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目的
一、了解现场访问的步骤
二、理解和掌握现场访问的方法
三、培养现场访问的实操能力
实训素材及内容
现场访问实例:
2005年9月17日,某市时代花园317号房东欧某云(女,28岁)刚吃完晚饭,三楼一个租住其房屋的房客(秦某)来找她说:“二楼卫生间里有人,还有臭味。”于是欧某云和该房客就报告了当地派出所值勤点。值勤点的人来了以后,把二楼卫生间的门打开进去一看,发现地上全部是血,躺着一个死人,脸上盖着毛巾,像是二楼租房子的王某志(男,29岁,某烟草公司驻该市的业务员)。欧某云即向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派员封锁了317号出租房的进出口,向欧某云初步了解情况后,电话报刑侦大队技术科,请求勘查现场。接到报案后,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干警即赶到现场,分两个组对现场进行了勘验和走访。
侦查员:我们是×××办案部门的民警(出示工作证件),现在有几个问题想找你了解核实。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你应当如实提供证据、证言,如果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要负法律责任。你明白吗?
问:你二楼的房子出租了吗?
答:租出去了。
问:你是租给什么人?
答:我二楼的房子就只有三间带一个卫生间,这一层楼于2002年12月租给了广西某县的刘某,他住到2002年的3月份,因生意上的事离开我们市,就把房子转给王某志。
问:这个王某志像什么样子?
答:大约29岁,瘦瘦的,中等个儿,独自一个人住。
问:王某志平时穿什么衣服?
问:你清楚王某志平时的交往情况吗?
答:我们也不大清楚。一般他都是一个人回来,平常很少有人来找他。他装了一部电话,经常用电话和别人联系。王某志经常出差,有时一两个星期或半个月,出差近的地方就出去一天左右。
问:王某志是干什么的?
答:他同我们说是做烟草生意的,我们也不大清楚具体是做什么生意。
问:王某志有没有交通工具?
答:他没有什么交通工具,平时都是坐出租车。有时车挤,他就借我们的自行车骑。
问:最近这段时间你是否见过王某志?
答:没有。
问:你最后一次看见王某志是什么时候?
答:大约是上个星期的星期一、二左右。
问:你把最后一次见到王某志的情况讲一下?
答:王某志一般都不在家煮饭吃,有时一个人随便买点菜回来煮一顿。最后一次见到王某志之前,他说他到北京出了一趟差,还回了一次家。他大约是在3月17号左右出差去的,到了4月6号左右回来。那天吃完晚饭后,我带着孩子出来玩,走到路口遇到他,手里提着一个红色的行李箱。我问:“你回来了?”他说:“刚下飞机。”我回来后就把前几天收到的一封信交给他。后来有一天中午,我看见王某志买了一些菜回来,后来有两个人来找他与他一起吃饭(是中午还是晚上,记不清了)。大约到了10号(星期一)左右的晚上,我看见王某志买了一个冲便器回来,就跟他上楼去看。他把冲便器的包装盒打开,是个绿色的。他把冲便器放在便盆上试了试,说:“冲便器大了一点,要把墙上的瓷砖敲下两块,只有明天再敲了。”然后我就走了。到了第二天中午两点左右,我听见敲墙的声音,上楼去看,见王某志在敲砖,旁边有一个30多岁的男子帮他扶着冲便器。这人有点瘦,个子不高。另外王某志客厅的灯亮着,电视开着,当时我没留意王某志穿什么衣服,只看了一眼就下楼了。后来我听见王某志叫我,说要借尖嘴钳子,我就找了钳子上楼到卫生间门口,把钳子交给他,那30岁左右的男子侧站着,我就下楼了。后过了半个小时左右,从楼上下来两个男的,其中一个就是帮王某志干活的,另外还有一个年轻点的,大约20多岁,稍胖点,个子不高,中等,穿件白衬衣。两人出门后,什么也没带,也没有说话,朝村口走了。两人间距一两步。
问:接着说?
答:后来我就回家做饭。另外那天正好三楼那几个人来租房子,当时大约两三点钟,我带租房子的人上三楼时,就看见一个年轻男子到三楼洗手,他穿一件白衬衣,还说“这房子还宽嘛”,我没有搭话。洗完手后,那人就下楼了。后来这两个男的出来时,那年轻人好像穿着王某志的那件方格西服,一楼卖米的那女的也看见了。从那天以后,我再没有见过王某志,也没有去看他的卫生间是否装好。
问:其他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答:没有了。
问:以上所说的是事实吗?
答:是的。
实训内容:
根据提供的素材,掌握现场访问对象的选择、访问内容及访问方法等实操要点。
实训方法(www.xing528.com)
一、实训方法与步骤
(一)访问的准备
1.寻找目击证人和知情者。从现场围观的人群中发现访问对象;深入到现场周围去发现访问对象;从途经现场的来往人员中去发现;从案件现场的特点,寻找访问对象;围绕被害人的关系人进行查访,发现访问对象;可以通过新闻媒介寻找发现访问对象。
2.调查了解访问对象的有关情况。
3.安排访问顺序。
4.邀请协助访问的人员。
5.选择访问地点。
6.准备好必要的法律手续和物品。
(二)现场访问的实施
1.接触访问对象。创造良好的访问氛围(注意言行、尊重对方、尽力消除戒备、拘束、紧张、不信任及对方的防卫或对抗性情绪反应):合适的开场白寻找共同点;不同对象要善于适应;转入正题。
2.提出访问问题。
(1)提问的方式。问题相对要少,使对方认为他所谈到的情况都是重要的;尽量不要让对方用简单的“是”或“否”来回答;不要通过选择疑问句来限定对方的回答范围;有时只需简单重复对方最后一句话以提示其现在说到哪儿了;尽量避免在问题中包含答案;侦查员所提的问题都应是为达到询问目的而精心构建的整个问题系统中的一部分,就这些问题系统而言,发问顺序是从一般到具体;控制回答的提问。
(2)对象陈述及行为变化。应注意对象在陈述时的态度变化,如突然沉默、突然发怒、突然语无伦次、突然转入其他话题;应注意对象在陈述时的行为反应:如不自然地清清嗓子、不自然地改变坐姿、不必要地重复某些动件、目光闪烁、改口、转移话题、不断重复某一句话或某个词汇等。
应对方法:不要强迫对方;保持冷静,检查一下在此之前的问话顺序和谈话内容;查究造成这些变化的原因,应持一种理解和诚挚的态度,如果气氛良好的话,大多数被访问对象都能最终说出自己改变态度的理由。
(3)倾听。不要先入为主,不要希望别人讲什么,而应是听,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表现出对陈述的满足和失望;努力表现出对对象陈述的高度兴趣、兴趣要始终保持,不能有太大的起伏,不要轻易打断对方,防止有选择地听;应注意发现不一致和疏忽了的问题,但也不要立即指出和追问;应注意不要让对象脱离话题;对被询问人及其谈话内容进行分析(谈话的态度、有无保留、隐瞒)。
3.引导和追询。查询细节;对前面访问内容中有疑问的地方进行追询;追询陈述内容中的事实根据(时间、情节、特征);印证数个被访问对象关于同一事实的陈述是否吻合;对陈述的可靠程度作一初步评判(态度、旁证、主动被动、主观客观、个体意识)。
4.结束访问。也应在礼貌、合作和友好的气氛中结束访问;并注意对所得访问材料进行必要的复查和旁证。
二、实训注意事项
1.不宜离现场太远。要便于与勘查人员特别是指挥员进行联络,便于及时汇集访问获得的信息。
2.进行现场访问时,侦查人员对访问对象所陈述的内容保密,对证人的姓名、身份保密。选择访问环境时要选择肃静、不易被他人听到、看到的场所,避开公共场所,尽量减轻访问对象的心理压力和精神负担。
3.不影响访问对象的情绪。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任何人的情绪都会受他人和周围环境干扰。选择访问地点和访问提问方式要避免使访问对象产生伤感和恐惧的心理。
4.必要时才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所谓必要的时候,是指案件涉及国家秘密时;证人、被害人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及住处周围的人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时;证人、被害人在侦查阶段不愿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时;从有利于公安机关为证人、被害人保密,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防止证人、被害人的单位、亲属或者其他人的干扰,有利于证人、被害人如实提供证言、被害人陈述,根据情况,侦查人员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除以上情况外,侦查人员要特别注意的是不要轻易地将访问对象带到当地派出所或公安局进行访问,以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对访问对象不利。
5.不同案件因访问的具体内容有很大的差异,在具体工作中应结合现场勘查情况,结合侦查初期阶段应查明的核心问题,结合案件各要素之间的本质关联等因素进行后续访问的深挖。
实训知识
几类特殊对象的访问
一、对未成年人访问
访问未成年人,应当通知其监护人到场。侦查人员在访问未成年证人、被害人时要注意:一是应尽量选择未成年人所熟悉的地点进行访问。访问时,侦查人员不宜过多,可以让其家长、老师在场。二是访问时侦查人员使用对方所熟悉的语言以免其难以理解提问或对提问作出随意理解而答非所问或难以回答。三是尽量让未成年人自由地主动陈述,不能使用暗示性或引诱性的语言。四是侦查人员态度要和蔼可亲,应尽量避免对同一问题进行反复的和进一步的追问提示。五是侦查人员听对方陈述时,不要随意打断其陈述或插话,要注意观察其表情。侦查人员在记录对方陈述的内容时,应有儿童语言的特色,不可按自己的理解记录,对手势表情也应作记录。另外,侦查人员应与未成年证人、被害人的家长、监护人或其他法定代理人进行思想上的沟通,让法定代理人配合侦查人员做好访问工作。
二、对老年人的访问
在访问老年人时侦查人员应注意:一是要保持尊重的态度,以取得其合作。二是要放慢访问时问话的节奏,让其有足够的时间去回忆和陈述。三是提问应简单明了,以减少老年人过多的思考和顾虑。四是老年人陈述中出现错误或离题太远,侦查人员只需提醒,有些问题必须进行追问时,应当采取委婉的方式和平缓的言辞进行。五是访问老年人的时间不宜太长并注意让其休息。另外,侦查人员在访问老年证人、被害人时,态度自始至终要做到对其尊重、热情、诚恳,作风要耐心、细致。
三、对女性的访问
访问女性时,侦查人员要注意:一是提供良好的谈话环境,营造平和的谈话氛围,让对方感到安全、宁静、信赖。二是访问时,最好要有女侦查人员参加,如果一时无女侦查人员时,可邀请女干部或老年女同志陪同,这样容易建立信任关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她们的顾虑,有助于访问的顺利进行。
四、对聋哑人的访问
访问聋哑人时,侦查人员应注意:访问前,应了解其属于先天聋哑还是后天聋哑,对于受过教育的聋哑人可用笔谈的方式进行访问;对于未受过教育无法以文字表达意思的聋哑人则只能通过通晓哑语的人与其通过手势交谈,可以聘请聋哑学校的教师做翻译;若聋哑人的手势只有其父母、近亲属和邻居等人知晓时,可请他们做翻译,但访问结果要持慎重态度。访问时侦查人员的态度要诚恳、真诚,要表现出对聋哑人的尊重,要耐心听取其“陈述”,要仔细观察“陈述”的表情和动作,以便准确理解其所要表达的意思。
五、对盲人的访问
侦查人员在访问盲人之前应了解其是先天失明还是后天失明,了解其智力发育情况以及听觉、触觉和嗅觉的灵敏程度,特别是要注意其有无习惯性感知误差。访问盲人时要特别注意语言和语气,要表现出诚恳的态度和对盲人的尊重,要努力打消对方心中的疑虑,取得其信任;要耐心听取其陈述,不要干扰其回忆过程,要注意发挥盲人的感知优势,对于其感知能力较强的那些方面的情况可以要求其详细描述,对于其感知不清的情况不要反复追问,以免引起其反感或为了证明自己的能力而随口编造谎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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