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秦帝国的先朝政策检查
在这样的历史传统之下,我们来检查一下秦帝国对待先朝遗存势力的基本政策。
首先,秦帝国没有对先朝遗存势力推行基本的安抚政策。
秦灭六国之后,每个国家的王族分支人口,都被当做庶民对待,流散于社会了。各国上层权贵部族,则都被集中迁徙到关中地区,这就是“天下豪富十二万户”。每个被俘的国王、王族嫡系人口与部分内侍随员,则一律被押送到秦国腹地,囚禁在秦国边远的山林地带。对于大量居于六国上层社会的士大夫阶层,秦帝国官府除留用其中一部分才具之士外,绝大部分都一律化为黔首(庶民),使他们过起了依法生存的生活。秦帝国对先朝政权的遗民与遗存政治势力,基本上没有采取任何一种保留特权的安抚政策。
为什么?秦帝国上层不了解既往的政治传统吗?
当然不是。原因只有一个,安抚政策与帝国政治文明是相违背的。秦国自商鞅变法开始,其创建的政治文明就跨越了诸侯分封制,迈进到了统一治权的法治新文明时代。在这样的新政治文明下,秦国的封赏制度鲜明地体现出三大基本原则:
第一原则,非功不赏,国无虚爵;
第二原则,非重大功绩不封侯爵;
第三原则,高爵封赏,不封实地。
这三大原则见诸社会实践,形成了三方面的历史现象:其一,天下所有臣民的爵位封赏,都基于功劳而发生,既没有“世袭罔替”,也没有特权安抚;其二,秦国王族成员基本上退出了高爵功臣层面,基本上没有出现侯爵级的人物;其三,高爵封赏实行虚封制,只在名义上分封给功臣一方土地,实际上这方土地还是由国家统一治理。土地对功臣的实际利益体现,只是得到由官府转付的相当于封地税收的等量钱粮。(www.xing528.com)
在这种严格的功业封赏制度下,连大功臣王翦都曾经感叹于封侯之难,秦帝国如何能将土地无端地封赏给那些刚刚丧失政权的王族遗民,而且还要给他们一个诸侯名号呢?显然,在秦帝国的政治文明理念中,这种做法是严重违法的,根本不可能。这就是说,从制度层面看,秦帝国是无法对六国王族遗民实行安抚政策的。
其次,对意识形态领域天地神圣的名号封赏,秦帝国也破除了传统。
在泰山封禅时,始皇帝所分封的名山大川与诸方神主,几乎都是与人本之神没有关涉的自然之神。只有一个兵主蚩尤,是曾经传说中的战神,具有些许人本之根。除此之外,没有一个人神及其后裔被封。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对泰山山道上遮风挡雨的一棵大松树,始皇帝倒是慷慨大方,将其封为“五大夫”爵位。
另外,三皇五帝以及夏商周三代开国圣王,在传统政治理念中也是必须要封赏名号的。其后裔族群,也是要有一定的实际封赏的。后来的汉高祖刘邦,在西汉建政初期,就封赏了一大批这样的远古人神及圣王后裔,其范围之广,连陈胜陵墓、始皇帝陵墓、信陵君陵墓等,都被汉高祖赐封了数量不等的民户常驻祭祀。
可是,秦帝国是如何做的呢?
被历史冠以“祖龙”名号的皇帝鼻祖——秦始皇帝,在对待历史传统上,表现出了旷古绝今的骄傲,目光已经高高掠过了既往所有山峰。正是具有这种自认名追三皇、功盖五帝的绝大气魄,始皇帝才对三皇五帝这样的人神,也一概没有进行封赏。在后来的大出巡中,始皇帝除了曾经在云梦泽向九嶷山遥遥拜祭了舜帝栖身地,在会稽郡拜祭了大禹陵,对其余神圣、圣王及其后裔,一概不予理睬。
不给六国王族遗民以安抚政策,基于政治制度而发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傲视一切既往神圣圣王及其遗存后裔,在当时可是惊世骇俗的。
历史主义地看,对既往神圣的不予封赏,并不是帝国政治制度所必然要求的。在尊重历史传统的意义上,并没有超越神灵理念的始皇帝原本完全可以像后来的汉高祖一样,对存在于当时现实的深厚而久远的人神理念,给以精神价值的肯定。如此,既不影响政治文明的创新,又可在意识形态领域保持更为广阔的纵深性。
之后两千余年的历史,尤其是近现代以来全球文明冲突的历史已经反复证明,精神领域的软体战略,是任何一种文明能够长期存在,并实现扩张的根本立足点之一。不自觉培养精神领域的战略意识,一个民族的文明是走不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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