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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中国文学与民间文化:多样化表达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同层面的民间问题展现的是不同的结构关系,因此民间这一范畴不能被某种单一的价值尺度所规定和覆盖。因此我们并不需要从某个叙事文本中刻意地寻找民间文化整体性的意义,即使在一些破碎的经验碎片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民间文化对现代文学叙事文本所带来的审美力量

20世纪中国文学与民间文化:多样化表达

引论 民间审美的多样化表达

民间[1]文化是相对于官方或上层文化的一种底层文化形态,一方面它具有集体性和匿名性特点,是民众在长期生活、交往中形成的与民间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礼俗仪式、生活习惯、语言艺术等等的集合;另一方面它又具有相对性和边缘性的特点,强调“在野”的性质,因此不像上层文化那样有着较为明晰的规范性特点,而具有强大的包容性,它很容易接受上层、主流文化以及外来文化的影响,但是在上层文化转型和重建的时候,又可以以其文化蕴藏的丰富性反过来影响上层文化的构建;另外,民间文化与地方文化和传统文化又有重合和联系的一面,所以民间文化应该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具体来讲至少应该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主要指民间文学民俗形式、仪式制度等等可以通过语言文字或物质遗存可观可感的文化形态;一是民间的信仰伦理、认知逻辑、稳态的历史传统等等深层次的、无形的(intan-gible)心理和精神内容,在政治意识形态、知识分子精英文化、大众通俗文化、民族文化传统等等众多文化要素或形态之间,展现了复杂的张力关系。按照周作人的说法,“‘民间’这意义,本指多数不文的民众。”[2]但是“民间”概念本身的边界又往往非常模糊,民间这个概念是由文人(知识分子)最早提出来,比如有学者就把这个概念追溯到了明代的冯梦龙。它首先必须经由知识分子或者官方的存在而获得相对性的确认——“多数不文的民众”一般不会有意识地称自己为“民间”,显然,至少从周作人这个定义的角度说,民间毫无疑问是某种强势文化主体的“他者”,这个“民”还是官/民、士/民关系中的民,其政治界定的意义非常明显。但是“五四”以来,经过现代启蒙精神的洗礼,“民”的内涵悄然发生了偏移和扩展,民间和民族、大众、底层、工农等等概念相互指涉、频繁混同,而且逐渐渗透了“人”的意义发现和人文主义的基本价值认同,所以,在一些知识分子那里,民间这个概念甚至可以涵盖一切普通人的思想感情和日常生活,民间的外延在人类学意义上获得了扩展。尤其经过新文学发端以来中国作家的审美创造,以及学者对于民间问题的持续关注,文学和文化意义上的民间范畴已经蕴涵了丰富的语义,我们在很多场合是以修辞的方式把“民间”当作形容词来使用,而不是仅仅作为名词,民间往往成为一种具有限定、区分和修饰作用的语义成分,显而易见,我们并不能把涉及民间的一些语词直接当作民间实体进行简单对应,还应该仔细探究民间范畴及话语生成本身的文化谱系,以及由此展开的相互主体关系和精神内涵。因而在我们研究民间问题时,必须注意到民间这个概念本身所具有的内在跨度,比如从政治意义到人类学意义、从社会形态到审美表现、从文化他性(otherness)到民间自在性、从民族性和本土性到价值普泛性等等。从“实在”的现实权力结构出发考察民间,那么我们主要强调的会是民间的多元性质及其与政治意识形态、知识分子精英文化传统的复杂关系;而从艺术形式和审美表现的角度来考察民间,会强调民间形式和民族传统在现当代文学中的转换呈现;从伦理和价值的维度考察民间,则不可避免涉及不同文化主体间的关系重构与认同问题,以及文化表述中的伦理关怀和主体反思精神。研究民间问题至少要区分“现实的自在民间文化空间”、“具有民间特征的审美表现”、“知识分子的民间价值立场”等等不同的层面,陈思和教授针对文学研究中的民间问题认为民间是一个多维度、多层次的概念,对它做一个简单的价值判断是困难的。不同层面的民间问题展现的是不同的结构关系,因此民间这一范畴不能被某种单一的价值尺度所规定和覆盖。在20世纪中国文学的范围内考察民间文化的发生学意义,直接的对象是具有民间特征的叙事文本,以叙事文本为中介,我们考察的主要内容将包括:1.民间性因素在叙事文本中的不同审美表现形式,分析由民间文化到民间审美表现之间的符号及形式生成关系;2.现代文学对民间文学传统的形式继承及创造性转化;3.作家(现代知识分子)与民间客体之间的叙事关系;4.民间的现代价值及伦理维度。在本土经验的维度上考察民间文化、文学对文学叙事的影响,这既不是找出现代叙事文本与民间元素的严格一一对应,也不是为民间作出单维的价值辩护,而是把民间或民间文化的诸种构成作为不同层次的发生学结构要素,来重新呈现这个不断变动生成的生活世界,拓宽文学研究的宽度和深度。

早在“五四”新文学发生的初期,中国现代知识分子就对民间文化表示了浓厚的兴趣,从文化层面上主要呈现出两种倾向:1.许多现代知识分子对民间文化的关注与发掘成为他们文化策略行动的主要构成部分,不过应该看到,现代知识分子在策略层次上利用民间文化资源的时候,实际上是用来为其建构现代意识形态和“民族—国家”范畴服务的,因此,民间文化往往是有选择性地进入了现代文学和文化的表述系统。民间文化在进入文学叙事文本的时候更多地渗透了一种知识分子个人化想象的性质并与其他诸种文化相联系而存在;2.还有一些现代知识分子,在中国现代文化背景下,体现出对民间文化的自觉,在文学的审美形态上表现为以本土生活经验和民间立场表达为核心的特点,比如刘半农的诗歌创作。事实上,正是由于民间性因素(包括民间观念形态和民间艺术形式)在现当代文学中的呈现,才使现当代文学与本土经验、民间信仰、历史传统等保持着深层的精神联系并内在地制约着现当代文学的想象空间和审美形态。民间文化在与其他文化和观念形态相互排斥、对抗和渗透的过程中,也经历着自身形态的分离、重塑与再生:一方面,当民间(包括民间日常生活和民间精神)被纳入上层社会意识形态塑造的过程中的时候,民间就失去了它本来相对的边缘性质,那么新的“民间”就会在被上层文化假借和改造的过程中间脱壳再生,并重新获得相对意义;另一方面,民间自由自在的审美意义,既可以通过民间歌谣、神话传说、口头故事和文人的文学创作被肯定性呈现,也可以以相反的形式被负面(negative)地呈现,从而体现出一种自由的缺失状态和理想主义的方向。因此我们并不需要从某个叙事文本中刻意地寻找民间文化整体性的意义,即使在一些破碎的经验碎片中,我们同样可以发现民间文化对现代文学叙事文本所带来的审美力量。在民间、政治意识形态、知识分子等方面诸多文化因素相互作用的过程中间,不应该只强调民间被单向地改造的过程,事实上民间同样以自身的观念形态和更接近本土历史传统的方式隐形、逆向地参与了上层/主流意识形态的塑造,这是一个双向和多向互渗的过程,对知识分子与民间的关系也可以这样理解,知识分子的民间生活经验在民间文化的转译与想象过程中会具有独特的形式张力,并展现出民间文化自身的生机和活力。同时,民间文化又经历了一个世纪的流变与再造,原来属于上层精英阶层的观念和传统也可能会沉落民间,一些在主流层面鲜见的东西可能会在底层社会大量存在;原来外来的文化经过本土化的过程也许会下沉为具有民间性的文化因素,我们在考察文学现象的时候必须充分参照这些空间、时间的变迁因素。但是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具有民间性创作特征的作家所选择的现实观照对象基本上都是乡村、社会底层和一般人的日常生活,或者采用老百姓喜闻乐见的艺术形式,它往往表现为作家(知识分子)、政治意识形态与民间社会文化心理之间的张力关系。从文化生成的角度来看,文学的想象与表现的世界,其实并无法脱离“文化与人”的动态建构过程,叙事文学具有本土性的传承能力和对文化自身的建构功能,因此不能单纯地视文学为外在的、被影响的形式,文学也正是现实文化功能结构中的一部分。相对于那种强调“现代性”或个体创造的研究角度而言,参照本土经验的分析,并选择一个自内向外、自下而上、自地方到整体这样的视角,是我们考察民间审美意义的一种有效方式。

具体到民间性的审美形态,民间审美意义的呈现又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社会的深层来看,民间文化具有其自在的一面,但是在不同的作家那里和不同的精神背景下,它的审美呈现形式又各不相同,并会基于不同文化因素的张力关系而获得不同的意义。从民间文化与文学审美的角度看,民间审美的呈现方式大致可以归纳为四个层次:

一、对民间文化形态的内部式表现,也就是说作家自觉地——同时也具有丰富的民间生活经验——用民间的视角来思考问题和叙述故事。在这一类作家和作品中,民间的道德伦理以及下层民众相对稳定的观念形态构成了审美表现的主要动力,作家的精英知识分子色彩并不太明显,因此上层社会意识形态对民间而言是外在的和次要的因素,他们更突出地表现为民间文化的传统意义和乡野品质,这种审美趣味指向民族自身的过去和民间生命的草根性(grass-roots)。这一类审美表现形式也可以与具有现代意识的知识分子自觉的民间立场发生深刻的精神同构,这些知识分子注重发掘民间文化及观念形态对于主流/上层意识形态的批判价值,思考传统乡土中国的历史困境,站在民间的立场上为民间大众的生存方式和现实利益做辩护,表现为知识分子对底层社会的认同、对民间传统生活方式和伦理精神的挽留。对一些作家来讲,民间的审美表现也可以作为对现代化和城市文明的一种反抗策略。如刘半农、老舍萧红沈从文等作家就都是从民间立场出发,把民间自身的文化逻辑及生存伦理作为自己文学创作的精神。

二、自觉借鉴和运用民间的形式。在这一类作家和作品中,也存在着仅仅在形式上借用民间语言和民间化的文学样式的情况,但是以此来传达某种现代观念或者政治诉求,不过在运用民间形式的同时也意味着民间接受的广泛可能。文化符码所承载的本土性、地方性知识往往包含在一种无意识的过程之中,通过对民间语言以及民间故事等民间文学形式的自觉借鉴运用,必然会涉及民间信仰、风俗习惯、神话思维等深层意识领域,可以反映出民族历史、记忆在社会底层的延续和文化符码遗存。赵树理曾说他的小说创作是“旧瓶装新酒”,曲波的《林海雪原》用民间的演义形式表现革命故事就都是以民间形式为基础的审美创造。

三、对民间文化的转化与再造。这一类的知识分子具有深厚的底层经验基础,在情感上对民间保持着深深的眷恋。莫言在“高密东北乡”发现了人的个性生命力量,艾芜在“南行”的过程中不断地追求那种生命的强力精神,在这里民间文化经由作家的创造已转化、更生为新的生命力量的象征和隐喻方式。(www.xing528.com)

四、知识分子的民间想象。这一类的叙事文本更侧重在个人化的精神和审美构造,他们在现实感受的基础上,对民间日常生活进行新的整合。这种想象民间的方式又与一种历史叙述和时代精神建构的过程发生紧密的联系,体现为具有明显针对性的理性批判(如鲁迅的部分小说)与诗性坚守(张炜的《九月寓言》),在这类作家和作品中,民间更多地具有了精神象征的品格,是作家个体精神建构方式在民间客体上的观念投射和伦理化的关怀姿态。

在这四种分类形式之间,并不存在着严格的界限,这种分类方式也只是从动态构造的角度来理解20世纪中国文学民间性的一种途径。事实上,在以上四种类型层次之间,仍然会存在大量的无法有效界分的叙事类型,也会存在着一些发生学要素互相转换和交叉并用的现象。因此我们主要关注的是民间性因素如何参与了现代文学的生成及构造过程,以及它在不同作家那里各不相同的审美呈现方式,并把论述的焦点集中在那些民间性创作特征比较鲜明或者问题比较典型的作家、作品上,通过对各种发生学要素及其关系进行清理,尝试建立民间阐释的维度。

【注释】

[1]陈思和教授从描述文学史的角度出发,认为民间概念包括以下层面:一、它是在国家权力控制相对薄弱的领域产生的,保持了相对自由活泼的形式,能够比较真实地表达出民间社会生活的面貌和下层人民的情绪世界;二、自由自在是它最基本的审美风格,在一个生命力普遍受到压抑的文明社会里,(自由自在)这种境界的最高表现只能是审美的,所以,它往往是文学艺术产生的源泉;三、它既然拥有民间宗教哲学、文学艺术的传统背景,用政治术语说,民主性的精华和封建性的糟粕交杂在一起,构成了藏污纳垢的独特形态。参见《陈思和自选集》: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207、208页。

[2]周作人:《中国民歌的价值》,《歌谣》周刊第一卷6号,192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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