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文化与地域文化
文学是一种文化形态,是在特定而具体的土壤中发生发展和运行的,是人类在特定环境中生存的精神形态以具象方式的反映。在论题正式展开之前,我们先从文化(culture)说起。
“文”,本义为各色交错的纹理。《说文》云:“文,错画也,象交文”。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最早涉及“文化”含义的是《易经》。《易·系辞·下》曰:“物相杂,固曰文”,意指事物的构成、结构纹理形态和彼此关系等,又曰:“刚柔交错,天文也。文明以止,人文也。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这就已经把有关含意讲得比较清楚了。《庄子·天道》引:“老聃曰:‘土地固有常矣,日月固有明矣,星辰固有列矣,禽兽固有群矣,树木固有立矣’”,又引“巫咸曰:‘天有六常,帝王顺之则治’”,以人类群体某种组合关系、秩序和价值观念之“文”(其中当然地包含了“天地常理”等规律性的东西)去“教化”、规范社会,就是“文化”,即如《尚书·大禹谟》所谓:“文命敷于四海”。这里,其实已经包含着20世纪后期西方学者关于“文化是一个动词”的思想;较早地把“文化”作为一个专用术语使用的是《文选·补之诗》:“文化内辑,武功外化”,这是从人类精神层面给予强调的。后来又出现了与“文化”相联系的“文明”,《尚书·舜典》(唐·孔颍达疏):“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中国传统文化中把“文化”分解为“文治”与“教化”,不能以“文”教化的对象,就是冥顽难驯的蛮夷,是谓“化外之人”。西汉的刘向说:“圣人之治天下也,先文德而后武力。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1]。人与动物的区别是因为人有“文”,并因为有“文”而不断地“化”美、“化”善,使自身日益趋于完美。文化不仅是一种在自然人本体和身外自然的基础上不断创造的过程,而且是一种对人之本体和身外自然不断加以改造、使人不断地从动物状态中提升出来的过程。文明是文化的结果,是文化的价值判断所在。人无“文”则无“化”,无“文化”,则无“文明”。
在西方,Culture本于拉丁语Cultura,(耕种、居住、练习、注意),英、法语中意为栽培、种植,引申为对人性情的陶冶、品德的教养。汉字的“文化”偏重于精神范畴,英语的Culture却立足于物质生产活动,更类似于中国汉字的“文明”(civilization)词义,它指精耕农业技术带来的开化、教化和社会的完善,以及在此基础上人类的社会化、秩序化。英国人类学家泰勒(E.B.Tylor)在《原始文化》(1871年)中提出:文化“是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和任何人作为一名社会成员而获得的能力和习惯在内的复杂整体”。近代受西方文化的影响,中国思想界开始从科学理性的角度重新思考“文化”问题。梁启超在《什么是文化》中提出:“文化者,人类能所开释出来之有价值的共业也”。梁启超的定义,高度概况却过于简略,泰勒对文化的定义偏重于精神形态而忽略了文化的物质形态。在中外学者提出的有关“文化”的上千种定义中,我们还是认同《大英百科全书》关于“文化”的解说:“人类社会由野蛮至于文明,其努力所得成绩,表现于各方面,如科学、艺术、宗教、道德、法律、学术、思想、风俗、习惯、器用、制度等,其综合体,则谓之文化”。即:文化就是“人化”,是历史发展过程中人类的物质创造与精神创造全部总和以及所达到的程度和力量。人的生命历程,就是在特定自然环境所提供的一切先决条件中,从动物人逐渐发展为社会人,并进而成为文明人的文化发展历程,因此人们常言:“人是文化的产物”同时也是“文化的符号”。
文化是有国界、民族之分的,区分的标准应该是其特色是否鲜明、个性是否突出,关于文化的“先进”与“落后”之分,实际上是将“文化”中的政治、制度、经济、科技等某些具体层面上升为整个文化范畴(category),犯了个别代替整体的逻辑错误。比如我们把封建文化视为落后、反动的文化,就是从其政治的专制、扼杀人性等政治和社会制度层面来说的。人创造了文化,人更是文化的产物,对文化,我们更强调人文精神层面的重要性,它是一个国家精神的象征,它是民族的历史、心理、审美情趣乃至包括民族地域特点在内的世代相传的血脉。对人类文明或人类文化的判断,只有一个标准,那就是:是否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人是社会的产物,社会人是区别动物人的根本标准,社会的建构和形成,是人类走进文明时代的标志,因此人又是天生的政治动物;人又是社会的奴隶,人要在社会中才能生存,要追求无限幸福,却被种种伦理道德、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精神枷锁束缚。而且,在特定的阶段一部分人往往被异化为非人,不被同类当作人。因此人要探寻社会组合关系,构建最佳社会组织结构,探索人与社会关系的真理,获得社会解放。社会解放是构建、调整、完善各种社会关系,追求没有剥削、压迫、贫困、不平等的社会,追求公正、和谐的社会,使个体人能最大限度地获得自由。社会解放就是使所有的人作为社会人都能够获得人的资格,获得最大限度的人身自由、个性最大化实现。无论中外,人类历史在政治上的巨大变革,往往都是以人文主义精神的高扬和思想解放为旗帜的。
人的解放和社会解放是人衡量一切的价值尺度。在人文文化中,人文精神是核心的东西,它是人文文化的精神理念,是人文知识、人文素质的内化和升华。它不只是个人的理想或修养,也常常是民族和地域人文精神的具象化体现,而且还是一种终极关怀,是生命价值、精神价值的追求与体现,是人们的一种精神取向。如果用黑格尔《历史哲学》所概括的“绝对精神”来说,这就是人类发展过程中的“一切向必然、无限、绝对靠拢”、追求人的自我主体全面实现的动因。一个有作为的人,一个有活力的民族,都有自己已经形成的优秀的人文精神传统,否则这个民族就必然消亡。应该看到,随着当今世界激烈的经济竞争必然导致民族文化的地位竞争,而一个国家和民族的文化是他们在世界赖以生存和独立的根本。所以,努力发展民族的精神文化使世界呈现多元色彩,以之彰显自己的存在和独立性,就是我们明智的选择。而任何一种文化,都是萌生、运行和发展于一个特定地域空间中的。
我们所说的地域(region)是指文化学意义上的空间范畴,既包括历时性的文化流布,也包括共时性的空间蔓延及其与外部异质文化碰撞化合。它的边界呈弥漫状态而非清晰的,是不很确定的,因为文化的辐射从中心由强到弱至边缘(brim),其界线常常不很明显,特别是伴随着一个地域性政权在政治、军事、经济方面势力的扩展或收缩,这种地域文化辐射的范围也常常发生着或大或小的变化,例如扬雄在《方言》中就把巴、蜀、汉中划为一个方言文化区;但也可以是很确定的区域(area),如行政(省、自治区、直辖市)区域的划分,这又具有政治地理学色彩。就文化的运行、流布而言,我们不使用“地区文化”“区域文化”这样的术语,正是为了强调其常常突破行政边界的弥漫性特点。(www.xing528.com)
我们对“地域”的认识,首先是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它是先于人类存在原初性(original)的,是在生命史开始之前,就由地球表层地貌以及相应的气候条件,作用于自然景观变化而形成的决定着一切的先决条件,它对于生产水平非常低下,经济极端落后的上古先民们影响最大,甚至在相当程度上制约着其生产劳作的形式、生活方式的取向。在这种前提下,原初时期人类——刚刚开始睁开眼睛看世界的童年人类的意识、思维,在形成之际就被烙上自然客体的深深印痕,这种印痕又导引着人们的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的方向,模塑着人们的创造特点,并且一代代地传递、凝聚、固化和积淀下来,成为一种传统、一种客观存在的文化环境和人文氛围,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第二自然”。也就是说,人类开始成为“人”时的意识初萌以及由之积淀而来的“童年记忆”,既是人类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的源头,又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被不断地积淀、固化为习惯、习俗、特有的生产模式和生存模式以及内心深处的“集体无意识”,影响制约着人类后来的一切创造活动,直到当下。
人类是在既有的自然条件下开始着生存搏击的,辽阔的内陆平川使生息于其中的人群选择了农耕,亚热带多水气候又为稻作文明的出现提供了条件;高原地理气候和植物生长状况使人们只得以游牧的方式获取生存资源;辽阔的大海诱导着濒海居民去远航捕捞。特定的自然条件决定其居民的求食形式,人的生产方式决定着人的生活方式,在此基础上形成人们的生活习惯、风俗、以及由之而来的价值心理和道德准则等,这就构成了一种特有的文化。无论是内隐形态的精神层面,还是外显形态的物质层面,这种文化都带着其生存空间浓郁的自然印记——文化的地域特征就由兹而具。
疆域辽阔的华夏大地具有繁复多样的地理地貌,中华民族在童年时代,以一个个相对聚居的群落,开始繁衍生息,再逐渐整合为部落、氏族。《战国策》云:“四海之内,分为万国。城虽大,无过三百丈者,人虽众,无过三千家者”,以之为轴心,在特有生产方式、生存方式以及由之而来的风俗习惯、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念等基础上,逐渐形成相应的社会制度。《汉书·食货志》说:“禹平洪水,定九州,制土田,各因所生”,“各因所生”所强调的,正是地域的各种因素所形成的先决条件,随着人类的社会化进程,一个个方国开始形成,“千丈之城,万家之邑相望”,中华民族的童年时代,是众多地域性的方国林立,即我们今天仍然耳熟能详的齐、鲁、燕、赵、秦、晋、楚、吴、越、巴、蜀、岭南、朔方等,呈现为多元轴心的社会构成形态。
一个方国,是在相应的地域范围中,因为大致相同的地理地貌、自然植被、气候物产以及相应的生存和生产劳作方式,还有在这些基础上形成的民俗风习、价值观念等同质性因素为基础形成的,并且有着该方国人文精神凝聚点的化合作用,《礼·王制篇》:“五方之民各有性也,不可推移”,其地域人文精神已经鲜明呈现。如较早步入农业文明而又濒临大海的齐国,就呈现出“泱泱大国”的风貌,齐桓公称霸这一政治现象的背后,实际上是有着深刻的地域人文精神的原因,“蹈海鲁连不帝秦”,以及“兵家”盛行和“稷下学派”的辉煌,“泱泱大国”之士,岂能甘心做“西僻”之秦的顺民?此亦可佐证;鲁之“未能事人,焉能食鬼”(《论语》)、鲁国闵子马说:“祸福无门,唯人所召”(《左传·襄公二十二年》)的世界观,是儒家“仁学”思想发展的基点,“大国”流风所及,至圣、亚圣的相继问世以及当时的两大显学儒、墨(墨子虽然担任过宋国大夫,实为鲁人)都诞生于之等等,都应该有着该地域人文精神氛围的特殊涵蕴;“殷人尊神,率民以事神,先鬼而后礼”(《礼记》)的文化传统,使武丁可以假托梦中神人示意、借助于神的旨意以避免大臣们的反对,从囚徒中选拔傅说为相来治理国家,而“唯殷先人,有典有册”的文化风尚,应该就是“殷墟”出土甲骨文遗物众多的原因之一;荆楚地区峰峦叠翠、碧水沉潭、云遮雾绕的秀美山川,才能够激发人的浪漫想像,才能够产生屈原一类伟大诗人。巴蜀远古生态环境是:“爰有膏菽、膏稻、膏黍、膏稷,百谷自生,冬夏播种,鸾鸟自歌,凤鸟自舞,灵寿实华,草木所聚;爰有百兽,相群爰居,此草也,冬夏不死”[2]。可以说,当北方民族还在辗转迁徙,寻找一个合适的生存环境,还辛苦搏击于“载燔载烈”、“如火烈烈”的严酷自然中(如《诗经》中“公刘”、“生民”所叙),当湘楚部族尚在“荜路蓝缕,以启山林”的荆棘丛中艰难垦殖时,巴蜀人已通过“先民之诗”如此夸耀着自己优裕的物质人生:“川崖惟平,其稼多黍,旨酒嘉谷,可以养父;野为阜丘,彼稷多有,旨酒嘉谷,可以养母”[3]。这种自给自足、自成单元的大盆地物产优势,养成巴蜀地域人文精神“未能笃信道德,反以好文讥刺”[4],蔑视中央权威和正统礼法规范,总是以各种形式进行反叛的地域文化性格。
我们不妨来作个案分析。
周成王把弟弟叔虞分封于“唐”,叔虞之子后来将之改称“晋”,其开国面临的形势是严峻的,“晋居深山,戎狄之为邻”[5],“深山”恶劣的自然条件,“为邻”的游牧民族来犯掠夺时常发生,这块土地又是“夏”族的旧都所在——《左传》有言:“命以唐诰而封于夏虚”——生活于夏朝旧墟上的遗民冥顽难驯,这种特定的社会构成和比邻关系,使统治者不得不“启以夏政,疆以戎索”以迎合当地特有的民间习惯和心理定势。就自然条件来说,贫瘠的黄土地水资源严重匮乏,农耕文明发展极度缓慢,物产的不足,使“晋人宿崇功利”,一切都要求立足实际。古三晋地区盛行《韩非子》、《竹书记年》等学说,就是这种地域人文心理的折射。《毛诗序》称:“此晋也,而谓之唐,本其风俗忧深思远,俭而用礼”。今人则对之解说更明:“在三晋,诞生了法家学说,强调法制而力主耕战,就青铜器的装饰而言,表现等级差别的礼仪活动,正是流行的图像题材”[6]。一方面,是自然环境的恶劣,物产的匮乏,“俭”的提出,就基于尽可能节约地利用已有资源来维持人们的生存必需。但这只是一种消极被动的应对方式,难以从根本上解决生存资料供应不足的问题,每个人生存的迫切需要使人际关系变得紧张,剧烈生存竞争的蕴蓄激化(如“三家分晋”、“戎狄之为邻”的掠食),就爆发为频繁的战争。“力主耕战”学说在该地域盛行不衰,正是人们希望增大生活资料生产(耕)的同时,再以掠夺(战)其他族群的财富以供己用。“耕”之不足,转而求诸“战”,是有该地域“民风剽悍”之谓,如饱尝“险阻艰难”的晋文公为改变生存条件而进行“城濮之战”进而称霸中原、摆脱“居深山”之困境;另一方面,战争必须以耗费更大的人力物力为代价,交战双方只得再求诸于“礼”,以契约方式来协调人际关系以达到社会安定。努力建构社会政治秩序,强调按等级来进行的财富分配等“用礼”思想,就成为该地域思想文化的重要内容。[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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