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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商业环境:不理想的总体经营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总体而言,唐朝商人的经营环境是前期比较好,越到后来越恶劣。[98]这需从唐代商人的整体经营环境来考察。这种“权力变异”意味着商业很难在正常的规则下进行。政府的不作为,正常的商业很难展开,一旦展开,“钱财总被收”。

唐代商业环境:不理想的总体经营

二、唐代商业的总体经营环境不理想

如果说,对于农民而言,不但要看到税,而且要看摊逃、要看到地租,二者结合,距离历史真实近一步。那么,对于商人而言,不但要看到税,还要分析经营环境。总体而言,唐朝商人的经营环境是前期比较好,越到后来越恶劣。中唐这类对比型诗歌反映了安史之乱以后,无论城市或者乡村,各方面都遭到了严重的破坏。从历史的角度来看,这样的破坏不但体现在人、财产、城市的建设等物质的方面,更加重要的是体现在心灵的方面、道德的方面、管理方式的方面。懿宗朝翰林学士刘允章《直谏书》用激愤的笔墨为我们这样描绘道:“终年聚兵,蛮夷炽兴;权豪奢侈,大将不朝;广造佛寺,贿赂公行;长吏残暴,赋役不等;食禄人多。”他把这些称为国之“五破”。又道:“民有八苦:官吏苛刻;私债争夺;赋税繁多;所由乞敛;替逃人差科,危不得理;曲不得伸;冻无衣,饥无食;病不得医,死不得葬。”[97]这里的民,实际上是包括了农民和商人在内的所有的“民”,说明当时整个社会问题实在太多。

为了具体说明问题,我们从两个层面论述。

第一,从官商的角度。商人面对的竞争对手,主要是商人,其中包括大量的官商。

唐诗中商人的富裕,除了政策的优惠以外,就是官商勾结,牟取暴利,这也是诗人和农夫们所痛恨的,所谓“先问十常侍,次求百公卿。侯家与主第,点缀无不精。”[98]这需从唐代商人的整体经营环境来考察。唐政府规定:“工商之家不得预于士,食禄之人不得夺下人之利。”[99]还规定:“五品以上,不得入市。”[100]唐朝政府不允许官员经商;不允许商人做官。将做官与经商分开,即使是在今天,还是非常正确、非常有意义的事情。

但是,这样的政策,明显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官员勾结商人,通过商人来赚钱,是“权力寻租”:

薛讷,绛州万泉人也,左武卫大将军仁贵子也。为蓝田令,有富商倪氏于御史台理其私债,中丞来俊臣受其货财,断出义仓米数千石以给之。讷曰:“义仓本备水旱,以为储蓄,安敢绝众人之命,以资一家之产?”竟报上不与。会俊臣得罪,其事乃不行。[101]

如官员直接出面经商,则是“权力变异”。这种“权力变异”意味着商业很难在正常的规则下进行。商人面对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样的竞争对手,商人要生存,需要打通关系,甚至出现“贪贾学垂绅”[102],也在情理之中了。

肃宗建号于灵武,后用云间郑叔清为御史,于江淮间豪族富商率贷及卖官爵,以裨国用。[103]

宋国恺先生指出:“唐时官商合流大致有这样几种类型:一是清资官直接参与商业事务或兼营商业;二是皇室成员王公贵族直接经营商业;三是地方节度使、观察使等以军方名义参与商业;四是官商合营的柜坊业。”[104]这四类当中,前三类其实不是商人恶劣,而是操控整个社会的官员恶劣。从大量的史料我们可以发现,唐朝的中后期,官吏经商非常普遍:

故军旅益骄,法令益弛,战则不克,国祚日危。洎颁此诏,方镇多以大将文符鬻之富贾,曲为论奏,以取朝秩者,叠委于中书矣。[105]

故事,使新罗者,至海东多有所求,或携资帛而往,贸易货物,规以为利;崇敬(御史中丞归崇敬)一皆绝之,东夷称重其德。[106]

其年冬,(卢钧)代李从易为广州刺史、御史大夫、岭南节度使。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辏。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钧性仁恕,为政廉洁,请监军领市舶使,己一不干预。[107]

郡县官僚,共为货殖,竟交互放债侵人,互为征收,割剥黎庶。[108]

唐穆宗长庆)四年三月制敕:应属诸军诸司诸使人等,于城市及畿内村乡店铺经纪,自今以后,宜与百姓一例差科,不得妄有影占。[109]

柳宗元曾经专门为《吏商》一文抨击官而商者。政府的官吏,是整个经济规则的制订者,经济秩序的维护者、监督者,而现在官员们同时又是经济活动的直接参与者,所谓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这个时候,商人的竞争者既有商人,又有官吏。

从社会经济的角度,最黑暗的是政府和制度的反动。一个社会,官商勾结如果是个别的,个别的商人当然应该大力鞭笞;如果是普遍的,则需要鞭笞的应该是制度和环境了。

第二,治安、法律政治、舆论环境方面。唐王朝的社会秩序与社会治安,在前期是良好的。根据《贞观政要》记载:“时论以为能断决大事,得帝王之体。深恶官吏贪浊,有枉法受财者,必无赦免。在京流外有犯赃者,皆遣执奏,随其所犯,置以重法。由是官吏多自清谨。制驭王公、妃主之家,大姓豪猾之伍,皆畏威屏迹,无敢侵欺细人。商旅野次,无复盗贼,囹圄常空,马牛布野,外户不闭。又频致丰稔,米斗三四钱,行旅自京师至于岭表,自山东至于沧海,皆不赍粮,取给于路。入山东村落,行客经过者,必厚加供待,或发时有赠遗。此皆古昔未有也。”[110]随着人口的增多,尤其是社会的大动荡“安史之乱”的到来,整个社会的秩序遭到极大的破坏。“长安恶少出名字,楼下劫商楼上醉。”[111]资治通鉴》卷245记载,在甘露之变以后,“坊市恶少年因之报私仇,杀人,剽掠百货,互相攻劫,尘埃蔽天。”这实际上也说明商业环境的恶化,对比贞观时期,真有地狱天堂之别!

比治安环境恶化更加令人不安的是法律和政治环境的恶劣:“长安城中,白昼椎剽,京兆尹不敢诘。加以官乱职废,将惰卒暴,百揆隳刺,如纷麻沸粥。百姓不敢诉于有司,有司不敢闻于天听,士庶茹毒饮痛,穷而无告。”[112]此表呈送于代宗广德年间,可见当时的社会秩序混乱到何种程度。对于这种行为,“京兆尹不敢诘”,百姓“穷而无告”,包括商人在内的普通百姓生存的法律和政治环境是非常恶劣:

确确无余事,钱财总被收。商人都不管,货赂几时休。[113]

诗歌的题解中写道:“宣宗时,曹确、杨收、徐商、路岩同秉政。”政府的不作为,正常的商业很难展开,一旦展开,“钱财总被收”。对于商人不是不管,而是通过行贿受贿的方式管理。这种所谓的管理方式其实就是掠夺的方式。刘玉峰先生论证了在国家政策的执行层面,唐代政府对于商人的“和市”、“宫市”、“率贷”、“白著”、“入地牢”、“僦柜质钱”等等,多种苛征和掠夺。[114]实际上,从国家的政策层面来看,这是商人承担了比有规则的赋税更加沉重的压力

比法律和政治环境更加让人胆寒的还是舆论环境。整个社会对于商人非常歧视。“市人矜巧智,于道若童蒙。倾夺相夸侈,不知身所终。”[115]“市人日中集,于利竞锥刀。置膏烈火上,哀哀自煎熬。”[116]“咨海贾兮,贾尚不可为,而又海是图。死为险魄兮,生为贪夫。亦独何乐哉?”[117]“商贾女郎辈,不曾道生死。”[118]敦煌本《太公家教》更是宣称:“商贩之粗,慎莫为婚,市道接利,慎与为邻。”在时人看来,商人眼光短浅,唯利是图,简直和当时被认为“低下短浅”的妇女没有区别,根本不值得和他们探讨严肃的生死问题。在唐人看来,和商人通婚固然不行,甚至和商人做邻居也要特别慎重。《太平广记》记载了一条在今天看来极其夸张的材料:

唐仆射柳仲郢镇郪城,有婢失意,于成都鬻之。刺史盖巨源西川大校,累典支郡,居苦竹溪。女侩以婢导。以巨源尝其技巧。他日。巨源窗窥,柳婢侍左,通衢有鬻绫绢者,召之就宅。盖于束缣内,选择边幅,舒卷掠之,第其厚薄,酬酢可否。柳婢失声而仆,似中风,命扶之而去,都无言语,但令还女侩家。翌日而瘳,诘其所苦,青衣曰:“某虽贱人,曾为仆射婢;死则死矣,安能事卖绫绢牙郎乎!”蜀都闻之,皆嗟叹世族之家,率由礼则。[119]

一个婢女居然因为抵触服务商人而晕倒,宁肯死,也不肯服务下贱的商人。当地的人还赞叹世家出来之婢女,颇有礼数。然则商人的社会地位和社会际遇之堪怜堪叹,尽在其中矣。

余英时先生指出:“在中国历史上,由贵而富是正常的途径,由富而贵则是例外;而且既贵且富比较有保障,富而不贵并不安全。”[120]实乃凿论。

对这些诗歌进行分析的时候,重点不是要分辨农民和商人在战争之后,谁的苦痛最深。有一种观点比较普遍,那就是认为中唐的变革中“衣冠士族、商贾市民虽然受到侵扰,可受害最深的还是农民”[121]。“‘唯农最辛苦’,这该是一句多么中肯的话,说明白居易是了解农民和同情农民的。”[122]如果是按照农民和其他的行业的人数来比较,所说当然是这样;如果是从古代的诗歌文献等材料来比自然也是这样。商人总体上来说并不比农民轻松,因为身份卑贱,还要受到很多歧视。商人需要入市籍,“其一,有市籍者的家属在均田名田上,不得按乡里百姓的标准名田……其二,有市籍者,政府要差以远役,若逃避远役,则有相关律令定罪……其三,在入仕上,法律规定有市籍者同其他不入市籍的匠户、行商一样,均不得入仕为官。”[123]等等。所以,我们要客观分析当时贱商的现实。并且,从谁更加痛苦这个角度对比,对比本身失去了意义。我们应该通过此类诗歌,看到整个社会的转型。“社会转型时期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社会同质性的弱化。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之间的同质整合关系受到冲击,社会处于变动无序和多元重组的状态。旧格局被打破,新秩序尚在建立完善之中……所以,转型社会一般都会出现认同、参与、信仰、整合四大危机。”[124]社会因为转型,历史实现了巨大的转折,并且在转折中有了社会的不断进步。

【注释】

[1][唐]王梵志著,项楚注《王梵志诗校注》下卷73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版。

[2][唐]于《富农诗》,《全唐诗》卷599。

[3][唐]张籍《贾客乐》,《全唐诗》卷382。

[4][唐]姚合《庄居野行》,《全唐诗》卷498。

[5]林庚《唐代四大诗人》,《唐诗综论》第145—146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年版。

[6]陈贻焮《唐诗论丛》第333页,湖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

[7]张泽咸《唐代工商业》第293—29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8]说明:这组数字是根据梁方仲编著的《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96—113页计算出来的,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该书的102页统计江南道的数字时,书上的数字为三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八户,但是,根据该书江南道各州的统计合计,为一百三十三万四千九百八十八户。应该是校勘的时候掉了前面的一个“1”字。计算各州的统计数字要把这个“1”字补上。关于元和年间的统计数字,“总计”一栏,原书为二百三十六万八千七百七十五户,但是,根据该书各道户数统计之和,实际的数字为二百三十六万六千二百五十三户,比原书的统计少二千五百二十二户。

[9]梁方仲《中国历代户口、田地、田赋统计》第43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

[10]郑学檬《关于唐五代太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再认识》,《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第217—218页,岳麓书社2003年版。

[11][唐]李翰《苏州嘉兴屯田纪绩颂》,[清]董诰等《全唐文》卷430,中华书局1983年版。

[12][唐]元稹《对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策》,[清]董诰等《全唐文》卷652,中华书局1983年版。

[13][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93,中华书局1975年版。

[14][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93,中华书局1975年版。

[15][唐]李吉甫《请汰冗吏疏》,[清]董诰等《全唐文》卷512,中华书局1983年版。

[16][宋]王钦若等《册府元龟》《邦计部·重敛》,中华书局1960年版。

[17]阙名《禁园户盗卖私茶奏》,[清]董诰等《全唐文》卷967,中华书局1983年版。

[18][唐]周徭《送江州薛尚书》,《全唐诗》卷635。

[19][唐]杜荀鹤《寄益阳武灌明府》,《全唐诗》卷691。

[20][唐]李翱《进士策问二道》,[清]董诰等《全唐文》卷634,中华书局1983年版。

[21]陈寅恪《金明馆丛稿初编》第288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

[22][唐]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清]董诰等《全唐文》卷465,中华书局1983年版。

[23][美]费正清、崔瑞德主编《剑桥中国隋唐史》第693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版。

[24][日]森谷克己著、孙怀仁译《中国社会经济史》第198页,中华书局1935年版。

[25][唐]白居易《赠友五首》其二、其三,《全唐诗》卷425。

[26][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23,中华书局2000年版。

[27][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88,中华书局1975年版。

[28][唐]杜佑《通典》卷7,中华书局1984年版。

[29][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18,中华书局1975年版。

[30][唐]杜佑《通典》卷7,中华书局1984年版。

[31]杨际平《“均田制”的名实俱亡》,《北朝隋唐均田制新探》第401—402页,岳麓书社2003年版。

[32]齐涛、马新《刘晏杨炎评传》第106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33][唐]白居易《议盐法之弊,论盐商之幸》,[清]董诰等《全唐文》卷670,中华书局1983年版。

[34][唐]唐武宗《加尊号赦文》,[清]董诰等《全唐文》卷670,中华书局1983年版。

[35][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4,中华书局1975年版。

[36][唐]张九龄《候使登石头驿楼作》,《全唐诗》卷49。

[37][唐]包融《赠朱中书》,《全唐诗》卷114。

[38][唐]杜甫《后出塞五首》其四,《全唐诗》卷218。

[39][唐]杜甫《三韵三篇》其二,《全唐诗》卷221。

[40][唐]杜甫《夔州歌十绝句》其七,《全唐诗》卷229。

[41][唐]杜甫《忆昔二首》其二,《全唐诗》卷220。

[42][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0,中华书局1975年版。

[43][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485,中华书局1961年版。

[44][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48,中华书局1975年版。

[45][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2,中华书局1975年版。

[46][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3,《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

[47][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1,中华书局1975年版。

[48][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1,中华书局1975年版。

[49][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3,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www.xing528.com)

[50][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43,中华书局1975年版。

[51][唐]杜佑《通典》卷6,中华书局1984年版。

[52][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48,中华书局1975年版。

[53][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3,《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

[54][唐]王建《汴路即事》,《全唐诗》卷299。

[55][后晋]刘昫《旧唐书》卷178,中华书局1975年版。

[56][汉]司马迁《史记》卷30,中华书局1959年版。

[57][唐]刘驾《反贾客乐》,《全唐诗》卷585。

[58][唐]刘禹锡《贾客词并引》,《全唐诗》卷354。

[59][唐]刘允文《苏州新开常熟塘碑铭》,[清]董诰等《全唐文》卷713,中华书局1983年版。

[60]郑学檬《关于唐五代太湖地区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再认识》,《中国古代经济重心南移和唐宋江南经济研究》第222页,岳麓书社2003年版。

[61][宋]王溥《唐会要》卷66,中华书局1955年版。

[62][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2,中华书局1975年版。

[63][唐]杜佑《通典》卷11,中华书局1984年版。

[64][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4,中华书局1975年版。

[65][唐]白居易《议盐法之弊,论盐商之幸》,[清]董诰等《全唐文》卷670,中华书局1983年版。

[66][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2,中华书局1975年版。

[67][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2,中华书局1975年版。

[68][宋]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中华书局1956年版。

[69]齐涛、马新《刘晏杨炎评传》第106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70][唐]白居易《盐商妇》,《全唐诗》卷427。

[71][唐]元稹《估客乐》,《全唐诗》卷21。

[72][唐]韩愈《论变盐法事宜状》,[清]董诰等《全唐文》卷550,中华书局1983年版。

[73][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54,中华书局1975年版。

[74][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49,中华书局1975年版。

[75][清]王夫之《读通鉴论》卷24,中华书局1975年版。

[76]林文勋《商品经济与社会变革》,《中国经济史研究》2004年第1期。

[77][唐]杜甫《负薪行》,《全唐诗》卷221。

[78]张泽咸《唐代工商业》第317—318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年版。

[79][唐]陆贽《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清]董诰等《全唐文》卷465,中华书局1983年版。

[80][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18,中华书局1975年版。

[81]齐涛、马新《刘晏杨炎评传》第192页,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出版。

[82]王晓骊《唐宋词与商业文化关系研究》第21—22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

[83][唐]白居易《重赋》,《全唐诗》卷425。

[84][唐]白居易《赠友五首》其三,《全唐诗》卷425。

[85][唐]杜佑《通典》卷7,中华书局1984年版。

[86]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278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87]陈寅恪《隋唐制度渊源略论稿》第160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

[88][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45,中华书局1975年版。

[89][宋]欧阳修等《新唐书》卷123,中华书局1984年版。

[90][唐]杜佑《通典》卷7,中华书局1955年版。

[91][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中华书局1986年版。

[92][宋]王溥《唐会要》卷85,中华书局1955年版。

[93][唐]元稹《阴山道》,《全唐诗》卷419。

[94][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71,中华书局1975年版。

[95][宋]王溥《唐会要》卷85,中华书局1955年版。

[96][唐]皮日休《橡媪叹》,《全唐诗》卷608。

[97][唐]刘允章《直谏书》,[清]董诰等《全唐文》卷804,中华书局1983年版。

[98][唐]元稹《估客乐》,《全唐诗》卷418。

[99][唐]李林甫等《唐六典》卷3,《四库全书》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年影印。

[100][宋]王溥《唐会要》卷86,中华书局1955年版。

[101][后晋]刘昫《旧唐书》卷93,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2][唐]元稹《代曲江老人百韵》,《全唐诗》卷405。

[103][后晋]刘昫《旧唐书》卷48,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4]宋国恺《唐朝禁官商合流政策之社会学分析》,《河北师范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105][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6,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6][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49,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7][后晋]刘昫等《旧唐书》卷177,中华书局1975年版。

[108][宋]王溥《唐会要》卷69,中华书局1955年版。

[109][宋]王溥《唐会要》卷72,中华书局1955年版。

[110][唐]吴兢《贞观政要·政体第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

[111][唐]王建《羽林行》,《全唐诗》卷298。

[112][唐]独孤及《直谏表》,[清]董诰等《全唐文》卷384,中华书局1983年版。

[113][唐]无名氏《嘲四相》,《全唐诗》卷872。

[114]详见刘玉峰《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第87—98页,齐鲁书社2002年版。

[115][唐]陈子昂《感遇诗三十八首其五》《全唐诗》卷83。

[116][唐]杜甫《述古三首》其二,《全唐诗》卷219。

[117][唐]柳宗元《招海贾文》,[清]董诰等《全唐文》卷583,中华书局1983年版。

[118][唐]卢仝《寄赠含曦上人》,《全唐诗》卷389。

[119][宋]李昉《太平广记》卷261,中华书局1961年版。

[120]余英时《关于中国历史特质的一些看法(1973年)》,《文史传统与文化重建》第145页,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8月版。

[121]李从军《唐代文学演变史》第420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

[122]王拾遗《白居易传》第115页,陕西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123]刘玉峰《唐政府对民间工商业的管理控制》,《唐代工商业形态论稿》第85页,齐鲁书社2002年版。

[124]张筱强《社会转型时期的文化矛盾与当前我国文化建设中的若干问题》,赵伯英、张筱强、周熙明主编《文化历史二十讲》第26页,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2005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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