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流程及资料
该类业务需要由出质人、类金融机构(质权人)共同签订《权利质押合同》,并在相关登记管理部门办理质押登记,具体资料和流程如下:
(1)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需要资料:
①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③主合同和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合同。
④直接办理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⑤出质注册商标的注册证复印件。
⑥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评估报告。如果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已就出质商标专用权的价值达成一致意见并提交了相关书面认可文件,申请人可不再提交。
⑦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办理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流程:
申请登记书件齐备、符合规定的,商标局予以受理。受理日期即为登记日期。商标局自登记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向双方当事人发放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3)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需要资料:
①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字或者盖章的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表;
②专利权质押合同;
③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④委托代理的,注明委托权限的委托书;
⑤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专利权经过资产评估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交资产评估报告。
(4)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流程:
国家知识产权局自收到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文件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登记。
专利权质押登记申请经审查合格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专利登记簿上予以登记,并向当事人发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质权自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时设立。
(5)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需要资料:
①著作权质权登记申请表;
②出质人和质权人的身份证明;
③主合同和著作权质权合同;
④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委托书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
⑤以共有的著作权出质的,提交共有人同意出质的书面文件;(www.xing528.com)
⑥出质前授权他人使用的,提交授权合同;
⑦出质的著作权经过价值评估的、质权人要求价值评估的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价值评估的,提交有效的价值评估报告;
⑧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6)办理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质押需要流程:
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 日内予以登记,并向出质人和质权人发放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2.办理知识产权质押注销流程及资料
(1)注册商标权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需要注销的,质权人和出质人双方可以持下列文件办理注销申请:
①申请人签字或者盖章的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注销申请书;
②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③当事人双方签署的解除质权登记协议或者合同履行完毕凭证;
④原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证;
⑤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或者商标代理委托书;
⑥其他有关文件。
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该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2)专利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持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理质押登记注销手续:
①债务人按期履行债务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债务的;
②质权已经实现的;
③质权人放弃质权的;
④因主合同无效、被撤销致使质押合同无效、被撤销的;
⑤法律规定质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注销登记申请后,经审核,向当事人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注销通知书。专利权质押登记的效力自注销之日起终止。
(3)著作权
申请注销质权登记的,应当提交注销登记申请书、注销登记证明、申请人身份证明等材料,并交回原著作权质权登记证书。
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0 日内办理完毕,并发放注销登记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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