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着重从教师工资、津补贴、住房保障等方面提升农村教师的待遇,自2009年开始,在全省各地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中实行绩效工资制。对教师依据绩效制度发工资时,将农村教师的津贴发放标准按照城区教师的绩效工资再加12%,并根据绩效工资的变化进行调整。2012年,河北省的教育部门出台了农村学校优秀教师的补助制度,对农村学校中在职的特级教师、名师,每月发放一定的补助,并按照动态管理、竞争择优的原则,每5年要重新进行一次遴选和评估。
湖南省实行了鼓励政策,以此激励优秀教师到农村地区的学校教学。具体的鼓励政策包括:①农村教师补贴政策。农村小规模学校中的教师每人每个月补助200元,普通农村初中和小学中的教师每人每月发放100元,农村教师每人每年全额发放绩效工资15,130元。2009年起开始,全省实行农村教师津贴制度,农村片小教师可每人每月领取1,200元岗位津贴,农村初中教师、中心完小教师每人每月可领取400元。仅这一项政策,村小教师的年收入总额就比城区教师高1万余元,大部分村小教师的年收入高于5万元。②实行农村教师职务评审优惠政策。城镇学校的教师参选特级教师、县级及县级以上的优秀教师、晋升职务等,要求其在农村学校须任教满1年。③对农村教师评奖评优实行优惠政策。县级财政部门每年的预算中有35万元作为政府专项奖励资金、25万元作为本县各学科带头人的补助津贴,评选县级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将80%的指标预留给农村地区的学校。2012年,县级政府设置120万元教育基金对本县131名教师进行奖励,其中包括102名农村教师,个人获奖金最高者达到了5万元。政府通过政策扶持,使农村教师的生活水平和经济待遇都得到了提升,使他们“安居乐教”,愿意扎根农村中小学,为农村教育贡献力量。(www.xing528.com)
通过对河北省、湖南省最近几年构建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其成功经验主要是省级政府加强统筹,推进教育教学和教师补助机制创新。政府部门主导是壮大农村学校中教师队伍的首要推动力。从2004年至今,河北省的省级政府部门给“农村教师补助”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将其纳入省级规划,在政策、经费方面给予全方位的支持。同时,省级教育部门针对农村师资力量发展不断地强化统筹,促使河北省的城乡义务教育平衡发展,不断缩小二者的差距。政府主导促使各部门建立密切合作的互助机制,在政策上为农村学校师资力量的壮大营造良好环境,从资金、管理和评价三方面不断强化政府统筹。财政的全力支持对建设农村教师队伍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2003年至今,河北省前后发起并落实的各项计划、工程、项目,共投入约10亿元,这都需要政府的主导,才能实现资金的科学统筹与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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