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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公司间合理利用转让定价降低税负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关联公司间通过有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这样,如果集团内各关联公司间利润相差悬殊,就有可能利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均衡各关联公司的利润水平,以降低平均边际税率减轻集团整体税负水平。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对于企业间利用关联方关系进行交易有相当规范和严格的规定,所以,企业在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时的创造性要充分发掘,既不违反有关法规,又能很好达到避税的目的。

关联公司间合理利用转让定价降低税负

利用转让定价避税的主要方式有以下几种:

关联公司企业间商品交易采取压低定价的策略,使企业应纳的流转税变为利润而转移,进行避税。如某橡胶公司是执行高税率产品公司,为减轻产品的税负,将自制半成品以低价卖给了执行较低产品税的联营公司,虽然减少了本公司的销售收入,但是却使联营公司多得了利润,公司从中反而多得了联营利润,从而实现了减轻税负的目的。

关联公司间商品交易采取抬高定价的策略,转移收入,实现避税。有些实行高税率增值税的公司,在从其低税负的关联公司购进产品时,有意抬高进货价,将利润转移给关联公司,这样既可以增加本企业增值税扣税额,减轻增值税负,又可以降低所得税负。然后,从低税负的关联公司多留的公司留利中获取利益。

关联公司间采取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转移利息负担,以实现避税目的。有些资金比较宽裕或贷款来源较多的公司,由于其税负相对较重,往往采用无偿借款或支付预付款的方式给其关联公司使用。这样,这部分资金所支付的利息全部由提供资金的公司负担,增加了成本,减少了所得税负。还有的国有企业将产品转让给厂办公司经营,而长期不结算,利息却由提供产品的公司负担,减少了利润,增加了集体积累留利。

关联公司间劳务提供采取不计收报酬或不按常规计收报酬的方式,转移收入避税。例如,某些公司在向其关联企业提供销售、管理、行政或其他劳务时,不按常规计收报酬,采取或是不收,或是少收,或者是多收的策略相互转移收入进行避税。当对哪一方有利时就向哪一方转移。当前尤为突出的是某些国有企业的富余人员大量从事厂办经济实体或第三产业,但工资报酬仍由原公司支付,减轻了原公司所得税负,增加了新办公司的利润。

关联公司间通过有形资产的转让或使用,采用不合常规的价格转移利润进行避税。有些公司,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将更新闲置的国有资产以不合常规的低价销售或处理给某些关联公司,主要是乡镇企业和个体、私营企业,其损失部分由公司成本负担,减轻了所得税负。还有的国有企业在租赁关联企业有形资产时,以不合常规的高价支付,将高额利润转给关联公司然后从中获取个人和小集体的好处。(www.xing528.com)

关联公司间通过无形资产的转移和使用,采用计报酬或不合常规价格转移收入,实现避税。有些国有企业将本企业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技术商标和特许权无偿或低价提供给一些有关联关系的乡镇企业,其报酬不通过技术转让收入核算,而是从对方的留利中获取好处。这样,既减少了税收,又可为企业解决福利及其他方面的需要。

以减轻集团、公司整体税负为目标的转让高价的基本做法是:在关联公司之间进行的货物、劳务、技术和资金等交易中,当卖方处于高税区而买方处于低税区时,其交易就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进行;反之,其交易就以高于市场价格的内部价格进行。

如果各相关联企业都实行累进税率,则转让定价大有可为,因为在累进税制下,所得额适用的边际税率所得额的大小向同一方向变化,即所得额越大,适宜的边际税率就越高。这样,如果集团内各关联公司间利润相差悬殊,就有可能利用转让定价的方法,均衡各关联公司的利润水平,以降低平均边际税率减轻集团整体税负水平。

由于现行会计准则对于企业间利用关联方关系进行交易有相当规范和严格的规定,所以,企业在利用转让定价避税时的创造性要充分发掘,既不违反有关法规,又能很好达到避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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