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取代明朝,是继元朝之后第二个由少数民族统治全中国的政权。清朝统治者刚刚入主中原,为了收拢人心,打着替明朝复仇的旗号,厚葬崇祯帝,也多次颁发大赦、特赦的“恩诏”。但是摄政王多尔衮吸取明亡教训,狠整贪污行贿,将其列入不赦之列。
顺治皇帝在公元1644年颁布的即位诏书中,专门针对贪赃枉法列出一条惩处办法,“官若奸贪,则贿赂肆行庸恶幸进、无功冒赏,巨憝得以漏网,良善必至蒙冤吏胥舞文。小民被害,政之紊乱,实由于此。自本年五月初一日以后,凡在京大小衙门,及在外抚按司道各府州县、镇协营路军卫等官,并书吏、班皂通事、拨什库粮长十季夜不收等役,但有贪贿枉法、剥削小民者,照常治罪,不在赦例。”在登基的第一天,顺治就承继了多尔衮的做法,发出了反贪反腐的最强音。
顺治反贪反腐的指导思想是“安民之本,首在惩贪”。为此,顺治及其大臣们加强了立法工作,公元1646年,以前朝《大明律》为蓝本,参考后金时代的一些律法,制定《大清律》,颁行天下。在《大清律》中出现的贪腐罪行有:
监守自盗罪——侵夺国家财产。赃款达一千两以上,杀无赦。
枉法赃——受贿后枉法。赃款达八十两以上,处以绞刑。
不枉法赃——受贿后没枉法。赃款达二百四十两以上,处以绞刑。
顺治即位之初,对贪腐分子的严惩甚至超过了《大清律》的规定。公元1651年,顺治在给都察院的训话中,针对反腐重点讲了三句话。“朝廷治国安民,首在严惩贪吏。”惩治贪腐是治理国家的头等大事,攸关政权的安危。“欲严惩贪官,必在审实论罪。”惩治贪腐务必在司法程序上严格把关。“大贪官员问罪至应死者,遇赦不有。”要让那些贪官污吏没有好下场,遇到大赦也不免。
公元1655年,顺治谕刑部,“贪官蠹国害民,最为可恨,一向法度太轻,革职问罪之后,还能享用赃资,以致贪风不息。今后大小官员,凡受赃银十两以上者,除依律定罪外,不分枉法不枉法,一概籍其家产入官!着为定例。”四年后,顺治又做了更为严厉的修正,“今后贪官赃至十两者,免其籍没,流徙席北地方,其犯赃罪应杖责者,不准折赎。”
将贪官污吏流徙的定罪量刑标准设在赃银十两,世人似乎在顺治身上看到了明太祖朱元璋的影子,但是各级官员却纷纷吐槽。凤阳巡抚林起龙第一个反对,“惩贪之法,自奉新例流徙,犯人惧罪,不吐真赃,岁少赃赎,以致亏饷。”——把量刑底线设得这么低,贪污十两就得流放,会吓坏那些贪腐分子的。他们敢老实交代吗?他们不吐出来,国库收入就减少了一大块。还是按照四年前的旧例,免于流放,将赃款没收充公。
顺治把林起龙大骂一场,“立法止贪,今因济饷而贷法,如民生何?”——立法是为了遏制贪腐,现在就因为那么一点国库收入,让贪官污吏逍遥法外,老百姓要怎么办?
顺治在位十八年,确实是清朝反贪反腐最严厉的时期之一。他亲自批处的贪污案共四十四起,其中六起属于一、二品高官重大案件。
这个时期影响较大的贪污案有四起。
江宁巡抚土国宝贪污案。土国宝原是明朝末年的太湖盗匪,后来被明将洪承畴收编。清军入关之后,土国宝可耻叛投,并成为屠戮抗清义军的刽子手。公元1647年,吴胜兆在松江府举旗反清,事败之后土国宝下令对松江进行血腥大屠杀。每天要杀戮一百人,一直杀了半个月。凡是抓到反清义士,无论死活,只要嘴巴能动的一律砍头。土国宝的残忍无道博得了清廷的好感,次年被提拔为江宁巡抚。在任上土国宝大肆贪污受贿,包庇外甥左营游击杨国海贩卖私盐及硝磺,每个月收受贿赂三百两银子,先后累计达数万两。时人讥讽他“土埋金,谢土好”。公元1651年,顺治诏谕将土国宝隔离审查,土国宝畏罪自杀。
漕运总督吴惟华贪污案。吴惟华是明恭顺伯吴允诚之后,多尔衮进入北京城时,吴惟华是最早投诚的明军将领之一。公元1651年,被任命为漕运总督。漕运是国家的经济命脉,也是油水最多的部门。吴惟华任职才一年,就挪用赃银一万一千六百余两。结果被负责反腐的巡漕御史张中元揭发。经刑部审议、查证后罪名属实,按律当斩。顺治念起归顺较早,又征战有功,就网开一面,免其一死,但是革职削爵,永不录用,所获赃款充公入库。
山东巡抚耿焞贪污案。耿焞,奉天人。在担任山东巡抚期间,利用职权之便,大肆索贿收贿,累计达六千两银子。公元1659年,这只蛀虫被挖出来。经司法部门审讯,决定将其斩首弃市。但是耿焞在追赃期间就病死狱中,没有被送上断头台。顺治仍不予轻饶,下诏将其抄家,财产没收充公。此后,顺治下了一道极为严厉的反腐诏令,“贪官污吏,问拟秋决,即按期处决。何得以追赃未完又请监侯?以后凡系贪污应秋决者,不许再请停决,著永著为例。”——贪官污吏判处死刑的,时间一到立即执行。决不容许以种种借口拖延缓刑,让贪官污吏有苟延残喘的机会。
在这风口浪尖,揪出来的大贪官除了山东巡抚耿焞,还有江南按察使卢慎言,他是顺治时期被惩办最为严厉的贪腐分子,被处以罕见的凌迟极刑。(www.xing528.com)
卢慎言于公元1657年由四川川北道参政,升为江南按察使司按察使。按察使是总督、巡抚属下专门负责司法、监察、逮捕的省级高官(相当于今天的公检法),肩负着地方反腐重任。但是这位老兄随着职务的升迁,胃口也越大,利令智昏,完全忘记了自身的责任。他生性贪婪,不但自己贪污受贿,赃款达数万两白银,而且纵容、包庇其父亲卢传、弟弟卢二贪虐乡里,干下违法的恶事。
卢慎言得知江宁巡按卫贞元要将他告上朝廷,又私下向卫贞元行贿了八千两白银,作为封口费。但是卫贞元不吃这一套,在公元1658年十一月上疏顺治,揭发卢慎言的贪腐行为。
当时山东巡抚耿焞贪污案刚刚爆发,严厉的反腐诏令发布还没有几天,又接到卫贞元的奏疏,顺治震怒,大清的贪官真是比蚊子还多。立即下诏革去卢慎言的一切职务,差人前去捉拿卢慎言、卢传、卢二等犯人,连同收缴的赃物,一块儿带到北京城,准备大刑伺候。
结果揪出一个卢慎言,搅浑一池春水,连累了大批官员。卢慎言尚未抵京之前,顺治就把地方各省的布政使和按察使都叫到北京城,召开“天下朝觐藩臬”会议,部署反腐重点工作。在会议上,顺治严查江南右布政使王无咎、漕运总督兼凤阳巡抚亢得时举荐卢慎言的责任。
王无咎狡辩说,自己对卢慎言的犯罪行为实不知情。顺治当头给予棒喝,像卢慎言如此可恶的大贪异酷之人,你不但举荐他,还包庇他,明显是暗中收受贿赂,徇私枉法,如今还敢抵赖!
但是王无咎死鸭子嘴硬,仍然百般狡辩。顺治火了,你这是不见棺材不掉泪。立即下令革去王无咎的官职,把他交给吏部和都察院严加审讯。经过昼夜不停的反复拷问之后,王无咎这才理屈词穷,对接受卢慎言的行贿供认不讳。
卢慎言被押解送京之后,低估了顺治的反腐决心,仍然上蹿下跳,使出最擅长的伎俩,委托宗人府府丞董国祥,到处送钱送礼,疏通关系,为自己开脱。孰料董国祥在活动期间,被巡城御史逮住。
这下子卢慎言摊上大事了。公元1659年十月,经过刑部、吏部、都察院的联合会审之后,对卢慎言贪污案相关人员做出如下判决:
江南按察使卢慎言凌迟处死,家产和妻儿没入官府。
江南巡抚刘宗韩违规举荐卢慎言,用人不察,罢官、杖责四十、财产充公、流放宁古塔。
江宁巡抚张中元包庇部属贪官卢慎言,没有及时举报,革职为民。
江南江西总督郎廷佐革去骑都尉爵位(拜他喇布勒哈番),戴罪保留原职。
宗人府府丞董国祥替卢慎言分送金银,论法当斩,但因及时自首,免去一死,革职流放尚阳堡。
其他的如江南右布政使王无咎、漕运总督兼凤阳巡抚亢得时等受到重责处罚。
顺治年间,多尔衮对贪腐分子“必杀无赦”,顺治亲政后,坚持反腐立国,对贪官污吏的惩处,比起多尔衮有过之而无不及。在明清交替、改朝换代之际,各种规章制度尚未健全的情况下,实行严厉的反腐政策,狠刹明末以来劲吹的贪风,对澄清吏政,收拢民心,稳定满清统治,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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