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 论
纵观西汉中前期的历史发展,上自高祖创业建国,下迄武帝集权强汉,王国问题无疑是此期最为重要的、一度也是最棘手的内政问题,它集中地反映了这一历史时段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之间的激烈斗争。唯其如此,对此一问题的探讨在相当长时期内成为学界的关注重点和研究热点,相关的研究成果也因此异常丰富,并大体上围绕着下列七个重心而展开。
其一,稽考汉初分封的渊源所自。
这其中,明清之际的王夫之将之视为西周封建制的余波:“夫封建之不可复也,势也。……汉略师三代以建侯王,而其势必不能久延……高帝之大封同姓,成周之余波也。”(1)而王连升先生亦以为这两种分封都是血缘宗法关系政治化的表现形式,在本质上是一样的,其差异主要表现在郡县制的推广和分封数量的减少,而不是分封制本身的性质。(2)与此截然不同的是,陈前进先生转而秉持:西汉前期的分封只是采取了西周分封制的形式,实质却迥然相异,封王权力受到很大的限制,封国虽然还是实行嫡长子世袭制,但远不如西周那样稳定,封王稍有不妥,即遭除国。(3)近者,李开元先生在比较、分析项羽分封与汉初分封之内在关联后,认定汉初分封是项羽灭秦后分封制的延续,实际上是对项羽分封的继承和发展。(4)
其二,探析汉初分封的历史动因。
在既有的诸多论说中,下列几种主张的影响较为深远:
(1)当时形势之使然。如唐人柳宗元认为汉初之封建,“非圣人意也,势也”(5)。
(2)受自西周以来即根植于人们脑海之中的封建观念之熏陶。如王夫之就以为:“汉初封诸侯王之大也,去三代未远,民之视听,犹习于封建之旧,而怨秦之孤,故势有所不得遽革也。”(6)又如赵翼在分析汉初布衣将相之局的成因后,断言汉初分封“盖人情习见前世封建故事,不得而遽易之也”(7)。近者,吕思勉先生亦持此论:
封建之制,至秦灭六国,业已不可复行。然当时之人,不知其不可行也。乃以秦灭六国,为反常之事。陈涉一呼,旧邦悉复;戏下之会,益以新封……然不可行者,终于不可行也。五年扰攘,所建侯王,几无不殒命亡国,耗矣。然人仍不知其不可行也,于是有汉初之封建。(8)
同样地,在严耕望先生看来,汉初之所以一改秦代之郡县制而实行分封制,其主因就在于当时“去古未远,素厚存封建之遗”(9)。至如朱弘先生,则从意识形态层面加以论证:“虽然社会上一部分先进人物已看到统一的中央集权制是势在必行,但由于长期的分封制,封邦建国的思想仍有巨大的历史惯性。”(10)
(3)有惩于亡秦之弊。班固在《汉书》中就曾多次指出秦帝国的瞬息败亡,不仅源自暴政,其“内亡骨肉本根之辅,外亡尺土藩翼之卫”(11),更是其中的关键所在,是以刘邦在立国之初,“激秦孤立亡藩辅,故大封同姓,以填天下。”(12)而宋人徐天麟在所编《西汉会要》中亦称:“汉祖龙兴,取周秦之制而兼用之,其亦有意于矫前世之弊矣。”
(4)乃巩固政权之手段。如朱弘先生认为,刘邦对于异姓王的分封仅仅是为了怀敌附远,充其量只是一种手段,而分封同姓王的目的也仅是为了巩固统一的中央集权而已。(13)
(5)被迫分封。如汪篯先生撰文指出:“刘邦在灭项羽,建立汉朝的时候,不得不承认他们的地位。否则如果他们联合起来,与刘邦对抗,刘邦的地位也还有危险。”(14)
其三,辨析刘邦分封的目的。
杨伟立等人倾向于认定:分封对刘邦来说,充其量只是为战胜项羽而采取的一种策略和手段。(15)柳春藩先生则以为,刘邦的分封诸侯王是主动的,自愿的。(16)而曹家齐先生不但把刘邦的分封分为利用分封促进统一、稳定统一、维护统一这三个阶段,而且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刘邦虽没有一个关于分封的完整理论体系,却能顺应历史的发展,根据不同的形势,合理地实施分封。实质上,刘邦的分封是袭取了西周分封制的外壳,而赋予其不同的内容,灵活运用,从而完成并巩固了统一,避免了分封制弊端的发生。”(17)至于刘邦分封的作用,程远先生曾作有一个相当形象的描述:刘邦的分封,实际上为秦末以来裂地而封的潮流规定了一个流泻的渠道,用其力而又不至于使其泛滥成灾。(18)
其四,评判汉初分封的利弊得失。
从自今而古的角度回溯,无论郡县制还是分封制,其本身皆各有利弊,如欲细究其利多弊少抑或利小弊大,则要根据其具体应用情况而论。对于汉初之分封问题的评价,自古以来不外乎以下三种观点:
(1)予以全盘否定,认为它是历史的倒退。此以唐代文坛领袖柳宗元为代表,其《封建论》一文被公认为平允之论:“宗元之论出,而诸子之论废矣,虽圣人复起,不能易也。”(19)又如苏轼《东坡志林・论古・秦废封建》云:
封建者,争之端而乱之始也。自书契以来,臣弑其君,子弑其父,父子兄弟相贼杀,有不出于袭封而争位者乎?自三代圣人以礼乐教化天下,至刑措不用,然终不能已篡弑之祸。至汉以来,君臣父子相贼虐者,皆诸侯王子孙,其余卿大夫不世袭者,盖未尝有也。
近者,吕思勉先生在讨论西汉分封制度变迁之时,也曾断言:“封建者,过时之制也。汉初用之,虽一收夹辅之效,然其势终不可以复行,故至文、景之世,功臣外戚之患皆除,而同姓诸王,转为治安之梗焉。”(20)钱穆先生亦持此论,在他看来,其时汉代政府实乃“封建制度”与“军人政府”之混合物,较诸秦始皇时代,“不得不说是一种逆退”。(21)至如以范文澜为代表的中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更是坚定地认为西汉实行封建制毫无疑问就是历史的反动。
(2)充分肯定。譬如明清之际的著名思想家顾炎武,出于其批判高度中央集权的现实需要,认为封建制实“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因而颇有可取之处。(22)又如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云:“汉世近古,地方行政亦颇富封建特性,第能融化渗透于行政,灵活运用于无形,此其所以足称耳。”
(3)调和折中。东汉末年的著名史家荀悦,在总结分封、郡县两种制度的利弊得失之后,主张“正其制以求其中”,也即在不废除封建制的框架下限制诸侯的封地,使诸侯能对天子同时起到限制和辅助作用:
诸侯之制,所由来尚矣。……然古之建国,或小或大,监前之弊,变而通之。……至其末流,诸侯强大,更相侵伐,周室卑微,祸乱用作。秦承其弊,不能正其制以求其中,而遂废诸侯,改为郡县,以一威权,以专天下。其意主以自为,非以为民,深浅之虑,德量之殊,岂不远哉!……然十四年而灭亡。……汉兴,承周、秦之弊,故兼而用之。六王、七国之难作者,诚失之于强大,非诸侯治国之咎。其后遂皆郡县治民,而绝诸侯之权矣,当时之制,未必百王之法也。(23)
近来,学者大多倾向于认定:汉初分封对巩固其政治统治、改变其经济面貌、稳定其社会秩序,都曾起到积极作用,至于此后所发生的多起诸侯国叛乱事件,则是汉廷矫枉过正的结果。(24)相比较而言,荀悦认为分封诸侯可以限制、纠正暴君的这种认识,尽管在中国历史上并不多见,其持论却最为平允。
其五,检讨文帝的削藩政策及其相应措施。
文帝在位年间,诸侯王国历经几十年的发展,终于形成尾大不掉之势。在此种情势下,文帝颁行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对于其中的“众建诸侯而少其力”的分国政策是否就是削藩措施,既有研究成果见仁见智,如徐克范《读史记十表》以为“文帝之心在分地以保全之,不失亲亲之本”;古永继先生亦称“文、景的分国与削藩并没有必然联系”,“不管是文帝,还是景帝的分国,都只是对宗室的一种例外恩典”。(25)但在岳庆平先生看来,分国其实就是赤裸裸的削藩政策。(26)至如文帝所推行的“以亲制疏”政策,也同样备受关注。对此,不少学者予以全面否定,例如钱时《两汉笔记》卷3云:“夫梁、淮阳,固文帝子也,今日之梁、淮阳,即前日之齐、赵、吴、楚,今日而使其力足以捍禁,宁保他日之不齐、赵、吴、楚也耶?”而元人马端临亦称:“然今日之疏本前日之亲,今日之亲又他日之疏也。不以德义相维,而专以亲戚相制,岂得为万世之良策乎?亲以宠逼则又如之何?高皇帝立诸子,一传文帝,而高帝诸子已足为文帝忧,帝又专以大城名都畀其子孙,将不复为后人忧乎?”(27)当然,也颇有学者秉持谅解的态度,譬如岳庆平先生,不仅认为“以亲制疏”之策是迫于当时的历史条件而采取的权宜之计,而且认为这种政策是成功的,因而不能以其非“万世之良策”而予以否定。总体而言,学界对文帝的削藩政策,评价并不甚高,严耕望更是断言“是皆治标之策,未足以言久安”,进而以为削藩如欲成功,则需从削其疆域、制其形势、夺其政权、限其财政这四个层面同时推进。(28)
其六,评述“七国之乱”及其相关问题。
得益于汉初“无为而治”、“与民休息”的宽松政治环境,同时也因为在政治、经济上拥有很大的自主权,诸侯王国历经高祖、惠、吕、文帝时期的发展而实力大增。王欣先生通过挖掘王国农业发展的主客观因素,探讨并分析了王国农业开发带动全国经济发展的诸多表现,认为汉初王国对全国经济的迅速恢复和发展,对“文景之治”的出现,做出了重要而突出的贡献。(29)冷鹏飞先生的相关考述,同样表明西汉前期诸侯王国的经济发展,对整个西汉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推动作用。(30)
然而,尽管诸侯王确曾在反对外戚诸吕篡权事件中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其日益增长的实力却引起皇帝的恐惧,于是景帝接受晁错的建议,强行实施削藩政策,遂有“七国之乱”的爆发。对于“七国之乱”爆发的原因,徐复观先生以为这完全是由皇帝的猜忌心理所逼出的。(31)简修炜先生亦持此论,并认为“吴楚七国之乱”的实质不是统一和叛乱之间的矛盾,而是极权政治干预了经济,强干弱枝破坏了地方经济的发展,东南地区经济正常发展的道路被堵塞了,长江流域和南方经济从此又进入了一个衰败时期。(32)刘敏先生则以吴国为例,认为吴王之反“与汉朝中央不能慎重处理同诸侯王的关系,解决同诸侯王的矛盾有关”。(33)
不管“七国之乱”性质如何,它的被平定,无疑是西汉历史发展的转折点。在此之后,不但王国封域被缩减,其治国权、置吏权、财政权也被取消。王云度先生据此认定:“从此诸侯王国的性质发生了根本变化,失去了原有的相对独立性。”(34)唐赞功先生亦称此后“诸侯王已经不再具有同中央相对抗的物质条件,汉初以来的王国问题基本上获得解决”。(35)
其七,评骘武帝的强干弱枝之术。
武帝即位后,尽管诸侯王国实已无法与汉廷相抗衡,但在武帝看来,仍有足够必要加以进一步弱化,并为此颁行了“推恩策”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诸如此类的政策实施和制度推进,固然彻底解决了自汉初以来的王国问题,却也不乏副作用,徐复观先生就曾认定期间所发生的淮南王刘安谋反事件,不但显系冤案,且对此后中国政治乃至学术的发展产生了难以估量的负面影响:
景帝时代,朝廷猜防的重点在诸侯王的领土与职权。至武帝,则诸侯的领土与职权已不成问题;于是猜防的重点特转向到诸王的宾客上面,尤其是转向到有学术意义的宾客上面。而能招致才智及在学术上有所成就之士的诸侯王,其本身必有相当的才智,在学术上也有相当的修养;而其生活行为,也多能奋发向上,可以承受名誉。这更触犯了专制者的大忌。(36)
当然,更多的论著例如窦连荣的《浅谈“推恩令”成功原因》(37),仍主要关注和探讨武帝强干弱枝举措的积极意义,王云度先生更曾予以密切关注和细致梳理,从而不但指出“强干弱枝”业已成为武帝朝调整中央与地方关系的指导思想,而且系统地归纳了武帝所采取的一系列限制诸侯王势力的具体措施。(38)
诸如此类的既有研究成果,或致力于探讨分封的原因,或着力分析刘邦分封的目的,或勉力讨寻汉初分封的渊源所自,或试图评判汉初分封的作用,或具体而微地考察诸侯王国的特权及汉廷欲弱化王权而采取的相应举措,至如分别以文帝削藩、七国之乱、武帝颁行“推恩令”为重点的专题考察,更是所在多有,从而无论在广度上抑或在深度上均推进了对此一问题的研究。此外,安作璋与熊铁基两先生合著的《秦汉官制史稿》、吴荣曾先生的《西汉王国官制考实》、葛剑雄先生的《西汉人口地理》、劳幹先生的《两汉户籍与地理的关系》及其《两汉郡国面积之估计及口数增减之推测》,则又从官制、人口地理等不同角度为探究西汉的王国问题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尽管如此,既有研究仍然存在诸多有待弥补的不足乃至亟需更正的误解。举例言之,前辈们的研究大多着重阐述某一具体问题,譬如分封制起源、王国官制、王国经济发展、王国思想文化变迁,在论证方法上往往以点带面。诸如此类的措置固然有助于将问题的讨论推向深入,却也容易导致以偏概全,从而不能全面把握问题的实质。再者,既有的研究成果多为静态的观照,而少有动态的考察。如严耕望《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史》可谓秦汉地方制度研究领域中的经典之作,该书对王国问题的诸多方面皆有相当精辟的论述,却仍然过多地从制度层面加以考量,从而不可避免地忽略了人事、地域文化等因素所发挥的作用。也正有鉴于此,本书将围绕“控制与反控制”这个主题,同时以“以亲制疏”、“众建诸侯少其力”为中心线索,多层次、多角度而又动态地考察了皇权与王权在各自纵向演进过程中的互动关系,以期推动对该问题的深入考察。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西汉王国分封问题上不但存在着异姓诸侯王、同姓诸侯王之差别,而且存在着“内诸侯”与“外诸侯”之不同:
(南越明王婴齐薨后)太子兴代立,其母为太后。……元鼎四年,汉使安国少季往谕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内诸侯……王年少,太后中国人也,尝与安国少季通,其使复私焉。国人颇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乱起,亦欲倚汉威,数劝王及群臣求内属。即因使者上书,请比内诸侯,三岁一朝,除边关。于是天子许之,赐其丞相吕嘉银印,及内史、中尉、大傅印,余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汉法,比内诸侯。(39)
此所谓“内诸侯”,是指分封在中原地区及长江流域的诸侯王;所谓“外诸侯”,则是指原本就割据南方诸越地区后来接受汉朝中央政府封号的诸侯,这其中包括南越王赵佗、闽越王亡诸、东海王摇。然而,由于“外诸侯”远离中原政治斗争的漩涡,对西汉治乱兴衰基本上无甚影响,故本书不予置评。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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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通鉴论》卷2《文帝》之十六、卷3《武帝》之十,王夫之著,舒士彦点校,中国书局1975年版,第37、57页。
(2)王连升:《秦汉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新论》,《历史教学》1991年第1期。
(3)陈前进:《对西汉前期地方王国的重新认识》,《西南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1期。
(4)李开元:《汉帝国的建立与刘邦集团——军功受益阶层研究》,三联书店2000年版,第106—109页。
(5)《柳河东集》卷3《封建论》,影印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6)《读通鉴论》卷2《文帝》之十五,第35页。
(7)《廿二史劄记校证》(订补本)卷2“汉初布衣将相之局”条,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36—37页。
(8)吕思勉:《秦汉史》第四章第二节《高祖翦除功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版,第55—56页。
(9)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台湾“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97年第4版,第408页。
(10)朱弘:《关于秦汉分封制的历史反思》,《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11)《汉书》卷14《诸侯王表序》,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393页。
(12)《汉书》卷38《高五王传》“赞曰”,第2002页。
(13)朱弘:《关于秦汉分封制的历史反思》,《中国史研究》1989年第1期。
(14)汪篯:《汉初的王国问题》,载氏著《汉唐史论稿》,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第36页。
(15)杨伟立等:《分封是刘邦战胜项羽的一个重要原因》,《求是学刊》1985年第2期。
(16)柳春藩:《秦汉封国食邑赐爵制》,辽宁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4页。
(17)曹家齐:《刘邦分封与西汉政权的建立和巩固》,《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93年第1期。
(18)程远:《试论秦汉之际的分封制》,《中州学刊》1995年第6期。
(19)《东坡志林・论古・秦废封建》,(宋)苏轼著,乔丽华点评,青岛出版社2002年版,第188页。
(20)吕思勉:《秦汉史》第四章第六节《封建制度变迁》,第81页。
(21)钱穆:《中国文化史导论》(修订本)第五章之四,商务印书馆1994年版,第100页。
(22)《顾亭林诗文集》卷2“郡县论九篇”,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21页。又,“寓封建之意于郡县之中”虽出自顾炎武之口,却也未尝不是黄宗羲之意。有关黄宗羲的“封建”之论,可详参其《明夷待访录》之“原法”、“方镇”篇,载《黄宗羲全集》(第一册),浙江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6—7、21—22页。
(23)《汉纪》卷5《孝惠皇帝纪》,张烈点校本《两汉纪》上册,中华书局2002年版,第72—73页。
(24)杨凡:《从变乱的角度试析西汉、西晋分封制度难以为继的原因》,《焦作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年第3期。
(25)古永继:《“文景分国为削藩”辩》,《安徽师范大学学报》1983年第4期。
(26)岳庆平:《西汉削藩的两个问题》,《山西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27)《文献通考》卷265《封建考六》,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101页。
(28)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甲部《秦汉地方行政制度》,第19—29页。
(29)王欣:《汉初封国农业经济发展探析》,《中国农史》2002年第1期。
(30)冷鹏飞:《西汉前期的郡国并行制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求索》1988年第5期。
(31)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1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04页。
(32)简修炜:《关于古代长江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的几点认识》,《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2年第5期。
(33)刘敏:《简论吴王刘濞之反》,《南开学报》1994年第1期。
(34)王云度:《秦汉时期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关系的探索》,《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
(35)唐赞功:《吴楚七国之乱与西汉诸侯王国》,《北京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
(36)徐复观:《两汉思想史》第1卷,第107页。
(37)窦连荣:《浅谈“推恩令”成功原因》,《宁夏大学学报》1989年第2期。
(38)王云度:《秦汉时期对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关系的探索》,《徐州师范学院学报》1988年第3期。
(39)《史记》卷113《南越列传》,中华书局1982年版,第297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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