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道德与其他道德体系所宣扬的美德有共同之处,但对上级的尊重和忠诚这一点却是封建道德独有的。我觉得,个人忠诚是联结各色人等的道德纽带——一帮扒手也知道效忠于费金[96];然而只有在骑士的荣誉法则中,忠诚才尤为重要。黑格尔曾批判说:“封建制度下的忠诚是对个人的义务,而非对国家的责任,这种忠诚建立在不公平的原则之上。”[97]而他伟大的同胞俾斯麦却夸口说,个人忠诚是德国人的美德。俾斯麦说得之所以在理,并不是因为他所吹嘘的个人忠诚为德国或者某一国家、种族所专有,而是因为封建制度存在的时间越长,它所推崇的骑士精神的果实才存活得愈久。在美国,“每个人都与他人一样”。爱尔兰人则补充说:“每个人都更胜于他人。”我们对自己君主的这种无条件忠诚可能“在一定范围内具有优越性”,但对此加以鼓励却有些荒诞。很早以前,孟德斯鸠就抱怨说,以比利牛斯山为界,是非标准是完全颠倒的。最近的德雷福斯审判[98]也证明他说得不错。当然,法国司法和其他国家司法的差异不单单是以比利牛斯山来划界的。同样,我们的忠诚理念在其他国家可能得不到认可,这倒不是因为我们的理念有问题,而是因为忠诚这一封建道德已经被世人遗忘。还有一个原因,就是我们将忠诚发挥到无以复加的地步,任何国家都难以企及。格里菲斯说,中国儒家伦理道德认为,一个人的首要义务是孝顺父母,而日本人认为忠诚才是第一位的。他的这个观点完全正确。我冒昧给善良的读者讲一个“与落难恩主生死与共”的震撼故事。这人正是因为忠诚,才像莎士比亚说的那样,“在故事中赢得了应有的地位”。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国历史上的伟人之一——菅原道真。他惨遭嫉妒和诽谤,被逐出首都。他那些冷血的政敌对此仍不满足,一心要消灭菅原道真全家。他们严密追查他儿子的下落——当时还很小——最后发现他被菅原道真的旧臣源藏偷偷藏在村塾里。当源藏被勒令在规定时间交出这个少年犯的首级时,他首先想到的是寻找一个合适的替身。他对着学生名单思来想去,仔细察看慢慢走进教室的学童,但这些土生土长的乡村孩子们中没有一个和菅原道真的公子有一点相似之处。不过,这失望只是一时的,因为,请看——又来了一位清俊的读书郎,正与幼主年纪相仿,而送他到学校的是一位气质不凡的母亲。
这一对母子都很清楚,这位读书人和幼主非常相像。在家中密室里,两人都已经将自己献给了祭坛,少年付出的是生命,母亲付出的是心,只是对外不露一丝风声。源藏对此并不知情,看到面前的少年,他有了主意。
这眼下站的正是替罪羊!——下面的故事容我一带而过。交人头的那天到了,一位叫做松王丸的官员来核验和收取幼主的首级。这个假人头能蒙混过关吗?可怜的源藏手握刀柄,打算一旦被识破就结果了他,或者自杀。松王丸在他面前提起这个令人毛骨悚然的人头,平静地仔细核验了每个五官特征,然后用一种深思熟虑、公事公办的语气宣布:这人头是真的!那天晚上,我们在学校里见到的那位母亲在家孤零零地等着。她知道自己孩子的命运吗?她急切地注视着,等着门打开,而这次却不是等儿子回来。她公公长期受到菅原道真的眷顾。自菅原道真被流放后,迫于形势,她丈夫松王丸只能转而侍奉家族恩主的仇敌。这很冷酷,他却不能背叛自己的主人。但是,他的儿子可以为菅原道真效忠。因为他熟识流放中的菅原道真一家老小,才被派去检查首级的真假。现在,这一天——也是这一生的——最艰巨的任务完成之后,他回到了家。跨过门槛时,他招呼妻子说:“开心点,我的妻,我们的宝贝儿子已经为主效忠了。”
我仿佛听到我的读者说:“多残酷的故事啊!”“父母处心积虑地牺牲自己无辜的孩子去救别人!”,但这孩子是心甘情愿自我牺牲的。这是一个替死的故事——与亚伯拉罕拿儿子以撒来献祭[99]一样意味深长,却没有那么让人反感。在这两个故事中,他们都服从于责任,无条件地执行上天的命令,不管这命令来自谁,是有形的天使还是无形的天使,是耳朵听见还是内心听见——不过,我绝不说教。
西方的个人主义认可的是父子、夫妻各有各的利益,这就大大弱化了人们相互之间的责任。但是,武士道认为,家族利益和家庭各成员的利益是浑然一体、不可分割的。这种利益与本能的、不可抗拒的自然亲情紧密联系。因此,如果我们为自然亲情而牺牲自己(连动物都有这样自然而然的爱),又有何不可?“爱那些爱你的人,你会得到什么好处?这与利欲熏心的税吏何异?”
在赖山阳[100]的巨著《日本历史》中,他十分生动地描写了平重盛[101]对于他父亲谋逆行为的内心斗争。“如果我要尽忠,那就无法对父亲尽孝;如果我遵从父亲,那就无法恪尽对天皇的义务。”可怜的平重盛!后来,我们看到他一心求死,以从这个纯洁和正义难以并存的世间解脱出来。
还有许许多多的平重盛,同样在责任和情感的剧烈冲突中备受煎熬。的确,无论是在莎士比亚作品里,还是在《旧约》里,都没有一个恰当的词来描述孝,那是我们国家才有的孝道观念。面对这种剧烈冲突,武士道的忠诚选择从不动摇。日本女人也鼓励自己的孩子为君主牺牲一切。武士的妻子与大名鼎鼎的温德汉姆[102]的妻子一样,随时准备为忠诚大业毅然决然献出自己的孩子。
和亚里士多德以及一些现代社会学家一样,武士道认为国家先于个人——个人生于国家并成为国家的一分子——他必须为国家或者国家现行的合法权威出生入死。读过柏拉图的《克里托篇》[103]的人都会记得,苏格拉底利用城市的法律,为自己宁死不逃的行为进行辩护。其中,他以它们(法律或城市)的口吻说:“既然你在我们的庇护下出生、成长和接受教育,你敢说你和你的祖辈不是我们的儿女和仆人吗?”对我们而言,不会对这些话产生任何不适感,因为武士道一直就以类似的话为座右铭的。区别在于:国家和法律在日本是以个人为化身。而忠诚正是这种政治理念的伦理产物。(www.xing528.com)
我对斯宾塞先生的观点也略有耳闻。在他看来,政治上的服从——忠诚——只有一种过渡功能[104]。可能如此吧。一日行美德,一日便知足。[105]我们于是心满意足地重复这句话,何况这“一日”可能会是很长一段时间,就像日本国歌里唱的:“直到小石子长成遍布苔藓的巨石。”
说到这里我们可能会想到,即使在英国这样一个民主国家,也会如鲍特密先生最近说的那样:“英国人对某人及其后代的忠诚,就像他们的日耳曼祖先对其首领的感情一样。这种感情或多或少影响了英国人对王室血脉和本民族的忠诚,因此他们与王室格外亲近。”
斯宾塞先生预测说:政治上的屈服会让位于忠诚的信念,让位于良知的驱使。假如他的推断终成现实,那么忠诚以及随之而来的本能崇敬会永远消失吗?我们对主人的忠诚可以转移到另一个主人身上,并能做到同样忠心耿耿。我们先是臣服于大权在握的世俗统治者,随后又侍奉我们灵魂的主。几年前,斯宾塞的信徒受到误导,引发了一场极为愚昧的争论,在日本读者中造成了恐慌。他们狂热地鼓吹对君王的绝对忠诚,指责效忠于主的基督徒有叛国倾向。他们的诡辩缺乏诡辩论者的智慧,他们的复杂论证也缺乏经院哲学的缜密思维。他们压根不知道,在一定程度上,我们“侍奉两个主时,是可以做到不厚此薄彼的”,可以“让凯撒的归凯撒,上帝的归上帝”。苏格拉底不就是这样吗,他一方面光明正大、忠心耿耿地侍奉神,另一方面对世俗的主人——国家——保持同样的忠诚无私。他在世时遵循了自己的良知,死时也在效忠自己的国家。当一个国家强大到对其国民要求良心的指挥权时,这该有多可怕!
武士道并不要求我们的良知完全屈从于神或君主。托马斯·莫布雷[106]是武士道名副其实的代言人,他说道:
令人敬畏的君主,我匍匐在你脚下。
你可以主宰我的生命,但不要羞辱我。
我的天职是任你主宰,但我的清名,
即使死去,也将永远镌刻在墓碑上,
决不能被你肆意滥用。
为了迎合君主反复无常的意志或者奇思怪想而牺牲自己的良知,这样的人为武士道的忠诚法则所不齿。他们被称为佞臣,即那些不择手段,曲意奉承以谋求地位的人;或者被称为宠臣,即那些奴颜婢膝、狐媚惑主的人。这两种大臣与伊阿古[107]描述的完全吻合——一种就像是主人的驴子,没有骨气,只会事事顺从,低三下四;另一种人事事只为自己打算,做事流于形式,虚与委蛇。当臣子和君主看法相左时,真正的忠诚是想尽一切办法劝说君主改正错误,就像肯特[108]对李尔王那样。如若劝说失败,就任由主人处置自己。在这种情况下,武士通常会用鲜血昭示自己的忠诚,为劝说主人保持理智和良知进行最后的尝试。
生命因此被视为服务主人的一种手段,最高理想则在于荣誉,武士的训练和教育都是按照这一理念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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