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谟对英国贸易和自由的阐述启发了众多苏格兰学者构建经济自由的全新话语体系,而这并不是一个偶然[11]。18世纪的苏格兰,尤其是1707年英格兰和苏格兰统一以后,经历着深刻的社会变革[12]。詹姆士·摩尔(James Moore)指出,道德哲学方面亚里士多德的经院哲学传统教科书在苏格兰大学里慢慢过时了,因为亚里士多德的哲学和“持续存在的族长和封建的体制”以及詹姆斯党人的“对苏格兰道德学家的频繁挑战”之间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13]。传统的教科书没有给笛卡儿和洛克领导的新科学和新心理学提供发展的空间[14]。同时,苏格兰的民事律师们主张国家需要进行法律改革,以反映生活方式、经济和宗教方面的变化,这些于15世纪60年代在大学民事法课堂上就已经开始传授了[15]。以休谟和斯密为代表的18世纪早期苏格兰思想家们重新创造出政治理论的词汇,以使他们脱离古典政治思想语言囊括下的理论范围[16]。同斯密和其他对贸易持保留态度的学者不同,休谟构建了一个贸易摧毁封建制度的前瞻性理论[17]。他认为,贸易的发展强化了各类政府,例如绝对君主制和混合制政府,在保护民众财产和生命方面的能力。贸易的崛起因此超越了纯粹经济学的范畴,与国家的道德基础相互关联[18]。
休谟对贸易社会的分析最早出现在《自由和专制》(1741年,标题后来改为《民事自由》)一文中[19]。他慎重地调换了自由和贸易的因果关系。马基雅维利(Machiavelli)曾主张自由是贸易的必要条件,这个论点后来被休谟同时代的人广泛认同。在文章中,休谟承认:“如果我们追溯贸易的发展史,从提尔、雅典、锡拉库萨、迦太基、威尼斯、佛罗伦萨、热内亚、安特卫普、荷兰到英格兰等,我们总能发现它定居在自由的政府下。”[20]但是,他通过法国的最新经验反驳了马基雅维利的论点。休谟指出,从17世纪开始,西班牙和法国等领土国家[21](与城邦对应的一类有主权性质的国家)开始支持贸易,并参加到贸易财富的国际竞争中[22]。作为一个绝对君主制的国家,法国能够成为英国争夺国际贸易霸权上的威胁,这证明贸易已成为现代欧洲政治的一个重要因素,也说明国家的大小和政体的差别已经不像以前那么重要了。
休谟指出,君主制政府和共和制政府都包含了“发展”和“衰退”的根源,因此这“使两种政体的发展将会达到同样的水平”[23]。具体来说,一个基于出身和社会等级的君主制政府在促进贸易方面有一个天然障碍。与共和制政府不同,它的经济资源(包括劳动力)常常集中在头衔式的职业,而不是能产生经济收益的工作。共和制政府也有制约贸易发展的因素,其财政体系因建立在美德的基础上难以实施管理,此外还有经常性的“协议债务和抵押公共收入的做法”[24]。
显然,休谟赞成威廉·坦颇(William Temple)爵士的看法,即贸易不再是共和政府独有的[25]。几十年前,坦颇和其他一些新派哈林顿学者们曾关注过如何重新定义现代政治的词语和规则的问题。坦颇指出,尽管“专制的和暴君的权利”阻碍了工业发展并威胁了私有财产,贸易仍在法国等领土主权国蓬勃发展[26]。坦颇写道:
简单地说,全世界的王国和公国就像一个国家里的贵族和乡绅;自由的国家和城市如同商人和交易者;这些人一开始被人歧视;他们服务并尊敬其他人;直到这个世界各种事件的发展……使得商人像乡绅一样有能力承担战争和奢侈品;而乡绅们也开始产生从事贸易活动的欲望[27]。
这些比喻解释了自17世纪后期以后对一个历史事实的认识:自从贸易竞争开始在欧洲经济中占主导地位,领土主权国和自由国家之间的政治区别远远不像以前那样明显了[28]。这种认识促使新派哈林顿学者们深入研究了一系列重要而相互关联政府本质和原则的问题。洪特认为,在这个探索中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把国际贸易的需求整合到不同的政府形式中,包括君主制和共和制[29]。
鉴于英国贸易化的进程早于苏格兰几十年,不难理解直到休谟的时代苏格兰学者才开始关注这个问题[30]。一个关注的焦点是英国自由的起源和它在同时代政策中的含义,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大概分为王室党和在野党(或“爱国”党)两个阵营。波科克认为,罗伯特·沃波尔的政府建立在一个崇尚贸易的理论基础和修辞上,而在野党的纲领则有一个“新派马基雅维利和新派哈林顿学者的风格”,强调原始契约和道德重要性的革命准则[31]。对于王室辉格党人来说,维持一个乡绅阶层主导的议会非常重要,而强化这个寡头政治领导权自然需要把保守党人、詹姆士二世党人和“老辉格党人”排除在外[32]。他们对英国自由的现代起源的论证在捍卫辉格党主导的政治生态和反对在野党团体中尤其重要。正相反,在野党把政治腐败和沃波尔反对自由贸易的重商主义政策作为攻击目标。尼古拉斯·罗杰斯(Nicholas Rogers)指出,当时的在野党联合伦敦的商人、银行家和工业制造商组成了“一个有广泛基础的反对内阁的联合体”,目的是削弱所谓的“财阀精英们”对经济政策的掌控[33]。
在这个王室党和在野党的论战中,几乎所有学者都假定英国的自由归功于一个独特的政治架构,因此维持这个自由的唯一途径就是维护这个架构。如上文提到的,斯密认为,休谟是第一个挑战这个假设的人[34]。对休谟来说,过度专注于政治架构忽视了英国的自由真正依靠的是一个大部分人从事工商业的贸易社会。他指出,纠缠于古代宪法本质之争的王室党和在野党并没有理解英国自由的关键,即怎样把贸易发展融合到政府执政准则中去[35]。他看到基于英国政治思想的新派马基雅维利主义是一个过时的思维体系,已经远远不能适应一个全新的贸易社会的需求[36]。他把贸易的基本需求作为出发点,把对英国自由的讨论转移到一个新的贸易主导的社会关系网的语境中。他认为这对内政外交政策都有重要影响,因为正确的政策,尤其是关于维护英国混合制政府的政策,无可避免地与欧洲贸易霸权之争联系在一起。(www.xing528.com)
尽管休谟在大多数政策上支持王室辉格党人,他并不赞同后者以财产权为基础研究英国社会[37]。他认为混合制政府的起源是贸易,而非辉格党。他在《英国史》中写道:“荷兰共和国最近的显赫和荣耀,以及其自由被工业所支持的事实,使得英国从事贸易的那些人渴望看到英国建立一个同样的政权。”[38]也就是说,英国对共和体制的支持者实际上是在套用荷兰政府的模型。休谟观察到,英国在吸纳了贸易至上原则后才从一个接近于绝对君主制的政府过渡到一个混合制政府。关于在野党乡绅们的观点,休谟看到新兴的市场经济使得在英国重设一个哥特式政府完全不可能,因为它和现有的法制完全不匹配。这种不匹配源于:在哥特式政府下,民众的自由建立在贵族众多的特权基础上。正是这个观点使得休谟在1749年接受了孟德斯鸠关于英国是一个“藏在君主制外衣下的共和政府”的论点,但同时摒弃了孟德斯鸠关于英国后革命时代政权是一个并未完全恢复贵族权利、重塑哥特式自由的尝试[39]。对休谟来说,哥特式自由已经不属于英国的现代贸易社会。
如果说休谟在他的《MPL散文集》(最初于1741年出版)中只是对现代政治的特殊本质浅尝辄止,那么在后来的《散文集》(最初于1752年出版)中他详细地分析了这个问题。他重点研究了贸易如何在现代社会引导政治,从而带来经济和政治方面的自由。第一个论点围绕着贸易怎样重塑城市与乡村的关系。他声称,“制造业和机械行业”允许更少的农村劳动力养活同样的人口,使得就业多样化[40]。剩余的劳动力可以被应用在贸易领域,从而满足逐渐增长的物质需求。作为贸易和工业发展的一个必然产物,农业生产力的提高使得人口增长,而多余的人口则被转化为用于物质生产或战争用途的生产力[41]。
短期内,贸易增长可以通过提高“私人的舒适和方便”来提升人们的幸福感,还可通过增加的军队开支和公共设施来增强国家的权力和荣耀[42]。对于休谟来说,这两种需求并不是无法兼顾的:“国家主权的强大和人民的幸福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贸易和工业联系在一起的。”[43]从长期来看,贸易的增长会通过生产和消费的新方法导致陈旧的封建制度解体,重新引导人们在经济和社会层面的追求。同时,它聚集的大量资金可以更有效地促进经济增长。休谟指出:“如果没有贸易活动的话,国家主要由地主阶层的乡绅们组成,他们的挥霍和花费产生了对借贷的持续需求;而农民不可能为这种需求提供资金。”[44]低水平的贸易自然带来“无聊的炫耀和华丽”或对“日常必需品的购买”[45]。但是,贸易也可以促进生产力发展,使人们更加节俭,把货币和人力资源引导到商品生产和新鲜而有活力的经济生活中去。
休谟在他独特的贸易社会的视角中引入了一个道德维度,在“贸易和制造业”以及“工业、知识和人文”之间建立了一个联系[46]。他指出,贸易社会的兴起不仅使民众可以从事更多不同的职业,从耕地到提供产品和服务,还大大扩展了人们在各方面的潜能[47]。欧洲贸易的竞争把民众从罗马天主教和封建道德观中解放出来。休谟写道:“孕育出伟大的哲学家和政治学家的时代也会孕育出将军和诗人,同时会产生很多有技能的裁缝和造船者。”[48]也就是说,习俗的提升、艺术发展与贸易的进步是紧密相联的[49]。在《关于艺术和科学的兴起和进展》(1742年)一文中,休谟指出:“很明显,相邻国家间自然产生的竞争是进步的来源。”[50]在后来的《对贸易的激情》(1758年)一文中,他把英国的强大归功于从欧洲大陆的邻居身上学到的“所有农业和制造业的艺术”[51]。作为航海贸易的一个必然结果,知识从富国传播到穷国,使得后者向前者学习并分享贸易的利益[52]。休谟关于商业化和文明的联系将会成为苏格兰启蒙运动中一个经常性的主题,即贸易和奢华驱动社会从蛮昧向文明转化[53]。
休谟还指出,奢侈品作为航海贸易的附属物增强了人们的社会性:“这些精致的艺术品越发达,人们的社会性就越强……他们群居在城市里,喜爱接受和交流知识,展示他们的才智和教养,以及在会话、生活、衣着和家具上的品位。好奇心吸引智者,虚荣心吸引蠢人,享乐吸引所有人。”[54]
菲利浦森指出,对奢侈品作用的肯定是18世纪苏格兰学者关于文明的思考[55]。曼德维尔在《蜜蜂的寓言:或私人恶习和公共利益》(1714年)一书中为奢侈品进行了辩护:“不管一个国家怎样富饶和奢华,必须有人工作,房子和船只必须被制造,货物必须被搬运,土地必须被耕种。”[56]曼德维尔认为,奢侈品生产需要的各种各样的劳动力把在封建制度中闲散的侍从转化成工人或士兵。休谟接受了这个观点,认为贸易发展的附属物——限定继承制的终止和奢侈品的发展——导致了贵族权利的衰落,从而加强了皇权,提升了法律和正义。他对奢侈品如何加速封建制度灭亡的观点显示出曼德维尔对他的重要影响[57]。
休谟另外一个论点围绕着贸易和自由的因果联系展开。这个论点给其《英国史》中独特的史学观做了铺垫。他通过解释贸易如何对社会产生革命性的影响,阐述社会和政治的核心准则,解释了城市的商业扩张直接造成乡村自耕农和乡绅势力的强大[58]。更“富有和独立的”农民、商人和乡绅组成了一个新的“中产阶层”,他们逐渐成为“公共自由最好和最坚定的基础”[59]。休谟的“公共自由”就是法律独立于任何主观意志力,也就是说对政府在拥有执政权力的同时受到一些特定的制约。休谟接受了詹姆士·哈林顿(James Harrington)的看法,主张中产阶层对物质财富的占有使他们产生了通过法律保护私有财产的需求,以及扩展出来一整套复杂的、对社会交往有指导作用的道德规范和法律系统[60]。他指出,这个新的中产阶层“渴望平等的法律,因为法律能保障他们的财产,并防止他们受到君主和贵族暴政的威胁”[61]。所以,英国的自由建立在中产阶层对法制的支持上,而不是哥特式政府的组织形式上,并在这个基础上升华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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