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是工行的除息日,每股派发现金股息人民币0.184元(含税),共向股东分派642亿元现金。对于A股市场上无处不在的“铁公鸡”而言,工行(包括其他大型商业银行)定期向股东分派红息的举动似乎值得赞赏,不过,很多表面上看来值得赞赏的事,深究起来却不如表面看起来的那般美好。
因为央行不断地提高存款准备金率,中国的商业银行家们又都有做不完的“好生意”,所以他们的资金都很紧张。去年,中国商业银行发债的发债,配股的配股,或者同时既发债又配股,忙得不亦乐乎。工行也不例外,2010年11月通过配股融资446亿元。但仅仅在7个月后,工行又向股东发放642亿元的现金,比7个月前融的钱还多近200亿元,这有什么不好?
好不好,要看你是什么身份了:如果你是帮助工行融资的投资银行,这没有什么不好,通过工行配股这个交易,你大概能获得2.27亿元的收入;如果你是税务局,这也没有什么不好,根据中国税法,收到股息要交10%的股息红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下简称股息税),因为工行向股东分这么多的股息,税务部门至少能收6.42亿元的税;但如果你恰好是工行的股东,这次的钱一进一出就不那么愉快了。假设工行真的缺配股融的446亿元钱,那工行今年少分给股东这么多钱不就好了吗?这么做的结果是,工行的股东们可以节省6.73亿元(假设少分红446亿元,则股东可节省4.46亿元的股息税;同时不做这次融资,则股东可节省2.27亿元中介费。二者相加即股东可节省的金额是6.73亿元)。
或许工行的管理层也意识到去年的那次配股交易做得不漂亮,因此,要想在工行的财报中找到那次融资的费用并不容易,你得仔细阅读工行的年报,然后才能在财务报表附注第40条找到这次交易到底花了多少中介费的信息。当然,借助现金流量表和其他几个提到本次融资实收金额的地方,你也可以推算出到底花了多少钱做这个交易。
事情讨论到此还不能结束,因为上面的讨论我们没有考虑资金的时间价值,有些“专家”会跳出来指出这一点。时间价值有时很重要,可是即便如此,我们仍然不能证明工行去年配股的交易是合理的,因为工行的存贷比离监管机构规定的上限还有很远的距离,因此,事实是工行其实并不缺这446亿元的钱来做生意。而且,工行的资本充足率也高于监管要求的很多,因此也并不需要对它而言微不足道的这笔小钱来补充资本金。这两点决定了它与其他中小型商业银行对去年配股融资需求的迫切性大相径庭。据我所知,很多中小型商业银行,去年如果不融资,那么还真开不了门、做不了生意。(www.xing528.com)
其他大型银行——如建行的情形与工行一致,就我个人来看,去年的配股毫无必要,同时,也使它们今年的分红显得荒唐可笑。
2010年1月10日 星期日
休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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