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同姓分封是对异姓分封的改进
高帝六年(前201)十二月,刘邦接受田肯的建议,就此废止对异姓诸侯王的分封,转而着手分封同姓诸侯王。至此,汉代的王国分封原则逐渐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这种转变,从其内容来看,一则表现为从此前的因功封王转为因亲封王,二则表现为其分封对象开始被严格限定于刘氏皇族之内;时人贾谊将这种转变的原因归结为:“高皇帝瓜分天下,以王功臣,反者如蝟毛而起。高皇帝以为不可,剽去不义诸侯,空其国。择良日,立诸子洛阳上东门之外,诸子毕王而天下乃安。”(21)但贾谊的这种解释并未切中肯綮,实际上,汉代的王国分封原则的转变,归根结蒂缘自异姓诸侯王利用价值的丧失,以及刘邦“家天下”的强烈欲望。至于这种转变的渊源所自,则如李开元先生所论:“汉之因亲封王原则的确立,是对项羽开创的军功封王原则的修正。从远因上看,汉之因亲封王的原则,在理念上是和周封同姓之部分相通的,和怀王之王政复兴的原则也是相通的。然而,历史地看,汉之封王原则由因功到因亲之转变,也是通过汉之异姓王分封之改进,逐步过渡而来的。”(22)本书所列表1-6,就相当直观地证实了李先生这个结论的准确性。
表1-6 刘邦异姓王分封及其同姓王分封之比较
倘若追本溯源,则汉初分封原则由因功封王向因亲封王之转变,无疑肇端于卢绾之受封。如所周知,卢绾是刘邦生前所分封的最后一个异姓诸侯王,时在汉高帝五年(前202)九月。卢绾之获封,颇值关注,《史记・卢绾列传》载其事云:
卢绾者,丰人也,与高祖同里。卢绾亲与高祖太上皇相爱,及生男,高祖、卢绾同日生……及高祖、卢绾壮,俱学书,又相爱也。……高祖为布衣时,有吏事辟匿,卢绾常随出入上下。及高祖初起沛,卢绾以客从,入汉中为将军,常侍中。从东击项籍,以太尉常从,出入卧内,衣被饮食赏赐,群臣莫敢望,虽萧曹等,特以事见礼,至其亲幸,莫及卢绾。绾封为长安侯。……汉五年冬,以破项籍,乃使卢绾别将,与刘贾击临江王共尉,破之。七月还,从击燕王臧荼,臧荼降。高祖已定天下,诸侯非刘氏而王者七人。欲王卢绾,为群臣觖望。及虏臧荼,乃下诏诸将相列侯,择群臣有功者以为燕王。群臣知上欲王卢绾,皆言曰:“太尉长安侯卢绾常从平定天下,功最多,可王燕。”诏许之。汉五年八月,乃立卢绾为燕王。
由此不难发现,刘邦封卢绾为燕王之事,曾经招致大臣们的强烈不满。这种不满情绪的出现,关键就在于卢绾的受封有悖于论功行赏的原则。因为在刘邦集团中,卢绾之军功,不但无法与韩信等人相提并论,即便较之樊哙等人也逊色许多。然而最终刘邦还是坚持己见,封卢绾为燕王。正如汤其领先生所论:“刘邦所以王卢绾,一是出于信任,二是为其封刘氏宗室张本。这样做既有利于巩固统一,又在大臣中树立了自已的权威。”(23)于是在此之后,汉之王国分封制度虽然没有变化,其分封原则却发生了微妙的变化,由因功封王逐渐转为因亲封王。
刘邦在改变王国分封原则的同时,为了适应新的分封对象和新的历史条件,开始对项羽所确立的王国分封制度加以改造,制定了相应的诸侯王国法,其中一个相当明显的标志,就是仿照汉朝的百官制度,建立诸侯王国的官僚体制和宫室制度。对此,现存史料均有所记载,譬如《汉书・百官公卿表上》云:“诸侯王,高帝初置,金玺盭绶,掌治其国。有太傅辅王,内史治国民,中尉掌武职,丞相统众官,群卿大夫都官如汉朝。”又如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载曰:“汉初立诸王,因项羽所立诸王之制,地既广大,且至千里。又其官职傅为太傅,相为丞相,又有御史大夫及诸卿,皆秩二千石,百官皆如朝廷。国家唯为置丞相,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之。”(24)
在此,且以王国丞相一职之设置为例,加以说明。正如李开元先生所云:“在项羽之王国分封中,我们无法找到为诸侯王国置相的事例,而诸侯王国自置相之事例却可以找到。”(25)譬如据《汉书・萧何传》记载,萧何最初之为汉王国丞相,就是由汉王刘邦亲自任命的。时至汉初,其异姓王国的丞相,同样也是由各诸侯王自置的,譬如赵相贯高、赵午,皆为赵王张耳自置。然而,西汉同姓王国的国相,却都是由汉朝中央政府任命的,譬如汉高帝六年(前201),在封刘肥为齐王的同时,任命曹参为齐相国。(26)刘邦之所以为同姓王国选置相国,显然是鉴于诸侯王年幼不能治事,故而为之配备强有力的功臣为相加以辅佐。这种为了扶持诸侯王而置相的意图,在刘邦选任周昌为赵相以辅助赵王刘如意一事中表现得尤为明显,《史记・张丞相列传》载其事曰:
是后戚姬子如意为赵王,年十岁,高祖忧即万岁之后不全也。……独心不乐,悲歌,群臣不知上之所以然。赵尧进请问曰:“陛下所为不乐,非为赵王年少而戚夫人与吕后有隙邪?备万岁之后而赵王不能自全乎?”高祖曰:“然。吾私忧之,不知所出。”尧曰:“陛下独宜为赵王置贵强相,及吕后、太子、群臣素所敬惮乃可。”高祖曰:“然。吾念之欲如是,而群臣谁可者?”尧曰:“御史大夫周昌,其人坚忍质直,且自吕后、太子及大臣皆素敬惮之。独昌可。”高祖曰:“善。”于是乃召周昌,谓曰:“吾欲固烦公,公强为我相赵王。”周昌泣曰:“臣初起从陛下,陛下独奈何中道而弃之于诸侯乎?”高祖曰:“吾极知其左迁,然吾私忧赵王,念非公无可者。公不得已强行!”于是徙御史大夫周昌为赵相。
由此可以断言,“诸侯王国之相由汉朝任命一事,乃是汉朝根据当时政局的具体情况,对于项羽以来的王国制度所作的权宜改进,而后制定为法,成为汉朝的定制”。(27)
总而言之,对于汉代王国分封制度起源问题的探究,必须追溯到秦汉之际的项羽戏下封王,并将之与异姓王分封制度、同姓王分封制联系起来加以综合考察,才有可能得到一个比较正确的理解。对于这个问题的考述,李开元先生的相关工作及其所得出的结论,至少到目前为止仍然是最为准确的:“就汉之王国分封制度而言,……其源流变迁可以归纳如下:(一)楚怀王二年(汉元年,前206),西楚霸王项羽在关中实行王国分封,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王国分封。汉王国,就是项羽所分封的十九王国之一。(二)汉所实行的异姓诸侯王分封,乃是项羽所开创的王国分封的延长,其王国分封制度和原则,皆是继承项羽的。(三)取代异姓王国分封的汉之同姓王国分封,乃是汉之异姓王国分封的改进形式。”(28)
【注释】
(1)如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度》、安作璋等《秦汉官制史稿》、朱绍侯《军功爵制研究》等,均持此说。
(2)李开元:《秦末汉初的王国及其王者》第四部分《汉之王国分封起源于楚说》,《燕京学报》新五期,又可见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03—113页;董平均:《西汉王国分封制度探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3)韩连琪:《论两汉封国食邑制下的土地所有制和剥削形式》,《秦汉史论丛》1983年第2辑,第78页。
(4)杨伟立:《论汉初的分封制》,《社会科学研究》1985年第2期。
(5)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04页。
(6)杨宽:《论秦汉的分封制》,《中华文史论丛》1980年第1期。
(7)譬如董平均《西汉王国分封制度探源》一文,即以杨氏之说为是。
(8)董平均:《西汉王国分封制度探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www.xing528.com)
(9)《汉书》卷44《淮南王传》,第2138页。
(10)譬如《史记・郦生列传》载刘邦麾下“骑士”之言曰:“沛公不好儒,诸客冠儒冠来者,沛公辄解其冠,溲溺其中。与人言,常大骂。未可以儒生说也。”
(11)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90—195页。
(12)田余庆:《说张楚——关于“亡秦必楚”的探讨》,载氏著《秦汉魏晋史探微》(重订本),中华书局2004年版,第2页。
(13)《史记》卷48《陈涉世家》,第1954、1957页。
(14)董平均:《西汉王国分封制度探源》,《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15)《史记》卷92《淮阴侯列传》,第2622页。
(16)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07页。
(17)可见范晔《后汉书》,中华书局1965年版,第3627页。
(18)李开源:《秦末汉初的王国及其王者》第四部分,《燕京学报》新五期。
(19)西周初年虽曾广为分封,却只有公侯伯子男之分封;西周后期,虽有楚、吴两国之称王,却非分封所致。
(20)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07—109页。
(21)《新书》卷1《益壤》,刘晓东校点本,辽宁教育出版社1998年版,第11页。
(22)李开源:《秦末汉初的王国及其王者》第四部分,《燕京学报》新五期。
(23)汤其领:《刘邦汉初分封王侯探析》,《江海学刊》1999年第2期。
(24)见范晔《后汉书》,第3627页。
(25)李开源:《秦末汉初的王国及其王者》第四部分,《燕京学报》新五期。
(26)《史记》卷54《曹相国世家》,第2028页。
(27)李开源:《秦末汉初的王国及其王者》第四部分,《燕京学报》新五期。
(28)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第1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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