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确立的伟大意义
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基本完成,“一五”计划的实施及一届人大的召开,标志着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这是一次最深刻、最伟大的历史性变革,具有极其深远的意义。
1.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确立,摧毁了中国几千年来的剥削制度,确立了社会主义新型的社会发展模式。
1956年,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农民、手工业者、劳动群众个体所有的私有制,基本上转变成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公有制;资本家所有的资本主义私有制基本转变成为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的公有制。全行业公私合营以后的资本家,已不再是占有和经营他们原有的私人企业的老板,而是按照他们的能力被接受为企业的职工,他们虽然领取定息,但是定息已同他们原有企业的利润没有关系,而是根据核定的私股资产,按固定利率计算的。这样一来,加上原来的国营经济的巨大发展,在我国国民经济中,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这两种形式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已经居于绝对统治的地位。这具体反映在国民经济的结构上,1956年同1952年相比,国营经济的比重由19.1%上升到32.2%,合作社经济由1.5%上升到53.4%,公私合营经济由0.7%上升到7.3%,个体经济由71.8%下降到7.1%,资本主义经济由6.9%下降到接近于零,前三种社会主义公有经济已达92.9%。在工业总产值中,1956年同1952年相比,社会主义工业由56%上升到了67.5%,国家资本主义工业由26.9%上升到32.2%,资本主义工业由17.1%下降到接近于零。在商品零售额中,国营商业和供销业中原来的小私商组织的合作化商业由0.2%上升到27.5%,私营商业由57.2%下降到4.2%。与此同时,还初步实现了“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这些表明,社会主义制度在我国已经建立起来。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为大规模的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奠定了牢固的基础。
2.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促进了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国家经济实力得到了增强。
旧中国,政治黑暗,经济落后。1949年时,工农业生产几乎处于瘫痪状态。当时,全国工业固定资产只有120亿元,工业职工仅300万人,约占全国人口的5.6%。全国工农业总产值低下,主要工农业产品产量很少,钢只有15.8万吨,煤0.32亿吨,原油12万吨,发电量43亿千瓦小时,布18.9亿米,农用化肥0.6万吨,金属切削机床0.16万台等。这对于一个四亿五千万人口的大国来说,是微不足道的。号称“农业大国”的中国,1949年的粮食产量也只有11319万吨,棉花44.4万吨。这样的工农业水平还比不上印度,当时印度的钢产量为中国的四倍。1950年我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仅为70美元,不足印度的一半,仅为世界平均数的7%,同发达国家相比,差距更为惊人。以反映一个国家经济实力的钢铁工业为例,1949年美国钢产量7070万吨,中国只占美国的0 .2%。
然而当新中国在这满目疮痍的土地上进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后,仅短短的几年间,国弱民穷的中国就开始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以1956年的经济发展与1949年相比来看:
在工农业总产值方面,1956年的工农业总产值由1949年的466亿元上升到1252亿元,增长了近三倍。其中,农业总产值由326亿元上升到610亿元,增长约一倍,工业总产值由140亿元上升到642亿元,增长了四倍多。在工业总产值中,轻工业总产值由103亿元上升到370亿元,增长了三倍多,重工业总产值由37亿元上升到272亿元增长了七倍多。
从1949年到1956年的几年间,我国建立了一系列新的工业部门,建立了能够制造汽车、飞机、高效蒸汽机车、新式机车、发电设备、冶金和矿山设备以及高级合金钢及重要有色金属冶炼等工业部门,工业技术水平和工业设计能力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我国已能够将自己制造的许多设备、材料、机械用以发展工农业,装备农业和交通运输业,加强国防工业。原来的工业基地进一步加强,新的工业基地逐步建立起来并适当调整了沿海工业和内地工业的布局,开始改变了旧中国工业极其落后、残缺不全的状况,并逐步改变着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的状况。(www.xing528.com)
在农业方面,虽然在1953~1956年的四年间,我国的许多地区遭受了严重的水灾、风灾和旱灾。由于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实现和农田水利建设的发展,因而1956年的粮食产量仍然达到3565亿斤,比丰收的1955年增长4.4%,棉花产量达到2890万担。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得到了较大的改善。旧社会遗留下来的大批失业人员基本上得到了安置。1957年全国职工平均年工资637元,比完成国民经济恢复任务的1952年增长42.8%,市场繁荣,物价稳定,全国居民平均消费水平大幅度提高,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事业也有很大发展。这些初步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证明了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
3.社会主义制度在中国的建立,为共产主义运动创造了新经验,给马克思主义宝库增添了新内容,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列宁主义。
我国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是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伟大创举,提供了一个不同于苏联和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典型。我们开创的改造与建设并举、和平改造、多种形式循序渐进、改造制度与改造人相结合的道路,每一项都是对马克思主义的丰富和发展。比如,马克思曾经设想社会主义革命有可能对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列宁在十月革命后也提出过进行这种和平赎买方案的轮廓。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列宁的方案没有能够很好实施。中国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同民族资产阶级建立联盟,在社会主义改造中继续保持联盟。这种历史背景加上现实的需要和可能,使中国共产党在社会主义的历史上第一次有效地实行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党领导人民群众创造了不由国家付出大批赎金,而是在一段相当长的时期内,让资本家继续从企业分得一部分红利和股息的赎买办法。另外,还创造了一系列由初级到高级的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引导资本主义工商业向社会主义逐步过渡,这样就用新的经验和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页。
[2]《列宁全集》中文第2版,第39卷,第233页。
[3] 同上书,第43卷,第37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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