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私有化,时间已成为小股东的敌人。
在4月15日一天,汽车之家(NYSE:ATHM)有两条影响股价的重大新闻,首先是大股东易主,即澳洲电讯(Telstra)宣布将其持有的汽车之家47.7%的股权,以29.55美元/ADS的价格卖给中国平安,总交易金额达16亿美元,交易完成之后澳洲电讯还持有6.5%的汽车之家股权。然后,在当天交易期间,汽车之家管理层宣布要以31.5美元每ADS将公司私有化,私有化的买方团成员包括CEO秦致、博裕资本(Boyu Capital)、高瓴资本和红杉资本。
汽车之家是我非常关注的一个长期投资标的,主要就是考虑到它的大股东是澳洲电讯的外国公司,所以私有化的可能性比较小,但我还是有点天真了,在资本市场只要有利益,什么都可能发生。
我关注汽车之家的理由主要是看好它在汽车行业的新媒体领导地位,我个人认为尽管中国汽车行业已经进入成熟期,但因为广告投放从传统媒体转向新媒体的趋势,汽车之家在接下来几年仍然可以保持快速增长(请参看《中国车市增长乏力,汽车之家还会好吗?》)。不过,如同所有的投资判断一样,我的判断也需要时间来证明,但从平安成为汽车之家大股东的一刻起,时间对于小股东而言就成了一个不利的因素,因为如果股价走低,平安就有动力将其私有化,还可以冠冕堂皇地说自己溢价多少多少,像这次汽车之家管理层提出的私有化时所说的,“该报价较过去30天的平均交易价格有12%的溢价,较过去60天的平均交易价格高出20%”,事实的另一面是这个报价比过去一年的最高价低44%,而小股东对此毫无办法。有些人认为A股跌了,中概股私有化的动力就会下降,这实在是大谬,他们肯定是不了解A股和海外市场的估值差异有多大。最近,参加一个投资论坛,一位VC大佬告诉我他们有一个项目在A股上市了,现在是500亿元的市值,我一查,这家公司的市盈率居然高达150倍。
具体到汽车之家的私有化,平安入股与管理层提出私有化的时间恰好在同一天,这应该不是巧合。从平安并未加入管理层私有化买方团看,管理层应该对平安入股是抵触的。根据汽车之家最近公布的年报,公司的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分别是TPlus资本的Ted Tak-Tai Lee、原艺龙CEO崔广福和原一号店联合创始人刘峻岭;来自澳洲电讯的董事5名,分别是公司的董事长陈永正,他刚刚从澳洲电讯离职,可能因时间太短,澳洲电讯还没有来得及更换董事,澳洲电讯的CEO Andrew Penn,澳洲电讯国际和新业务负责人Cynthia Whelan,澳洲电讯国际业务COO Han Willem Kotterman,澳洲电讯大中华区CEO Ruey-Bin Kao。公司的CEO秦致也是董事,另外还有一位董事是已经退出公司日常管理的创始人李想。平安入股顺利,估计澳洲电讯会将其4个董事会席位让给平安,但平安在董事会也没有绝对的控制权。也许是从董事会的组成来看,管理层觉得与大股东平安也可以有一博,而不愿坐等着平安这个“野蛮人”进入之后任意摆布。不过,从股权结构来看,平安作为大股东只要再增持几个点就拥有否决私有化的投票权,而秦致的买方团只有秦致一个人持有2.9%的公司股权,其他各方并不持有或者是持有太少而不需要披露,因此,要私有化汽车之家,管理层的买方团除了需要筹集约35亿美元的巨额资金之外,通过股东投票也有挑战。当然,我们也看到参与买方团的3家机构实力不俗,高瓴资本是专注于亚洲特别是中国市场最大的对冲基金,红杉资本则是全球知名的VC,而且它在中国也有不俗的成绩,博裕资本名气最小,但其实来头不小,这种股权情境也应当在他们的考量之内。对于买方团来说,好的一面是汽车之家是一家盈利的公司,账上有约6.5亿美元的现金,没有有息负债,去年净利润接近10亿人民币。
最近一两年,中国上市公司经常面临外部金融资本的强势介入,最著名的要算宝能入股万科,最近国内上市公司广电运通(002152)举牌香港上市的神州控股(0861.HK)则是另外一例,中国的资本市场真是变得越来越有趣了。此时此刻,我们有必要回顾一下40年前,当巴菲特还不是“股神”的时候,给自己的密友、华盛顿邮报的所有者凯瑟琳·格雷厄姆写的一封信,在这封信里,巴菲特冷静地分析了作为上市公司大股东和小股东的优势和劣势。
“通过股票市场购买一个公司的一小部分,而不是通过谈判并购整个公司,会有几个劣势:
第一,管理的权利,或者选择经理人的权利被剥夺了;
第二,决定分红政策的权利,或者指导内部再投资方向的权利缺失了;(www.xing528.com)
第三,用公司资产(而不是股票)抵押借长期贷款的能力被大大削弱了;
第四,把公司按私人拥有价值全价卖出的机会被剥夺了。
这些都是重要的负面因素,但是如果用打折的价格仔细选择一组投资,这么做能把某一个方面的不良情况降到最低,比如难以改变的管理方面的问题。而且,偶尔还会有一个能够抵销负面因素的优势,这个优势可以具有重大的价值,但是在购买股票时不必付出任何代价。这与股票市场定期趋于过度繁荣有关。这种过度繁荣能让买卖公司的一小部分股票时获得极高的价格,远高于私人谈判决定的价值。在这种时候,持有的股票能以比拥有整个公司时更高的价格全部卖出。而且,由于证券市场不涉及个人感情,把股票(高价)卖给这些不知情的买家不必承担道义上的恶名。”
2016年5月3日 星期二
上证综指:2991.27跌0.05%
恒生指数:20676.94跌1.85%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