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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王国问题及解决方案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文帝即位后,随即着手修正吕后扩大封王至吕氏之政策,遵循非刘氏不王之原则,全面恢复了汉与诸侯王国之旧日形势。吕后时由赵分出的常山国,王刘朝被杀,国废,其地归还赵,赵国恢复旧有之领土。汉之封王政策,再次确认为只限于刘氏皇族。同时,文帝将自己领有的代国分为代和太原二国,封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

西汉王国问题及解决方案

第二节 刚柔相济:文帝元年至十五年的王国政策

文帝以外藩入主中央,而当时之中央政权实由功臣集团所控制。当功臣集团发动宫廷政变成功后,诸大臣准备迎立代王为帝时,曾在代国群臣中引起激烈的争论。郎中令张武等人议曰:“汉大臣皆故高帝时将,习兵事,多谋诈,其属意非止此也,特畏高帝、吕太后威耳。今已诛诸吕,新喋血京师,以迎大王为名,实不可信。愿称疾毋往,以观其变。”(28)张武之言,也是代国大多数臣子的意见,在此,其对汉朝功臣集团的猜疑之心表露得非常明显,同时也说明地方诸侯王国对功臣集团的畏惧。于此之际,唯中尉宋昌认为:

群臣之议皆非也。夫秦失其政,诸侯豪杰并起,人人自以为得之者以万数,然卒践天子之位者,刘氏也,天下绝望,一矣。高帝封王子弟,地犬牙相制,此所谓盘石之宗也,天下服其强,二矣。汉兴,除秦苛政,约法令,施德惠,人人自安,难动摇,三矣。夫以吕太后之严,立诸吕为三王,擅权专制,然而太尉以一节入北军,一呼士皆左袒,为刘氏,叛诸吕,卒以灭之。此乃天授,非人力也。今大臣虽欲为变,百姓弗为使,其党宁能专一邪?方今内有朱虚、东牟之亲,外畏吴、楚、淮南、琅邪、齐、代之强。方今高帝子独淮南王与大王,大王又长,贤圣仁孝,闻于天下,故大臣因天下之心而欲迎立大王,大王勿疑也。(29)

宋昌的分析抓住了当时形势的关键,他对诸侯王国力量的分析尤为重要。正是诸多刘氏子弟在外为王,才使功臣集团心有顾忌,而刘氏统治天下的观念在民众心中业已根深蒂固,他的分析推动了文帝作出入主长安决策。当然,张武等人的担忧也不无道理,驾驭汉初局面确实需要高帝、吕后之威,只不过最难对付的不是汉之大臣们,而是众多的诸侯王国。文帝在入主朝廷仅两三年的时间,就基本上将中央政权掌握在手中,这是自秦以来中央集权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这样,曾为磐石之宗的诸侯王立刻成为对其统治的主要威胁,而且这种威胁也是分封制度发展的必然结果。

如前所云,文帝入主朝廷并非理所当然,因为他既不是法定继承人,又不得宠于高帝和吕后,在政治、经济、军事上也无多大实力,且在消灭诸吕之役中没有任何贡献,他之所以能够继承大统,完全是朝中功臣集团之私心所成就,而其他同姓诸王尤其是齐王和淮南王也均有机会,他们之所以放弃皇位的争夺而臣服于文帝,主要是其实力不能与功臣集团相抗衡,所以文帝即位以后,对于曾对他即皇帝位有着突出贡献的诸侯王国就不能不采取安抚的“柔”性政策,不然,可能面临内外受敌的不利局面。也正是他在即位之初对诸侯王的“柔”性政策,保证了其外部局面的暂时安定,使他能够腾出手来专心对付朝中的功臣势力。

一、恢复原封国的领地

文帝即位之初,由于吕后所立诸王或被杀或被废,空出了许多王国,如何处理这些王国,是关系到文帝能否得到诸侯王国支持的关键。因此,文帝即位后,随即着手修正吕后扩大封王至吕氏之政策,遵循非刘氏不王之原则,全面恢复了汉与诸侯王国之旧日形势。

恢复同姓诸侯王国之旧时形势,始于文帝前元元年(前179)十二月,此则《汉书・文帝纪》言之甚明:“十二月,立赵幽王子遂为赵王,徙琅邪王泽为燕王。吕氏所夺齐楚地皆归之。”吕后末年之赵王为吕禄,诛,改立故赵王刘友子刘遂。吕后时由赵分出的常山国,王刘朝被杀,国废,其地归还赵,赵国恢复旧有之领土。琅邪王刘泽在征讨诸吕时,其兵被齐王所劫,其国当已归齐,故文帝将其徙为燕王,将琅邪郡归还齐国;废刘太之济川国,将济南归还齐;原献给鲁元公主为汤沐邑的城阳郡在文帝元年也归还齐国,齐国恢复其初封之旧境。废张偃之鲁国,将薛郡归还楚国,楚国恢复其旧境。梁国与淮阳国无后,废为汉郡。汉之封王政策,再次确认为只限于刘氏皇族。这样,时至文帝前元元年(前179),汉之诸侯王国有楚、齐、赵、淮南、长沙、代、燕、吴八国,其中代国为文帝领有。此时之诸侯王国共有33郡,汉廷直辖诸郡,较诸高祖末年,由15郡增至20郡。

二、文帝对诸侯王国的初步调整(前179至前174)

有关文帝对于同姓诸侯王国的调整时间,《史记》、《汉书》皆系之于前元二年(前178)三月,如《史记・孝文本纪》载曰:

三月,有司请立皇子为诸侯王。上曰:“赵幽王幽死,朕甚怜之,已立其太子遂为赵王。遂弟辟强及齐悼惠王子朱虚侯章、东牟侯兴居有功,可王。”乃立赵幽王少子辟强为河间王,以齐剧郡立朱虚侯为城阳王,立东牟侯为济北王,皇子武为代王,子参为太原王,子揖为梁王。

朱虚侯刘章、东牟侯刘兴居在诛讨诸吕之役中立有大功,“大臣许尽以赵地王章,尽以梁地王兴居”。但是,文帝即位后,“闻朱虚、东牟之初欲立齐王,故绌其功”,只是“益封朱虚侯、东牟侯各二千户,黄金千斤”而已(30)。过了一年的时间,为立亲子为王,才割齐之城阳郡立章为城阳王,割济北郡立兴居为济北王。

文帝之所以能够在即位仅两年时间,并在中央正在与功臣集团作激烈斗争之时,敢于触动诸侯王国的势力,并且顺利地割齐地以封二王,主要是因为文帝不愿齐王一系势力过大,另外,在文帝元年,齐哀王刘襄死,使文帝得以抓住机会,从齐分出城阳、济北以封刘章和刘兴居。在封刘章、刘兴居为王时,又割赵之河间郡封给刘辟强。《汉书・文帝纪》称刘辟强与刘章、刘兴居因有功而王,刘章和刘兴居的功劳是在诛诸吕和文帝入住未央宫时立下的,而辟强之功何来,无论《史记》还是《汉书》均未曾记载,很可能刘辟强也参加了针对吕氏外戚的宫廷政变,但因缺乏史料之佐证,暂且存疑。同时,文帝将自己领有的代国分为代和太原二国,封子刘武为代王,刘参为太原王。恢复梁国,以皇子刘揖为王。这样,一方面文帝以有利于皇权的方式,对诸侯王国进行了初步的调整;另一方面,继承了惠吕时期以亲制疏的分封原则,以亲子为王,并将之制度化,此亦为以后历代皇帝所承袭。(www.xing528.com)

文帝前元三年(前177),不满文帝处置的济北王刘兴居“意以为失职夺功”,“闻帝之代欲自击匈奴”,遂起反叛,于是,文帝乃“诏罢丞相兵,以棘蒲侯陈武为大将军,将十万往击之”(31)。刘兴居的反叛很快就被平定,兴居被虏,自杀,国废为郡。从刘兴居的反叛中,我们可以看到:第一,刘兴居的反叛,缘自对文帝相关处置方式的不满,故徐克范认为济北王反叛完全是“由(文)帝一念之私所召致也”(32);第二,济北王反叛的规模也很小,且不旋踵而败,说明中央的力量对诸侯王国力量来说占有很大的优势,只要诸侯王国不联合起来,对付他们是非常容易的;第三,一般来说,在中央不侵害诸侯王利益的情况下,诸侯王是不会反叛的。在刘兴居反叛时,与之有血缘之亲的齐王与城阳王(33)并没有随之反叛,更不用说其他诸侯王了。也就是说,只要皇帝小心地处理诸侯王的事宜,不采取过激的行动,使诸王没有反叛的理由,他们是不会轻易地反对汉中央政权的。文帝一直遵守这一原则,只是利用高超的政治手段,寻找恰当的时机来处理诸侯王国的问题,这也使文帝一朝中央和地方关系没有出现大的变乱。

文帝利用刘兴居造反被诛废国之契机,对王国又稍作调整。文帝前元四年(前176),恢复淮阳国,徙代王刘武为淮阳王。太原国与代国合并为代国,以太原王刘参为代王。至此,汉之王国数由8国变为12国。此后直到文帝十五年(前166),没有再对诸侯王国作过任何调整。

在中央政权逐步稳定,皇权不断加强的情况下,如何处理诸侯王国对中央的威胁,是摆在文帝面前的一道难题。尤其是随着诸侯王年龄的增长,原来汉之傅相掌握王国政事的局面已经改变,王国内之政治、经济、军事、司法大权都逐渐转到诸侯王手中。面对诸侯王国势力的膨胀,文帝必须设法削弱王国,强化皇权。文帝要削弱王国,最好的办法是收夺诸王的置吏权,并要求王国“用汉法”,收夺王国的领地并将之置为汉郡。前两项措施的实行,等于剥夺了诸侯王在王国内的生杀大权,诸侯王的自治权将被掏空,王国与郡便没有本质的区别了,王国对中央的威胁自会大大减弱乃至消失(34)。后一项措施的实行,将直接导致王国势力的下降,这是最直接、最有效的方法,但也是最难执行的。

文帝收夺诸侯王权力的做法,首先遭到恃亲骄蹇的淮南厉王刘长的挑战。刘长乃刘邦少子,自幼随吕后长大,是历经吕后迫害而幸存下来的五个同姓诸侯王之一,在吕氏集团覆灭后,他也有机会做皇帝,只因大臣们“以为少,母家又恶”(35)而不得。但在他内心深处对刘恒做皇帝很不服气,这从他的言行之中即可看出,《汉书・淮南王传》载曰:

及孝文初即位,自以为最亲,骄蹇,数不奉法。上宽赦之。三年入朝,甚横。从上入苑猎,与上同辇,常谓上“大兄”。……当是时,自薄太后及太子诸大臣皆惮厉王。厉王以此归国益恣,不用汉法,出入警跸,称制,自作法令,数上书不逊顺。

其所作所为最令文帝不满的是他“出入拟于天子,擅为法令,不用汉法”(36),为此,“文帝重自切责之”。但刘长毫不畏惧地加以抵制,“欲属国为布衣,守冢真定”,意即宁愿放弃王位也不愿向文帝屈服。于是,文帝令帝舅将军薄昭“予厉王书谏数之”。文中指出:“汉法,二千石缺,辄言汉补,大王逐汉所置,而请自置相、二千石。”(37)我们知道,在惠吕时期,为加强对王国的控制,王国二千石官吏的任免权业已被收归中央,而此时刘长竟逐汉所任二千石官吏自置,是对汉朝法律制度的践踏,使汉完全失去了对他的控制,这显然是文帝无法容忍的。于是,文帝于前元六年(前174)以谋反为由,将之召至长安治罪。

姑且不论刘长之谋反是否属实,从丞相张苍、行御史大夫事的典客冯敬与宗正、廷尉上奏之语中可以看出,他们所列举的刘长的“罪行”,除谋反外,大多为其“擅为法令,不用汉法”之事,除前述自置二千石官吏外,主要还有:“身自贼杀无罪者一人;令吏论杀无罪者六人;为亡名弃市罪诈捕命者以除罪;擅罪人,罪人无告劾,系治城旦舂以上十四人;赦免罪人,死罪十八人,城旦舂以下五十八人;赐人爵关内侯以下九十四人。”(38)刘长实际上已将淮南国变成一个针插不进、水泼不进的独立王国,这对于以中央集权专制统治为政体的汉帝国来说是非常危险的,一旦刘长的这种做法蔓延到其他诸侯王国,中央就有被架空的危险,进而皇权也将受到威胁。所以刘长的行为已经触犯了皇权政治的禁忌,必然会遭到皇权政治的打击。

在刘长被以谋反罪名召至京师后,汉朝大臣们提出的处置意见相当严厉,必欲置之死地而后快。文帝不愿背负杀弟的恶名,不听爰盎的劝告,将其迁往蜀地,在迁徙途中,刚烈的刘长绝食而亡。(39)从表面上看,废迁刘长而不加杀戮乃文帝顾念手足之情而对他的宽容行为,但爰盎一语却道破天机:“且淮南王为人刚,今暴摧折之,臣恐卒逢雾露病死”,他知道以刘长的性格是不会受此大辱的,其结局必定是以死告终。文帝以“吾特苦之耳”(40)为借口,拒听其谏,刘长之死也是他最希望得到的结果,因为有什么比死人更令人放心的呢?!

另一个挑战文帝政策者,乃吴王刘濞。刘濞之所以与文帝产生龌龊,缘自其太子被杀之故。《汉书・吴王濞传》载其事曰:

孝文时,吴太子入见,得侍皇太子饮博。……博争道,不恭,皇太子引博局提吴太子,杀之。……吴王愠……由是怨望,稍失藩臣礼,称疾不朝。京师知其以子故,验问实不病,诸吴使来,辄系责治之。吴王恐,所谋滋甚。及使人为秋请,上复责问吴使者。使者曰:“察见渊中鱼,不祥。今吴王始诈疾,(反)[及]觉,见责急,愈益闭,恐上诛之,计乃无聊。唯上与更始。”于是天子皆赦吴使者归之,而赐吴王几杖,老,不朝。吴得释,其谋亦益解。

仅仅因为下棋,身为皇太子的刘启竟杀掉吴国太子,这不能仅归结于吴太子之“不恭”,实是皇权对诸侯王国的怨恨所致。其后,当刘濞诈病不朝,文帝又“辄系责治”吴国使者,逼得吴王刘濞几乎造反。文帝最后的让步,虽然避免了朝廷与吴国之间的相疑之势,使得一触即发的战争得以消弭,却也使之收夺诸侯王权力的努力打了折扣。

借刘长“谋反”之机,文帝前元六年(前174)将淮南国废为汉郡。至此,诸侯王国仅存齐、楚、城阳、赵、河间、梁、代、燕、淮阳、吴、长沙等11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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