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唐代诗人有良好的自我广告意识
唐代不少诗人善于包装、推销自己,这其实说明诗人具有良好的商业潜质。商业合同的签订,源自商业合作伙伴之间的相互认可。产品合作是因为合作伙伴相互认可而形成的良性互动。而获得合作伙伴认可的方法之一,就是要让对方认知自己。让对方认知自己的方法之一,就是广告。广告的目的,第一是追求产品的知名度;第二是追求产品的美誉度;第三是追求消费者对产品和企业的忠诚度,达到让对方充分认知目标对象的目的。唐代诗人具有很强的自我广告意识,善于利用巧妙的方法来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陈子昂,蜀射洪人。十年居京师,不为人知。时东市有卖胡琴者,其价百万,日有豪贵传视,无辨者。子昂突出于众,谓左右:“可辇千缗市之。”众咸惊,问曰:“何用之”答曰:“余善此乐。”或有好事者曰:“可得一闻乎!”答曰:“余居宣阳里。”指其第处。“并具有酒,明日专候。不唯众君子荣顾,且各宜邀召闻名者齐赴,乃幸遇也。”来晨,集者凡百余人,皆当时重誉之士。子昂大张宴席,具珍馐。食毕,起捧胡琴,当前语曰:“蜀人陈子昂有文百轴,驰走京毂,碌碌尘土,不为人所知。此乐,贱工之役,岂愚留心哉!”遂举而弃之。舁文轴两案,遍赠会者。会既散,一日之内,声华溢都。[131]
(韩愈)问所止,僧孺曰:“某始出山随计,进退惟公命,故未敢入国门。”答曰:“吾子之文,不止一第,当垂名耳。”因命于客户坊僦一室而居。俟其他适,二公访之,因大署其门曰:“韩愈、皇甫湜同访几官先辈,不遇。”翌日,自遗阙而下,观者如堵,咸投刺先谒之。由是僧孺之名,大振天下。[132](www.xing528.com)
陈子昂自我扬名,就是通过了一个非常成功的广告。这是我见到的一个非常优秀的广告案例,符合严格的现代广告学的定义。后人对于陈子昂的评价很高,胡震亨说:“子昂自以复古反正,于有唐一代诗功为大耳。正如伙涉(谓秦末起义的陈涉)为王,殿屋非必沈沈,但大泽一呼,为群雄驱先,自不得不取冠汉史。”[133]陈子昂的成就得益于他善于经营自己。韩愈、皇甫湜等人为了提高牛僧孺的知名度,采用的是名人广告法,利用了人们的从众心理。朱玉麒指出此事不可靠:
“客户”或称客户坊,是长安城中提供旅客居住的比较集中的地方。历史事实中的牛僧孺(780—849)于贞元二十一年(805)中进士第,据李珏《故丞相太子少师赠太尉牛公神道碑铭》[134]的记载:“时韦崖州作相,网罗贤隽。知公名,愿与交。公袖文往谒,一见如旧。由是公卿籍甚,名动京师,得上第。”可见他是得到韦执谊的提携而获高第,《唐摭言》的记载显然出自传闻的讹误。但其中表现的背景却具有极高的可信度,即只有进入长安城中,才能获得观众,获得扬名的机会。[135]
事件具有传说性质,但是,同时具有真实的历史氛围。广告的执行者无论是韩愈还是韦执谊或者其他某人,从文章的表述来看,广告的效果是明显的。上述两个案例,都充分说明唐代诗人善于利用公共的空间,在公共空间进行运作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具有良好的广告意识。唐代诗人良好的广告意识,和唐代普遍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有关;和诗人本人的功名欲求有关;还和唐代取士制度密切相关。唐科举取士,所谓“金榜前头无是非,平人分得一枝归”[136]。科举就其本义来说,是以客观、公正、平等竞争为基本特征,这种取士的方法,激发了士人的上进心;科举又不排除荐举,终唐之世,朝廷取士实际上是科举与荐举并用。荐举的存在,又意味着诗人需要运用广告的手段推销自己。唐代不少诗人以干谒而仕进,比如李群玉、卢延让、李昌符等等,干谒的实质就是“自鬻”,唐代大量的行卷就是通过诗文充分呈现自己的优点,是推广自我的广告性作品。唐代诗人对于自身知名度和美誉度的追求,也就在情理之中了。随着商业经济的发展,商人的行为成为诗人的参照系,诗人的商业头脑和商业水平也不断被开发,所谓主观的野火遇到了客观的荒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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