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要进行生产、经营及投资活动,需要筹集一定数量的资金,这是企业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如果企业没有资金或资金不足,就无法进行投资,无法获得盈利,更谈不上好的经济效益和规模经济效益。筹资节税法是指选择有效的筹资方式,使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最大、获得水平最高,但纳税负担最小的一种节税方法。目前,我国企业常用的筹资方式主要有4种:
1.自有资金。即通过在筹资活动和经营活动中形成资本公积和盈余公积,达到资本积累,为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注入更多的资金。
2.向金融机构贷款。即通过向银行或非银行的金融组织借贷信用资金的方式,筹集资金。
3.企业间的相互拆借或融资。即企业之间或经济组织之间,在一方发生资金短缺或投资不足,而另一方却有资金结余或暂时不准备进行投资时,凭借良好的信誉关系,双方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进行融资。
4.向社会或企业内部集资。即通过发行债券,约定按期向债权人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方式筹集资金。(www.xing528.com)
不同的筹资方式会引起不同的税收后果,因此企业应该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利用不同的筹资方式,降低筹资成本,提高企业的资金使用效率,减轻纳税负担。例如,根据我国税法规定,企业的贷款利息支出在一定范围内可以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作为费用扣除,而贷款、拆借和集资都存在着还本付息的问题,都可以采用利息摊入成本的方法,从而实现减少税收支出的目的。因此,企业可以通过筹资来达到降低税款支出的作用。
1.利用贷款节税。该方法是指利用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润,抵销所得税税额。尤其是在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也会出于同样的目的,与企业达成某种协议,由银行提高贷款利率,增大企业利息支出,同时银行再以其他形式将获得的高额利息返还给企业一部分或以更方便的形式为企业提供经济担保、贷款及其他金融服务,如及时办理结算;缩短结算时间;满足企业现金需要;办理商业汇票贴现等。
2.利用企业间的资金拆借节税。它是利用拆借资金在利息计算方面和回收期限方面的较大弹性,提高利息支付,减少企业利润,抵销纳税额。我国税收法规中规定,向社会和企业间拆借资金的利息,如果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不得在税前列支。所以企业为了实现避税,只能扩大拆借资金的计息基数,或者延长拆借资金的计算期限,相对降低资金利息,使税后列支的利息转化在税前列支。
3.利用集资节税。即利用发行债券的方式,提高债券的券面利息率,减少计税利润。企业通过向员工发放债券利息,增加了企业对员工的转移支付,既不受计税工资标准的限制,使员工得到实惠,又可在税前列支,减轻企业的所得税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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