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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及分配关系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生产物质产品,还不断生产出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不断地生产出相适应的分配关系。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及分配关系

每年新追加的劳动新生产的总价值在不同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中间进行的分配,从而形成各自的收入,这就是分配的关系或形式。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年价值产品采取工资、利润和地租三种不同的收入形式,分别归于劳动力、资本和土地三种生产要素的所有者。

人们通常认为分配关系是一种自然的关系,是从一切社会生产的性质,从人类生产本身的各种规律中产生出来的。然而,在资本主义社会出现以前就出现了其他分配方式,但那些方式被人们认为是这种自然分配关系初级的、虚假的、没有取得最纯粹表现和最高形式的、具有不同色彩的方式。

我们不能完全否定这一看法,它也有正确(唯一正确)之处:在任何社会生产中,一部分劳动的产品由生产者及其家属直接消费,一部分劳动的产品用来满足一般社会需要。撇开用于生产消费的那部分不谈,不同分配方式的同一性就可以归纳为:如果我们将它们的区别性与特殊形式去掉,只考虑它们的一致性,那么它们就是相同的。

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加以科学分析,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一种特殊的、具有独特历史规定性的生产方式。

第二,与其他任何社会的一定生产方式相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把社会生产力及其发展形式的一定阶段作为自己的历史条件。这个历史是一个先行过程的历史产物,并且是新的生产方式得以产生的现成基础。

第三,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即人们在社会生产中与社会生活的生产中所处的各种关系,具有独特的、历史的和暂时的性质。

第四,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在本质上是相同的,是生产关系的正反两面,与第三条相比,它们同样具有历史的、暂时的性质。

在分析分配关系时,人们习惯从年产品分为工资、利润和地租这一所谓的事实出发,事实上,这是错误的。因为产品一方面分为资本,一方面分为收入。作为其中一种收入的工资,必须先以资本形式和工人相对立,然后才转化为收入的形式。通过劳动生产出来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产品总体说来与直接生产者相对立,这一事实从一开始就意味着客观劳动条件和工人相对立,且具有一定的社会性质,因此,在生产劳动中,工人之间、工人和劳动条件的所有者之间具有一定的关系。当这些劳动条件转化为资本后,直接生产者的土地就会被剥夺,因而土地所有权形式是存在的。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

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是以生产资料私有制为基础的雇佣劳动制度。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经历了自由竞争到垄断的演进,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产生和发展并未改变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实质,而是在更高层次进行经济剥削和垄断。

假设产品的一部分没有转化成资本,那么它的另一部分也不会转化成工资、利润和地租的形式。

如果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是以一定的生产条件为前提,那么,它会把这种生产条件不断地生产出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仅生产物质产品,还不断生产出生产关系,也就是说不断地生产出相适应的分配关系。(www.xing528.com)

当然,也可以说资本本身已经以这样一种分配关系作为前提:劳动者被剥夺了劳动条件,这些条件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另一些人独占土地所有权,这种关系在讨论原始积累时已有说明。但是,这种分配关系与人们把分配关系和生产关系对立起来并赋予它历史性质时所理解的分配关系,是完全不同的。后者被人们借以表示对产品中归个人消费的部分的种种索取的权利。前一种分配关系是在生产关系本身范围内,落到与直接生产者相对立的、生产关系的一定当事人身上的那些特殊职能的基础。这种分配关系赋予生产条件本身及其代表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它们决定着生产的全部性质和全部发展运动

一、资本主义生产的产品是商品。它与其他生产方式的区别,不在于生产商品,而在于成为商品是它的产品的占统治地位的、起着决定影响的性质。这意味着工人自己也只是表现为商品的出售者,从而表现为自由的雇佣工人。如此一来,劳动就表现为雇佣劳动。资本主义生产的主要当事人——资本家和雇佣劳动工人,他们本身只是资本和雇佣劳动的体现者和人格化,是由社会生产过程加在个人身上的一定的社会性质,是这些一定的社会生产关系的产物。

产品作为商品和商品作为资本产品,包含着一切流通关系,也就是产品所必须通过的,并由此取得一定社会性质的一定的社会过程。这种性质也包含着生产当事人之间的关系,这种关系决定着他们产品的价值增殖和产品再次转化为生活资料或生产资料能否成功实现。产品作为商品和商品作为资本产品,可以知道全部价值决定和得出全部生产由价值来进行调节。一方面,劳动只是作为社会劳动起作用;另一方面,这个社会劳动的分配,它的产品的互相补充,它的产品的物质变换,它的从属和加入社会机构,都听凭资本主义生产者个人偶然的、互相抵消的冲动来摆布。资本主义生产者作为商品所有者,彼此之间相互对立,都想以高价出售商品,因此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和互相施加的压力,内在的规律才能实现。在这里,价值规律作为内在规律,对单个当事人作为盲目的自然规律起作用,并且是在生产的各种偶然变动中,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

二、剩余价值的生产是生产的直接目的和决定动机。资本在本质上是生产资本,但只有生产出剩余价值,它才能生产资本。这种为了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包含着一种不断发生作用的趋势,要把生产商品所必需的劳动时间,即商品价值,压缩到当时的社会平均水平以下。将成本压缩到最低限度,成为提高劳动生产力的最有力的杠杆,然而,劳动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只是表现为资本生产力的不断提高。

作为资本人格化的化身,资本家在生产过程中所取得的权威和他作为生产的指挥者和统治者的社会职能,与建立在奴隶生产、农奴生产等基础上的权威,有着明显的区别。

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采用雇佣劳动的形式,生产资料采用资本的形式。在这一前提下,价值(产品)的一部分才表现为剩余价值、利润、资本家的赢利,表现为可供支配的、归资本家个人所有的财富。正因为价值的一部分表现为资本家的利润,那种用来扩大再生产并形成一部分利润的追回生产资料,才表现为新的追回资本,并且整个再生产过程的扩大,才表现为资本主义的积累过程。

尽管雇佣劳动对整个生产过程和生产本身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但它本身并不决定价值。决定价值的,只是社会的一般劳动时间,和社会一般可以支配的劳动量,而不同的产品在这个劳动量中所吸收的相对量,又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它们各自在社会中所占的比重。

工资以雇佣劳动为前提,利润以资本为前提,所以这些分配形式是以生产条件一定的社会性质和生产当事人之间一定的社会关系为前提。因此,一定的分配关系只是历史规定动作的生产关系的表现。

利润作为剩余价值的一种形式,是在资本主义生产形式中形成新生产资料的前提,所以是一种支配再生产关系。虽然于资本家个人而言,他完全可以将全部利润当作收入消费掉,但事实上他会遇到一些限制,这些限制以保险基金和准备金的形式出现在他面前,并在实践中向他证明:利润并不只是个人消费的分配范畴

分配关系是与生产过程的历史规定和特殊社会形式,以及人们在再生产过程中互相所处的关系相适应的,并且由这些形式和关系产生出来。

只将分配关系看作是历史性的东西而不把生产关系看作是历史性的东西,这种看法一方面只是对资产阶级经济学开始进行的,但具有局限性的批判,另一方面,这种看法建立在一种混淆的基础上——把社会的生产过程与反常的孤立的人在没有任何社会帮助下也必须进行的简单劳动过程相混淆。就劳动过程只是人和自然之间的单纯过程而言,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对于这个过程的一切社会发展形式来说都是共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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