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成熟邦联:商汤创建的国家文明
成汤灭夏之后,首要使命是重建有别于夏的国家文明。
依据中国近古社会的传统,一代政权领袖的确立,第一件大事是明确相关的基本标志。这种独有的文明标志,基本点有三方面:历法、服饰车马规制、朝会制度。此所谓“改正朔,易服色,定朝仪”。那么,确立这三个基本标志,究竟有什么社会意义呢?
先说“改正朔”。
所谓正、朔,是两个开始期:正,是一年的开始月;朔,是一月的开始日。夏历以孟春月为正,以平旦时为朔;也就是说,夏代以二月为一年的正月,以天明时为正月初一的开始。作为当代人的我们必须留意,改正朔并不是修改历法,而是确定新政权认可的岁首开始期。成汤新确立的正朔,是以季冬月为正,以鸡鸣时为朔。也就是说,商人的新历法以十二月为一年的正月,以拂晓鸡鸣时为正月初一的开始。事实上,改正朔对于农耕没有任何影响,因为它并不改变一年十二个月的节令划分。改正朔的目标价值,在于向社会宣示一种重新开始,一种改天换地,一种文明新生,要求全社会在特定的月日来庆祝这种新生。从这个意义上说,改正朔,就是确定国家政权建立的纪念日。自商开始,这种改正朔的做法为以后历朝历代所沿用,每有政权更迭,必有改正朔一举。改正朔,遂成为中国古典政治文明的必然环节。
再说“易服色”。
易服色,就是改变前代的服饰车马制度。服色,西汉之后称为服制,其具体所指,包含了衣裳的质料、颜色以及佩戴饰物的颜色与规制,包括了祭祀牲畜的颜色、驾车马匹的颜色、车辆的颜色与规制等。其详尽内容,我们已经无从知晓了。比如,仅以服饰颜色来说,夏人服饰尚黑,成汤立国之后则反其道而行之,变成了崇尚白色服饰。
最后,是朝会制度。
商汤的创建,是“朝会以昼”。朝会,是定期拜谒帝王并商议政事的制度。早期国家的大朝会,包括了王畿之外的诸侯来朝。夏王国已经有了关于朝会的基本制度,只是已经无从可考。成汤创建的朝会制度,《史记·殷本纪》只说了最简单的两个字:“以昼”。也就是说,朝会在白日举行。也可理解为,朝会从早晨开始。根据商政多与夏政相反的规律看,夏代的朝会很有可能在晚上或夜里举行。尤其是末期的夏桀腐败荒淫,夜夜以朝会之名行腐败享乐之实,天下诸侯怨声载道。成汤奋发新政,故反其道而行之,朝会改在白天举行。(www.xing528.com)
上述三方面,只是创建了新文明的标志性框架。
其余更为重要的国家制度,都在商汤立国时期相对全面地创建了出来。从总体上说,商代国家制度已经超越了夏代的粗简状态,进入了体系化阶段。对殷商非常熟悉的周公,曾对殷商遗民十分感喟地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尚书·多士》的记载是:“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史记·殷本纪》的记载是:“汤,既绌夏命,还亳,作《汤诰》。”
所谓“册典”,就是表现为种种典籍的社会制度。周公的感喟,实际上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殷商制度超越了夏代“无册无典”的不稳定时期,是殷商的骄傲;二是周人要向商人学习,创造自己新的典籍制度。史学界对殷商史的研究已经表明,商代的诸侯制度、权力体制及其传承制度、贡赋制度、征兵制度、市场制度、农耕制度、车马服饰制度、墓葬制度、社会法律等,都有了大体完备的规范。惟其如此,在商王国灭亡后,周武王等反复向殷商遗臣请教治国经验,才有了《尚书》关于商人治国之道的系统陈述。
在国家形态与政治文明的意义上,最重要的是诸侯制度。
诸侯制度的实际意义是什么?就是国家体制。诸侯制度的基本面,是中央政权与诸侯国关系的制度。其中,又以规范诸侯方国的治权为核心。由于史料的粗疏缺失,我们已经很难全面具体地描述商代诸侯制度的情况了。依据种种史实,我们可以作出的基本认定是:商代王权的实力比夏王权大大增强了,诸侯国的很大一部分,都是王权直封的,而不是被迫承认的自发诸侯。同时,商王国与诸侯的关系,也已经比夏代紧密了许多,诸侯的自治权力却已经相对缩小,而商王对天下的控制权则相对稳定了许多。因为,商代六百余年,除了中后期出现的诸侯叛乱,没有发生过夏代中期那样的大族“诸侯”直接取代夏王的巨大政变。
相比夏王国,商代初期的政权体制,是一种成熟的邦联制国家体制。
盘庚迁殷后,殷商王权对诸侯的控制权有了更大发展。到殷商后期,商王对诸侯的分封与有效控制,已经基本具备了成熟国家形态的全部特征。尽管,商王国对诸侯国君的传承、兵力设置、重要官员任免、赋税缴纳等,还都没有后来周代那样的严格规范,诸侯国的自治权还相当大。但是,从总体上说,商代王权与诸侯的关系,已经很接近后来的周代状态了。也就是说,一种松散的邦联国家联盟体,已经基本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迈进到紧密邦联制时代了。否则,最后的商王纣,不可能大举讨伐东夷,并有效限制周人的发展,以至囚禁周文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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