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犯罪现场物品提取:模块四成果

犯罪现场物品提取:模块四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训一犯罪现场遗留物品的提取实训目的一、培养学生发现、提取犯罪遗留物的能力二、熟练掌握提取犯罪现场遗留物的操作规范实训素材及内容案例:2017年12月9日早6时,发现村民王某利死于自己家中。所以对于在食物中投毒等案件,在现场发现食物要提取时,应将食物放在密封的玻璃容器中,并以最快速度送检。

犯罪现场物品提取:模块四成果

实训一 犯罪现场遗留物品的提取

实训目的

一、培养学生发现、提取犯罪遗留物的能力

二、熟练掌握提取犯罪现场遗留物的操作规范

实训素材及内容

案例:

2017年12月9日早6时,发现村民王某利死于自己家中。经勘查,死者仰卧于自己独居卧室的床上,死者的衣兜被翻动且掏出,身盖一棉被;头部两侧的床面上有大量喷溅血迹;头部左侧颅骨塌陷;肋骨呈广泛性骨折;颈部有9cm长的切割伤。该床下一块红砖的棱角处沾有血迹和毛发。靠东墙的壁洞里有一把铁柄菜刀,刀刃上沾有血迹,刀柄上有两枚灰粉指纹。床边桌子上的煤油灯罩上有两枚浅红色粉末的加层指纹。室内被翻动,大量谷物、地瓜粉散落在地。

经法医检验,死者是最后一次进餐6小时后死亡的。经调查死者8日晚6时在邻居家吃的晚饭。

实训内容:

根据以上案件描述对工具痕迹的提取进行训练。

实训方法

一、实训器材

头套、手套、脚套、口罩木质、竹质、塑料质镊子、吸管、纱布、海绵、棉布条、塑料袋纸袋、包装纸盒、玻璃容器、金属容器、犯罪工具、玻璃、纺织品等。

二、实训方法与步骤

(一)固体物的提取方法

1.工具物证的提取方式。提取工具固体物时应先用洁净、柔软的包裹物把提取的固体物包好,然后放入塑料袋、纸盒或容器中保存。对于一些不规则的工具物证要保护好其边缘形态;对于各种工具要防止和其他物品碰撞,以免又形成新的痕迹(如图4-2-59、图4-2-60)。

图4-2-59 固定所要提取的工具

图4-2-60 包裹所要提取的刀具

2.纺织品物证的提取方式。

(1)提取方式:要尽量在案发后四小时内提取纺织品物证。为防止提取后纺织品物证的进一步转移,要把衣物尽快装入封闭的棕色纸袋或聚乙烯袋中(纸袋更好一些,如图4-2-61),每个纸袋只装入一件纺织品。

图4-2-61 提取纺织品物证的包装纸袋

提取现场的线、绳子或带子时,要尽可能取全长并保护好两端(如图4-2-62),并写明调查人是否剪下一端;如果是捆绑用的,带有结扣,应注意保存结扣的原状,必须剪下绳索时,应从无扣处剪断,以便分析研究结扣的方式和特点,犯罪嫌疑人的职业和习惯(如图4-2-63、图4-2-64、图4-2-65、图4-2-66)。

图4-2-62 犯罪现场提取绳子

图4-2-63 犯罪现场待提取的绳结

图4-2-64 绳结两端用不同颜色的胶纸进行标注

图4-2-65 标注好的绳结

图4-2-66 沿绳结标注点中间剪下绳结

提取现场遗留的纺织品时,同样要注意发现和提取纺织品上的各种附着物。纺织品物证在现场上接触的物质不同,上面可能存有各种附着物,比如血迹、污垢、斑痕、泥土、灰尘、油污等,这些附着物应在检验纺织品物证前进行检查,对衣兜或缝隙处残留的其他物质也要进行检查。

图4-2-67 较大纺织品提取

(2)注意事项:包装前不能将嫌疑人,受害人的衣物放在一起,对面积比较大的物品,比如床单、毯子、枕套等,要在做好标记之后,整齐地将其表面叠在最里面,并加入衬纸(如图4-2-67、图4-2-68);对小毯子应小心地卷起来,直接送往实验室;对汽车坐垫要用塑料布包裹好;对较大的纺织品物证检验,如地毯等,根据剪裁情况,多取几个部位的剪裁(要包括全部的纤维种类和颜色),以便进行比对。注意提取、保存纺织品上的人体气味,特别是帽子、手套、鞋垫袜子等气味,以便使用警犬鉴别或进行气味分析。对包尸布也要特别注意,因为包尸布很可能与嫌疑人有关。

图4-2-68 整齐叠放纺织品放入包装袋

3.玻璃物证的提取方式。

(1)提取方法:为了防止金属对元素的影响,提取玻璃物证的时候不能使用金属的镊子,应该使用木质、竹质、塑料质的镊子,用干净的塑料袋或纸盒盛放;肉眼能观察到的玻璃碎片,用检材收集勺提取,用干净的塑料袋或纸盒盛放;玻璃碎片比较分散的时候,用毛刷轻刷地面,使碎片收拢,装入塑料袋或纸盒中保存。

(2)注意事项:当交通事故现场的玻璃碎片较多时,应将所有的玻璃全部收集起来,尤其要注意玻璃碎片会散落在较长一段路面上,更应仔细收集全,用塑料袋或纸盒包装好,便于进行玻璃碎片重新拼对,如果玻璃断面能机械吻合,其作用是很大的(如图4-2-69、图4-2-70、图4-2-71)。由于玻璃物证的种类很多,如大小车灯玻璃、挡风玻璃、前后视镜以及色彩各异的玻璃制零部件,因此要分别提取,分别盛放在不同的塑料袋或纸盒中保存。当玻璃碎片或微粒附着在被害人的衣服上、人体表面时,更应注意仔细勘查,将所有附着在被害人处的玻璃物证全部提取下来,及时注明提取部位的名称,这是一类非常重要的物证。当玻璃碎片上有指纹、血迹、油斑、油漆、纤维等附着物时,要妥善保管好该玻璃碎片,不能破坏该附着物的原始状态。待有关技术人员进行处理(拍照、检验、附着物提取)后,再进行玻璃成分的检验。

图4-2-69 带血迹的玻璃碎片

图4-2-70 带滴血状血迹的玻璃碎片

图4-2-71 玻璃碎片的提取与包装

(二)液体物的提取方法

对在现场上发现犯罪遗留的液体物时,应用吸管采集后放置于密封的玻璃容器、金属容器或塑料容器内(如图4-2-72、图4-2-73),选择容器时要避免被提取的液体与容器发生化学反应,或用干净的纱布、海绵或脱脂棉浸洗晾干后放入密封的玻璃容器内,然后注明案件名称、时间、地点等。提取液体物时应注意对于易燃易爆的物品一定要防止撞击和受热;而且液体不能直接放入塑料袋中,以防止发生化学反应。

图4-2-72 可盛装液体的塑料容器

图4-2-73 可盛装液体的金属容器

(三)食物的提取方法

食物容易变质,尤其是在气温比较高的情况下,腐败的速度更快。所以对于在食物中投毒等案件,在现场发现食物要提取时,应将食物放在密封的玻璃容器中,并以最快速度送检。

(四)污物的提取方法

对于一些与案件有关的遗留污物,如粪便、呕吐物等,提取时可将其放入密封的玻璃容器中进行安全隔离,然后注明时间、地点、案别等,并尽快送检。

实训知识

发现犯罪遗留物的重点部位

犯罪遗留物是犯罪分子实施犯罪行为时留在现场上的物品,如一些固体物品、液体、污物、食物等,这些往往体积都比较大,特征明显,在实践中是不难发现的。必要时可借助专门仪器设备去发现。

玻璃碎片的识别方法

当玻璃碎片较大时,勘查工作人员很容易判断是无机玻璃还是有机玻璃;玻璃物证很微小时,玻璃会与某些透明的塑料、树脂、矿物、盐类等固体物质相混淆;由于玻璃是不溶于水的,其比重也大于水(多为2.1g/cm3以上),因此,我们可以根据玻璃的上述特性,采用简单的方法识别玻璃物证。

将上述碎片或微粒物质倒进洁净、透明容器中,加入干净的自来水,盐类微粒通常会溶解于水中,而许多塑料和树脂(包括有机玻璃)会漂浮在水上,我们小心地用倾泻法倒出上层水和漂浮物质,余下下层水和比重大的物质,在倾倒去下层水后,将水底的碎片和微粒物质取出,用金属针头或大头针测试碎片和微粒物质的硬度,便可将塑料、树脂与无机玻璃区分开来。至于水底的不溶于水的盐类和矿物质可以用普通的偏光显微镜加以区分,方法是:先调整偏光显微镜的起偏器和检偏器成正交位置,然后将碎片和微粒物质放在显微镜的载物台上,任意旋转载物台,若视场一直保持暗的状态,则碎片或微粒是玻璃或者是各类同性的矿物;若任意旋转载物台后,视场发生了变化,便利用单色光照明,其强度发生变化,再用白光照明时,视场出现不同的色彩,则可断定此碎片或微粒物质不是玻璃。

实训二 生物生化类物品的提取

实训目的

一、培养学生发现、提取生物生化类物品的能力

二、熟练掌握提取生物生化类物品的操作规范

实训素材及内容

案例:

某年12月26日上午7时,某市公安局接报:该市靓丽发廊小姐田某被杀于发廊后屋住室中。经勘查,该发廊位于市中心,临街是工作间,门窗直对马路,无破坏痕迹。工作间后门直通后屋住室,住室窗子完好无损。死者田某呈裸体仰卧于床上,胸罩裤头被撕开,衣物、鞋袜被丢于床下,所有的衣兜被翻动。死者头部两侧的枕头、被子上溅有大量喷溅血,最远可达1.2米的地面上。在桌下的地面上发现带血的尖刀一把。住室的衣柜、桌抽屉、旅行袋均被翻动,大量衣物、杂志、食品及生活用品散落在地上,上面有零星血迹。

在住室及工作间地面上发现有拖鞋和袜子的血足迹。经尸体检验,死者的颈部被切开,喉管及两侧颈动脉被切断,左侧胸部有3处刺伤,在死者阴道内未检见精液,经胃内容物检验,判断死者是最后一次进餐后7个小时左右死亡。

经调查,死者田某(女,21岁)。由于是从外地独身来此工作,一直单身住于该房,室内带血尖刀是她们平常削水果用的,平时一直放在衣柜上面用报纸盖着。在25日晚6点左右,发廊三个小姐在附近餐馆吃完面条后,她就回发廊了。

实训内容:

根据以上案件描述对生物物证类痕迹进行提取训练。

实训方法

一、实训器材

头套、手套、脚套、口罩、木质、竹质、塑料质镊子、紫外灯光、多波段光源、包装纸袋、包装塑料袋、包装纸盒、医用纱布、脱脂棉球、棉棒等。

二、实训方法与步骤

(一)发现血迹等生物物证的方法

现场上的生物物证多以斑迹的形式存在,除了血迹外,多数生物物证无明显颜色,不容易发现,但在特殊光源的照射下,血迹等生物物证能够发出强烈的荧光。所以对于这些生物物证可以借助自然光发现,也可以用人造光源进行斜光照射发现,也可以用特种光源如紫外灯光、多波段光源照射等发现。

(二)提取血迹、毛发、精斑等生物物证的方法

1.血迹提取方法主要有:原物提取法即对于粘附有血迹的物体如树叶、衣裤等直接可以提取原物。也可以用转移提取法即对于墙面、地面、皮肤表面上的血迹可用医用纱布、棉线等进行提取(如图4-2-74、图4-2-75)。(www.xing528.com)

图4-2-74 裁剪法提取地毯上的血迹痕迹

图4-2-75 棉棒提取血迹痕迹

2.毛发的提取方法有:原物提取和用胶带纸粘取。如果提取的毛发是潮湿的应先晾干后装入透气的袋子或盒子中送检。对毛发应分别提取、包装并记录提取部位,动作要轻柔,防止扯断毛发。

3.精斑的提取方法有:原物提取即对于附在树叶、卫生纸避孕套等上的精斑可连承附客体物一起提取(如图4-2-76);转移提取法即对于大件物品上的精斑可以用医用纱布、脱脂棉球等收集。

图4-2-76 附带有精液的卫生纸的提取[1]

实训知识

发现血迹等生物物证的重点部位

生物物证的种类不同,发现的重点也是不同的,如血迹,可以围绕尸体或实施犯罪行为的场所进行搜索;毛发可以在现场进出口、犯罪分子行走的路线、凶器、交通工具、现场中心部位、受损物体、被害人衣裤上等发现;而精斑可以在被害人衣裤、阴部、大腿内侧、强奸发生地的床单、地面、泥土、杂草等上面寻找。

实训三 文书材料的提取

实训目的

一、培养学生发现、提取文书类材料的能力

二、熟练掌握提取文书类材料的操作规范

实训素材及内容

案例:

某鉴定所文件检验鉴定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

法院在审理原告秦××与被告秦×纠纷一案时,被告给原告出具了两份过磅单,其中过磅单第三联背面有原告的签名。事后,原告拿着两份过磅单找被告催要欠款,但被告声称过磅单第三联背面有原告的签字,证明所欠款项已经结清。原告对两个签名不认可,法院先后委托河南某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否定同一)、安徽某鉴定中心(鉴定意见:认定同一)、某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意见:否定同一)进行笔迹鉴定。因三次鉴定意见不一致,被告要求进行重新鉴定,法院经法定程序确定,将该案委托至我所。

【鉴定过程】

本鉴定依据《文书鉴定通用规范(SF/Z JD0201001-2010)》、《笔迹鉴定规范(SF/Z JD0201002-2010)》,使用蔡司Stemi DV4体视显微镜对送检材料进行检验:

1.自然光下观察,两份检材第三联背面的“秦××”签名为蓝色字迹,经放大观察均为书写形式,书写速度中等,运笔正常,可以检验。

2.供比对的样本均为自然样本,样本中的“秦××”签名书写速度中等,特征反应明显,可供比对。

3.将两份检材中被鉴定的“秦××”签名与样本中的“秦××”签名进行比对检验,发现二者在书写概貌特征,相同字的写法、笔顺、搭配、运笔形态及连笔动作等特征上均相符合。

【分析说明】

综合评断两份检材中被鉴定的“秦××”签名与样本中的“秦××”签名,两者笔迹特征符合点数量多、价值高,特征总和反映了同一人的书写习惯。

【鉴定意见】

两份检材第三联背面的“秦××”签名与样本中的“秦××”签名是同一人书写。

附笔迹特征比对表:

实训内容:

根据以上案件描述对文书材料的提取与鉴定进行训练。

实训方法

一、实训器材

头套、手套、脚套、口罩、镊子、玻璃板、透明胶带、水雾、甘油或丙酮溶液等。

二、实训方法与步骤

1.对于已发现的文书材料提取应按照先封后动的顺序进行,而且勘验人员必须要戴手套,使用镊子等工具,不宜用手直接进行提取。

2.提取文书材料应根据文书的特点采用不同的方法。有的采用提取原物的方法,有的用拍照的方法等。

(1)提取已被撕破的文书,应先将文书的碎片收集起来,展平后再按纸张的种类、页码、格子线等特点,文字颜色及内容、字体、笔迹特征等进行分类,放在玻璃上依次进行拼接对合,之后用另一块玻璃盖住,片夹边缘可用透明胶带或胶布包封。对被撕碎的文书提取时不能使用胶水粘接,以免增加新的痕迹或破坏痕迹。对于散落而没有撕碎的,可使用透明胶带按要求进行粘取。

(2)被烧毁的文书提取时切忌直接用手拿取或用镊子夹取。应先用纸板或小扇轻轻煽动,使纸灰微微浮动,抓住时机将其慢慢移动到玻璃片上,也可先喷水雾、甘油或丙酮溶液等润滑剂使其软化,然后将纸灰移到玻璃片上,用玻璃板按上述方法夹好后即可包封提取。喷洒水雾、甘油等的喷嘴不能直接面对纸灰。

(3)被水浸泡的文书不能用手,而应用镊子轻轻夹起放在玻璃片上并仔细展平。对于浸泡时间长,纸张已经非常软而容易碎的,应用玻璃片直接插入水中,从文书的下面将其托起,提出水面,然后用另一块玻璃片盖住,最后用绳索或橡皮筋捆扎牢固,以防止玻璃滑动。

实训知识

发现文书材料的重点部位

现场上的文书材料往往出自被害人或犯罪嫌疑人之手,当然也是有其他情况的,但不论怎样,与案件有关的文书材料发现时,应重点在现场上文书可能存在的部位进行查找,如书柜、书架、抽屉、书包、书桌、文件袋、信封、垃圾桶等。

实训四 微量物质的提取

实训目的

一、培养学生发现、提取微量物质的能力

二、熟练掌握提取微量物质的操作规范

实训素材及内容

案例:

2018年1月15日,浙江省杭州市有人报案称,在某条公路左侧的河道里发现了一堆血肉模糊的尸体。经法医确认,这是一具女尸的部分,从躯干解剖情况看,死者为女性,约30岁,系被人用外力扼住颈部,导致窒息而死亡,死亡后尸体被分解。经检验,死者没有被性侵的迹象。此外,在死者的肩部等地方发现一些黑色的物质粘在皮肤表面,经勘查,这种黑色物质不是尸体周围的东西,应该是罪犯在运输尸体过程中粘上的,经讨论,根据尸体的完整性和河道的地理位置判断,第一现场很可能就在抛尸现场几公里之内。两天后,果然在河道下游打捞出死者的四肢和头颅。经过拼接,一具基本完整的女尸呈现出来,死者为女性,约30岁,身高160cm,长发,南方人。经毒化检验,没有发现死者有服用镇静剂或其他药物的迹象,专案组的目光再次盯在黑色物质上,他们发现死者的头发上也有黑色物质,这种黑色物质具有一定的柔韧性,类似染发用的染发剂。死者身上未带任何首饰,但死者生前有戴戒指和耳环的痕迹,专案组又经调查得知,周围地区有一女性失踪,经失踪者家人辨认确认死者身份。

死者头上和身上的黑色物质再次成为专案组关注的焦点,只有从此入手才能找出死者被杀的第一现场。因为死者被杀死并分尸,肯定是在某个秘密地点进行的,如果没有一个隐蔽的作案地点,无法完成全部作案过程,而且,死者是在短短一个晚上,先被杀死后被碎尸的。

检验人员用红外线检测仪检测出那块神秘黑色的物质是油漆。检验人员首先用放大镜对黑色物质进行观察,显现其黏性状态,死者的头发被粘在一起,取出后进行点燃,发现这种物质可以燃烧,而且燃烧的时间比较长,燃烧时冒黑烟,说明这是有机物,而且是一种高分子有机物。为了不破坏被检物的化学性质,检验人员决定运用红外线检测仪和质谱仪对黑色物质做检验。综合检验结果,这是一种油漆类的涂料,这就是案件关键突破口。据此推断,尸体曾经在有油漆的地方放置过,或者曾经接触过油漆,或者在运输过程中与油漆有过接触。这条信息引起了专案组极大关注,在抛尸中心地点两公里的地方住过一位油漆工,但在案件发生之前就回家过年了。不过,案发后,有人曾在这个地方进行装修,说是厕所漏了要整理厕所,这间房屋的主人是冯某,经调查得知,冯某和死者是情侣关系,此时冯某成为本案的重点嫌疑人。这间屋子本来是由租房人居住,但现在租房人回家过年,没有人在此居住。死者完全有可能跟随冯某来到此处,出租屋是租给一位油漆工居住,屋中必然有油漆涂料,如果冯某在此作案,或者在此碎尸过程中极有可能沾上油漆,如果冯某在此屋作案,很有可能杀人后会对房屋进行装修,以掩盖犯罪现场,他碎尸时会有东西扔进下水道,导致水管被堵,故对厕所进行装修。侦查人员立即对这间出租屋进行搜查,搜查时发现厕所抹了一层新水泥,揭开水泥,没有发现什么特别可疑的痕迹,就在侦查人员失望的时候,在厕所的排水管上,突然发现了一块黏黏的黑色物质,他们小心地把它取下来带回检测,发现厕所排水管上的黑色物质与死者身上发现的黑色物质完全一样。

实训内容:

根据以上案件描述对微量物证的提取进行实操训练。

实训方法

一、实训器材

照明灯、放大镜、镊子、手术刀、金属或硬纸壳带套盖盒子、玻璃带塞试管等。

二、实训方法与步骤

(一)纺织品纤维物证的提取

1.寻找的方法:强光照射并改变照射角度、借助放大镜寻找。

2.寻找的部位:犯罪嫌疑人遗留物,进出现场的出入口与活动路线,受害人的手中及身上等。

3.采集方法:①镊子夹取法。适用肉眼可见,易采集的纤维;采集后放于白纸包装或装入具塞试管中。②粘取法。适用于附着于客体上较为牢固的、短小不容易为镊子夹取的纤维;采集后直接贴于干净的载玻片上固定。③吸集器法。适用于对于散落在地面的纤维。④拍打法。适用于衣兜或口袋内的纤维检材,在干净的大白纸或玻璃板上,反转后轻轻抖动,拍打震落。

4.注意事项:①现场采集时,关窗户,戴口罩、戴手套脚套;采集工具干净;包装要牢固,最好将检材放入金属或硬纸壳带套盖的盒中,也可放于玻璃带塞试管中。并且注明编号等。②现场提取的纤维要与犯罪嫌疑人处的物品做比对。③采取现场线材或绳索时,要保存结扣的形状。④现场遗留纺织品,同时要注意发现纺织品上附着的物质,特别是纺织品上的人体气味,以便于警犬进行气味的辨别。

(二)涂料物证的提取

1.采集方法:对于不易直接采取下来的涂料碎片,如镶嵌在工具缝隙中的涂料碎片,可用薄膜保护法连同载体一起采取。对于容易直接采取的涂料碎片,可用非金属镊子夹取、用不锈钢手术刀刮取或用胶纸粘取。如涂料为多层时,应尽量保持原涂料的层次,有利于同一认定。微小涂料检材可在放大镜或者立体显微镜下采集;未干涂料用玻璃棒或玻璃纸粘取后放于带塞试管中包装;肇事车辆涂料提取时,应提取与碰撞摩擦部位完全相同的油漆片,在刮擦痕迹附近部位采集才有意义;汽车涂料的多层性,决定提取时采用手术刀从漆层底部挖取或切除涂料的方法,保证完整性。

2.注意事项:①注意收集案发现场的门、锁、作案工具或可疑车辆的涂料作为比对样品。②采取比对样品时,应采取未受损伤或污染的涂料。如采取嫌疑作案工具上的涂料为比对样品时,应在未受污损压痕的相邻区域采取,绝不可在压痕本身处采取,否则会破坏压痕,影响痕迹特征的分析。③涂料碎片物证及比对样品应分别放在洁净的玻璃瓶内或纸盒内,保持原形,防止压碎,同时避免涂料物证污染和远离热源。

(三)爆炸残留物物证的提取

1.采集方法:①系列尘土检材的采集,消除空白干扰;以炸点为起点,沿同一个方向,在距离炸点0.5m、1m、2m、3m、4m、5m等处采集表面尘土,面积不应小于50cm×50cm,怀疑高级炸药,面积应在80cm×80cm。②炸点尘土检材的采集,去除回填土,采集压缩壁上尘土。③爆炸残留物存在概率较高部位检材,污染少,自身杂质少,距离恰当的尘土,如屋檐下、墙壁上、桌面、窗台等部位的尘土,可用于定性检验的检材。

2.注意事项:①注意采集烟熏检材,炸点附近以及抛出物上的烟熏物证少,但十分纯净;炸药成分基本上来源于原始炸药成分;黑火药和烟火药爆炸案件中使用较多;物证提取时,附着物一并提取;物体体积较大时,使用丙酮棉球擦拭。②采集炸药包装物检材(炸药包装物往往附着一些炸药原形物)。③采集死伤者衣物的检材。

(四)残渣、木屑、粉屑等物证的提取

1.采集方法:①对于残渣碎片、木屑、纤维、纸片等用镊子夹取后放入玻璃管或物证袋内密封,金属碎屑用非金属镊子提取。②量多的粉屑物质可用洁净的软毛刷子直接扫取,放入干净密封的容器内密封。③面积较小客体上的微量物质或颗粒状的少量物质可用透明胶带纸覆盖在微量物质表面,反复用力按压后将胶带纸揭开贴在洁净的玻璃上。

2.注意事项:以上不论哪种方法提取到微量物质后都应当在包装物外注明时间、地点、案别、提取部位、方法、提取人等内容。

实训知识

发现微量物质的重点部位与方法

微量物质是现场中可能与案件有关的细小物质的总称。因其量小物微,寻找困难。如遗留在现场上的粉尘、油漆、纤维等都属于微量物质。

(一)发现微量物质的重点部位

1.现场中心部位: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往往会有一些微量物质遗留在现场,所以这些部位是发现微量物质的重点。

2.现场进出口及犯罪分子逃跑路线。

3.犯罪分子销赃、藏匿罪证的场所。

(二)发现微量物质的方法

对于微量物质可借助于人工光并利用放大镜进行发现,也可以使用磁铁、紫外线灯发现。

【注释】

[1]以上图4-2-59至图4-2-76为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罗亚平教授《物证保管相关问题》课件中图片。此处为了教学需求,将图片引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