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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思想:四十而不惑,仁为最高道德标准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孔子40多岁时,已经具有了渊博的知识和成熟的思想,所以他说“四十而不惑”。孔子于55岁时辞官离开鲁国,他先后到卫、陈、曹、宋、郑、蔡等国,宣传自己的德政教化思想。“仁”在孔子看来就是最高的道德标准,是孔子哲学思想的精髓,也是孔子政治思想、伦理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前提。在文艺创作及欣赏上,孔子也提出了“兴、观、群、怨”的艺术思想。

孔子思想:四十而不惑,仁为最高道德标准

二、孔子的思想

孔子是中国春秋时期最伟大的教育家、思想家和政治活动家。三岁时,其父亲叔梁纥去世,他便和母亲去了鲁国的都城曲阜。鲁国在春秋时期仍保留了浓厚的周文化传统,在这种文化氛围中,培养了孔子对周文化的浓厚兴趣,这对孔子的成长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后来,孔子又去周王朝的都城洛邑学习礼仪,这使他不禁感叹周王朝的礼仪制度的丰富多彩,博大精深。

孔子称“三十而立”,到三十岁时,他已经在思想、学业、做人、为政等方面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他在周游列国失败之后就开始兴办教育。在孔子以前,文化教育都被贵族垄断。孔子不但兴办私学,而且还提出了“有教无类”的主张,认为不分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可以受教育。因此,孔子也成为我国伟大的教育家。

孔子40多岁时,已经具有了渊博的知识和成熟的思想,所以他说“四十而不惑”。51岁时,孔子出任了鲁国的中都宰。任命后,他就开始推行礼制,即推崇周朝以来一切礼仪制度和生活规范。后来被提任命为鲁国的大司寇,掌管司法。

孔子于55岁时辞官离开鲁国,他先后到卫、陈、曹、宋、郑、蔡等国,宣传自己的德政教化思想。但是,这种思想与当时激烈的社会斗争不相符合,显得不合时宜,未被各国君主采纳。孔子经过14年的奔走游说,68岁时再度回到鲁国,他把自己的余力专注于教育和整理文化典籍的工作之中。他在晚年整理的《诗》《书》《礼》《易》《乐》《春秋》,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鲁哀公16年,孔子去世,终年73岁。

孔子在政治上推崇周礼文化,积极维护西周制度,在社会急剧变化的时代下,他倡导“仁”“礼”学说以治天下。《论语》中“仁”出现的次数达109次之多。“仁”在孔子看来就是最高的道德标准,是孔子哲学思想的精髓,也是孔子政治思想、伦理道德、教育思想的理论基础和前提。他说“仁者,爱人”,主张以“爱人”的思想调解社会阶级关系,显示出一定的进步性。《颜渊篇》较集中地记载了孔子关于“仁”和“礼”的看法:

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颜渊曰:“请问其目。”子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颜渊曰:“回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仲弓问仁。子曰:“出门如见大宾,使民如承大祭;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邦无怨,在家无怨。”仲弓曰:“雍虽不敏,请事斯语矣。”

司马牛问仁。子曰:“仁者,其言也讱。”曰:“其言也讱,斯谓之仁已乎?”子曰:“为之难,言之得无讱乎?”(www.xing528.com)

对于颜渊的问题,孔子回答“克己复礼为仁”,即以“礼”来规定“仁”,依礼而行就是“仁”的根本要求。所以,“礼”以“仁”为基础,以“仁”来维护“礼”。“仁”是内在的,“礼”是外在的,二者紧密结合。“克己复礼”就是通过人们的道德修养自觉地遵守“礼”的规定。对于仲弓的提问,孔子回答“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一是在事君使民时要严肃认真,二是要宽以待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只有做到了这两点,就向仁德迈进了一大步。“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句话成为后世遵奉的信条。对于司马牛的提问,孔子说“仁”即说话慎重,行动认真。

孔子还把“孝悌”作为实现“仁”的一条根本原则,其目的是维护奴隶制的宗法等级制度。“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学而》)。孔子主张通过“爱人”以实现“仁”,“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阳货》)。孔子还提出以“忠恕”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从而实现“仁”,即“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雍也》)、“己所不欲,勿施与人”(《颜渊》)。虽然在孔子看来,“仁”是君子的德性,小人是不可能有的,显示出鲜明的阶级性,但在“畏天命,敬鬼神而远之”的时代,孔子提倡“爱人”的确是一大进步,是人的自我意识的萌芽。同时,他还提出了与“仁”相关的许多道德修养和行为规范,并把“仁”推演为恭、宽、信、敏、惠以及“中庸”等具体的道德要求。

从“仁”出发,孔子又强调“礼”,以礼让为国,“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强调“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积极维护奴隶制社会秩序。但是,他谴责奴隶社会“苛政猛于虎”,要求“因民之所利而利之”,又表现了对社会的批判。

文艺创作及欣赏上,孔子也提出了“兴、观、群、怨”的艺术思想。《阳货》载:

子曰:“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

所谓“兴”,即“引譬连类”“感发志意”,是说诗对读者的思想感情有启发和陶冶的作用;所谓“观”,即“观风俗之盛衰”,是说诗能够帮助读者了解风俗的盛衰;所谓“群”,即“群居相切磋”,是说诗能够帮助人们互相切磋砥砺,提高修养;所谓“怨”,即“怨刺上政”,这是说通过学诗可以学会批评政治,表达民情。

孔子第一次全面地分析了诗的作用,在强调诗歌的社会作用的同时,也提出了诗歌的艺术情感特征。不过,从本质上来讲,孔子的艺术观仍然是功利性的。他强调通过情感去陶冶个体,使社会规范成为个体自觉的行动准则,从而达到个体与社会的和谐统一。总而言之,提倡诗的“兴、观、群、怨”作用,是为了“迩之事父,远之事君”的政治目的。孔子还提出了“文质彬彬”的创作原则,提出“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这些思想观点,对中国美学的发展产生了持续性的影响。后世的作家文学理论家常常用它作为反对文学脱离社会现实或缺乏积极的社会内容的武器。但这一理论对后世也有其不可避免的消极影响,后世文人常常只注重文学的社会功能而忽视艺术本身的特点和规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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