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窑堡会议以后,中国共产党在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工作中,把争取东北军和十七路军(西北军)作为重点。驻在陕西的以张学良为首的东北军和以杨虎城为首的十七路军,都不是蒋介石的嫡系部队。在民族危机日益严重的情况下,两军的绝大部分官兵都厌恶内战,要求抗日。经过共产党多方面的工作,从1936年上半年开始,红军和东北军、十七路军之间,实际上已经停止了敌对状态,“三位一体”联合抗日的局面已经形成。西北地区实行联合抗日后,张学良曾多次劝谏蒋介石停止内战,但均遭蒋介石拒绝。蒋介石的倒行逆施,使张、杨深感用“劝谏”的办法已不能奏效,于是下决心冒生命危险发动“兵谏”。
1936年12月12日,在张学良和杨虎城的共同指挥下,东北军包围华清池,扣留了蒋介石,十七路军控制了西安市,扣押了随蒋介石来西安的陈诚等国民党军政要员。当天,张、杨通电全国,提出改组南京政府,容纳各党各派共同负责救国,停止一切内战;立即释放上海被捕之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开放民众爱国运动;保障人民集会、结社等一切政治自由权利;确实遵行孙中山遗嘱;立即召开救国会议等八项主张。同时还电告中共中央,请派代表团来西安,共商抗日救国大计。这就是震惊中外的“西安事变”。
“西安事变”发生后,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的反响。面对事变发生后出现的错综复杂的政治形势,中共中央经过慎重研究,确定了和平解决“西安事变”的方针,决定派代表团去西安。12月19日,中共中央向党内发出《中央关于西安事变及我们任务的指示》,对事变的性质、前途及处理的方针等问题,进行了科学的分析和论证,确立了中国共产党对“西安事变”的方针:坚决反对新的内战,主张和平解决;联合国民党左派,争取中间派,反对和揭露亲日派,推动南京政府走上抗日道路;给张学良、杨虎城以政治上、军事上的积极援助,切实做好迎击亲日派和日军进攻的防御准备。
根据上述方针,中共中央派周恩来、叶剑英和秦邦宪等组成代表团,前往西安参加谈判。12月17日周恩来等到达西安。23日,周恩来作为中共全权代表参加了张、杨与宋子文、宋美龄的谈判。经过两天会谈,终于达成6项和平协定:第一,改组国民党与国民政府,驱逐亲日派,容纳抗日分子;第二,释放上海爱国领袖,释放一切政治犯,保证人民的自由权利;第三,停止“剿共”政策,联合红军抗日;第四,召集各党各派各界各军的救国会议,决定抗日救国方针;第五,与同情中国抗日的国家建立合作关系;第六,实行其他具体的救国办法。24日晚,周恩来会见了蒋介石。蒋表示同意业已达成的6项协议,但拒绝在协议书上签字,只肯以人格保证协议的执行。中共和西安方面从大局出发作了让步。“西安事变”得以和平解决。(www.xing528.com)
“西安事变”的和平解决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方针的正确,也是逼蒋抗日方针的重大胜利,它为国共两党再次合作、团结抗日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为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建立准备了必要的条件,成为由国内战争走向抗日民族战争的转折点,成为时局转换的关键。
蒋介石返回南京后,虽然力图掩盖“西安事变”的真相和结果,扣留张学良,并对东北军和西北军采取分化和调离的办法,但在国内外形势的逼迫下,不得不下令停止“围剿”红军,并先后将“围剿”红军的军队撤离陕甘两省。
1937年2月,国民党为商讨对共产党和对日本的政策,准备召开五届三中全会。中国共产党为了实现国共两党的全面合作,致电国民党,提出:停止内战;释放一切政治犯;召开各党派会议,集中全国人才,共同救国;迅速完成对日作战准备;改善人民生活等五项要求。同时提出4项保证: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党政府的武装暴动;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工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的指导;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行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停止没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坚决执行民族统一战线的共同纲领。共产党的这四项保证是一个有原则有条件的重大让步,其前提是国民党接受五项要求,其目的是换取全民族的共同抗战,因而得到全国人民的拥护,并推动了国民党内抗日派反对亲日派的斗争。2月15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召开。经过激烈的争论,国民党虽然没有放弃反共的立场,但在日益高涨的抗日民族解放运动的推动和影响下,最后不得不声明对外主张抵抗,对内主张和平,承认国共两党可以谈判。至此,中国共产党“停止内战,一致抗日”的主张基本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初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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