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非法人组织中合伙企业作为融资主体时,除合伙企业以该企业全部注册资金资产独立承担相应的责任外,由于该类型企业的性质,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方式不一。合伙企业主要包括两种类型,一是有限合伙企业,二是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合伙人有两种: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以其个人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的责任;普通合伙企业中,全体合伙人均以其全部资产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作为融资主体时,除融资主体满足合法有效成立外,仍然需要满足其内部决策程序和形式核查,由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外以合伙企业名义签订相关合同。
第二,非法人组织中的个人独资企业作为融资主体时,因个人独资企业的组织形式和责任承担方式为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其自身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因此核查其主体资格时,除核查个人独资企业相关资质证照外,还应当对其投资人相关资质、履约能力等进行具体核查。(www.xing528.com)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的区别:(1)组织类型不同,前者属于非法人组织,后者属于营利法人;(2)责任承担不同,前者无独立法律人格,无法独立承担法律后果,后者属于独立法律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后果;(3)投资人或出资人的责任范围不同,前者投资人承担无限责任,后者除非不能证明公司资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否则出资人在其认缴的范围内承担有限责任;(4)名称上,前者不能使用有限或有限责任的字样,但是后者需要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有限公司;(5)注销时,前者可以自行清算,但要提供清算报告,后者则需要成立清算组,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进行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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