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沅汶、陈书良二位先生首先提出了“中国商业文学”这一概念:
一切与商业活动有关的文学作品或典籍,都可称为商业文学,其内含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一是描写商业都市、贸易活动、商人形象的诗文作品;二是反映文人与商界交往,相互影响的有关篇章;三是渗入商品经营,为商业经济服务的各种载体的文学表现形式;四是记载文人商业经济思想的典籍。[1]
笔者同意其中一些观点,但认为应在此基础上作适当的订正与补充。
其一,文中提出“一切与商业活动有关的文学作品或典籍,都可称为商业文学”,又提出商业文学的内涵还包括“记载文人商业经济思想的典籍”,均欠妥当。“商业文学”的落脚点是文学,而非其他。并非所有典籍,都可称为文学。如果典籍的内容是纯粹的商业政策,那么,该典籍可以作为商业文学研究的参考资料,而绝非商业文学本身。中国古代诗词作品,大多短小精悍,实际涉及商业的作品与古代诗词作品的总量来比较,还是很少的一部分。为了研究的深入,将古代诗词作品中与商业相关的作品都纳入研究的视野,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所有有关的作品是否就是商业文学本身,则需要斟酌分辨。小说、戏曲等作品“与商业活动有关”者甚众,有的作品篇幅很长,而“与商业活动有关”的内容只有几个字而已。尤其是作者将商业文学的分期一直延续到今天,而当下与商业相关的作品触目皆是,不宜将“一切”与商业活动有关的文学作品全部贴上“商业文学”的标签。
其二,文中提出商业文学的内涵“一是描写商业都市、贸易活动、商人形象的诗文作品”,也似是而非。描写“商业都市”的作品,涉及的面必定很广,政治题材、爱情题材,都很常见,不一定全部与商业有联系,因而也不是都可以成为商业文学。并且,有的都市被认为是政治都市,有的都市被认为是军事都市,但是,描写这些都市的作品中,也必定有作品与商业的内容相关,不宜单提“商业都市”。句中“诗文”二字,有歧义。“诗文”,一般的情况下指诗歌和散文。从体裁的角度,商业文学显然不只是诗歌和散文,而包括戏剧、小说等所有文学体裁。
其三,文中提出商业文学的内涵“二是反映文人与商界交往,相互影响的有关篇章”,亦不尽当。对商业文学的内容界定中,这里唯一涉及商人以外的人——文人。其实,农民、手工业者等其他任何人都可能因为与商界交往并相互影响,被写进文学作品,这些作品无疑也应该纳入商业文学中。
那么,什么是商业文学?具体的研究范畴有哪些?
笔者以为,以商业为主体的文学称为商业文学。商业的定义很多[2],其中最为主流的认为:商业是商品交换的发达形式。商业,是一个历史范畴,是商品生产、商品交换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商业的硬件主要有:商品、市场、商业资金、商业资产、商业经营者、商业劳动者等;商业的软件主要有:商业信誉、商业环境、商业政策、商业伦理、商业思想等。按照国际习惯,商业行业结构可以划分为四种[3]:(www.xing528.com)
买卖商。指直接从事商品交换活动的商业。
辅助商。指直接为“买卖商”提供服务的商业行业。
第三商。指间接为商业活动提供服务的行业。
第四商。指提供劳务服务的行业。
按照我国的传统习惯,商业行业可以分为三种:
纯商业。主要是指直接从事商品购销活动的批发和零售商业。
饮食业。指专门从事加工烹制饮食品,并为顾客提供就地消费、就地服务的特殊形式的商业。
服务业。服务业是直接关系群众日常生活的行业,它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主要是通过营业设备或劳务技术为消费者提供服务,如旅店、浴室、理发、美容、旅游等,另一类主要是利用一些原材料,通过技术加工、制作、修理,为消费者服务,如照相、洗染、织补、修理等。
如果要给商业文学圈定一个范围的话,笔者以为,商业文学就是表现商业的硬件、软件,或者以表现商业各行业为主的文学。中国古代商业文学,就是1911年辛亥革命以前的商业文学。本书在讨论古代商业文学的时候,对于商业行业的划分标准,采用我国的传统习惯划分标准,更加容易接近一千多年以前的唐朝的实际情况,所以比较适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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