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日的推移,郡国并行制所隐藏的汉廷和诸侯王国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到了文帝时期,一些具有地理、经济优势的诸侯王逐渐滋生政治野心,与中央相抗衡,甚至觊觎帝位。这样,汉初郡国并行制所固有的不利因素又成为中央集权的主要障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调整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建立一个统一而又稳定的西汉政权,成为朝野有识之士日益关注和亟待解决的问题。这其中,贾谊以其卓越的政治才华和敏锐的政治眼光,从时局出发,阐述了如何全面加强控制诸侯王国的理论方法和制度措施。他的这些建议,在较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帝在王国问题上的决策。
一、贾谊的建策
对于贾谊的籍贯、才情及其在晋身黄屋庙堂前后的行迹,《史记・贾生列传》载之甚详:
贾生名谊,雒阳人也。年十八,以能诵诗属书闻于郡中。吴廷尉为河南守,闻其秀才,召置门下,甚幸爱。孝文皇帝初立,闻河南守吴公治平为天下第一,故与李斯同邑而常学事焉,乃征为廷尉。廷尉乃言贾生年少,颇通诸子百家之书。文帝召以为博士。是时贾生年二十余,最为少。每诏令议下,诸老先生不能言,贾生尽为之对,人人各如其意所欲出。诸生于是乃以为能不及也。孝文帝说之,超迁,一岁中至太中大夫。
年轻气盛的太中大夫,上任伊始,就向文帝提出了诸多革新政治的主张,正如于迎春先生所云,“其政治作为主要体现为国家事务上的论议言辩以及一系列仪法、制度的拟定”。(41)此则前史有所述及,譬如《汉书・贾谊传》载曰:“谊以为汉兴二十余年,天下和洽,宜当改正朔,易服色制度,定官名,兴礼乐。乃草具其仪法,色上黄,数用五,为官名悉更,奏之。”不过,因为文帝即位不久,是以“谦让未遑也”。尽管如此,当时“诸法令所更定,及列侯就国,其说皆自贾生发之”。而且由于贾谊的建策,有助于强化皇权政治,故此,文帝有意加以重用,“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42)。但结果却是,大臣们不但不赞同文帝的提议,而且纷纷诋毁乃至谗害贾谊,譬如《史记・贾生列传》云:
……于是天子议以为贾生任公卿之位。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乃短贾生曰:“雒阳之人,年少初学,专欲擅权,纷乱诸事。”
考诸史册,当时诋毁贾谊诸人,绛即绛侯周勃,灌则颍阴侯灌婴,东阳侯为大将军张相如,冯敬乃秦将冯无择之子,先为魏王魏豹麾下大将,高帝二年(前205)韩信破魏时降汉,文帝时先为典客,后为御史大夫。此上四人,皆为当时功臣集团之代表人物,史书列举四人之名,不过概言之而已。
对于功臣集团贬损贾谊之原因,明人张溥别有理解,其《汉魏六朝百三家集题辞・贾长沙集》云:“即汉大臣若绛灌东阳数短贾生,亦武夫天性,不便文学,未必谗人罔极,如上官子兰也。”(43)此外,于迎春先生亦作如是观:“当时,汉兴二十余年,高祖功臣所遗尚多……这些出生入死、以武功封侯的当路者,对于贾谊这样一位在承平时代成长起来并以文章才学显名,发议论、干朝政的‘秀才’之士,无论如何是不会引为同道的。贾谊之少年得志本已使许多人意不自得,更何况他又锐气逼人。……他极力鼓吹政治上的新建设,并对不愿更张的当朝大臣和‘俗吏’的因循、保守、无能加以指责,这种年轻气盛不能不激起那些老派功臣人物的反感。所以大官僚、列侯之谗害贾谊,也主要是针对他的‘年少初学’和‘纷乱诸事’。”(44)然而,诸如此类的解释其实未达一间。笔者倾向于认定:功臣集团之所以诋毁甚至全盘否定贾谊,主要是因为贾谊的建策一旦被采纳,势必严重损害他们的既得利益。
正是在功臣集团的谗毁下,文帝前元三年(前177),贾谊不得不离开长安,到偏远的长沙国就任王国太傅。史称贾谊被外放为长沙国太傅,乃是文帝“疏之”的结果(45),但依笔者愚见,文帝将贾谊迁职长沙国,实是对他的一种保护。这是因为:首先从官秩来看,贾谊在离京前任职太中大夫,其秩千石,而王国太傅秩二千石,显然是升职而非左迁;其次从地理位置来看,长沙远离京师,功臣集团即便要加害于他也是鞭长莫及。也因此,文帝在基本上掌控朝政之后,又将贾谊召回京城。《汉书・贾谊传》云:“文帝思谊,征之。至,入见,……至夜半,文帝前席。既罢,曰:‘吾久不见贾生,自以为过之,今不及也。’乃拜谊为梁怀王太傅。怀王,上少子,爱,而好书,故令谊傅之,数问以得失。”至此,贾谊再次接近权力中枢,开始了其政治生涯的第二春。
文帝前元六年(前174),贾谊有鉴于“诸侯王僭儗,地过古制”且“淮南、济北王皆为逆诛”的事实,“数上疏陈政事,多所欲匡建”。(46)在其中一篇题为《治安策》的上疏中,他痛切地指出:“臣窃惟事势,可为痛哭者一,可为流涕者二,可为长叹息者六,若其它背理而伤道者,难遍以疏举。……夫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燃,因谓之安,方今之势,何以异此!”(47)对于当前的政治形势,他作了一个非常形象的类比:“天下之势,方病大尰。一胫之大几如要,一指之大几如股。臣闻‘尾大不掉,末大必折’,恶病也。平居不可屈信,一二指搐,身固无聊也。失今弗治,必为痼疾,后虽有扁鹊,不能为已。”在此基础上,他又指出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所在:“元王之子,帝之从弟也。今之王者,从弟之子也。惠王,亲兄之子也。今之王者,兄子之子也。亲者或无分地以安天下,疏者或专大权以逼天子,臣故曰‘非徒病尰也,又苦蹠盭’也。”(48)这充分表明他已经意识到诸侯王的势力业已发展到危及中央政权的严重地步,并因此得出诸侯王强者先反、弱者后反、力小者不反的结论:
窃迹前事,大抵强者先反。淮阴王楚最强,则最先反。韩王信倚胡,则又反。贯高因赵资,则又反。陈郗兵精强,则又反。彭越用梁,则又反。黥布用淮南,则又反。卢绾国北最弱,则最后反。长河乃才二万五千户耳,力不足以行逆,则功少而最完,执疏而最忠。全骨肉时长沙无故者,非独性异人也,其形势然也。(49)
也就是说,诸侯王的表现之所以有如此大的差异,并不是他们在本性上有何不同,而是势之使然。在贾谊看来,诸侯王反叛的根本原因不在于其个人主观善恶,而在于其有着与中央政权相抗衡的实力:“诸侯势足以专制,力足以行逆,虽令冠处女,勿谓无敢;势不足以专制,力不足以行逆,虽生夏育,有仇雠之怨,犹之无伤也。”(50)基于这一认识,贾谊认为如要处理好中央与王国之关系,切实防止诸侯王之反叛,那就必须从改革分封制着手,以削弱诸侯王国的总体实力为突破口。进而在此基础上,他提出了具体的解决方案并说明了这个方案的可行性:
欲诸王之皆忠附,则莫若令如长沙王;欲臣子之勿菹醢,则莫若令如樊、郦等;欲天下之治安,莫若众建诸侯而少其力。力少则易使以义,国小则亡邪心。令海内之势如身之使臂,臂之使指,莫不制从,诸侯之君不敢有异心,辐凑并进而归命天子,虽在细民,且知其安,故天下咸知陛下之明。(51)
这个被明末史家王夫之目为“阳予阴夺之术”(52)的方案,无疑有助于从根本上削弱诸侯王国,其化大为小、逐步削减王国地盘的策略,确实很高明也切实可行。
根据“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这个规划,贾谊建议把齐、楚、赵等实力较强的诸侯国各分为若干小国:“割地定制,齐为若干国,赵、楚为若干国。制既各有理矣,于是齐悼惠王之子孙,王之分地尽而止,赵幽王、楚元王之孙亦各以次受其祖之分地,燕、吴、淮南佗国皆然。其分地众而子孙少者,建以为国,空而置之,须其子孙生者,举使君之。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于彼也,所以数偿之。”(53)如此,虽然从表面上看封国数量增多,但实际上每个封国的总体实力却随之减弱了,因而也就容易加以控制。贾谊认为,假如将这一策略付诸实施,则“一动而五美附”:
故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诚以定治而已,故天下咸知陛下之廉。经制一定,宗室子孙虑莫不王。制定之后,下无倍背之心,上无诛伐之志,上下欢亲,诸侯顺附,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仁。地制一定,则帝道还明而臣心还正,法立而不犯,令行而不逆,贯高、利几之谋不生,机奇、启章之计不萌,细民乡善,大臣致顺,上使然也。故天下咸知陛下之义。地制一定,卧赤子天下之上而安,植遗腹、朝委裘而天下不乱。社稷长安,宗庙久尊,传之后世,不知其所穷。故当时大治,后世诵圣。(54)也就是说,既可解决诸侯王国强大难制的问题,又能使皇帝因此获得“廉”、“仁”之美名,最终将诸侯王国置于汉廷的控制之下。
然而,在当时如要实现“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构想,时机上并不成熟,实际上也存在着不少困难。这种困难主要表现在:汉朝尚未拥有对诸侯王国的绝对优势。此则王夫之亦曾言及于此:“当(贾)谊之时,侯王强,天下初定,吴、楚皆深鸷骄悍而不听天子之裁制,未能遽行也。”(55)更何况,当时刚刚发生了淮南王刘长因废迁绝食而死的重大事件。在这种情势下,假如文帝再对王国动手,必定会引起诸侯王们的极大恐慌,因而极有可能铤而走险,联合反叛,在中央之力量还不能完全占有优势的情况下,文帝自然不愿冒险行之,故而没有采纳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之策。
时至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梁怀王刘揖坠马而死,时任梁国太傅的贾谊,特地呈上《请封子弟疏》,请求为梁王立后。在这篇上疏中,他首先针对当前形势提出了严重警告:“陛下即不为千载之治安,知今之势,岂过一传哉?诸侯犹且人恣而不制也,至其相与,持之以纵横之约相亲耳。汉法令不可得行矣,犹且槁立而服强也。”(56)其次,他又提出了“以亲制疏”的策略,也即通过加强嫡亲皇子的势力,用以抑制其他诸侯王国,《汉书・贾谊传》载其词曰:
陛下所以为蕃捍及皇太子之所恃者,唯淮阳、代二国耳。代北边匈奴,与强敌为邻,能自完则足矣。而淮阳之比大诸侯,廑如黑子之著面,适足以饵大国耳,不足以有所禁御。
与此同时,贾谊还分析了淮南国收为汉郡后所面临的问题:“今淮南地远者或数千里,越两诸侯,而县属于汉。其吏民繇役往来长安者,自悉而补,中道衣敝,钱用诸费称此,其苦属汉而欲得王至甚,逋逃而归诸侯者已不少矣。其势不可久。”(57)在淮南国之地除为汉郡,改由中央管辖仅仅六年之后,就已暴露出如此众多的问题,这说明王国在当时仍有存在的条件和发展的余地,故而贾谊建议仍将淮南之地置于王国统治之下。其时梁怀王刘揖已因坠马而死,无子而其国除为汉郡,文帝系诸侯王只剩淮阳王刘武、代王刘参二人而已。有鉴于此,贾谊向文帝建议道:
臣之愚计,愿陛下举淮南之地以益淮阳,梁即有后患,割淮阳北边二三列城与东郡以益梁,即无后患。代可徙而都睢阳,梁起新郑以北著之河,淮阳包陈以南捷之江。则大诸侯之有异心者,破胆而不敢谋。今所恃者,代、淮阳二国耳,皇太子亦恃之。如臣计,梁足以捍齐、赵,淮阳足以禁吴、楚,则陛下高枕而卧,终无山东之忧矣。臣窃以为此二世之利也。(58)
贾谊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加强以文帝为核心的皇权的势力,以此来对付势力日益增长的非文帝系的诸侯王国,使得后者真正成为中央的藩辅。
此外,贾谊认为既然“疏者必危,亲者必乱”,(59)那么,就必须运用国家的政权和法律力量来对付诸侯王,只有这样才能使之“奉法畏令,听从必顺”。(60)为此,他以解牛之刀器为喻说明权势法制的重要性:“夫仁义恩厚,人主之芒刃也;权势法制,人主之斤斧也。今诸侯王皆众髋髀也,释斤斧之用,而欲婴以芒刃,臣以为不缺则折。”(61)虽然这种比喻并不新鲜,但贾谊对治理天下的指导思想和操作要领,较诸前人显然有了更深的认识。与此同时,贾谊还注意到了诸侯王僭拟的危害性,指出诸侯王在名号、服饰、宫室、车舆等方面的“乃埒至尊”(62),既不足以凸现君主的威仪,也不利于维护等级制度,因而大声疾呼:“夫本末舛逆,首尾横决,国制抢攘,非有纪也,胡可谓治?”(63)他进而指出其根源所在:“君臣相冒,上下无辨,此生于无制度也。”(64)基于这种认识,他认为有必要重建制度,并因此建议:(www.xing528.com)
夫立君臣,等上下,使父子有礼,六亲有纪,此非天之所为,人之所设也。夫人之所设,弗为不立,不植则僵,不循则坏。……今而四维犹未备也,故奸人冀幸而众下疑惑矣。岂如今定经制,令主主臣臣,上下有差,父子六亲,各得其宜,奸人无所冀幸,群众信上而不疑惑哉!此业一定,世世常安,而后有所持循矣。若夫经制不定,是犹渡江河无维楫,中流而遇风波也,船必覆败矣。(65)
这个建议的旨趣在于:通过建立一套上至君主、下至臣民的尊卑分明的封建等级制度,规范人们的言行,建立稳定的政治秩序,限制乃至消除有害于这种政治秩序的负面因素。
二、文帝对诸侯王国的调整
贾谊分割诸侯王势力的方案,是既行分封以安抚宗室子弟,使之效忠汉室,又削弱封国势力使之等同汉郡,最终便于中央操纵,可谓兼用分封与郡县之长,在当时不失为治安之良策。虽然因为客观上的原因,文帝没有接受其“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建策,却采纳了“以亲制疏”的建议,并以此为原则,在文帝前元十二年(前168),对王国政策再次作出调整,《汉书・贾谊传》载曰:
文帝于是从谊计,乃徙淮阳王武为梁王,北界泰山,西至高阳,得大县四十余城;徙城阳王喜为淮南王,抚其民。
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梁怀王刘揖死,无后。当时,文帝次子武已为淮阳王,三子参为代王,更无他子可继王梁地。由于此时中央势力还不够强大,只能用以亲制疏的方法与诸侯王国相颉颃,梁王刘揖一死,文帝可依靠的只有淮阳、代二国,而据贾谊之分析,二国之势不足以与诸侯王国相抗衡,为了加强大宗的势力,文帝遂作出了上述调整。当然,他也并未完全采用贾谊的建议,而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作了相应的变通。
文帝通过对梁、淮阳二国的调整,加强了皇权对诸侯王国的防范力量,为此后防止诸侯王国的反叛做了战略上的准备。但后世史家对文帝采纳贾生之言,实行“以亲制疏”之策颇有微词,譬如钱时就曾论曰:“夫梁、淮阳,固文帝子也,今日之梁、淮阳,即前日之齐、赵、吴、楚,今日而其力足以扞禁,宁保他日之不齐、赵、吴、楚也耶?”(66)《文献通考》卷265《封建六》亦云:
今日之疏本前日之亲,今日之亲又他日之疏也。不以德义相维,而专以亲戚相制,岂得为万世之良策乎?亲以宠逼则又如何?高皇帝立诸子一传文帝,而高帝诸子已足为文帝忧,帝又专以大城名都畀其子孙,将不复为后人忧乎?
不过,钱、马二氏之说皆颇待商榷,岳庆平先生就此论曰:“钱时与马端临的意见主要不是在于脱离当时的历史条件,脱离以亲制疏本身的目的,而以后人的眼光苛求前人。要客观地评价以亲制疏,首先应搞清其属于长远之计还是权宜之计,……以亲制疏是迫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由于以亲制疏收到了预期的‘二世之利’,因此,作为一种权宜之计是成功的,不能认为其非‘万世之良策’而予以否定。”(67)
淮南国的恢复,是文帝在舆论压力下所采取的让步政策,此观《史记・淮南厉王长列传》可知:
孝文十二年,民有作歌歌淮南厉王曰:“一尺布,尚可缝;一斗粟,尚可舂。兄弟二人不能相容。”上闻之,乃叹曰:“尧舜放逐骨肉,周公杀管蔡,天下称圣。何者?不以私害公。天下岂以我为贪淮南王地邪?”乃徙城阳王王淮南故地,而追尊谥淮南王为厉王,置园复如诸侯仪。
中央收夺诸侯王国封地,竟然被视为皇帝因“贪”王国土地而遭到舆论谴责,文帝所受压力之大,由此不难想见。
贾谊曾建议文帝:“诸侯之地其削颇入汉者,为徙其侯国及封其子孙也,所以数偿之;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68)贾谊此议,时在文帝前元六年(前174),他说此话当不会无感而发,很可能是在文帝废淮南国并将之收为汉郡后。但是,文帝此举在各诸侯王国间引起强烈反响,诸侯王对于文帝侵夺诸侯王国土地的做法大为不满,故此,淮南王国被废一事仅过了两年,文帝即封刘长四子为列侯,至前元十六年(前164)又改封为王,《汉书・淮南王传》载其事云:
孝文八年,怜淮南王,王有子四人,年皆七八岁,乃封子安为阜陵侯,子勃为安阳侯,子赐为阳周侯,子良为东城侯。……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东城侯良前薨,无后。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应当是文帝对侵夺淮南国之地的一种补偿措施。只是碍于皇帝的面子,他不能马上恢复淮南国,于是先将厉王之子封为列侯,然后再封之为王。对此,贾谊看得非常清楚,遂上疏欲谏止之(69)。贾谊的这篇上疏除了为《汉书・贾谊传》所载外,又可见其《新书・淮难》,其词云:
淮南王罪已明,陛下赦其死罪,解之金道以为之神,其人自病死,陛下何负?天下大指孰能以王之死为不当?陛下无负也。如是,咫淮南王罪人之身也,淮南子罪人之子也。奉尊罪人之子,适足以负谤于天下耳,无解细于前事。……夫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于策安便?虽割而为四,四子一心未异也。……今陛下将尊不亿之人,予之众,积之财,此非有白公、子胥之报于广都之中者,即疑有诸、荆轲起两柱之间,其策安便哉?此所谓假贼兵为虎翼者也。愿陛下留意计之。
其大意是说,淮南厉王因罪被废且“自病死”,文帝对此毫无责任,如今若欲封其子为王,不但可能使人误以为文帝应对淮南王之死负责,而且实际上等于“擅仇人足以危汉之资”,根本收不到“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效果。贾谊的这个建议应该说是正确的,也因此部分得到了文帝的认同。故而在文帝前元十一年(前169),文帝并未封厉王之子为王,而是将齐王系的城阳王刘喜迁为淮南王。(70)
文帝前元十五年(前165),“齐文王则、河间哀王福皆薨,无子,国除”。(71)文帝以此为契机,先是分河间国为河间、广川、渤海三郡,然后正式推行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之方策,开始大规模调整诸侯王国。文帝前元十六年(前164),分齐为五,分立齐王刘肥之子刘将闾、刘辟光、刘贤、刘卬、刘雄渠为齐、济南、淄川、胶西、胶东王,同时又恢复济北国,立齐王刘肥子刘志为王。此外,徙淮南王刘喜为城阳王,恢复刘长之淮南国以为淮南、衡山、庐江三国,分别以淮南王刘长之子刘安、刘勃、刘赐为王。至此,诸侯王国的数量,由文帝前元六年(前174)的10国增加到17国(详参表5-2、表5-3),汉廷对于诸侯王国的抑制政策,由此开始明朗起来。尔后,迄文帝末不再有何调整。文帝后元七年(前163),长沙王吴著薨,无后,国除(72),文帝乘机将之收归汉朝,并在该地设置了长沙、桂阳、武陵三郡。
表5-2 调整之前的王国
表5-3 调整之后的王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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