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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农学派与亚当·斯密的理论的关系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魁奈是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首领。图为重农学派成员正在讨论资本周转问题。亚当·斯密吸收了“年预付”和“多年预付”的理论,他的进步是将这两个范畴从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扩展到涉及每一种形式的生产资本。亚当·斯密亚当·斯密,英国苏格兰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所著的《国富论》成为了第一本试图阐述欧洲产业和商业发展历史的著作。亚当·斯密在这里所谈的流动资本,就是我要称之为流通资本的资本。

重农学派与亚当·斯密的理论的关系

亚当·斯密认为:固定资本保留在生产过程中而产生利润,流动资本离开生产过程并进入流通而产生利润,而且由于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流动部分在周转中具有同一形式,因此,它将价值增殖过程和剩余价值形成过程的本质区别掩盖了起来。

在魁奈(弗朗斯瓦·魁奈,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基人之一,法国创始人和重要代表)看来,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就是“原预付”和“年预付”[1]。他认为这种区别是进入直接生产过程的资本内部的区别,而这种说法无疑是正确的。在他看来,只有农业中租地农场主使用的资本才是唯一的实际的生产资本,因此这种区别也只有在租地农场主的资本中才存在。他认为,资本中的一部分是每年周转一次,另一部分则是多年(10年)周转一次,前者是“年预付”,后者是“原预付”。

魁奈是重农学派的创始人和首领。在重农学派的发展过程中,虽然也偶尔将“原预付”和“年预付”的区别应用于一般产业资本和其他种类的资本,但大多数还是应用于农业资本,只是将“原预付”改为了“多年预付”。

重农学派

重农学派是18世纪50~70年代的法国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学派。他们以自然秩序为最高信条,视农业为财富的唯一来源和社会一切收入的基础,认为保障财产权利和个人经济自由是社会繁荣的必要因素。图为重农学派成员正在讨论资本周转问题。

事实上,这两种预付资本的区别,只有在预付货币转化为生产资本的要素时才产生,也就是说,这种区别只存在于生产资本中,这就是魁奈不把货币算在原预付和年预付内的原因。作为生产预付进入生产资本,这两种预付同货币和市场上出现的商品相对立。其次,魁奈将生产资本的这两种区别总结为它们加入成品的价值方式的不同,从而阐明了它们的价值随着产品的价值一起流通的方式不同,由此导致它们的补偿或再生产的方式也有所不同。因为“年预付”的价值是在一年时间内全部补偿的,而“多年预付”的价值是在较长时期内一部分一部分地以折旧方式来补偿的。

亚当·斯密吸收了“年预付”和“多年预付”的理论,他的进步是将这两个范畴从租地农场主的资本扩展到涉及每一种形式的生产资本。这样,从农业中得出的年周转和多年周转的特殊区别就具有了一般意义:固定资本的一次周转,总是包含了流动资本的几次周转,而不管流动资本的周转周期是一年、一年以上,还是不到一年。如此一来,亚当·斯密便将“年预付”变为流动资本,“原预付”变为固定资本。

但是,斯密的进步仅局限在一般化的范畴。由于他的研究采用的是粗浅的经验主义方法论,因此,一开始便产生了糊涂观念。他在《国富论》中写道: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并且都会为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作为资本执行职能并给资本的所有者带来剩余价值而投入价值的方式,与资本投入的部门一样,是互不相同,且多种多样的,这就是资本为什么可以投入不同生产部门的原因。如果承认了这个问题,那就会进一步引申出另一个问题:价值如果不作为生产资本投入,它又该如何为它的所有者提供资本执行职能,例如,它可以作为生息资本、商人资本等等。但在这里,如果要我们回答非生产部门资本的执行职能已经太迟了,因为我们离开真正的分析对象已经太遥远了。因此在这里,我们将不同的投资部门撇开不提,生产资本被分为不同要素,而对这些要素的周转又具有怎样的影响?

亚当·斯密又说:

“第一,一个资本可以用于耕种、制造或购买货物,再将它们出售而取得利润。”

在这里,他只是告诉我们,资本可以用于农业、制造业和商业。他只是谈到不同的投资部门而没有谈及在这些部门中资本执行职能的区别。在这些非生产部门中,资本并未直接进入生产过程,因而不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我们看到,在这里他将阐明的生产资本的区别与它们对周转的影响所依据的基础抛弃了,他甚至立即以商人资本为例来阐明这个问题。虽然,这里的问题只是关于生产资本在产品形成过程和价值形成过程中的区别,但这种区别又表现为引起资本的周转和再生产中的区别。

亚当·斯密接着说:

“这样使用的资本,如果仍然保留在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就不会为它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

亚当·斯密所说的“这样使用的资本”是指投入农业、工业的资本。他还告诉我们,“这样使用的资本”分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以这种方式投入的资本,既不会使资本变成固定资本,也不会使它变成流动资本。

或者,亚当·斯密想说的是:用来生产商品并将这种商品卖掉而取得利润的资本,在转为商品之后必须通过出售。这里包含了两方面内容:①必须由卖者所有转为买者所有。②必须由作为商品的实物形式转化为货币形式。如果商品仍保留在所有者手中,那么,对其所有者则毫无用处。如此一来,同一资本价值,从前以生产资本的形式存在,以属于生产过程的形式执行职能,现在却变成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以两个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来执行它们的职能。因此,它现在既不是固定资本,也不是流动资本。综上所述,不仅适用于原料和辅助材料,即流动资本加入的价值要素,而且也适用于劳动资料的消耗,即固定资本加入的价值要素。因此,我们在阐明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这一方面并未前进一步。

亚当·斯密

亚当·斯密,英国苏格兰哲学家和经济学家,他所著的《国富论》成为了第一本试图阐述欧洲产业和商业发展历史的著作。这本书发展出了现代的经济学学科,也提供了现代自由贸易、资本主义和自由意志主义的理论基础。

亚当·斯密接着又说:

“商人的货物在没有售出换得货币之前,是不会为他提供收入或利润的,同理,货币在未换得货物之前也是如此。他的资本不断地以一种状态离开他,又以另一种状态回到他那里,也只有通过这样的流通或连续交换,才能为他提供利润。因此,这种资本可以非常恰当地被称为流动资本。”

亚当·斯密在这里所谈的流动资本,就是我要称之为流通资本的资本。流通资本处在流通过程的形式,只能是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这与属于生产过程的资本形式即生产资本的形式不同而且相对立。这并非产业资本家用来划分他资本的两种特殊种类,而是同一预付资本的价值在它的循环过程中不断重新依次采取和抛弃而变化出的不同形式。我们看到,亚当·斯密将这一点和这样一些形式区别混为一谈。与之前相比,这是一个极大的退步。这些形式的区别,是在资本的价值流通中,在资本价值依次经过各种形式的循环中,是当资本价值处于生产资本形式时产生的,并且是由于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按不同的方式参加价值形成过程,按不同的方式把价值转移到产品上而产生的。预付在固定资本上的资本价值,和预付在流动资本上的资本价值实则相同,都是以产品为媒介流通,都是通过商品资本的流通转化为货币资本。

这样,我们便清楚地了解到:亚当·斯密在这里所说的流动资本就是流通资本,是处在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的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价值。

亚当·斯密以一种根本不是执行生产资本职能的资本作为例子,显得非常荒谬,从他的话语中就可以看出:

“一个商人的资本完全是流动资本。”

流动资本和固定资本的区别,正如他之后所说,是一种由生产资本内部的本质区别而产生的区别。可见,在亚当·斯密的头脑中,一方面是所说的区别,另一方面是资本价值在循环过程中所产生的形式区别,他将二者混为一谈了。

货币和商品的形式变换,价值从一个形式到另一个形式的单纯转化,如何能产生利润呢?这是无法想象的。由于亚当·斯密所用的仅是在流通领域内运动的商人资本为例,因此他也绝对不可能说明这一点。关于固定资本,我们先看看他是如何说的:

“资本可以用来改良土地,可以用来购买有用的机器和劳动工具,或者用来购买这一类东西,这些东西不必更换所有者或进一步流通,就可以提供收入或利润,所以这种资本被称为固定资本极为恰当。行业不同,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各不相同……每个手工业主或工厂主的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固定在他的劳动工具上。可是,这个部分在一些行业中所占的比例极小,而在另一些行业中所占的比例却很大……一切手工业主(如裁缝业主、制鞋业主、织布业主)的资本中的更大的部分,或者作为工人的工资,或者作为原料的价格来流通,由成品的价格偿付,并取得利润。”

我们姑且把他对利润的源泉所下的简单定义撇开不说,他理论的弱点和混乱从下面一点便暴露了出来:对一个机器制造厂的厂主来说,机器是产品,会作为商品资本来流通。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就是“会卖掉,会更换所有者,会进一步流通”。

在这里,如果按照亚当·斯密的定义,机器就不是固定资本了,而是变成了流动资本。产生这种混乱的原因是他将以下两种区别混为一谈:一种是生产资本,由于不同要素和不同流通方法而产生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另一种是同一个资本,由于它在生产过程内作为生产资本执行职能,而在流通领域内却作为流通资本执行职能而产生的形式区别。这种流通资本既可以是商品资本,也可以是货币资本。在亚当·斯密看来,同样的东西,按照它们在资本运动过程中所处的地位,既可以作为固定资本(劳动资料,生产资本的要素)执行职能,又可以作为流动资本和商品资本(即离开生产领域,转入流通领域的产品)执行职能。

亚当·斯密一下子改变了他区分资本的全部基础,这与他之前开始全部研究时所说的话完全矛盾,尤其是与以下的论点相矛盾:

“一个资本可以有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以便给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经济危机 资料图片

1929年10月24日,由于盲目的竞争、生产和消费之间的矛盾,以及主要消费品和固定资本生产过剩等原因,美国爆发了资本主义历史上最大的一次经济危机,随后,它向整个资本主义世界卷席而来。直到1933年,在持续了四年以后,这场经济危机才结束。经济危机造成的损失总计约2 500亿美元,欧美各主要工业国家经济瘫痪。图为在这场经济危机中等待救济的美国人。

“两种不同的使用方法”是说,一种是流动资本,一种是固定资本。按照这个说法,这应该是互相独立的不同资本的不同的使用方法。但是他又说:

“行业不同,所使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之间的比例也极不相同。”在这里,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再是不同的独立投资,而是属于同一生产资本的不同部分。这些不同部分又在不同投资部门形成这个资本总价值的不同份额。由此说来,这种区别是由生产资本本身的适当分割而产生的,因而只适用于生产资本。但是,商业资本只是作为流动资本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说法,又和这一点相矛盾。亚当·斯密自己说:

“一个商人的资本完全是流动资本。”

事实上,这种资本仅仅是在流通领域内执行职能的资本,并且作为这样的资本总是同生产资本,即同进入生产过程的资本相对立。正因为如此,这样的资本不能作为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而与生产资本的固定部分相对立。

在亚当·斯密所举的例子中,他将“劳动工具”规定为固定资本,把投在工资和原料,包括辅助材料上的部分资本规定为流动资本,由制成品的价格偿付,并取得利润。

就此不难看出他的出发点:将劳动过程分为两个不同的组成部分,一个是劳动力(劳动)和原料,另一个是劳动工具。但是,它们又是资本的组成部分,因为在它们身上已经耗费了一定的、作为资本执行职能的价值额。就这点而言,它们是生产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物质要素和存在方式。为什么只把一部分称作固定的呢?因为“资本的一定部分必须固定在劳动工具上。而机器和劳动工具这一类东西,不必更换所有者或进一步流通,就能提供收入或利润。因此,这种资本可以非常恰当地称为固定资本”。

以采矿业为例,它们完全不需要原料。其劳动对象,例如铜,只是一种自然产物,它首先是要通过劳动才能占有。一方面,这种首先要占有的铜,只是过程的产品,只有在过程结束后才能作为商品或者作为商品资本进入流通,所以它不是生产资本的要素。而且生产资本价值的任何部分都没有投在这种铜上。另一方面,生产过程的其他要素,例如劳动力和辅助材料煤炭、水等),也同样没有加入产品。煤炭完全被消费掉,只有它的价值留在了产品中,如同机器的一部分价值留在产品中一样。工人也同机器一样,仍然独立于产品铜之外。只有工人通过他的劳动生产出的价值,成为铜价值的组成部分。此例中,生产资本的任何组成部分都没有转手(更换所有者),也没有进一步流通,因而它们都没有在物质上加入产品。那么在这里,还有什么流动资本呢?按照亚当·斯密的定义理解,在采铜业上使用的全部资本,将只由固定资本构成,而没有流动资本。

现在,我们以另一种产业为例。这种产业不仅使用原料,还使用辅助材料。原料和辅助材料会形成产品的实体,在物体上加入产品,而不像燃烧的煤炭那样只在价值上加入产品。构成产品原料,例如棉纱的原料——棉花,一般来说,它可与产品棉纱一起转手,从生产过程进入消费过程。但是,只要棉花作为生产资本的要素——原料执行职能,所有者就不会将它售出,而是会将它加工,形成棉纱。所有者绝不会无故将棉花脱手,或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通过卖掉,通过更换所有者,或者通过流通”而获取任何利润。所有者不让他的材料流通,就像不让他的机器流通一样。如此一来,这些材料完全和纺纱机、厂房一样固定在生产过程中。诚然,生产资本的一部分,必须不断固定在煤炭、棉花等形式上,就像固定在劳动资料的形式上一样。它们的区别在于:棉纱生产一周所需要的棉花、煤炭等,会不断被消费掉,因此必须补充新的棉花、煤炭。这就是说,生产资本的这些要素虽然总是同一种类,但一个要素要不断地以同一种新的物品补充,而一台纺纱机、一座厂房,却会在许多周的生产上继续发挥作用,无须由同一种新物品来替换。生产资本的一切要素,无论是固定还是流动,只要作为生产资本,都与流通资本,即流通中的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相对立。

劳动力也是如此。不论在什么地方,生产资本的一部分必须不断固定在劳动力上,并且一些劳动力与某些机器相同,在较长的时间内由同一个资本家拥有。它们与机器的区别,并不是在于机器和工人的购买方法;而是在于工人耗费的劳动全部加入到产品的价值之中,而机器的价值却只是部分逐渐地加到产品的价值之中。

亚当·斯密在说明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时,就将两个不同的规定混同起来:

“这样使用的资本,在仍然保留在它的所有者手中或保持原状时,不会为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或利润。”

亚当·斯密的错误在于:他把产品即商品资本在流通领域中运动、以商品的转手为媒介的纯粹形式上的商品形态变化,与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在生产过程中运动的物体上的形态变化相提并论;他将商品和货币之间的互相转换,即卖和买,与生产要素转化为产品混为一谈。他所举的流动资本的例子,是由商品转化为货币,再由货币转化为商品的商人资本,是属于商品流通的形式变换W—G—W。但流通中的这种形式变换,对执行职能的产业资本而言,具有这样的意义:货币再转化成的商品是生产要素,因此,这种形式变换赋予产业资本的职能以连续性,它使生产过程成为连续的生产过程,即再生产过程。而这种形式的整个变换在流通中进行;这种形式变换使商品实际上从一人手中转到另一人手中。相反,生产资本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的形态变化,却是属于劳动过程中的形态变化,也是生产要素转化为生产的产品所必需的变化。这样,我们清楚地看到亚当·斯密停留在这个事实上:一部分生产资料(真正的劳动资料)在劳动过程中发生作用(用他的错误说法:“给它们的所有者提供利润”),并未改变它们的实物形态,只是逐渐损耗,而另一部分生产资料(材料)却发生变化,并且正是通过这种变化来完成它们作为生产资料的使命。但是,生产资本的各种要素在劳动过程中的不同作用,只是区别固定资本与非固定资本的起点,而不是这种区别本身。这一点可以从以下事实证明:这种不同作用可以存在于一切生产方式,无论是资本主义还是非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但与这种不同物质作用相适应的,则是向产品的价值转移,而与价值转移相适应的,又是通过产品的出售进行的价值补偿。也只有这一点才形成真正的区别:资本成为固定资本,不是因为它固定在劳动资料中,而是因为它投在劳动资料中的一部分价值,而另一部分作为产品的价值组成部分,流通时仍然固定在劳动资料中。

法国重商主义时期的港口

与重农主义不同,重商主义强调积累金银货币和对外贸易的重要性,把金银看作是财富的唯一形式,认为国家的繁荣依赖于资本(贵金属)的供应,贵金属所代表的资本量可通过多出口少进口来增加,认为财富的真正源泉是对外贸易,主张国家支持对外贸易。图为法国重商主义时期繁忙的港口。

关于利润粗浅的经验主义观念是从普通资本家的看法中得出来的,这与亚当·斯密自己较为深刻的内在见解完全矛盾。在产品价格中,不仅材料和劳动力的价格得到了补偿,而且劳动工具的磨损也转移到产品的一部分价值中从而得到补偿。因此,这种补偿无论怎样都无法成为利润的源泉。生产产品而预付的价值无论是通过产品的出售全部一次补偿,还是部分地逐渐补偿,所改变的只能是补偿的方法和时间。无论如何,都不能将这两种补偿的共同点,即价值的补偿转化为剩余价值的创造。亚当·斯密的错误是源于一种普通的看法:因为剩余价值必须通过产品的出售、流通才能实现,所以它也只能通过这种形式才能产生。因此,这里所说的利润产生的不同方法,只是错误地表达了对生产资本的不同要素发生的不同作用,也就是错误地表达了对它们作为生产要素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不同作用。最后,这个错误还在于,他所说的区别不是从劳动过程或价值增殖过程引出的,也并非从生产资本的本身职能中引出的,而是被认为仅对单个资本家具有主观上的意义。因为在单个资本家看来,资本的一部分在这种形式上有用,另一部分则在其他形式上有用。

可见,亚当·斯密已远远落后于魁奈。因为魁奈的这些区别是从再生产过程和它的必然性本身引出来的:为了使生产过程连续进行,年预付的价值必须每年从年产品的价值中得到全部补偿。相反,基本投资的价值只能是一部分一部分地补偿,所以需要许多年才能补偿完全。比如十年,才能完全补偿以至完全再生产出来。而这种补偿是完全由同一种新的物品来替换。

工人的白日梦

资本主义社会,资本家凭借占有大量生产资料而无情剥削只能依靠出卖劳动力为生的工人,这是资本主义产生和发展的条件。在这张剧照中,一位资本家正给一位工人擦皮鞋。事实上,在资本主义社会,这种场面是绝不会出现的,它只是工人做的白日梦而已。

在亚当·斯密固定资本的定义中还有一点,就是固定资本是劳动资料。这种劳动资料虽与它制造的产品相对立,但不会在生产过程中改变它的形态,而是在生产中继续发挥作用,一直到无法使用为止。然而亚当·斯密忘了,生产资本的一切要素,不断以它们的实物形式——比如劳动资料、材料和劳动力与生产产品相对立,与作为商品流通的产品相对立。他也忘了,由材料和劳动力构成的部分与由劳动资料构成的部分的区别仅仅在于:就劳动力而言,它必须不断重新购买,而不像劳动资料是按照自身的全部使用时间来重新购买。就材料而言,在劳动过程中执行职能的,不是同一种东西,而总是另一种新的物品。亚当·斯密的定义同时还产生了一种假象:尽管他在之前已经说明,固定资本的损耗自然是产品价格的一部分,但似乎固定资本的价值永远不会流通。

亚当·斯密在谈到流动资本时,并没有着重指出它与固定资本相对立。而这种对立的存在,是因为流动资本必须全部由产品价值补偿。因此,流动资本必须全部参加产品的形态变化。而固定资本却恰恰相反,他将流动资本与资本从生产领域转到流通领域时所采取的形式——即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混为一谈。这两种形式,即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既是生产资本固定组成部分的价值承担者,又是它流动组成部分的价值承担者。这二者是与生产资本相对立的流通资本,而不是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

最后,亚当·斯密认为:固定资本保留在生产过程中而产生利润,流动资本离开生产过程并进入流通而产生利润。于是,由于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流动部分在周转中具有同一形式,它们在价值增殖过程和剩余价值形成过程的本质区别就被掩盖起来,致使资本主义生产的全部秘密更加隐蔽。在流动资本这个共同的名称下,这个本质区别被抹杀了。之后的经济学走得更偏远,它认定,作为本质和唯一的区别,不再是可变资本与不变资本的对立,而是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对立。

然而,现代庸俗经济学中,由于流动资本的量比固定资本的量更频繁地随产量的多少而变化,于是有人就将这种流动资本称为可变资本,妄图偷换经济科学中的可变资本的概念。

亚当·斯密在说明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是两种特殊的投资方式,而且各自都会产生利润之后,又说道:

“任何固定资本,若是缺少了流动资本的帮助,都不会产生收入。例如最有用的机器和劳动工具,如果没有流动资本为它们提供加工的材料,给使用它们的工人提供给养,就无法生产任何东西。”

由此可见,以上所说的“产生收入” “取得利润”等,想要表达的就是:资本的两个部分是产品的形成要素。

然后,亚当·斯密举了如下的例子:

“租地农场主投在农具上的资本是固定资本,投在雇工的工资和给养上的资本是流动资本。”

这里,他把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仅归结为生产资本不同组成部分的不同的流通和周转。这是正确的。

“他从前一种资本中取得利润,是由于他将它保存在自己手中;他从后一种资本中取得利润,是由于他将它售出。役畜的价格或价值,与农具的价格相同,是固定资本。”

这一说法也是正确的。因为区别同价值有关,而与物质要素无关。

“它(役畜)的给养与雇工的给养相同,是流动资本。租地农场主取得利润的方法,是保留役畜,而售出它的给养。”(www.xing528.com)

租地农场主保留喂牲畜的饲料,不将它售出,而用它来饲养牲畜,把牲畜作为劳动工具来使用。两者的区别仅仅在于:用来饲养役畜的饲料会全部消费掉,必须不断通过从农产品中或将它出售以换取新的牲畜饲料来补偿,而牲畜却只能是因为不能干活而一头头被替换。

役畜耕田

亚当·斯密在他的生产资本组成结构理论中指出,租地农场主保留喂牲畜的饲料,不将它售出,而用它来饲养牲畜,把牲畜作为劳动工具来使用。租地农场主给役畜的给养和给雇工的给养相同,属于流动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役畜执行的是工具的职能,而其他育肥出售的牲畜执行的是原料的职能。图中为农民使用马拉犁耕田的情景,在这里,马作为役畜,执行着工具的职能。

“买来育肥的牲畜不是为了役使,而是为了出售,这样所耗费的价格与给养,便是流动资本。租地农场主则将它们出售而取得利润。”

出售他的产品,是任何商品生产者,包括资本主义商品生产者,出售他生产过程的结果。因此,这个被出售的产品既不是他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也不是流动组成部分,而是他的产品正处于已经离开生产过程而必须执行商品资本职能的形式。这样,肥胖的牲畜在生产过程中执行着原料的职能,不像役畜那样是执行着工具的职能,所以它作为实体加入产品,而它的全部价值也和作为饲料辅助材料的价值一样,被加入到产品中。因此,它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但是,它作为流动资本,是偶然的。同时,亚当·斯密本应从此例中看出,生产要素中包含的价值规定为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不是在于生产要素的物质形式,而是在于生产过程中的职能。

“种子的全部价值也是固定资本。虽然种子往返于土地和谷仓之间,但它从未更换所有者,因此,它并没有进入流通。租地农场主取得利润,不是靠种子的出售,而是靠它的繁殖。”

在这里,亚当·斯密所作的区分之荒谬,暴露无遗。依他之见,如果种子不“更换所有者”,也就是说,如果种子直接从年产品中补偿,并从中扣除,它就是固定资本。相反,如果将全部产品售出,而用其中一部分价值来购买他人手中的谷种,它就是流动资本。在后一个场合,“更换所有者”;在前一个场合,没有“更换所有者”。亚当·斯密再次将流动资本和商品资本混为一谈。产品是商品资本的物质承担者,但是只有实际进入流通,而不直接再进入自己作为产品被生产出来的生产过程的那部分产品,此种说法才成立。

不论种子直接作为产品的一部分加以扣除,还是把全部产品售出后,用售出的一部分价值换成向别人购买的种子,这两种场合,其实都只是补偿。这种补偿,不会产生任何利润。在后一种场合,种子和产品的其余部分相同,是作为商品进入流通;在前一种场合,它只是在簿记上充当预付资本的价值组成部分。但是,这两种场合,总是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被完全消费掉,以便完成产品的生产,并且它必须全部由产品补偿,以便使再生产成为可能。

“原料和辅助材料丧失了它们作为使用价值进入劳动过程时所具有的独立形态,而真正的劳动资料却并非如此。工具、机器、厂房、容器等,只有保持最初的形态,并且在第二天以与前一天相同的形式进入劳动过程,才能从中发挥作用。在它们被消耗殆尽前后的劳动过程中,都与产品保持着相对独立的形态。报废的机器、工具、厂房等,与在它们帮助下所形成的产品总是分开的。”

生产资料在产品的形成上具有不同的使用方法,一种是生产资料与产品相对保持独立的形态,另一种是生产资料改变或全部丧失独立的形态。这一区别属于劳动过程本身,因此,对没有任何交换、没有商品生产,只是为了满足自己需要的劳动过程而言,这也是存在的,例如,家庭自己的需要。然而,这个区别被亚当·斯密歪曲了,因为:①他塞进了和这里完全无关的关于利润的规定,说什么一些生产资料在保持原本的形态时,为所有者带来利润,另一些生产资料在丧失原本的形态时,为所有者带来利润。②他把一部分生产要素在劳动过程中的变化,和属于产品交换、商品流通,同时包含流通中的商品的所有权变换的那种形式变换(买和卖)混为一谈。

周转意味着以流通为媒介的再生产,也就是,以产品的出售,以产品与货币之间的互相转化的生产要素为媒介的再生产。如果资本主义生产者本身的一部分产品直接被他重新用作生产资料,那么,他似乎就是将这部分产品售给了作为卖者的自己,而在他的账簿上也是这样表现出来的。因此,再生产的这一部分不是以流通为媒介,而是直接进行的。然而,这样重新用作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产品是补偿流动资本,而不是补偿固定资本,只需满足两个条件:

第一,它的价值全部加入产品;

第二,它本身在实物形式上全部由新产品中同一种新的物品来补偿。

亚当·斯密接着阐述,流动资本与固定资本的构成部分是怎样的。他列举了构成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物品即物质要素,似乎这种规定性是这些物品在物质上天然具有的,而不是由这些物品在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的一定职能产生的。但是,他在同一章中指出,虽然某种物品,例如,一所保留下来供直接消费的住宅,“会为它的所有者提供收入,因此会对他执行资本的职能,但是决不会为公众提供收入,更不会对公众执行资本的职能。全体人民的收入也决不会因此增加丝毫”。

自动售货机

资本家通过售出商品,使预付资本以货币形式回到自己手中,同时使生产过程中所创造的剩余价值变为货币,但是亚当·斯密却错误地将货币理解成了流动资本。图为一名妇女在自动售货机前选购商品。当交易成功,资本家的预付资本便以货币的形式最终回到他的手里。

因此,在这里,亚当·斯密说得很清楚,资本属性并不是物品本身在一切情况下都固有的,而是一种职能,物品是否承担这种职能,要视情况而定。但对一般资本适用的,对它的部分也适用。

同样的物品,是构成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还是固定资本的组成部分,要看它在劳动过程中所执行的职能。例如牲畜,当它作为役畜(劳动资料),是租地农场主固定资本的物质存在方式,相反,当它作为育肥的牲畜(原料),却是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同一物品可以时而成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时而属于直接的消费基金。例如,一所房子,用作劳动场所时,是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用作住宅时,就不再是资本的形式,而只是一所住宅。在许多场合,同一样劳动资料,可以时而充当生产资料,时而充当消费资料。

亚当·斯密的见解产生的错误之一,是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性质看作物品固有的性质。我们在劳动过程的分析中已经指出:对劳动资料、劳动材料或产品的规定,是随着同一物品在过程中所起的不同作用而改变的。而固定资本和非固定资本的规定,也是建立在这些要素在劳动过程中,从而在价值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一定作用的基础上。

其次,亚当·斯密在列举构成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物品时,清楚地表明了他把两种区别混为一谈,一种是仅仅对生产资本(生产形式的资本)才适用、才有意义的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和流动组成部分的区别,另一种是生产资本和资本在其流通过程中具有的形式即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区别。在同一个地方,他说:“流动资本包括……处在各个商人手中的各种食品、材料、成品,以及它们流通和分配所必要的货币。”

事实上,如果我们作进一步考察,就会发现,这里和以上所述相反,又将流动资本同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也就是同两种根本不属于生产过程的资本形式等同起来。这两种形式的资本并不是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而是与生产资本相对立的流通资本。因此,预付在材料,即原料或半成品上并且实际并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只是与这两种形式的资本并列在一起发生作用。他说:“社会总资本自然分成三个部分,第三部分是流动资本,它的特征是,只有通过流通或更换所有者才提供收入。流动资本也由四部分构成:第一,是货币……”

但货币从来不是生产资本即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的资本的形式,它始终只是资本在流通过程中采取的形式之一。

“第二,是屠宰业主、畜牧业主、租地农场主……所拥有的食品储备,他们希望通过出售这种食品而得到利润……第三,是完全没有加工或加工少许的服装、家具和建筑物的材料,这些材料尚未加工成服装、家具和建筑物,还留在农场主、工厂主、绸布商、木材商、木匠以及砖瓦制造业主等人的手中;第四,即最后部分,是已经制成但还在商人或工厂主手中的产品。”

第二项与第四项包括的,不外乎是那些作为产品已经离开生产过程而且必须售出的东西。总之,它们现在作为商品从而作为商品资本执行职能,因此,按它们所具有的形式和在过程中所占有的位置,不管最后用途如何,它们都不属于形成生产资本的要素。

这里,亚当·斯密又说到商人,这又一次暴露出他的混乱。只要生产者将其产品卖给商人,那么,这个产品就不再是生产者的资本的形式。当然,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尽管产品在别人手中,而不在它的生产者手中,它仍然是商品资本;但是,正因为它是商品资本,所以它就既不是固定资本,也不是流动资本。

此外,亚当·斯密在这里还自相矛盾。成品,不管它们的物质形态或使用价值如何,也不管它们的效用如何,都是商品资本,都是属于流通过程的形式的资本。处于这种形式的成品,并不是它的所有者可能的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但这决不妨碍它们出售之后在买者手中重新成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或者是流动组成部分,或者是固定组成部分。这就表明:一度在市场上作为商品资本出现,而与生产资本相对立的同一物品,在离开市场后,就有可能执行或者不执行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或固定组成部分的职能。

产品棉纱,是棉纺业主的资本的商品形式,是他的商品资本。当它不再作为他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执行职能时,它就既不能作为劳动材料,也不能作为劳动资料执行职能。但是,在购买棉纱的织布业主手中,棉纱进入他的生产资本,就成为其中的流动组成部分之一。而对纺纱业主来说,撇开剩余价值不谈,棉纱是他的一部分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价值承担者。机器也是如此,作为机器制造厂主的产品,它就是他资本的商品形式,是他的商品资本;只要它停留在这个形态上,它就既不是流动资本,也不是固定资本。但是,一旦将它卖给一个使用它的工厂主,它就成为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即使有的产品按其使用形式,能够部分地重新作为生产资料,进入将它生产出来的过程,情形也是如此。例如煤炭用于煤炭的生产,但用于出售的那部分煤炭产品,恰好既不是流动资本,也并非固定资本,而是商品资本。

机械榨汁机

机器作为制造厂主的产品,是他的商品资本。当它停留在不使用的形态,便既不是流动资本,也不是固定资本。但它一旦被卖给别的工厂主使用,就成为后者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图为一架高效的机械榨汁机,据说它只需两个人就能操作,而一般的榨汁机通常需要10个人操作。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产品,按其使用形式,根本无法成为生产资本的某种要素,既不能充当劳动材料,也不能充当劳动资料。例如,某些生活资料就是这样。尽管如此,这些产品对它们的生产者而言,依然是商品资本,是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价值承担者。至于这些产品是哪一种资本的价值承担者,就要看它们在生产之时所使用的资本是必须全部一次性补偿还是部分地补偿,或是这种资本的价值是全部一次性转移到产品中去,还是部分地转移过去。

在第三项中,亚当·斯密谈到包括原料、半成品、辅助材料在内的原材料,这些原材料一方面并不表现为已经并入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另一方面,又确实是被当作并入生产资本的材料,从而被当作生产者手中的生产资本的要素。事实上前者只表现为社会产品由以构成的使用价值的特别种类,即只表现为和第二项所列举的其他各种物质组成部分、生活资料等并列的商品。这里的混乱在于:这些原材料一方面被理解为在生产者(农场主、工厂主等人)手中执行职能,另一方面又被理解为在商人(绸布商、木材商)手中执行职能,然而,在商人手中,它们只是商品资本,并非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

亚当·斯密在此列举流动资本的要素时,实际上完全忘记了只对生产资本适用的固定资本和流动资本的区别。却将商品资本与货币资本这两种属于流通过程的资本形式同生产资本相对立。

最后,亚当·斯密在列举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时忘记了劳动力。这个错误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

原因之一正如之前所见,撇开货币资本不谈,在亚当·斯密眼中,流动资本不过是商品资本的另一个名称。问题在于,只要劳动力在市场上流通,它就不是资本,也不是商品资本的形式。劳动力根本不是资本,也不存在所谓的人力资本。工人也不是资本家,尽管他把一种商品,即他自己带到市场上。也只有在劳动力已经出卖,进入生产过程之后,它才成为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作为剩余价值的源泉,它是可变资本。就投在它身上的资本价值的周转而言,它是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另一个原因是,由于亚当·斯密在这里将流动资本和商品资本混同了,所以他绝不会把劳动力列入他的流动资本的项目内。因此,在他看来,可变资本是以工人用自身的工资购买的商品即生活资料的形式出现。在这种形式上,投在工资上面的资本价值才被认为属于流动资本。但是,并入生产过程的,是劳动力和工人本身,而并非工人赖以维持的生活资料。诚然,我们说过,从社会的观点来看,工人本身通过他的个人消费进行的再生产,也属于社会资本的再生产过程。但是,这一点并不适用于我们此时所考察的单个的孤立的生产过程。亚当·斯密列入固定资本项目内的“获得的有用的才能”,却恰好是与固定资本相反的流动资本的组成部分,因为它是雇佣工人的“才能”,并且雇佣工人已经将他的劳动连同他的“才能”一起出卖。

亚当·斯密的一个大错误,是将全部社会财富分成三部分:一是直接消费基金;二是固定资本;三是流动资本。这种分法,使财富分为了消费基金和资本。

虽然消费基金的某些部分能够不断执行资本的职能,但它并不构成执行职能的社会资本的部分。而按照这种分法,财富的一部分固然执行资本的职能,但另一部分则执行非资本或消费基金的职能。这时,一切资本是一种绝对的必然性,不是固定的,就是流动的;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固定资本与流动资本的对立,只适用于生产资本的要素;而在这个要素之外,还有相当大量的资本——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它们处在既不可能是固定资本,也不会是流动资本的形式。

因为在资本主义的基础上,除了单个资本主义生产者本人不经过买卖,直接以实物形式重新用作生产资料的那部分产品以外,社会生产的总量是作为商品资本在市场上流通的,所以,从商品资本中取出的,既有生产资本的固定要素和流动要素,又有消费基金的一切要素。这无非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首先是作为商品资本出现的,即使它们的使命在以后只是充当消费资料或生产资料;同样,劳动力本身虽然不是商品资本,但也是作为商品出现在市场上的。

亚当·斯密对于这一点的不了解,使他又产生了新的混乱:

“在这四部分中(即“流动资本”的四个部分,实际上是处在两种属于流通过程的资本形式——商品资本和货币资本的四个部分。由于亚当·斯密把商品资本的组成部分又从物质上来区分,两部分就变成了四部分),其中三部分——食品、材料和成品——或者一年,或者在比一年更长或更短的时间内,照例从流动资本转为固定资本,或者是供直接消费的储备。流动资本不但是固定资本的源泉,不断为它提供补充,还是一切有用的机器和劳动工具的源泉。

除了不断由生产者本人重新作为生产资料直接消费的那部分产品外,适用于资本主义生产的论点还有:一切产品都是作为商品来到市场,因此,对资本家而言,这些产品都是作为资本的商品形式和商品资本来流通。尽管这些产品以其实物形式和作为生产过程的要素,作为生产资料,从而作为生产资本的固定要素或流动要素执行职能,也能充当个人消费而不是生产消费的资料。因为一切产品都作为商品投入市场,所以一切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以及一切生产消费和个人消费的要素,都必须通过它们作为商品的购买再从市场上取出。因此,它既适用于生产资本的固定要素,又适用于生产资本的流动要素;既适用于一切形式的劳动资料,又适用于一切形式的劳动材料。(亚当·斯密在这里又遗漏了生产资本的某些要素是天然存在的,而不是产品这一规律。)机器和棉花都是从市场购买的。但绝不能就此得出结论:任何固定资本最初都来源于流动资本。这一结论的出现,只是亚当·斯密将流通资本与流动资本即非固定资本混淆。此外,以亚当·斯密的说法,机器作为商品是流动资本,这与他之前所说的明显自相矛盾。因此,说它们来源于流动资本,只是意味着:它们在执行机器职能之前,执行过商品资本的职能,但从物质上说,它们是来源于自身的。就如棉花作为纺纱业主的资本流动要素,是源于市场上的棉花一样。但是,倘若亚当·斯密在进一步的叙述中,根据制造机器需要劳动和原料,就从流动资本得出固定资本,那么,第一,制造机器也需要劳动资料,即固定资本;第二,生产原料同样需要机器等固定资本,因为生产资本虽然总是包括劳动资料,但并不总包括劳动材料。

卖花

商品是用来交换、能够满足人们某种需要的劳动产品。它除了具有使用价值外,还必须具有交换价值。两种商品的使用价值交换的比例并非固定不变,它会随着时间和地点的改变而改变。如图中,卖花人的花不可能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以同一价格出售。

他接着说:

“土地、矿山和渔场,在对它们的经营中,既需要固定资本,又需要流动资本(就是说,他承认,生产原料不仅要有流动资本,而且要有固定资本),并且它们的产品不仅补偿这些资本并取得利润,而且补偿社会上一切其他的资本并取得利润。”

这明显是错误的。它们的产品为一切其他产业部门提供原料、辅助材料。但其产品的价值并不补偿其他社会资本的价值而只补偿它们自身的资本价值(或者加上剩余价值)

从社会的观点来看,下面这一说法是正确的:由只能充当劳动资料的产品构成的那部分商品资本,如果不是生产出来毫无用处,无法售出的话,一定会执行劳动资料的职能。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上,只要这些产品不再是商品,就必然会如最初预定的那样,成为社会生产资本固定部分的现实要素。

但在这里,出现了一个由产品的实物形式产生的区别:

例如,一台纺纱机,如果不是用来纺纱,那它就不执行生产要素的职能。这就是说,以资本主义的观点来看,不执行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的职能,就没有实际的使用价值。然而,纺纱机是可以移动的;它可以从出产国输出,在国外直接或间接地卖掉,换成原料或香槟酒等。但如此一来,它在出产国执行的只是商品资本的职能,却不是固定资本的职能,即使在它出卖之后也并非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

相反,那些与土地连在一起,只能固定在某一地,即就地利用的产品,例如厂房、铁路、桥梁、隧道、船坞以及土地改良设施等,是无法将它们原封不动地输出的。因为它们是无法移动的,所以它们或者没有用处,或者在售出以后,都必须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我们发现,资本主义生产者为了搞投机而建造的工厂或改良的土地,目的不是为了生产,而是为了将其出售。对他而言,这些物品是他商品资本的形式,或者按亚当·斯密的说法,是流动资本的形式。但是从社会的观点来说,这些物品要成为并非无用的东西,就要在本国,在一个固定在它们本身所在地的生产过程中,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诚然,我们不能就此断定,无法移动的物品一概都是固定资本。因为,它们可以属于消费基金,所以根本不属于社会资本,即使它们是社会财富的要素。用亚当·斯密的话来说:这些物品的生产者通过将其出售而获得利润,因此,它们是流动资本!而这些物品的使用者,即它们最后的买主,只有将其用于生产过程,才能利用它们,因此,它们是固定资本!

再来看所有权证书,如铁路的所有权证书。这些证书每天都在易手,它们的所有者甚至可以在国外出售这种证书而获取利润。因此,铁路本身虽然不能输出,所有权证书却是可以输出的。但不管怎样,这些物品在其所在的国家内,要么闲置不用,要么必须执行生产资本的固定组成部分的职能。如,厂主A将工厂卖给厂主B而获取利润,并不会妨碍工厂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

因此,那些固定在某一地、与土地无法分离的劳动资料,对其生产者而言,虽然能够执行商品资本的职能,不形成他的固定资本的要素,但必然预期要在本国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这是因为,这些固定资本对他而言是用建造房屋、铁路等的劳动资料构成的。可是,绝不能由此就反推,固定资本必然由不能移动的物品构成。船舶和机车只有通过运动才能发挥作用,才能执行固定资本的职能。但是,这仅是对它们的使用者来说的。另一方面,一些东西确实固定在生产过程中,一经进入便永不离开,由生到死都固定其中。例如,用于生产过程中使机器运转的煤炭,厂房内照明的煤气等就是如此。它们属于流动资本,不是因为在物体上和产品一道离开生产过程,作为商品来流通,而是因为它们的价值全部进入了在其帮助下生产出的商品的价值之中,从而必须全部由商品的出售来补偿。

在最后引用的亚当·斯密的那段话中,还应注意:

“制造它们(机器等)的工人所需的给养是由流动资本提供的。”

一方面,将预付在工资上的资本部分正确地列入与“原预付”相对立的“年预付”;但是另一方面,他们却将付给农业工人的生活资料表现为租地农场主使用的生产资本的组成部分。亚当·斯密把这种生活资料称为“工人的给养”。这一点与独特的理论有着密切的联系。在他们看来,由劳动进入到产品中去的那部分价值,正如原料、劳动工具等不变资本的物质组成部分加到产品中去的价值一样,只是等于付给工人的为了维持他们作为劳动力的职能所必须消费的生活资料的价值。亚当·斯密的理论本身使他们不可能发现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真正区别:劳动除了再生产它本身的价格外还生产剩余价值,它在工业中也像在农业中一样,生产剩余价值。按照他们的体系,劳动只在一个农业生产部门中生产剩余价值,因此,他们认为,剩余价值不是由劳动产生,而是由自然在这个部门的特殊作用下产生。仅仅由于这一原因,他们就认定,农业劳动与其他种类的劳动不同,农业才是生产劳动。

亚当·斯密将工人的生活资料规定为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

一、亚当·斯密把同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与那些属于流通领域的资本形式即流通资本混同起来,而他之后的经济学家又不加批判地将这种混同继承了下来。不言而喻,在社会产品采取商品形式的地方,工人的生活资料与非工人的生活资料相同,材料与劳动资料本身也相同,都必须由商品资本提供。

发放工资

工人的劳动以工资的形式得到报酬,利润变得不像是由工人劳动创造的,而像是资本家全部预付资本的产物,于是剩余价值也就不再被认为是由劳动创造的。可见,利润这个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源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本身,同时它又反过来掩盖了资本主义的剥削关系。图中,资本家正在给工人发放工资。

二、亚当·斯密的分析中混入了重农学派的见解。显然,这种见解,与他阐述的内在部分即真正的科学部分相矛盾。

一般说来,预付资本会转化为生产资本。就是说,会采取生产要素的形式,而生产要素本身是过去劳动的产物。只有在这一形式上,预付资本才能在生产过程中执行职能。现在,倘若我们以工人的生活资料代替资本的可变部分转化成的劳动力本身,很明显,就价值形成而言,这种生活资料本身,同生产资本的其他要素、原料和役畜的生活资料是没有区别的。亚当·斯密正是以此为根据,效法重农学派,在之前引用的一段话中,将它们相提并论。实则,生活资料本身并不能增殖自己的价值,或者说,不能把剩余价值加到生活资料的价值上。生活资料的价值,与生产资本其他要素的价值相同,只能在产品的价值中再现。而它加到产品中的价值,不会多于它原有的价值。生活资料和原料、半成品等一样,同由劳动资料构成的固定资本的区别仅仅在于:生活资料全部消耗在它参与制造的产品中,从而它的价值必须全部一次补偿,而固定资本只是逐渐地、一部分一部分地补偿。因此,预付在劳动力(或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生产资本,现在只是在物质方面同生产资本其他的物质要素相区别,而不是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过程方面有所区别。这部分生产资本只是由于它和产品的客观形成要素的一部分一起归到流动资本的范畴,而同产品的客观形成要素的另一个归到固定资本范畴的部分相区别。亚当·斯密却将它们统称为“材料”。

投入到工资上的那部分资本,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它与生产资本的固定部分相反,但与产品物质形成要素的一部分(原料等)一样具有流动性。这种情况同资本的可变部分,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所起的与不变部分相反的作用绝对无关。问题仅仅在于:这部分预付资本价值必须用怎样的方式,以流通为媒介,由产品的价值得到补偿、更新,从而再生产出来。

劳动力的购买和再购买,属于流通过程。但是只有在生产过程中,投在劳动力上的价值,才会由一个已定的不变量,转化为一个可变量;这个增加的量不是为工人,而是为资本家;并且始终只是由于这一点,预付的价值才转化为资本价值和资本以及自行增殖的价值。但是,如果像亚当·斯密那样,把投在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价值,规定为生产资本的流动组成部分,那么,就不可能理解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的区别,因而也就无法理解资本主义生产过程本身。这部分资本是与投在产品物质形成要素上的不变资本相对立的可变资本这一定义,被掩埋在这样一个定义之下:就周转而言,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属于生产资本的流动部分。这种掩埋由于只是把工人的生活资料列为生产资本的要素而最终完成。至于劳动力的价值是用货币预付还是直接用生活资料预付,是无关的。

这样,亚当·斯密所下的流动资本的定义,被确定为对于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价值具有决定意义的定义,就使他的后继者无法理解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是可变资本部分。他本人在别处作过的更深刻和正确的阐述并未取胜,而这个谬误却占了上风。致使以后的作者走得更偏。他们不仅认为,投在劳动力上的资本具有决定意义的定义在于,它是与固定资本相对立的流动资本,而且还认为,流动资本的本质定义在于,它是投在工人的生活资料上的资本。由此自然就得出了劳动基金的学说,即由必要生活资料构成的劳动基金,是一个已定的量,这个量一方面从物质上限制了工人在社会产品中占有的份额,另一方面又必定全部花费在购买劳动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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