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初创之际,国势艰难。在北方,北元残存势力虽被逐回到蒙古大草原,但他们反而因此重新获得了先辈的战斗力,成为明朝的强劲敌手。洪武皇帝八征漠北,总算稳定了北边的局势,使明朝获得了一个相对安定的环境来恢复发展生产。在朱元璋统治的31年时间里,虽然国家面临着各种社会问题,国力也不宽裕,但这位皇帝却早早定下了重建朝贡体制的战略目标,试图通过确立中国对周边国家的宗主国地位,来树立明朝皇帝至高无上的权威。
“洪武初,海外诸蕃与中国往来,使臣不绝,商贾便之。”[1]但是洪武帝重建朝贡体制的行动明显是以军事力量为后盾的。例如洪武三年九月(1370年9月),针对辽东霫族不来朝贡,朱元璋公然向对方发出了武力恫吓。“近高丽、安南、占城、爪哇、西洋锁里、海外诸国,皆称臣入贡。……抑我师之未加,姑以为可自安耶?兹特遣人往谕,能番知天道,率众来归。官加擢用,民复旧业。朕不食言,尔其图之。”[2]但是这种武力威胁主要还是针对与明朝有陆地相邻关系的朝贡国家,对于那些南洋、西洋地区的海外诸国,更多的还是依靠派使臣宣谕和贸易利诱来促使其朝贡,但这种脆弱的朝贡体制很快就因明朝与爪哇的宗藩权之争而告破裂。
洪武十三年(1380年),作为中国传统朝贡国的三佛齐遣使来华,希望朱元璋派使臣前去册封他们的新国王。朱元璋欣然应允,但没想到的是,派去册封三佛齐王印绶的明朝使臣全部被“爪哇诱而杀之”。[3]因为当时爪哇已控制了三佛齐,成为它的宗主国,而三佛齐传统上还是中国的朝贡国,因此明朝作为三佛齐的宗主国,向三佛齐派使臣去册封国王也是正常的。但是爪哇王觉得明朝此举威胁到了爪哇在当地的宗主权和地区霸权,故杀害了明朝册封使臣,以达到将明朝的宗主权排斥在南洋地区之外的目的。几年之后,朱元璋终于得知了明朝使臣被杀的消息,大怒,“留其(爪哇)使月余,将加罪,已,遣还,赐敕责之”[4]。此后,“使臣商旅阻绝,诸国王之意遂尔不通。”[5]洪武帝重建朝贡体制的设想大部分没有实现。
洪武时期重建朝贡体制的努力严重受阻,有两个重要原因都与海上力量有关。
一是明初海上力量建设的不足。
洪武初年,明朝海军虽然拥有3000~4000艘各型舰船,但这些舰船主要来自于战争缴获,并且以内河舰船居多,适合远海航行的船只较少。客观上讲,洪武时期的明朝海军还处于初创期,只能担负从内水到近海区域的防御任务,海运业才刚刚恢复,适合远海航行的五桅海运船主要用来海运粮饷,保障京师物资供应,这些先天不足严重制约了明朝海军的远海作战能力。基于洪武时期海上力量的现状,朱元璋为海军确立的基本建设思路就是:在沿海各冲要之地建立起一个“陆聚步兵,水具战舰”[6]的海上防御体系。后来出于防倭需要,于洪武七年春正月(1374年2月)对这一战略作了调整,成立远海巡防舰队,命靖海侯吴桢为总兵官、都督佥事于显为副总兵官,率领江阴、广洋、横海、水军四卫舟师出海巡捕海寇。“所统在京各卫及太仓、杭州、温、台、明、福、漳、泉、潮州沿海诸卫官军,悉听节制。”[7]远洋舰队的巡逻区域最远到达琉球大洋,并与倭寇船队交火,给倭寇以沉重打击。此后每年春季,海军舰队出海巡逻,分路防倭,秋季撤回,成为一种常例。[8]但我们也要清楚地认识到,吴桢的远洋舰队主要任务是巡逻警戒,而且受制于大型远洋舰船的制造能力、人员训练水平和后勤保障等问题,这支舰队的远洋投送能力、作战能力和舰队自持力都不可能很强。客观上讲用于远洋巡逻尚可应付,用于远洋作战则力所不能及。
洪武十三年爪哇杀害明朝使臣事件发生后,在相当长时间里改变了南洋地区的政治格局。爪哇成为南洋的地区性大国,三佛齐首先被爪哇所灭,更名为旧港,苏吉丹、碟里、日罗夏治、渤尼、彭亨、百花、苏门答剌等爪哇附近的小国被爪哇所阻,不再到中国朝贡,爪哇成为西洋、南洋诸国贸易的中心,明朝方面“惟安南、占城、真腊、暹罗、大琉球自入贡以来至今来庭”。[9]
从战略地理的角度来分析洪武十三年后明朝在东南亚地区的朝贡国情况,我们发现,这些不再向明朝朝贡的西洋、南洋地区的国家,在地理上均与明朝远隔重洋,没有直接的陆地相邻关系。明朝属于典型的农业社会,其武装力量构成以陆军和步兵为主,这决定了对外施加军事影响力的地区只能是那些与明朝有陆地相邻关系的国家,只有这样,明朝对藩属国的军事威慑力才有用武之地,洪武皇帝对北元的征伐和对辽东霫族的武力恫吓就是明证。但是,海外诸国的地理环境大不一样,他们与明朝远隔重洋,明朝陆军的威慑力对这些藩属国是鞭长莫及。朱元璋如果要对西洋、南洋的藩属国采取武力行动,则必须依赖明朝的海上力量。在这里,海上力量的远洋投送能力和作战能力就成为重建朝贡体制,确保南洋、西洋诸藩国臣服的关键。但至少在洪武年间,明朝的海上力量不具备这个条件。洪武时期的明朝海军不仅无法向南洋地区投送,就连跨过对马海峡,攻击近在咫尺的日本也办不到。例如当洪武十三年所谓的胡惟庸通倭事件曝光后,朱元璋通过礼部向日本国王良怀(室町幕府将军足利义满)发去诏书,以表达自己的不满,并威胁道:“若以舳舻数千,泊彼环海,使彼东西趋战,四向弗继,故可灭矣。”[10]但洪武十四年(1381年)良怀亲自复书:“臣闻天朝有兴战之策,小邦亦有御敌之图。……聊以博戏,臣何惧哉。”[11]表达了绝不屈服于明朝的态度,朱元璋“得表愠甚,终鉴蒙古之辙,不加兵也”[12]。(www.xing528.com)
其实朱元璋放弃派兵的原因很简单,那就是明朝没有向远洋投送军事力量的能力。在朱元璋看来,连空前强大的元朝海军都失败了,比元朝海军弱小得多的明朝海军就更没有取胜的希望。所以,当明朝面对爪哇阻断南洋、西洋地区的朝贡贸易时,朱元璋也无可奈何,到最后还不得不将爪哇的使臣放回国,发一封抗议信了事。南洋、西洋诸国也正是看到了明朝海上力量的不足以及爪哇的现实威胁,才会放弃到中国朝贡,从而导致朱元璋以武力为后盾重建朝贡体制的失败。
二是朱元璋在海上力量的使用上存在着严重的战略投向错误。
朱元璋的这个海上力量建设思想基本上是一个近海防御型海军战略,同时辅之以远海巡逻制度,其目的一是防倭,二是执行海禁政策。而恰恰是将海军用于执行海禁政策,标志着明朝在海上力量的使用上存在着严重的战略投向错误。
海禁政策的提出最初是为了断绝大陆居民对方国珍、张士诚反叛余部的物资接济。但随着朱元璋巩固了在全国的统治后,继续借口“国珍及张士诚余众多窜岛屿间,勾倭为寇”,而“禁沿海民私出海”,[13]从军事角度上就解释不通了。其实,从洪武元年到洪武十四年间,平均每年发生的倭寇入侵事件只有2~3起,最多的洪武二年也不过7起,[14]这些倭寇入侵事件无论是在数量上,还是在破坏力上,都远不及嘉靖年间的倭乱,甚至还比不上中国海盗对沿海居民造成的危害。所以,朱元璋以防倭作为实行海禁的理由,只是一种掩人耳目的做法。
海禁政策出台有着深层次的原因。首先,是朱元璋的维稳思想。他一心想恢复中国传统的自耕农社会,将农民重新固着到土地上,以便于控制管理。而商品经济和贸易的发展则会引起人员的迁徙与流动,使农民有机会接触更多的外部事物,这会从思想上打破小农安于现状的想法,更会引起对农民人身控制力的削弱。所以朱元璋对充当小农经济破坏者的商品经济和海外贸易心存恐惧,怀有敌视情绪。其次,是朱元璋的报复心理。出于对沿海居民曾经大力资助过方国珍、张士诚而怀恨在心,因此有意对沿海居民进行经济制裁和惩罚。最后,才是防倭。事实上,从北宋晚期开始,中国沿海民间的海外贸易活动就越来越繁盛。政府通过市舶司对贸易加以管理,既增加了财政收入,又维护了沿海居民的利益,官民双方在海贸问题上相得益彰。宋元时期,中国沿海也有海盗和倭寇的袭扰,这在世界范围内也是一个普遍的现象,但并未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威胁,因此朱元璋借口防御海盗和倭寇而实行海禁的理由,在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朱元璋以一己私念,凭借国家的行政权力来实施海禁,阻止民间发展海外贸易,应该说是一种逆历史潮流的行为。不幸的是,这种基于个人好恶而产生的海禁思想却被后来的统治者视为“祖宗成法”,不可更改,使得个人意志逐渐变成国家意志,加剧了沿海居民与中央政府的对立情绪,刺激了海盗、倭寇、私商的违禁行为。
在实施海禁的日子里,明朝的海军担负着两个基本职能:保卫海疆和稽查民间海外贸易。有趣的是,这两项职能在今天看来,其目的刚好是自相矛盾的。海军保卫海疆的行动,其根本目的应该是为本国的海上活动提供安全的外部环境,以利于海外贸易的开展。通过发展海外贸易,政府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海军,促进海军的健康发展。但是我们看到,明朝海军却做着本末倒置的事情。按照朱元璋的逻辑,因为沿海居民出海贸易,所以海盗倭寇循利而来,引得海疆不宁。要使海疆安宁,就得查禁民间海外贸易,只要没人出海做生意了,倭寇、海盗就不会来侵扰了,海疆才会宁静。可这种违背经济规律的海军建设思想是不可能长久持续下去的。很快,海盗、私商、倭寇重新活动起来,沿海居民也对禁海令置若罔闻,私自出海贸易的人数有增无减,并且海军将领也很快被腐蚀,加入到了海上走私者的行列。随之而来的是洪武皇帝更加严厉的制裁措施和禁海令,于是海军官兵为了自保性命,不问良莠、不管官民,对所有出海的船只都加以查禁,结果连正常的海运都无以为继。洪武二十五年秋七月己酉(1392年8月18日),两浙运司向皇帝上言:“商人赴温州各场支盐者必经涉海洋,然著令军民不得乘船出海,故所司一概禁之,商人给盐不便。”朱元璋接到这个奏报后的尴尬表情可想而知,他斥责兵部官员:“海滨之人,多连结岛夷为盗,故禁出海。若商人支盐,何禁耶?”[15]随后命兵部移文谕之,要求海军巡逻人员对海运区别对待,不可一概查禁。在这场关于海禁的博弈中,正是由于朱元璋对贸易所持的错误想法和对海上力量的错误运用,使得政府和民间都被这无谓的猫鼠游戏弄得疲惫不堪、两败俱伤。
海军是一个人数虽少,但资金、技术密集型的军种,其作战行动的成本是高昂的,但效果的显现却是长期的,这与陆上作战极不相同,这也正是作为传统农业文明熏陶下的中国皇帝多数都不重视海军的一个原因。在明初海上力量的建设中,除了洪武皇帝个人权威所提供的支持外,训练、使用、维护、管理中央和地方舰队的费用是惊人的。由于朝贡体制未备、朝贡贸易不兴、私人海外贸易被禁,使得海军不仅不能从海外贸易中获得支持其发展的资金,反而还要中央和地方从农业税收中拿出大量资金来进行补贴,这自然成为国家的财政包袱。朱元璋的做法使明朝海上力量的建设和海军的运用明显违背了海军自身存在的宗旨——即海军是为贸易而生,而不是用来阻止贸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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