朝是如何通过朝贡贸易来大获其利的呢?其奥妙就在于明政府在依靠远洋海军树立在南洋和西洋地区霸权的时候,不经意间也控制了货币发行权和贸易定价权,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贸易定价权。
首先是货币发行权。控制货币发行权的实质就是明朝要使本国的纸币成为西洋诸国与中国进行贸易时的一种结算单位。
明初,政府继续使用纸币作为本国的流通货币,但是汲取元代钞法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发行的纸币有充足的贵金属做保证金,以保证纸币不贬值。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的时候,朱元璋就曾经为表彰朱棣征讨乃儿不花的战功而赏赐给朱棣钞100万锭,可见明朝初期,国内的纸币供应量是相当巨大的。但是,纸币仅仅在国内流通还不足以说明朝的影响力超过前代,这也与洪武、永乐皇帝要实现海外诸国万邦来朝的志向不符。因此,朝贡贸易体制能否建立,朝贡贸易能否推行下去,重要的就是看朝贡国是否使用明朝的纸币作为贸易结算单位。就像宋代那样,中国的铜钱成为整个亚太地区公认的流通货币和结算单位。但是明朝的纸币与宋代的铜钱有个本质区别,那就是宋代的铜钱本身有价值,因此被国内外大量储藏、走私、熔铸和挪作他用,导致了严重的钱荒问题,极大消耗了宋朝的货币财富;而明朝的纸币本身没有任何价值,它只是一种货币符号或者信用凭证,明朝纸币的信用好不好,主要取决于国家的实力。因此,明政府不论是把纸币赠与外国,还是与海外诸国使用纸币进行贸易结算,实际上都是拿明朝的国家信用做交换媒介,与存放在国内的由贵金属充当的保证金无关,纸币的交易与流通并不会带走明朝国内的货币财富。
在纸币的使用上,西洋诸国面临着三种情况:一是明朝经济军事力量强大,纸币信用高时,向明朝臣服纳贡,使用明朝纸币进行贸易;二是明朝经济军事力量强大,但纸币开始贬值,作为藩属国,被迫使用明朝纸币进行贸易;三是明朝经济军事力量严重削弱,纸币贬值,作为藩属国拒绝使用明朝纸币进行贸易,而明朝再也没有能力使用军事力量强迫藩属国接受纸币进行贸易。可见,明朝要长时间实现对货币发行权的控制,让南洋、西洋地区的藩属国接受纸币,并不是件容易的事情。特别是当第二、第三种情况出现时,为了保证纸币在朝贡贸易中的结算地位不动摇,明朝政府就必须依靠远洋海军的军事力量来维持。
洪武、永乐时期中国国力强大,纸币的信用很好,几乎可以与等重量的白银相兑换,因此海外诸国也乐于接受纸币。例如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中山来贡,其通事私携乳香十斤、胡椒三百斤入都,为门者所获,当入官。诏还之,仍赐以钞。”[27]这件事说明当时明朝与朝贡国进行交易时是以纸币为结算单位的,而且也正因为当时明朝纸币的信用好,所以交易者愿意接受纸币。此外,从明朝对外国的赏赐中也可看到当时纸币的影响力在向国外逐渐扩大。明朝在回赠朝贡国的礼物中,除了赏赐个别国家少量的金银、铜钱外,大多数时候给的都是纸币。如永乐四年(1406年)八月,冯嘉施兰酋长“嘉马银等来朝,贡方物,赐钞币有差”。[28]永乐九年(1411年)满剌加国王率妻子陪臣540余人的庞大使团来明朝朝贡,回国之际,明成祖赐给其国王的礼物中就含有“钞四十万贯”。[29]1431年永乐皇帝给郑和钞10万贯以便在海外分发。[30]明朝的纸币就这样随着对朝贡国的赏赐和郑和的远航,不断向海外扩散,从而导致使用明朝纸币作为贸易结算单位的地区和范围不断扩大,明朝的影响力也不断扩大。由于明朝的纸币本身并不是金属货币,因此赏赐大量纸币并不会减少国家货币财富的持有量。同时伴随着郑和舰队建立起来的朝贡体制,这些散发出去的纸币又通过朝贡贸易的渠道开始回流,从而使得藩属国在经济上、政治上不断加强了与宗主国的联系。
至于说郑和下西洋造成了国力耗费巨大,导致国家财政空虚,则有违事实。造成官员们抨击远洋活动耗费国家财力的直接原因有可能是内藏库与国库在朝贡贸易收益上的不合理分配比例。皇帝从朝贡贸易中获利颇丰,且收益大部分进了自己的内藏库,但政府却要从国库中掏钱出来为皇帝的远洋航行和朝贡赏赐买单,所以就可能出现政府亏钱而皇帝赚钱的情况。皇帝赚了钱自然对远洋活动大力支持,而政府亏了钱当然对远洋活动大加批评。
在永乐前期,夏原吉掌管财政,明政府尽管建造了包括宝船在内的1700多艘远洋船只、组织了大规模的海运、赐予了王公和功臣大量重礼,以及安南战争的费用,政府仍未出现财政赤字。造成国家财政空虚的真正原因是迁都北京后大兴宫殿、远征漠北、宫廷的奢侈挥霍、对皇室成员的过度赏赐,以及官员的贪污腐败。因为明初政府的财政收入主要以农业税为主,当大量的农业税收投入到上述行为中时造成了对财政收入的纯消耗,却没有产生任何经济收益。因此,长时间的收支不平衡必然导致财政空虚。而政府官员的贪污腐败使得本已拮据的财政状况更加雪上加霜。以造船业为例,政府官员从中大肆敛财,普通军民则必须忍受沉重的剥削和压榨。吏部尚书蹇义在向皇帝呈送的奏折中就说道:“在京各卫成造海船等件,所有物料虽是官给,然有匠作原计数少,或该科放支,斤两不足,率令军民陪补。头会箕敛,侵损非细。”[31](www.xing528.com)
当大兴土木、远征漠北、挥霍无度、巨额赏赐和官员贪腐在纯消耗着明政府的财政收入时,只有郑和建立的朝贡贸易体制帮助明政府赚到了钱,但这些钱多数进了皇帝的口袋,可能只有少数进入了国库。正是通过进入国库的那部分朝贡贸易的收益,才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农业税收的纯消耗,使得永乐年间明政府的财政收支大体维持平衡。所以当永宣之后,明朝官方主导的航海事业停顿下来后,朝贡贸易的收益也随之逐渐减少,而造成农业税收纯消耗的那些行为还继续存在时,明政府的财政就陷入到入不敷出的境地了。
其次是贸易定价权。随着郑和下西洋建立起来了朝贡体制,朝贡贸易也如火如荼地开始进行,明朝政府和皇帝从朝贡贸易中聚敛了大量财富,但这些财富并不完全是通过等价交换的原则获取的,而是通过取得贸易定价权,进而通过垄断价格来获利的。可以说,贸易定价权的得与失直接关系着朝贡贸易是赚钱还是亏本,进而关系到朝贡贸易的存亡。而在决定贸易定价权的过程中,明朝远洋海军的军事威慑力是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贸易定价权在朝贡贸易中是如何发挥作用的呢?通过郑和舰队的远航,西洋诸国见识到了明朝远洋海军的战斗力和威慑力,于是称臣纳贡,成为明朝的藩属国,从而接受郑和的纸币馈赠,同意使用纸币作为朝贡贸易的结算单位,并在朝贡贸易中按照明朝政府制定的不等价交换原则进行交易。当西洋诸国的朝贡使团来到中国后,明政府除了象征性地接受少量贡物外,一般都会从使团手中购买许多贡品和商品,主要以朝廷和皇室需要的高附加值商品和奢侈品为主,例如黄金、白银、铜、马匹、苏木、药材、香料等。在购买时,明政府以朝贡体制中规定的低价购买原则购买这些高附加值商品。例如,明政府向外国使者购买黄金,一两黄金付给50贯纸币,一两白银付给15贯,而当时官方的兑换率是一两黄金值400贯,一两白银值80贯。又例如苏木,1433年之前的市场价是500克价值5~50贯钱,而明政府购买500克苏木仅支付半贯钱。[32]这就是垄断低价。通过这种方式,明朝至少从朝鲜得到1600两的黄金和1万两的白银,从安南取得了1000两黄金和2万两的白银。[33]当使团离开时,明政府回赠部分礼物,使团也会购买大批中国商品回国,这些商品主要是技术含量高的丝织品、陶瓷、茶叶、铁器等工业品,这也是朝贡国统治者需要的奢侈品。朝贡使团在购买这些商品时必须按明朝官方给出的价格购买,这个价格一般都会比国内市场高,于是形成垄断高价。即便在卖给朝贡使团商品时以市场价出售,但由于明政府在购买商品时控制着垄断低价,因此仍然从朝贡贸易中大获其利。所以,对垄断低价和垄断高价的控制,尤其是对垄断低价的控制,才是贸易定价权的关键。
通过皇帝回赐和郑和分发出去的大量纸币,最终为明朝换回来的是大量高附加值的物质财富,而明朝所付出的只是一堆印有花花绿绿图案的纸。伴随郑和舰队七下西洋的征程,明朝运用远洋海军的威慑作用,牢牢控制了货币发行权和贸易定价权,使得明朝得以依靠不等价交换原则从朝贡贸易中大获其利,从而确保朝贡体制的有效运行。
永宣之后,虽然明朝的远航事业停顿下来了,但朝贡贸易体制所确立的不等价交换原则因其制度惯性还存在了一段较长时间,明朝皇帝在这种官方主导的朝贡贸易中还是能获利,只是获利不及以前丰厚罢了。而明朝政府则还要继续为皇帝的朝贡赏赐买单,却毫无收益可言,因此明朝的皇帝与政府对朝贡贸易的兴趣都在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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