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存货的保险情况和存货防护措施的完善程度,并做出相应记录。确定存货是否已经在资产负债表上恰当披露。存货项目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金额应当是根据“在途物资”、“原材料”、“生产成本”、“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存货跌价准备”等账户,根据其期末余额来填列的。
【案例】长城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在进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时了解到该公司对存货的期末计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2013年该公司经年末盘点,认定有关存货及其会计处理的信息资料如下:
1.库存商品A:账面余额10万元,已提取跌价准备5 000元,该商品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公司对该商品全额补提跌价准备。
2.库存商品B:账面余额6万元,无跌价准备,该商品不再为消费者所偏爱,从目前情况分析,其市价将会持续下跌。公司全额提取跌价准备。
3.库存商品C:账面余额20万元,已提取跌价准备2万元,由于此类商品的更新换代,该商品已经落伍,目前已经形成滞销。公司全额补提跌价准备。
4.库存商品D:账面余额50万元,无跌价准备,目前该商品供销两旺,未发现减值情况。公司按10%提取跌价准备5万元。(www.xing528.com)
5.库存商品E:账面余额20万元,无跌价准备,该商品市价持续下跌,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无回升的希望。公司未计提跌价准备。
6.库存原材料F:账面余额15万元,无跌价准备,现有条件下使用该原材料生产的产品成本大于产品的销售价格。公司未计提跌价准备。
案例分析: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并依据资产减值准备的认定基本条件进行分析,库存商品A、B、C均不应全额计提跌价准备。A商品只是市价下跌、价值减少,但仍有一定的使用价值和转让价值。B商品虽然不为消费者所偏爱,但也只是价值下跌,还未到完全丧失价值的程度。C商品即使已经滞销,但起码还有转让价值。所以,注册会计师应建议长城公司首先根据各种存货的物理状况及减值情况,推断出其期末应提足的跌价准备数额,然后与已提取的跌价准备比较,按其差额补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商品D,由于没有任何减值的迹象,H公司按10%的比例计提了5万元的跌价准备,这没有根据。注册会计师应建议长城公司调账,冲回所提取的跌价准备。
对于商品E和原材料F的处理则不同,这两项存货实际上已经发生了减值,而长城公司却未计提相应的跌价准备,注册会计师应建议长城公司根据具体情况确定计提跌价准备的数量,并作相应的调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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