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目的
一、了解现场勘查指挥内容与组织分工形式
二、理解现场勘查组织分工小组的职责
三、培养现场勘查指挥与分工的协调能力
实训素材及内容
真实案例:
2015年8月17日下午2时15分许,暂住某市东九苑19幢3单元201室的谢某(女,27岁,某市长兴中心演艺吧经理)从男朋友家里出发,准备去暂住地附近的九龙海鲜棋牌房打牌,顺路回东九苑暂住处拿手机充电器。谢某走到家门口敲门无人应答,准备用钥匙开门,却发现保险门锁芯里有半截钥匙断塞在里边(如图2-1-1),等叫来锁匠打开房门进入,发现里面有液化气味和汽油味,其姐谢某清一家三口被捆绑杀害在家中卧室(如图2-1-2)。谢某迅速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图2-1-1 断在门锁中的半截钥匙
图2-1-2 现场尸体情况
接报后,某市公安局和分局两级公安机关的指挥员、侦查员、技术员以及按照某市局规定同步上案的行动技术、网络监察、市局办公室、科技等部门迅速到位,侦查工作全面展开。这是2015年该省范围内首次发生死亡3人的特大恶性案件,且案发地点在居民小区,群众安全受到威胁。各大媒体纷纷对案件进行了转载或报道,某些媒体为吸引眼球更是以“灭门惨案”作标题进行大幅宣传报道,案情通过报纸、电视、网站、电台等媒体迅速传遍某市乃至全国,一时间群众议论纷纷,社会反响相当强烈,人们期待着警方能够早日缉拿嫌凶、严惩杀人凶犯。鉴于案情特别重大,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极其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省厅将此案列为2015年挂牌督办案件。
现场情况介绍:案发地的小区为封闭式管理小区,共32幢楼房。小区共有5个通道(如图2-1-3),两个主通道有保安值守,其他通道或全天关闭,或仅白天通行。小区围墙不高,且尚有坍塌的围墙出口。
图2-1-3 现场方位图
3名死者集中在主卧室,双手均遭反绑,一个女包两条拉链被拉开,物品被掏空,倒扣在地板上(如图2-1-4)。谢某清、田某母女卧倒在大床上,田某国卧靠在门侧的大床边。谢某清衣着完整,口中被衣物堵塞,颈部有塑料绳子缠绕。田某紧贴母亲身边,颈部也有绳子缠绕,下身赤裸。田某国双腿着地,半俯卧在床边,颈部和双手有绳子缠绕,口中塞有衣物,双脚被衣服捆住。
图2-1-4 被翻动的女包
图2-1-5 盛装汽油的矿泉水桶
床上有一桶4升装的矿泉水塑料水桶,内有汽油残留(图2-1-5);还有5只棉纱手套和可能原放在柜子里的衣物。尸体和衣物上均浇过汽油。靠门边的田某国脚后有一条浇过汽油的毛巾对开拖向门口,尾端有一个由盘香、火柴、木夹组成的延时点火装置(图2-1-6)。在次卧室小床上有田某国的血迹和田某发饰的碎片。厨房窗户被一个床用拖把顶开的棉被挡住,原来放在厨房的两把菜刀缺失,据谢某反映进门时厨房煤气瓶呈开启状。卫生间地面有重叠杂乱的两种鞋印(如图2-1-7),抽水马桶内留有一泡尿;打开下水管发现有一个“牡丹”牌烟蒂。厨房间的两把菜刀被插到卫生间抽水马桶上方顶棚铝塑扣板的缝隙中,菜刀上附有白色粗纱纤维,没有血迹。
图2-1-6 延时点火装置
图2-1-7 杂乱的脚印
专案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外围搜索,发现在厨房窗户对应的楼下草丛中,有一个“牡丹”牌烟蒂(如图2-1-8)和一个500毫升“玉龙山泉”牌矿泉水塑料瓶子(如图2-1-9)。
图2-1-8 “牡丹”牌烟蒂
图2-1-9 “玉龙山泉”牌矿泉水瓶
实训内容:
根据素材中介绍的案件情况,分析犯罪现场勘查的指挥与分工及其职责。
实训方法
一、实训方法与步骤
(一)现场勘查的分工
为了全面、细致、及时、有效地勘查现场,根据本案的基本案情,可将现场勘查分为以下几组(如图2-1-10):
图2-1-10 案件现场勘查分工图
1.技术组:犯罪嫌疑人欧某龙的朋友春节前也来过一次某市,因没有手机,他都是用公用电话与欧某龙联系。由此,专案组进一步调取犯罪嫌疑人电话单与公用电话单进行比对。最终确定电话为欧某龙与其同案犯所打。(www.xing528.com)
2.现场访问组:本案在现场勘查同时,专案民警围绕谢某、死者夫妇及现场周边开展全面深入的调查走访工作。本组以侦查人员为主,可吸纳派出所民警或保卫干部参加。主要职责是对被害人、事主、知情人和现场围观群众进行访问,了解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寻找、收集侦查线索,固定证人证言。
3.关系人访问组:本案中专案侦查工作以谢某的主要社会关系为重要切入口,全面梳理谢某清妹妹的亲属、男女关系人、曾到过现场的人员、曾向其借钱的人员、曾与其有过矛盾的人员、酒吧常客以及酒吧内有前科的服务、管理人员等七个层次的人员,在梳理中对有前科劣迹人员着重展开深层次的排查。
4.排查组:排查组对新、老夏威夷酒吧进行调查,共排查出演艺、服务、管理工作人员95人,对同属于夏威夷酒吧的惠春酒楼及棋牌房展开排查,排查出人员67人。对谢某几天的访问,排查出与谢某有男女关系的8人,曾借过钱的9人,与谢某一起赌博过的人员34人,曾向谢某借过汽车或钥匙的9人,曾到过现场的人员25人,与谢某有矛盾的11人,并梳理出谢某周围及在单位工作的人员中有前科劣迹的共8人。
5.技术侦查组:一般由侦查人员、刑事技术人员或指派、聘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组成。主要职责是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痕迹、物品、人身、尸体进行勘验、检查,本案中技术侦查组负责发现提取现场的痕迹、物证,制作勘验、检查笔录,进行现场绘图、照相、录像等。本案中专案技术人员通过现场外围搜索,发现在厨房窗户对应的楼下草丛中,有一个“牡丹”牌烟蒂和一个500毫升“玉龙山泉”牌矿泉水塑料瓶。通过对现场提取各种可疑物品的检验,分别从手套上检出两种男性DNA。在床靠背上提取到一小块血迹以及从小女孩身上提取的检材中同样检出男性DNA,与手套上检出的DNA为同一人;在楼下草丛中提取的烟蒂和矿泉水瓶检出男性DNA,与手套中检出的另一个男性DNA相同。
6.网侦组:在指挥部办公的网监部门,他们在努力通过属于自己的侦查手段突破案件的同时,又为整个侦查工作提供源源不断的专业支持,从而确保了整个侦查工作快速同步推进。
7.信息研判组:本案中从门窗没有撬压痕迹,以及进屋后被害人很快被控制的情况,判断案犯以和平方式(敲门或钥匙开门)进入现场。案犯戴手套,携带绳索,控制后实施勒杀;用盘香、火柴、木夹子、汽油制作延时点火装置,释放现场罐装液化气,用现场衣裤作助燃物,企图将现场付之一炬;临出门时塞住锁孔。这些均反映出案犯有预谋、沉着、老练、残忍等特征,分析案犯有较强的反侦查意识,非普通初犯所为,可能受过打击,有作案经验。同时对小女孩有类似性侵犯动作,似乎表明有一定的性饥渴,或是有一定年龄的人,至少不是20岁以下青少年所为。从现场翻包以及现场手机、现金和饰品失少,判断案犯是为财而来,属抢劫杀人,且嫌疑人作案具有一定的针对性,而非普通的毫无牵连的入室抢劫杀人案件。
8.情报组:本案中通过对公话的话单通话信息分析碰撞发现,这些公话在与犯罪嫌疑人手机联系前后,分别拨打过一只归属地为青海西宁的小灵通,分析可能为欧某龙同案犯的关系人,与此同时,在旅馆查访中发现,16日傍晚在绍兴路的阿里巴巴旅馆有一名叫徐某良的新疆人退房。这些情况都为进一步明确另一名嫌疑人的身份、抓捕嫌疑人奠定了基础。
9.视频侦查组:本案中通过对小区居住人员、保安、环卫工人、送奶工以及小区内的小吃店、台球摊、旅馆、网吧、副食品店等访问并查看小区监控,可以佐证谢某清一家三口确实于17日凌晨3时15分在小区西大门口下车,步行进入小区,从监控上未发现有人跟踪谢家三口。
10.机动组(重点查证组、物证查证组、后勤保障组):主要由侦查人员、治安民警、警犬训练员及保卫人员组成。主要职责是通讯联络、现场搜索、追缉堵截、监视看管犯罪嫌疑人等。
(二)现场勘查的指挥
现场勘查是一项比较复杂细致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一些重大、特大案件,工作量大,人员多,如果没有统一的组织指挥,各项工作将很难协调一致。因此现场勘查的指挥工作应当坚持统一指挥的原则,周密组织,明确分工,协调行动,以便保证现场工作顺利地进行,提高现场勘查的效率与质量。
结合本案,省委常委、公安厅长王某忠当即批示:“请某市局、某分局,组织力量强力侦破。”省委常委、市委书记王某平,市委副书记、市长蔡某,某区委书记俞某来关注案件侦查工作,指示公安机关全力以赴、尽快破案,并对参战民警表示慰问。省公安厅副厅长、市委常委、公安局长吴某飞,某区区长许某、区委副书记周某辉,省厅刑侦总队总队长徐某安、副总队长沈某等领导亲临现场了解案情,指导破案。市局常务副局长郑某胜、副局长童某伟,区委常委、分局局长杨某作为破案第一责任人始终战斗在第一线,与专案组民警同分析、同研究、同战斗。各级领导的身先士卒极大地激发了全体专案民警迎难而上、忘我工作的热情。同时专案组建立了一个大兵团、多层次、多警种的组织体系,以确保侦查工作的高速有效运作。专案组将参加“8·7”案件侦查工作的120余人,实际上分成了指挥团、参谋执行团、侦查信息中心以及12个工作组。省厅刑侦总队领导、市局分管刑侦副局长、刑侦支队长、分局局长、刑侦支队政委等作为指挥团成员,市局分管副局长为指挥长。
刑侦支队三名副支队长、分局分管副局长、刑侦大队长承担了侦查参谋和执行指挥团部署的工作。而侦查信息中心则由市局办公室、科技处、技侦、网监各一名同志参加,刑侦支队由一名信息研判侦查员和两名重案内勤以及分局刑侦大队两名重案内勤共同组成。
二、实训注意事项
1.在组织指挥系统中,有一个鲜明的特点是,无论是指挥团,还是参谋执行团,或者是各个工作小组,在人数上都具备一定的规模,都由市区二级公安机关指挥员和侦查员组成。这不仅为整个指挥系统的通畅奠定了基础,为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创造了条件,也可以最大程度避免侦查工作的失误。
2.各工作小组和侦查信息中心之间既独立又依存,既有分工又有协作,既有流水作业、各项工作环环相扣的特征,又有同步推进、上下通畅的机能。
实训知识
现场勘查指挥人员的条件与职责
一、指挥人员的条件
《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25条规定:现场勘验、检查的指挥员由具有现场勘验、检查专业知识和组织指挥能力的人民警察担任。所以作为现场勘查的指挥员应当熟悉现场勘查的业务,能根据现场情况制定勘查对策,灵活机动、有条不紊地进行临场指挥,同时还具有一定的指挥能力,能充分协调各方力量,调动大家积极性,及时制定勘查方案,发挥每个侦查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果断做出侦查决策等。
二、指挥人员职责
根据《公安机关刑事案件现场勘验检查规则》第26条的规定,指挥人员依法履行以下职责:
1.决定和组织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紧急措施;
2.制定和实施现场勘验、检查的工作方案;
3.对参加现场勘验、检查人员进行分工;
4.指挥、协调现场勘验、检查工作;
5.确定现场勘验、检查的见证人;
6.审核现场勘验、检查工作记录;
7.组织现场分析;
8.决定对现场的处理。
现场勘查的指挥
一、对现场访问的指挥
根据现场情况,指挥人员及时布置开展现场访问工作;向现场访问组的人员介绍案情、现场情况及证人情况,带领访问人员全面视察现场,使其了解现场情况;同时根据案件情况,有针对性地安排访问重点和访问顺序,制定访问计划,以保证现场访问的有序性和目的的达成。抓住有利时机,及时开展现场访问。必要时,指挥员对重点访问对象进行亲自询问。掌握最初访问和现场勘验中获取的重要信息,及时调整下一步访问的重点和方向,把握现场访问的进程。
二、对现场实地勘验的指挥
对实地勘验的指挥是通过制定和实地勘验计划来实现的。对每一个现场进行实地勘验,现场勘查指挥人员都必须结合现场实际,精心策划和制定勘查计划。首先,指挥人员带领实地勘查人员,巡视现场,明确勘验的范围、重点、顺序、方法以及进入现场的路线和方法等;其次,明确划定勘验范围和搜索范围;最后,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勘查需要,灵活地有针对性地确定勘查顺序。同时结合案件合理调配警种和警力,以全面发现提取痕迹、物品为目标,指挥迅速开展实地勘验工作,把握最初勘验和调查访问中获取的重要信息,及时调整勘验的方向和重点,把握实地勘验的进程,协调各项勘验工作,保证勘验工作的动态平衡。
三、对处置现场紧急情况指挥
在现场勘查过程中,经常会遇到一些紧急情况,需要指挥人员果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置。指挥人员应审时度势,针对现场上出现的紧急情况,如现场上有伤者需要抢救或存在爆炸隐患或火势蔓延等,应果断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态,排险救难。
四、对现场分析的指挥
在实地勘验和现场访问等工作基本结束后,指挥人员应召集参加勘查的侦查人员进行现场分析,在分析前指挥人员要首先形成一个有顺序、重点的分析思路,并且初步提出所要研究的问题;其次,根据案情明确汇报情况的顺序,确保汇报全面、细致、客观,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不同见解与意见,注意分析的全面性;最后,指挥人员在综合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总结归纳并部署下一步的侦查工作。分析中发现不明问题应及时复验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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