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积累以剩余价值为前提,而剩余价值又以资本积累为前提,这整个运动过程似乎是一个恶性循环。为了摆脱这个循环,我们只有假定在资本主义积累之前有一种“原始”积累,这种积累不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结果,而是它的起点。
这种原始积累在政治经济学中所起的作用,与原罪在神学中所起的作用几乎一样。人们在解释这种原始积累时,就像在谈一段过去的奇闻轶事: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两种人,一种勤劳、聪明、节俭,是社会的中坚力量,另一种则是好吃懒做、倾家荡产的无赖汉。随着时间的累积,前者积累了财富,后者却穷得除了自己的劳动力以外没有任何可以出卖的东西。然而,少数人的富有和大多数人的贫穷,正是从这种情况开始的。后一种人无论怎样劳动,他所拥有的除了自身的劳动力外仍空无一物;前一种虽然早已不直接劳动,但他的财富却不断增加。
货币与商品最初并不是资本,它们与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一样,都是需要转化的。而这种转化需要一定的条件:两种极不相同的商品的所有者互相对立并发生接触,一方是货币、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的所有者,他们需要购买他人的劳动力来增殖自身资本的价值;另一方是自由劳动者,即劳动力的出卖者。自由劳动者具有双重意义:他们既不像奴隶、农奴那样,被直接视为生产资料,也不像自耕农那样拥有一定的生产资料,相反,他们同生产资料完全分离,并因脱离生产资料而获得自由。商品市场的这种两极分化,为形成资本主义创造了基本条件。资本关系的产生以劳动者同生产资料的分离为前提。因此,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建立的过程,就是劳动者和他的劳动条件的所有权分离的过程。这个过程一方面使资本家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转化为资本,一方面使直接劳动者转化为雇佣工人。因此,原始积累的实质,就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分离的历史过程。由于这一过程发生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完全确立之前,所以称为资本的原始积累。
资本主义社会的经济结构是从封建社会的经济结构中产生的,封建社会的解体使资本主义社会得到解放。
掘地运动
资本的原始积累导致了英国的长期内战。1649年4月,一群自称掘地者的贫苦农民在伦敦附近的乔治山开垦荒地,过着一同劳动、吃饭的生活。不久,各地响应掘地者号召的人多达数千。掘地运动引起了资产阶级和新贵族的恐慌,他们要求政府将这些掘地者予以驱逐。图中,一群贫苦农民正在掘地,他们是资本原始积累的间接受害者。
只有当自身不再束缚于土地,不再隶属于他人之时,直接生产者、劳动者才能支配自己。而他们要成为劳动力的自由出卖者,就必须能将自己的商品带到任何一个市场中去。其次,他还必须摆脱行会的控制和学徒帮工制度以及对劳动的约束性规定。
生产者转化为雇佣工人的历史,一方面表现为生产者从隶属地位和行会束缚下解放出来;另一方面,被解放的生产者只有在旧封建制度给予他们的一切生存保障和生产资料被剥夺之后,才能成为他们自身的出卖者。而这种残酷的剥夺历史,早已被血与火的文字载入了人类编年史。
作为新权贵的工业资本家,不仅要排挤行会的手工业者,还要排挤占有财富源泉的封建主。从这一方面来说,他们的兴起是战胜了封建势力和封建特权的结果,也是战胜了行会对生产的自由发展和人对人的自由剥削所加的束缚的结果。但是,工业资本家之所以能够挤掉封建主,是因为他们利用了与自己毫不相干的事件。他们借以兴起的手段来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与古罗马被释放的奴隶最后翻身成为主人所使用的手段一样卑鄙。
劳动者处于奴役状态是产生雇佣工人的起点,也是资本家发展过程的起点。而这一发展过程是这种奴役状态的形式变换,即由封建剥削变为资本主义剥削。要了解资本家的发展过程,无须追溯太远。因为14和15世纪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经稀疏地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最初萌芽,但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却是从16世纪才开始的。当这个时代来到,农奴制早已废除,主权城市也早已衰落。
在原始积累的历史进程中,凡是对资产阶级的形成起过推动作用的一切变革,都是历史上划时代的事件,但首要的原因是:大量的人突然被强制与自身的生存资料相分离。这些被剥夺了生存资料的人,便被当作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抛向劳动市场。而对农民土地的剥夺,是资本家全部发展过程的基础。这种剥夺的历史在不同的国家带有不同的色彩,并按照各自不同的顺序,在不同的历史时代经历不同的阶段。
在英国,农奴制度[6]实际上在14世纪末期就不复存在了。到了15世纪,绝大多数人口已经是自由的自耕农,尽管他们的所有权还打着封建制度的烙印。在较大的封建领地上,那些农奴出身的管事,最终依然免不了被自由的租地农场主排挤掉。农业中的雇佣工人包括两种人:一种是农民,他们利用空闲时间为大土地所有者做工;一种是真正独立的雇佣工人,他们不管是从相对还是绝对的方面来说人数都不多,甚至还有一部分是自耕农,因为他们除了得到工资,还可以分得4英亩或更多一些的耕地和小屋。另外,他们还与真正的农民一起共同利用公有地,在公有地上放牧自己的牲畜,并取得木材、泥炭等燃料。在欧洲,所有国家封建生产的特点都是将土地分给尽可能多的臣属。同所有君主的权力一样,封建主的权力不是由地租的多少来决定,而是由自耕农的人数决定的。因此,虽然英国的土地在诺曼人入侵后分为广阔的男爵领地,而一个男爵领地往往就包括900个盎格鲁-撒克逊[7]旧领地,但英国的小农户仍然遍布全国,较大的封建领地只是在国内的部分地方出现。
15世纪末16世纪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变革序幕被拉开。由于封建家臣的解散,无产者不受法律保护,他们被大量地抛向劳动市场。资产阶级为夺取王权,用暴力加速了封建家臣的解散,但王权绝不是无产者被抛向劳动市场的唯一原因。同资产阶级顽强对抗的大封建主,将农民从土地上赶走,并夺去他们的公有地,由此造成了不计其数的无产阶级。而在英国,特别是弗兰德毛纺织工场手工业的繁荣,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羊毛价格上涨,对这件事起了直接的推动作用。大规模的封建战争消灭了旧的封建贵族,而新的封建贵族则是资产阶级时代的“儿子”。在这一时代,货币是一切权力的权力,因而把耕地变为牧羊场就成了资产阶级的口号。哈里逊在其著作《英国概述》中,描述了对小农的剥夺给国家造成的巨大破坏。他写道:“我们的大掠夺者什么也不在乎,农民的住房和工人的小屋被强行拆除,或者任其坍毁。”“我们将每一个骑士领地的旧财产清单拿来对照一下,就会发现无数的房屋和小农户消失了。现在,土地供养的人口越来越少了,虽有一些新的城市繁荣起来,但仍有许多城市衰落了……城市和乡村为了做牧羊场而被毁坏,只有领主的房屋被保留下来。”这些编年史家的抱怨虽有些夸大其词,但他们却准确地描绘了生产关系的革命给当时的人们造成的后果。
羊吃人的运动
资本原始积累的历史,是一部血泪史。15世纪末,英国毛纺织业迅速发展,使牧羊业有利可图。于是,贵族侵占大量公有土地和农民的耕地,并用壕沟马栅栏将其圈起来,雇少量工人放牧羊群。大量失去土地的农民沦为流浪者。因此,圈地运动又被称为“羊吃人的运动”。
资产阶级的立法使生产方式的变革有些突兀。因为资产阶级的立法还没有达到这样一种文明程度:即把“国民财富”,也就是资本的形成、资本对人民群众的残酷剥削以及人民群众的贫困化当作全部国策的极限。培根在他的《亨利七世执政史》中写道:“1489年,越来越多的人在抱怨,耕地变成了只需少数牧人就可以照管的牧场。定期租地、终身租地和年度租地几乎全变成了领地,而许多自耕农都是依靠年度租地生活,人民开始衰落,城市、教会也开始衰落,但是,国王及当时的议会所采取的治理措施所表现出的智慧是值得赞叹的,他们采取了一些措施来制止对公有土地灭绝人性的掠夺以及随之而来的对牧场的扩张。”
被围困的自耕农
英国自耕农的消失促进了英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为资本主义提供了劳动力和市场,为后来的工业革命准备了条件,但对农民来说,失去土地是一场灾难。图中,在一名自耕农的前方是日渐繁华的贸易港口,这表示资本主义商业对自耕农的蚕食在一步步紧逼。
1489年,英国亨利七世颁布的第19号法令规定:禁止拆毁附有20英亩土地以上的农民房屋。25年后,在亨利八世颁布的法令中,又重申了这条法律。其中写道:“由于许多租地与大的牲畜群,特别是大羊群,都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因此,地租飞涨、耕地荒芜、教堂和房屋被毁,无力养家糊口的人比比皆是。”因此,法律规定重建那些已经荒废的农场,并重新制定了耕地和牧场的比例。1533年的一项法令鉴于不少所有者拥有24 000只羊,便限定个人所拥有的羊不得超过2 000只。但是,自亨利七世以来的150年中,相继颁布的禁止剥夺农民的法律都毫无成效。而导致它们毫无成效的原因,培根已经透露给我们了。他在《文明与道德论文集》第29节中写道:“亨利七世的法令是经过深思熟虑并值得赞赏的,因为它为农场和农舍的建立制定了一定的标准,也就是说,它为农场和农舍保留了一定数量的土地,这样,它们就能为国家提供相当富裕的、不是处于奴隶地位的臣民,并能使耕犁掌握在有产者手中,而不是雇工手中。”
但是资本主义制度,却要求人民群众处于奴隶的地位。资产阶级野蛮地掠夺人民群众的土地,并将失去土地的人转化为雇工,从而使自身的劳动资料转化为资本。在这一过渡时期,英国政府也曾立法试图使农业雇佣工人的小屋保留4英亩土地,但禁止他们以自己的小屋招揽房客。1627年,查理一世时期,丰特米尔的罗吉尔·克罗克在丰特米尔的领地上修建一座小屋时,由于没有划拨出4英亩土地作为小屋的永久附属物而被判有罪。
1638年,查理一世还任命一个皇家委员会来监督旧法律的实施,特别是4英亩土地法律的实施。在克伦威尔时期,他还禁止在伦敦周围4英里的地区内修建未附有4英亩土地的房屋。18世纪上半叶,如果农业工人的小屋未附有1~2英亩土地,他还会到法院去控告。但是现在,如果小屋附有一个小园子,或者在远离小屋的地方能租到极少的土地,那就是很幸运的事了。
16世纪,随着宗教改革和对教会地产的大规模盗窃,暴力剥夺人民群众土地的事件不断发生。在宗教改革时期,作为封建所有者的天主教会,在英国占有相当多的土地。资产阶级不断对修道院进行迫害,将住在里面的人大批地抛进了无产者的人群中,再把大量的教会地产送给贪得无厌的国王宠臣,或者将它们极廉价地卖给投机的租地农场主和市民,这些教会地产的占有者将旧的世袭佃户大批地赶走,把他们耕种的土地集中在一起。而法律赋予贫苦农民对教会的什一税的所有权,也被暗中取消。
17世纪后期,自耕农即独立农民比租地农民阶级的人数还要多,他们曾经是克伦威尔时代的主要革命力量。这个时期,农业雇佣工人仍然是公有土地的共有者。大约在1750年,自耕农被消灭。18世纪后期,坚持到最后的农民公有地也被消灭了。这里我们不谈农业革命的纯经济原因,只研究资产阶级采用的暴力手段。
在斯图亚特王朝[8]复辟时期,土地所有者通过立法的形式来实行掠夺,而这种掠夺在欧洲大陆其他国家是不需要经过立法手续就可以直接完成的。资产阶级取消了封建土地制度,使土地脱离了对国家的贡赋,他们通过采取对农民和其他人民群众课税的方式来对国家进行“补偿”。由于他们对地产只有封建所有权,因此,他们要求对地产实行现代私有权,最后,他们强制实行定居法。这些掠夺者开辟了一个新时代,他们将以前对国有土地有节度的盗窃推向了一个空前的规模,土地被赠送、被极其廉价地卖出,或者直接被掠夺而合并到私人地产中去。但这一切都是在无视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完成的。用这种欺骗方法攫取的国有土地和教会地产,历经共和革命,却没有再度易手,从而成为现今英国寡头政治贵族领地的构成基础。城市资本家鼓励这种做法,其目的是要把土地变为纯粹的商品,以扩大农业的生产规模和范围,增加来自农村的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的供给。
对公有地的暴力掠夺大都伴随着变耕地为牧场的现象,它从15世纪末开始,一直延续到16世纪。但在当时,这一过程始终是以个人的暴力行为来进行的,法律曾同这种暴力行为斗争了150年却毫无效果。到了18世纪,社会有了很大的进步,但这种进步则表现为,法律本身成了掠夺人民土地的工具。大租地农场主利用议会形式制定的“公有地圈围法”,是以法律的形式把掠夺人民土地的行为合法化。换句话说,这是地主借以把人民的土地当作私有财产赠送给自己的法令,也是一个剥夺人民土地的法令。它对国有土地的肆意掠夺,特别是对公有土地的巧取豪夺,促使大租地农场在18世纪不断增长,农村居民被迫变成无产阶级,从土地上“游离”出来投向工业。
但是,对于资产阶级掠夺人民土地的各种手段和行为,18世纪的人不可能像19世纪的人那样清楚地意识到国民财富[9]与人民贫困是同一回事。因此,在当时的经济著作中,就有许多关于“公有地的圈围”的论战,这些论战十分激烈。下面材料中的几段话可以说明当时的情况。
在论战中,有一位作者愤慨地写道:
“在哈特福郡的许多教区,有24个平均占地50~150英亩的租地农场被强行合并为3个租地农场。在北安普顿郡和林肯郡,圈围公有土地的做法十分流行,因圈地而形成的新领地大部分都变成了牧场。现在的领地中,许多领地的耕地面积还不到50英亩,而过去这些领地曾有1 500英亩……过去的住宅、谷仓、马厩等变成的废墟是以往居民留下的唯一痕迹。
“在一些地方,100所房屋和家庭已经减少到8所或10所,在15年或20年前才开始圈地的教区,土地所有者的数量比以前耕种开放地的农民人数要少得多。往往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四五个富有的畜牧业主就可以侵吞不久前圈围的大片领地,而这些土地以前是在二三十个租地农民和其他居民的手里。土地被圈围后,这些人及其家属,从他们自己的土地上被赶走,而同他们一起被赶走的,还有替他们做工以维持生活的许多农户人家。”
资产阶级掠夺教会地产,欺骗性地盗窃国有土地和公共用地,以残暴的手段将封建财产变为现代私有财产,这些都是资本主义原始积累的方法。这些方法为资本主义农业夺得了地盘,并将土地与资本合并,从而为城市工业提供了大量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
那些因封建家臣被解散和土地遭到暴力剥夺而被驱逐的人,他们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阶级,不可能快速地被新兴的工场手工业所接纳。同时,这些人因突然被抛离原本的生活轨道,也无法马上就适应新的法规。因此,他们中的大部分变成了乞丐、强盗和流浪者,除了一部分是天性使然外,大多数人都是因环境所迫。在15世纪末以及整个16世纪,整个西欧都颁布了惩治流浪者的相关法律。现代工人阶级的祖先,在当时曾因被迫变为流浪者和贫民而遭到惩罚。法律的制定者们把他们看成是“自愿的”罪犯,因为只要他们愿意,就可以继续在已经不存在的旧的劳动条件下劳动。
英国惩治流浪者的法律是在亨利七世时开始制定的。
在亨利八世期间,法律允许年老和无劳动能力的人行乞,但禁止身强力壮者行乞,违者将遭到鞭打和监禁。在亨利八世二十七年,又一次重申了以前的法令,但加入了一些更严厉的惩罚条款。比如,一个流浪者第二次被捕,不仅要受更残酷的鞭打,还要被割去半只耳朵;如果第三次因行乞被捕,就会被当成重犯和社会公敌而处以死刑。
爱德华六世在即位的第一年便颁布了相关法令,规定若因拒绝劳动而被他人告发,就会被判为告发者的奴隶。任何人都有权将流浪者的孩子领去当学徒,男子要当到24岁,女子则当到20岁为止。
伊丽莎白执政时期,颁布了这样的法令:14岁以上没有获得行乞许可的乞丐,如果没人愿意使用他两年,就要遭到严酷的鞭打,并在左耳打下烙印;如果有人再次行乞且年龄超过18岁,还是无人愿意使用他两年,就会被处以死刑;如果还有第三次,就会立即以叛国罪处死。
詹姆斯一世时期,法律宣布游手好闲和行乞的人为流浪者,法庭的治安法官可以当众鞭打他们。对于不可救药的流浪者,不仅要在其左肩上烙上R字样的烙印,还要强制其从事劳动。如果再度在行乞时被捕,就会毫不留情地被处死。
这些被暴力剥夺了土地并被驱逐出来而变成流浪者的乡村居民,在法律的欺凌之下,在经过鞭打、烙印和各种酷刑之后,被迫接受了雇佣劳动制度下的法规。
在考察了不受法律保护的无产者的产生过程和使他们转变成雇佣工人的血腥的法规,以及各国用警察等暴力手段加强对劳动的剥削程度来加速资本的积累之后,现在我们应思考:对农村土地居民的剥夺让大量的土地归一人所有,并没有产生资本家,那么资本家最初是怎样产生的呢?
在英国,最早的租地农场主是管事。他们本身也是农奴,地位和古罗马的斐力卡斯相似,但活动的范围相对较窄。在14世纪下半叶,管事被租地农民所替代。这种租地农民的地位与农民的区别并不大,但他开始剥削雇佣劳动。不久之后,这些农民就成为半租地农场主,农业资本的一部分由他们自己筹集,其余部分由地主提供,双方按合同分配劳动收成。不过,这种形式在英国只是昙花一现,取而代之的是真正意义上的租地农场主,他通过雇佣劳动力来增殖自己的资本,并把剩余产品按一定比例,以货币或实物的方式交给地方地主。
在15世纪,当纯粹的农民和那些既当雇工又独自耕作的雇农靠自己的劳动致富的时候,租地农场主的境况只能说是中等。在15世纪末期及整个16世纪所进行的农业革命,在使大量的农村居民破产的同时,也使租地农场主获得了大量的财富。对公有牧场的掠夺,让租地农场主不费吹灰之力就获得了大量的牲畜,这些牲畜又为土地的耕作提供了大量的肥料。(www.xing528.com)
在16世纪,又一个具有决定意义的因素产生了。在当时,租约的期限往往长达99年。贵金属价值的下降引起货币价值也随之下降,这让租地农场主获得了大量的意外之财,而雇佣工人的工资却随之降低,其工资的一部分变成了租地农场主的利润。一切农产品,如谷物、羊毛、肉类的价格不停地上涨,这让租地农场主再一次毫不费力就增大了自己的货币资本,而他所支付的地租,却是按签订的契约上的货币价值支付。由此可见,租地农场主的致富渠道有两条,一是牺牲雇佣工人的利益,二是牺牲地主的利益。因此,对于英国在16世纪末出现的一个在当时非常富有的“资本主义租地农场主”阶级,是不足为奇的。
对农民断断续续、不断重复的剥夺和驱逐,造成了大批完全处于城市行会关系之外的无产者,这些无产者不断地输入到城市工业中。在农村,虽然种地的人数大为减少,但是土地的产出和过去相比无多大区别,甚至比过去更多,因为和土地所有权关系革命相伴而来的,是耕种方法的改进、协作生产的扩大、生产资料的集聚等等。农业雇佣工人在租地农场主的压迫下提高了劳动的强度,而为自身进行劳动的生产范围越来越小。随着一部分农村居民的游离,他们以前的生产资料也被剥离出来变成可变资本的物质要素。这些被驱逐的农村居民只好从自己的新主人,也就是工业资本家那里,以工资的形式挣得这些生活资料的价值。与生活资料的情况相同,国内农业生产的工业原料也成为了不变资本的一个要素。
一部分农村居民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提供了工人劳动力、生产资料和劳动资料,同时还建立了国内市场。在以前,农民家庭生产和加工绝大多数供自己消费的生活资料和原料,而如今,这些东西都被当成商品被大租地农场主在手工工场出售。在以前,纱、麻布、粗毛制品都是农民家庭生产出来供自己消费的,如今它们却成了工场手工业的产品,被销往农村。以前由于大量小生产者独自经营而造成的分散各地的众多买主,现在集中为一个由工业资本供应的巨大的市场。随着以前自耕农的被剥夺以及他们与自己生活资料的分离,农村副业逐渐消失,工场手工业与农业正式分离。只有将农村家庭手工业全部消灭,才能为资本主义的发展提供广阔而又稳定的国内产品市场。
但是,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并未引起根本性的变革。我们知道,工场手工业在整个国民生产中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它一直以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为背景。在某种形式下,某些工业部门中以及某些地方,工场手工业消灭了城市手工业和农村家庭副业,但在其他地方它又让它们再次出现,因为它们可以为工场手工业提供已经加工到一定程度的劳动资料。因此,工场手工业产生了这样一个小农阶级:他们以种地为副业,以工业劳动为主业,将产品直接或间接地卖给手工工场主。
被训斥的学徒
随着生产的发展,一些小行会师傅和众多的个体小手工业者成为了最初的小资本家。他们不断加强对雇佣劳动者的剥削,以积累更多的资本。为此,他们开始录用学徒工。学徒本是封建社会的一种剥削形式,在资本主义企业中被保存了下来。资本家招收童工,多少还要支付工资,而招收学徒工,除供给一些饭食和零用之外,根本不付工资。图中,一名学徒正被喝得醉醺醺的雇主训斥。
研究英国历史可以发现,从15世纪六七十年代起,资本主义经济在农村蓬勃发展,农民日益被消灭;另一方面,虽然农民的处境日益恶化、人数也在不断减少,但新的农民仍旧不断出现。因为在历史上英国的农业有时以种植谷物为主,有时又以放牧为主,因而农民的生产范围也跟着变化。只有机器化大工业才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彻底地剥夺了大多数的农村居民,使农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彻底分离,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本——纺纱和织布。到此时,它才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
工业资本家的产生不像租地农场主的产生那样具有过程性,它是逐渐产生的。毋庸置疑,一些小行会师傅和众多的个体小手工业者,甚至是雇佣工人,成为了最初的小资本家。后来,由于不断扩大对雇佣劳动的剥削和相应的积累,这些小资本家逐渐成为了名符其实的大资本家。在中世纪城市的幼年时期,农奴从耕地上逃跑时间的先后多半决定了他们中哪些成为主人,哪些沦为仆人。这种情形在资本主义生产的幼年时期也经常出现。但是这种发展速度慢如蜗牛,无论如何也无法满足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所开辟的新的世界市场的贸易需求。在中世纪,留下了两种不同形式的资本,它们是在极不相同的经济形态中成熟起来的,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形成之前,就已经被当成了资本,它们就是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
高利贷资本和商人资本在转化为货币资本时,曾受到农村封建制度和城市行会制度的极力阻碍。这种障碍随着封建家臣被解散、农村居民被剥夺和一部分被驱逐而消失。在通海港口和不受旧行会制度及旧城市制度控制的内陆地区,新的工场手工业开始大面积建立起来。
美洲金银矿的发现,土著居民遭到残酷迫害,对东印度进行的掠夺和征服以及非洲成为商业性的猎获黑人的场所——这一切都标志着资本主义生产时代的到来。原始积累的不同因素,大体是按时间顺序在西班牙、荷兰、法国和英国进行分配。在英国,这些因素在17世纪末系统地表现为殖民制度、国债制度、现代税收制度和保护关税制度。这些制度一部分是以残酷的暴力为基础,例如殖民制度。但是所有这些制度都利用国家权力,也就是利用集中的、有组织的社会暴力,来大力促进社会生产方式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转变,并尽可能地缩短转变的时间。暴力是每一个孕育着新社会的旧社会的助产婆,而暴力本身也是一种经济力。
鸦片战争
英国资本主义是超越其国界发展的。19世纪上半期,英国经济在工业革命的推动下和生产过剩危机的驱动下向全世界扩张。从欧洲、美洲到非洲、亚洲,从近东到远东,从印度到中国,这股扩张潮流漫过旧殖民体系向新世界涌进。鸦片战争便是这股潮流冲击中国社会掀起的狂澜。
荷兰是17世纪标准的资本主义国家,它经营殖民地的历史为我们展现了一幅忘恩负义、贿赂、残杀的不堪图景。但是,殖民制度极大地促进了贸易和航运的发展,为迅速产生的工场手工业开辟了销售市场,保证了通过对市场的垄断来加速资本的积累。在欧洲以外的殖民地上靠杀戮、掠夺而来的财富,正源源不断地流回宗主国,然后在那里转化为资本。第一个在海外殖民的荷兰,于1648年达到了商业繁荣的顶点。
如今,工业霸权带来商业霸权,而在真正的手工业期间,却是商业霸权带来工业上的优势,所以殖民制度在当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它向全人类宣布:赚钱是人类最终的也是唯一的目的。
荷兰贸易船队
17世纪,荷兰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海上霸主,被称为“海上马车夫”。这个绰号形象地说明了17世纪的荷兰在商业、海洋和殖民掠夺方面所拥有的霸权。荷兰一度成为欧洲的储蓄和兑换中心,现代人称它为“17世纪的华尔街”。图为17世纪荷兰进行世界贸易的船队。
公共信用制度即国债制度,产生于中世纪的热那亚和威尼斯,到工场手工业时期开始流行于整个欧洲。殖民制度和它的海外贸易以及商业战争是公共信用制度产生的温室,这就是它最早在荷兰产生的原因。无论是专制国家、立宪国家还是共和国家,国债都会在资本主义的肌体上烙下自己的印痕。在所有国民财富中,唯一被现代人真正共有的部分,就是国债。因此,一个国家的国民负债越多就越富有这一现代理论似乎完全合乎逻辑。随着国债的产生,不可饶恕的罪恶不再表现为是亵渎神灵,而是破坏国债的信用。
作为原始积累最强有力的手段之一,公债就像挥动着一根魔棒,让不生产的货币具有了繁殖力,从而使货币转化为资本,而又不需承担如投资于工业,或投资于高利贷时所历经的劳苦和风险。国家债权人其实并未付出什么,因为他们所贷出的金额变成了容易转化的、可以在手中与同量现金起着相同作用的公债券。于是,那些在政府和国民之间充当中间人的包税者、商人和私营工厂主就成为一种有闲的食利者阶级,每次国债的大部分都成为从天而降的资本落入他们的腰包,使其大发横财。除了这些人,还有股份公司、各种有价证券的交易、证券投机。总之,国债使交易所投机和现代银行统治兴盛起来。
殖民制度、国债、重税、关税保护制度和商业战争等,在真正的工场手工业时期还是嫩芽,而在大工业的幼年时期则迅速成长起来。在大工业时期,工厂大规模掠夺儿童作为童工,就像皇家海军强征水兵一样,强行招收工人。
随着资本主义生产在工场手工业时期的发展,欧洲的社会舆论丢掉了最后一点良心和羞耻心。各个国家都恬不知耻地夸耀积累资本的一切卑鄙行为。
按奥日埃(1820~1889,19世纪法国诗人、剧作家,法国风俗喜剧代表人物)的说法,货币来到人间时其一边脸上带着天生的血斑,那么,对于资本而言,它们到人间,从头到脚,甚至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的原始积累,即资本的历史起源,究竟是什么?它既然不是奴隶和农奴直接转化成雇佣工人,因而也就不是简单的形式变换。那么,它就意味着直接生产者被剥夺,也就是说,以自身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被解体。
作为社会所有制、集体所有制的对立物,私有制只有在生产资料属于私人时才存在。但它的性质,却依这些私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而有所不同。
劳动者对生产资料的私有是小生产的基础,而小生产又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劳动者自由个性的必要条件。当然,这种生产方式在奴隶社会和农奴制度中就已存在。但是,只有在劳动者、农民,以及手工业者成为自身领域的私有者时,它才能得到充分发展,力量才能充分显现,从而获得适当的典型形式。
小生产是以土地及其他生产资料的分散为前提。它既排斥生产资料的积聚,也排斥协作,还排斥内部分工和社会生产力的自由发展。它只与自然产生的社会和生产的界限相容。当它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就会产生消灭它自身的物质手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这种生产方式最终会被消灭。它的消失使个人的、分散的生产资料转化为社会的、积聚的生产资料,从而导致多数人的小财产转化为少数人的大财产,广大的农民被剥夺土地、生活资料和劳动工具,这些残酷的掠夺,形成了资本的前史。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一旦确立,劳动就将进一步社会化,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也将进一步转化为社会使用的公共生产资料,因此,对私有者的进一步剥夺,就会采取新的方式。也就是说,现在要剥夺的已不再是单独个体劳动者,而是多数工人的资本家。
这种剥夺首先是通过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内在规律,也就是通过资本集中来进行的。在激烈的竞争中,大资本家不断打垮和吞并中小资本家。随着这种集中和资本家之间的相互剥夺,规模不断扩大的劳动过程的协作形式日益发展,科学技术日益自觉地应用于生产,劳动资料日益转化为只能共同使用的劳动资料,资本主义制度日益国际化并形成世界市场。随着那些掠夺和垄断社会财富的资本巨头的不断减少,随着工人阶级的贫困和受剥削压迫程度的不断加深,日益壮大的工人阶级的反抗力量也不断增长。资本的垄断成了在这种垄断之下繁盛起来的生产方式的桎梏。生产资料的集中和劳动的社会化,已经达到了同它们的资本主义外壳不能相容的境地,于是,资本主义私有制即将衰亡,剥夺者即将被剥夺。
由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发展而来的资本主义占有方式,即资本主义的私有制,是对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的第一个否定。而资本主义生产的必然性,又造成了对自身的否定。但这种否定不是要重新建立私有制,而是在资本主义现有成就的基础上,即在协作和对生产资料的共同占有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个人所有制。
以个人劳动为基础的、分散的私有制转化为资本主义私有制,与事实上已经以社会生产为基础的资本主义所有制转化成为的社会公有制相比,后者自然是一个更加长久艰苦的过程。
资本主义积累的历史趋势,就是资本主义必然灭亡,这是社会发展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
[1]剩余产品:剩余产品在资本主义生产发展之前就已经存在了,并且在资产阶级社会制度消灭以后还会存在下去,但已不再是剥削关系。只是在一段历史时期内,剩余产品具有剩余价值的形式。在魁奈看来,农业中生产出来的产品,除了补偿生产过程中耗费的生产资料即种子、工人的生活资料和农业资本家的生产资料外,还有剩余产品,这些剩余产品被称为纯产品。
[2]禁欲主义:是指一种以戒除世俗欢愉为特点的生活(也称苦修)。那些实践禁欲主义方式的人,通常会感到他们的所作所为具备高尚的道德情操,他们不断追求这种生活,以求达到更高的精神层次。
[3]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经济生产中,资本价值构成的变化并不总是与资本技术构成的变化相一致。其间大体上存在着三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技术构成变化了,但价值构成并不按同比例变化。第二种情况,资本技术构成变化了,资本价值构成也可以保持不变。(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使每个劳动力推动的生产资料数量发生了变化,但由于生产资料价值和劳动力价值变化情况不同,就会出现技术构成的上述两种组合情况。)第三种情况,价值构成变化了,而技术构成却没有变化。如果劳动生产率不变,但生产资料价格因供求关系的变化而发生变化,就会出现这种情况。
[4]自变量是数学名词。在数学中,y=f(x)。任何一个系统(或模型)都是由各种变量构成的,当我们分析这些系统(或模型)时,可以选择研究其中一些变量对另一些变量的影响,而我们选择的这些变量就称为自变量;在函数关系式中,某特定的数会随一个(或几个)变动的数的变动而变动,即因变量。因变量是因为自变量的变化而产生的现象变化或结果。
[5]普罗米修斯:(古希腊语:Προμηθεύς)希腊神话中泰坦神族的神明之一,名字意为“先见之明”(forethought)。他是地母盖亚与天父乌拉赫斯之子伊阿佩托斯与克吕墨涅的儿子。宙斯禁止人类用火,他却帮助人类从奥林匹斯偷取了火种,因此而触怒宙斯。宙斯将他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每天派一只鹰去吃他的肝,又让他的肝每天重新长上。
[6]农奴制度:是一种封建社会中封建领主在其领地上建立起来的剥削奴役农奴的经济制度,故又名封建领主制。在这种制度下,少数封建领主或农奴主占有土地、山林、草原和河流等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并部分地占有农奴;农奴从农奴主手中分得一块份地,作为代价,他们必须无偿耕种领主土地,服各种劳役,并上缴大部分劳动产品。农奴制的基本特征是农奴被束缚在土地上,不得不依附于农奴主。而农奴主则利用这种人身依附关系,对农奴实行超经济的强制剥削。农奴制的地租形式主要是劳役地租,辅以少量的实物地租和货币地租。
[7]盎格鲁-撒克逊(Anglo-Saxon):由盎格鲁(Angles)和撒克逊(Saxons)两个民族结合而成的民族,是一个集合用语,通常用来形容5世纪初到1066年诺曼征服之间,生活于大不列颠东部和南部地区,在语言、种族上相近的民族。
[8]斯图亚特王朝:14世纪初,斯图亚特家族开始统治苏格兰,1603年,英国都铎王朝末代女王伊丽莎白一世死后,斯图亚特家族后裔詹姆士六世继承英国王位,成为英王詹姆士一世,从此,斯图亚特王朝开始统治英国。1649年英国资产阶级处死了詹姆士的继承者查理一世,推翻了斯图亚特王朝的统治。英国宣布成立资产阶级共和国,由克伦威尔统治。但由于克伦威尔实行独裁统治,其死后政局混乱。1660年,查理二世继位,斯图亚特王朝复辟。
[9]国民财富:国家(地区)一定时间内所拥有的全部物质资料,包括国民财产和自然资源两部分。国民财产是历年劳动产品的积累,在存在形态上又可分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金融资产三部分。自然资源是自然界的产物,如土地、森林、矿产、水等资源,它们不是人类劳动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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