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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中的作用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资本由两个部分组成,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一个是客观因素,一个是主观因素;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一个是不变资本,一个是可变资本。可见,转变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即购买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未改变自身价值量,因此称为不变资本部分。同样,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量的比例的改变,也不会影响它们在职能上的区别。

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在劳动过程和价值增殖中的作用

资本由两个部分组成,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一个是客观因素,一个是主观因素;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一个是不变资本,一个是可变资本。

劳动过程中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中起着不同的作用。

在劳动过程中,工人将自己一定量的劳动消耗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是把新创造的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另一方面,在劳动过程中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又成为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如棉花和纱锭的价值成为棉纱价值的一部分。可见,生产资料的价值因其被转移到产品上而得以保存。这种转移是在生产资料转化为产品时发生的,是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并通过劳动实现的。

这种转移又是如何实现的呢?在同一时间内,工人并没有劳动两次:一次通过自己的劳动将价值转移到棉花上;另一次把加工所用的棉花和纱锭的价值转移到产品棉纱中,它只是创造了新价值而保存了旧价值。但是,我们必须认识到,把旧价值保存在产品中和把新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是工人在同一时间内通过同一次劳动而达到的两种完全不同的结果。这种结果的二重性只能通过劳动的二重性来理解。在同一时间内,就劳动的二重属性来说,必然是:一种属性创造价值;一种属性保存价值。

工人只有通过他特有的生产劳动方式,才能把生产资料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如纺织工人只有通过纺纱,织布工人只有通过纺织,铁匠只有通过打铁,才能把它加入劳动时间,从而加入新价值。生产资料旧的使用价值消失了,只是为了以一种新的使用价值出现。工人保存被消耗掉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或者说,把这部分被消耗的价值作为价值组成部分转移到新产品上,并不是因为他们加入了一般劳动,而是由于这种追加劳动的有用性质。

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并不因为他的劳动是纺纱还是木匠,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劳动。实际上,工人能够在产品中加入一定的价值量,并不是因为他的劳动具有某种特殊的有用性,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持续了一定的时间,也就是消耗了一定量的人类一般劳动。因此,纺纱工人的劳动,就它抽象的一般属性来说,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是把新价值加到新产品之中。而就它具有的特殊有用属性来说,作为纺纱的过程,是把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新产品之中,从而把这些价值保存下来,并由此产生了劳动在同一时间内所得出的二重性结果。

纺纱车间

工人通过自己的劳动创造价值,并不因为他的劳动是纺纱劳动还是木匠劳动,而是因为他的劳动是一般的、抽象的社会劳动。纺纱工人的劳动,就它抽象的一般属性来说,是作为人类劳动力的耗费,把新价值加到新产品当中。(www.xing528.com)

在产品中加入新价值,是因为追回了单纯的劳动的量;而在新产品中保存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是由于所追加的劳动的性质。同一劳动因它的二重性造成了这种二重作用。在同一不可分割的劳动过程中,劳动保存价值的属性和劳动创造价值的属性具有本质的区别。纺相同量的棉花所需要的劳动时间越长,加到棉花上的新价值就越大;在相等的劳动时间内纺的棉花磅数越多,保存在产品中的旧价值就越大。

把价值的象征性符号撇开,它就只存在于某种使用价值中,也就是存在于某种物中。如果使用价值丧失,价值也就随之丧失。然而,在劳动过程中发挥作用的生产资料则不同,生产资料在丧失使用价值的同时并不丧失自己的价值,因为在劳动过程中,它丧失的只是自己最初的使用价值形态,新的使用价值形态则已转移到产品中。生产资料在劳动过程中所丧失的最大限度的价值量,不会大于它们进入劳动过程原有的价值量,因为生产资料转移给产品的价值,决不会大于它在劳动过程中因自身使用价值的消灭而丧失的相应价值。如果生产资料本身就不是人类劳动的产品,那它就不可能有任何价值转移到产品中去。也就是说,它只能充当使用价值的形成要素,而不能充当交换价值的形成要素。自然界中,一切未经人类劳动加工便天然存在的生产资料,如土地、风、水、地下的铁矿、原始森林中的树木等,都是如此。

生产资料把价值转移到新形态的新产品上,有一个前提条件——只具有在劳动过程中丧失了存在于旧的使用价值形态中的价值。生产资料丧失的价值的最大值,是以它们进入劳动过程时原有的价值量为上限,因此,生产资料加到新形态产品中的价值,绝不会大于进入劳动过程中所具有的价值。

对生产资料而言,被消耗的只是它们的使用价值。正是由于这种使用价值的消费,劳动制造出产品。生产资料的价值之所以被保存下来,是因为原先借以存在的使用价值被改造成另外一种使用价值。因此,生产资料的价值能够体现在产品的价值中,确切地说,不是再生产,而是旧交换价值借以再现的新使用价值。

但是,劳动过程的主观因素,即发挥作用的劳动力,却与此不同。当劳动力通过有目的的具体劳动形式,将生产资料的价值转移到产品上并保存下来时,工人的劳动时刻都形成追加的价值,即新价值。这一价值是真正再生产出来的,而不似生产资料的价值,只是表面再生产出来的。因为,在这里,一个价值对另一个价值的补偿,是通过创造新价值来实现的。

劳动过程的不同因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中所起的不同作用,实质上说明了资本的不同组成部分在价值增殖过程中执行的不同职能。产品总价值超过产品形成要素的价值总额而形成的余额,就是价值已经增殖的资本超过原预付资本价值而形成的余额。生产资料、劳动力,只是原有资本价值从货币形式转化为劳动过程的因素时所采取的不同存在形式。可见,转变为生产资料的资本,即购买原料、辅助材料、劳动资料的那部分资本,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未改变自身价值量,因此称为不变资本部分。反之,转变为劳动力的资本,由于在生产过程中改变了自己的价值量,再生产出超过自身价值而形成的余额,即剩余价值,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转化为可变量,因此被称为可变资本。

生产资料的价值变动,会影响到已经进入生产过程的生产资料,但不会改变生产资料作为不变资本的性质。同样,可变资本和不变资本之间的量的比例的改变,也不会影响它们在职能上的区别。举例来说,在技术条件大为改善后,以前10个工人用10件价值很小的工具只能加工少量的原料,而现在1个工人用1台价格昂贵的机器就能加工为原来100倍的原料。在这种情况下,被加工的生产资料,即不变资本的价值量大大增加了,但资本的可变部分即预付劳动力的部分大大减少,然而,这种变动只是改变了总资本中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占有比例,对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的区分并未产生任何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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