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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的本质: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劳动力价值采取工资的形式,也就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工人的劳动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一提法虽然荒谬,但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活中,作为劳动力的价值,工资的确在形式上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美国妇女罢工抗议工资名义上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但在资本主义世界里,工资只是形式上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罢了。

工资的本质:劳动力价值的表现形式

劳动力价值采取工资的形式,也就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工人的劳动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

从表面上看,资本主义社会的工资表现为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或对一定量劳动支付的一定量货币

商品的价值是由凝结于商品中的社会劳动物化而成的,而它的价值量则是用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量来计量。如果有人问:一个12小时的工作日价值是由什么决定的,得到的答案如果是:一个12小时的工作日价值是由12个劳动小时决定的,那就毫无意义了。

劳动作为商品要在市场上出售,必须在它出售之前就已经存在。但是,如果工人能够使他的劳动独立存在,那么,工人出卖的就是商品而不是劳动。

艰苦工作 插图

克拉克认为,在资本数量不变的条件下,不断增加工人人数,每个单位工人平均得到的工具设备就会逐渐减少,技术供应状况就会逐步变化,则每一个追加的单位工人的劳动力产生必然递减,这叫作劳动生产力递减规律。最后增加的单位工人就是边际工人,他的劳动就是边际劳动。边际劳动生产力,决定了所有工人的工资。这就是为什么图中工厂里的工人十分辛苦,却工资不高又容易被解雇的原因。

避开这些矛盾将货币同劳动直接进行交换,要么会消灭在资本主义生产基础上形成的价值规律,要么会消灭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剩余价值生产。假定,一个12小时工作日的货币价值为6先令。如果实行等价交换,工人用12小时劳动就能够获得6先令货币,工人劳动的价格就等于他的产品价格。若是这样,工人就没有为购买他劳动的资本家创造剩余价值,这6先令货币就不能转化为资本,资本主义生产的基础也就不复存在。如果不实行等价交换,即劳动以低于它所创造的价值卖给资本家,则又违背了价值规律。

实际上,在商品市场中,同资本家直接对立的不是劳动,而是工人。工人出卖的也只是自身的劳动力而非劳动。当劳动在实际上已经开始时,劳动就不再属于工人,因而工人也不可能再出卖自己的劳动。所以,劳动是价值的实体和内在尺度,但劳动本身没有价值。

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一提法虽然荒谬,但在资本主义的现实生活中,作为劳动力的价值,工资的确在形式上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这是因为,劳动力的日价值是根据工人的一定寿命来计算的,而与工人一定寿命相适应的则是工作日的一定长度。假定一个普通工作日是12小时,劳动力的日价值为3先令,这3先令是6个劳动小时价值的货币表现。如果工人获得3先令,也就获得了在12小时内执行职能的劳动力的价值。这时,如果将劳动力的日价值当作日劳动的价值来表现,就会得出这样一个结论:12小时的劳动等于3先令价值。即这3先令的劳动力价值,就变成了12小时劳动的报酬,如此一来,劳动力的日价值就表现为一日劳动的价值了。

既然劳动的价值只是劳动力价值的不合理用语,那么,劳动的价值必定小于其价值产品,因为资本家总是使劳动者工作的时间长于再生产劳动力本身的价值所需要的时间。上例中,一个劳动力12小时工作日的价值是3先令,为了再生产这一价值,劳动力需要工作6小时。可是,劳动力的价值产品是6先令,因为劳动者实际工作12小时,但是,劳动力的价值产品不是由它的价值来决定,而是由它工作时间的长短来决定。如果按照工资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的说法,我们就会得到一个荒谬的结果:创造6先令价值的劳动等于3先令的价值。(www.xing528.com)

其次,一个劳动力在12小时工作日中获得的3先令价值,既包括6小时的有酬劳动,还包括6小时的无酬劳动。就是说,劳动力价值采取工资的形式,也就消灭了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工人的劳动全都表现为有酬劳动。劳动力价值以工资的形式表现,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因此,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比封建社会的徭役劳动更具欺骗性。在徭役劳动中,服徭役者为自己劳动和为地主劳动,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着十分明显的界限。在奴隶社会,奴隶的全部劳动都表现为无酬劳动,连他们用来生产自己生活资料的工作日部分,也表现为主人的劳动。而资本主义社会的雇佣劳动,工人的剩余劳动或无酬劳动全部表现为有酬劳动。奴隶社会的所有制关系掩盖了奴隶为自己的劳动,而雇佣劳动中的货币关系则掩盖了雇佣工人的无偿劳动。

美国妇女罢工抗议

工资名义上是劳动的价值或价格,但在资本主义世界里,工资只是形式上表现为劳动的价值或价格罢了。马克思认为,劳动力价值之所以以工资的形式表现出来,是为了消灭工作日分为必要劳动和剩余劳动、有酬劳动和无酬劳动的一切痕迹,而使工人的劳动全部表现为有酬劳动。它掩盖了资本对劳动的剥削关系,带有欺骗性。图为1903年3月8日,美国芝加哥市的女工为了反对资产阶级压迫、剥削、歧视以及低工资,争取自由平等,举行了大罢工和示威游行。

由此可见,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转化为工资,具有决定性的意义。这种表现形式掩盖了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剥削关系。工人和资本家的一切法权观念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所有神秘性以及庸俗经济学[1]的一切辩护遁词,都以这个表现形式为依据。

如果说世界历史需要很长时间才能揭开工资的秘密,那么,了解这种表现形式的必然性和存在的理由,却是极容易的。

首先,在人们的感觉上,资本和劳动的交换最初与其他一切商品的买卖相同。买者支付一定量的货币,卖者付出与货币等价的不同物品。其次,因为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本身无法替换,因此使用“劳动的价值”“劳动的价格”这样的用语,似乎并不会比“棉花的价值”“棉花的价格”这种用语更不合理。况且,工人是在提供了自身的劳动之后才会获得报酬,而货币充当支付手段是在事后才实现劳动的价值或价格。最后,工人提供给资本家的“使用价值”,并不是他自身的劳动力,而是劳动力的职能,也就是一定的有用劳动,比如裁剪、纺纱和制鞋劳动等。

资本家们都希望以尽量少的货币换取尽量多的劳动,所以他们关心的只是劳动力的价格和劳动力执行职能时所创造的价值之间的差额。

资本家尽可能廉价地购买一切商品,并且总是把低于价值购买和高于价值出售这一纯粹的欺诈行为说成是它的利润来源。如果说劳动的价值真的存在,而且资本家确实支付了这一价值,那么资本就不会存在,资本家的货币也就不会转化成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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