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末其他拟话本
明代中叶以后,特别是万历、天启年间,白话短篇小说的大量出现,是有中国特色的文艺复兴运动的一个重要标志。大体上与冯梦龙、凌濛初同时,有天然痴叟者,号浪仙,是接近市民群众的文人士子,撰拟话本集《石点头》,书名含义,正如冯梦龙所作《叙》所云:“石点头者,生公在虎丘说法故事也。……浪仙氏撰小说十四种,以此名编,若曰生公不可作,吾代为说法,所不点头会意、翻然皈依清净方便法门者,是石之不如者也。”可见其书宗旨原在讽世劝化,因而封建说教、因果报应之类陈腐观念,较为普遍。但是,拨开其说教迷雾,仍然可见它反映现实生活的真实面貌,并且所触及的问题也较深广,有一定的认识价值和思想意义;在细节描写、人物心理刻画、环境气氛渲染方面,也有其可取之处。例如《贪婪汉六院卖风流》,就是一篇暴露既贪且酷的官吏吾爱陶狰狞面目和丑恶灵魂的绝妙佳作,讽刺艺术的手法,嬉笑怒骂皆成文章。作者先采用漫画笔法,把吾爱陶贪婪、狠毒、丧尽廉耻的性格特征,勾勒出一个轮廓,然后着重描写他任荆湖路条例监税提举时几件典型事例,刻画他贪财聚敛、凶恶残酷的性格。他凭借监税提举之职,滥加税收,行人、畜生、柴草乃至喂猪的水草,一概收税,连讨饭道人背的斋饭桶,“也叫十碗中抽一碗,送私衙与小厮们做点心”。打渔的经过,“也要抽些虾鱼鳅鳝来嗄饭咽酒。只有乞丐讨来的浑酒浑浆,残羹剩饭,不好抽分来受用。真个算及秋毫,点水不漏”,还从本衙书役身上敲诈勒索。地方上将吾爱陶改称“吾爱钱”,又唤做“吾剥皮”。有个姓汪的徽州富商,做几千两银子的绸缎生意,来到荆州,已如例纳税,“吾剥皮”的爪牙还要敲诈他十两“发单银”。汪商说几句牢骚话,不但以漏税罪,打了五十板,还按“漏税,例该一半入官”,别出心裁,将汪商的绫罗绸缎,每匹剪开平分,“几千金货物,尽都剪破,总然织锦回文,也只当做半片残霞”,害得汪商气愤之下,将一半残缎破绸,付之一炬。住在税课衙门隔壁的王大郎,秉性刚直,看见汪商的遭遇,怀抱不平,趁口说道:“我若遇此屈事,那里忍得过,只消一把快刀,搠他几个窟窿。”恰巧吾爱陶卧室失盗,并被贼用刀尖削去他额角上一片皮肉。吾爱陶就将王大郎当作盗贼,酷刑逼供,意在垂涎王大郎“有千金家私”,结果三天之内,就打死王大郎及其家属共七人。作者有诗叹道:
曾闻暴政同于虎,不道严刑却为钱;
三日无辜伤七命,游魂何处诉奇冤。
这个穷凶极恶的贪官,下场也是可卑可耻的。他受到弹劾被削职为民,在狼狈不堪逃离荆州回乡时,“岸上人预先聚下砖瓦土石,乱掷上去,叫道:‘吾剥皮,你各色俱不放空,难道这砖瓦不装一船,回去造房子!’”,砖瓦土石如下冰雹似的,在群众的笑骂声中,他灰溜溜地走了。更可耻的是,当他家乡群众听说吾爱陶要回乡,深恐他诈害乡里,鱼肉百姓,“为此鸣锣聚众”,一把火先将他家房屋,烧做白地,并声言等候他到时,“便要抢劫”,吓得吾爱陶面如土色,不得不掉转船头逃到建康(今南京),改名换姓,开妓院赚钱,无耻至极!汪商故作嫖客,题了七首诗,极尽奚落嘲讽之能事,出了怨气;而王大郎鬼魂,则向吾爱陶索讨七条人命,使这个丧尽廉耻的贪酷之徒,落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下场。揭露、批判、讽刺,痛快淋漓,没有深切的生活感受,是很难写出这样的作品的。此外,如《王本立天涯求父》,虽然是写孝子万里寻亲的故事,但是实际上描绘了一幅明代末年赋税逼民流离的真实图画;《感恩鬼三古传题旨》,则曲折地反映了科举制度的弊端;《侯官县烈女歼仇》写恶霸地主方六一勾结盗匪、贿通官府,诬陷秀才董昌致死,而目的是妄图霸占董昌之妻申屠氏。申屠娘子为夫报仇,歼仇家五命,其智勇刚烈,可歌可泣。《乞丐妇重配鸾俦》也颇凄楚动人。
署名“东鲁古狂生”的《醉醒石》,共十五回,除第六回取材于唐人小说《宣室志·李徵》外,其余都以明代为背景,还涉及崇祯年间事,且从书中对朝代的称谓来看,作者当是由明入清者,本书大约写于明末清初。书中对明末政治的腐败多有揭露,但又怀有故国之情。对士人则回护同情,似有不平之鸣,如第十回写莫氏嫌丈夫苏秀才贫,改嫁为酒家妇。后苏中进士,过酒家揖见莫氏,莫氏虽言貌无所动而心感愧悔,遂自尽。第十三回写妓女穆琼琼错认市侩董文甫为有情郎,上当受骗,郁恨而死,终于鬼魂报仇,亦有新意。文笔刻露,但过于简练,教诫评议之词较多。
【注释】
[1]按照鲁迅“小说起源于休息”时讲故事的理论,上古先民就有“说话”的原始形态。
[3]见班固《前汉书》本传,中华书局1962年版。
[4]见于成都武侯祠陈列。(www.xing528.com)
[5]此处“令羽士”,虽然原文如此,但恐有误,从上下文联系来看,“羽”字可能是“猛”或“武”字之误。
[6]或云:明亡后,下落不明,以至有逃往海外,图谋恢复之说(参阅容肇祖《明冯梦龙的生平及著述》)。今据桔君辑注《冯梦龙诗文·中兴伟略引》及其注文,附录沈自晋《和子犹辞世原韵二律》等有关资料,作此判断。见《冯梦龙诗文》,海峡文艺出版社1985年版。
[7]见冯梦龙《警世通言叙》,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8]见冯梦龙《醒世恒言序》,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9]见冯梦龙《古今小说序》,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
[10]清嘉庆乙丑《凌氏宗谱》,凌濛初传见清同治《湖州府志》七八,光绪《乌程县志》一六。
[11]见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原序》,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12]见凌濛初《初刻拍案惊奇·原序》,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13]见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引》,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14]见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小引》,古典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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