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春秋》的基本情况
《春秋》原本是西周末期至东周时期史书的通称,当时各国都有自己的《春秋》,如史籍所载《周春秋》《燕春秋》《宋春秋》《齐春秋》《鲁春秋》等等。但随着岁月流逝,各国的记事史书都已散佚不存,而唯有经孔子修订的《鲁春秋》保留了下来,这就是我们今天看到的《春秋》一书。
为何古人用“春秋”命名史书?自从汉代以来学者们对《春秋》一书的得名进行了各种各样的解释,大体上有这么几种:其一,认为《春秋》的得名来自于“取赏以春夏,刑以秋冬”,即为刑赏之意;其二,认为“一褒一贬,若春若秋”,即认为“春秋”暗含褒贬时政之意;其三,认为“哀公十四年春,西狩获麟,作《春秋》,九月,书成。以其书春作秋成,故云春秋”,即是用《春秋》的由写作到成书的时段来命名。最有影响的是西晋时期的史学家杜预的观点:“《春秋》者,鲁史记之名也,记事者以事系日,以日系月,以月系时,以时系年,所以记远近,别异同也。故史之所记,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时。故错(措)举以为所记之名也”(《春秋经传集解序》),也将《春秋》看做是按时间顺序记载历史的一种方式,得到了后世的广泛认同。《春秋》即以年为经,以事为纬,记载了自鲁隐公元年至哀公十四年(前722—前481)共242年间的史事,大约有一万六千余字,是继《尚书》之后以记事为主的一部史书。其体制、内容、语言、叙事均自成一家,不仅是后世编年体史书之祖,而且在散文发展史上有重要地位。(www.xing528.com)
《春秋》的形成与周代史官文化的成熟有关。随着周初分封制的推行,中国历史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周公“制礼作乐”,制定了一套严密的宗法礼仪体系,成为周代社会主要的政治管理制度。从西周开始,古人的信仰崇拜的对象已由殷商时期的人格神“上帝”转化到现实的人间中来,祖先崇拜成为宗教信仰与礼法活动的重要内容,周人“敬德保民”的基本思想使旧的巫术宗教文化逐渐被取代,礼乐文化成为主流。而早期主要从事祭祀神灵活动的神职人员、巫者到了西周时期渐渐成为官府中的一个重要官职——史官,专门负责记载天子的言与行,“左史记言,右史记事”。记载的对象从祭祀神灵、上帝的活动记录渐渐转变为对人事活动特别是天子活动的记录。同时,周代敬礼重德的理性精神使人类社会和人本身的地位得到了肯定,各种神灵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怀疑和否定,殷商时期浓厚的巫术色彩减少了,周人关注的目光更多地从天上转移到了现实的人间。这种史官文化的趋于成熟对周代的散文产生了很大的影响。相比殷商时代的散文,周代散文更加关注历史、关注社会、关注人生。对历史的关注源于对现实的关注,当神灵不再作为人们行为的动力,不再给人们指示方向的时候,人自身的意义和价值就显现出来了。更重要的是,在周人眼里,史官记事的功能还可以为后代统治者提供借鉴性的意义,尤其是在社会变革时期,人们更需要从历史中寻找行为的根据和经验教训。因此,西周和东周时期,不仅周朝有自己的《春秋》,同样,各诸侯国也有自己的《春秋》,记载每年发生的重大事件以及国君的重要言行,不仅可以为后世提供当时真实活动的记录,也可以总结历史经验和教训,为后世的统治提供借鉴。
孔子71岁“绝笔于获麟”,停止了《春秋》的编写,《春秋·经》载鲁哀公“十有四年,春,西狩获麟”。鲁哀公十四年春天,管理山林的“虞人”和叔孙氏的仆从鉏商在曲阜西捕获一只麟,叔孙氏以为是不祥之物,便赐给“虞人”。孔子这时正在写《春秋》,他认为麟是“仁兽”,在太平盛世才会出现,现在不是太平盛世,出非其时而被猎获,因而伤感,涕泪沾襟。于是写下“西狩获麟”这句话之后,就终止了他的记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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