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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构主义批评的重要性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不过,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是西方整个后结构主义思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解构主义最初是以结构主义阵营内部的反叛姿态崭露头角的。

解构主义批评的重要性

三、解构主义批评

20世纪60年代末,随着法国的“五月风暴”及欧洲学生运动的落幕,人们对结构主义者“结构、结构,从不上街参加战斗”的中立立场普遍失望,结构主义思潮遂遭到普遍怀疑和冷落,法国整个思想界开始从结构主义向后结构主义过渡。曾经是结构主义中坚分子的德里达等人迅速摆脱结构主义的思维定式,摇身变成坚定的后结构主义者。后结构主义是一个范围相当广泛的理论,强调体系的变动不居以及描述一个完整、协调、具有明确意义的体系的不可能,将客观知识、总体和能够认知自己的主体都视为或然结果来对待,并由此展开了对三者的批评。当代女权主义历史主义、西方马克思主义和心理分析理论都带有后结构主义的色彩。

不过,以德里达为代表的解构主义是西方整个后结构主义思潮最重要的组成部分。用言简意赅的字句公式化地定义解构主义并非一件易事,而且本身也有违德里达的精神,因为德里达在被问及这个术语的意思时曾经指正:对于这个问题,他没有简单而公式化的答案。他的所有文章都是要避开这种令人恐惧的问题。解构主义的意思涉及形形色色容易混淆的东西,它是一种哲学立场、一种政治实践、一种思维策略,或是一种阅读模式。那么究竟何谓“解构”?解构最简单的定义就是,它是对传统结构主义按等级划分的一系列界限严格的二元对立面及其所代表的典型思想意识的批评,这些二元对立面包括内在与外在、思想与身体、言说与书写、自然与文化、形式与意义、真理与谬误、中心与边缘、表与里、存在与不存在等。“要解构一个对立面就是要表明它原本不是自然的和不可避免的,而是一个结构,是由依靠这个结构的话语所制造出来的,并且还要表明它是一个存在于一部解构作品之中的结构,而这种解构作品正是设法把结构拆开,并对它进行再描述——但这并不是要毁灭它,而是要赋予它一个不同的结构和作用。”(54)应用于文学领域的解构批评则是一种具有颠覆性和破坏性的阅读理论和实践,它质疑并挑战了语言系统所谓确定文本边界、总体与明确意义的功能,一个典型的解构式阅读旨在呈现原文内同时存在的各种矛盾冲突力量如何将貌似确定无疑的结构和意义消解为不可调和并难以确定的无限可能性,用巴巴拉·约翰逊(Barbara Johnson)的说法,就是揭示“文本之中关于意义的各种论战力量之间的一种嬉戏”(55)

解构主义最初是以结构主义阵营内部的反叛姿态崭露头角的。在1966年美国约翰·霍普金斯大学举行的一次讨论结构主义的研讨会上,德里达作了题为《人文科学话语中的结构、符号和游戏》(Structure,Sign and Play in the Discourse of the Human Science)的报告,质疑并批判了结构主义的一些原则,消解了结构主义的中心观点,探讨文学的另一种方法,即“解构主义”批评理论出现。但从哲学渊源看,德里达的解构主义思想实乃继承了尼采以来西方一直涌动着的否定理性、怀疑真理、颠覆秩序的强大思潮;其解构的踪迹在胡塞尔海德格尔弗洛伊德的思想里面已经存在。尼采的文字超越一切意识形态的思想、海德格尔的语言第一以及以文学艺术解构并拯救哲学的观点,还有弗洛伊德颠覆统一的个人意识的精神分析学说,都是德里达解构主义的思想资源。

德里达的基本观点集中于1967年出版的三本著作:《论文字学》、《写作与差异》和《言语与现象》,之后的著作主要是对这些观点的重申、拓展和运用。1970年,德里达的论文集《批评的语言和人类的科学》因为其中对结构主义的结构观点的批评引起美国的关注,并且使他首先在美国扬名。在英美世界里,德里达艰深晦涩的思想借助佳亚特里·斯皮瓦克、乔纳森·卡勒和J.希利斯·米勒的阐释性著述,在美国批评界产生了巨大影响。1979年,德里达以及耶鲁大学的保罗·德曼、J.希利斯·米勒、杰弗里·哈特曼以及哈罗德·布卢姆合作出版了《解构与批评》。在这部书里,德里达详细解释了“解构”作为一个策略和方法的功效。另四位活跃在文学批评领域的有影响的教授也因为这部书被视为一个团体——耶鲁学派,又称“美国解构主义”。从某种意义上说,德里达的解构思想正是通过耶鲁学派的“变形”,发展成为一种新的文本阅读和文学批评的方法,在英美世界发扬光大的。具体而言,解构主义“旗手”德曼的贡献在于充当了文学理论领域的一个中转站,从而“使得大学内外、美国和欧洲之间的一切通道都重新畅通起来”(56);米勒的贡献主要体现在及时跟踪德里达的学术道路,并及时地将其各个时期的学术思想和理论建树具体化在文学批评和阅读上;哈特曼在文风上堪称德里达的同道,他在一系列随笔中将文学与批评统一起来,不仅有力反对了把文学批评和文学创作绝对割裂开来的错误观点,拓展了文学和批评的范畴,还推动了德里达的不确定性原则的深入发展;布卢姆则运用解构主义中的“互文性”概念提出了影响即误读理论,给文学创作、文学批评和文学理论带来了新的气息,也把对一些重大文学问题的理解推上了一个新的阶段。

20世纪80年代后期,随着“耶鲁学派”的退入历史,作为一种批评理论思潮的解构主义受到新历史主义后殖民主义的挑战退居次要地位,但可以肯定地说,在这个没有主潮的“后理论时代”(57),“结构主义”这一术语再不可能维持原状了,无论它的信徒把德里达看成是叛逆的刽子手,还是看做英勇的解放者,德里达的解构理论已不同程度地渗透到人文学科的各个相关领域,影响了后结构主义之后的各种批评理论。

德里达始终关注语言问题,他的解构尝试也正是从语言开始的,因此,从文学理论角度考察德里达的贡献必须从构成文学文本的重要因素——语言入手。德里达以及解构主义的同仁们在文学理论上的创见主要体现在他的以下解构策略及几个独创性的概念上。

1.逻各斯中心主义批判

德里达学说的一个重要特点,就在于颠倒写作与口语的等级序列从而实现对逻各斯中心主义(logocentrism)的批判,也即反对所谓的词语中心主义。在逻各斯中心主义者看来,言语与意义(即真理、上帝的话)之间有一种自然、内在的直接关系,言语是讲话人思想的“自然流露”,是其“此刻所思”的透明符号,言语比文字更接近原始思想。与此同时,言语意味着讲话人“在场”,意味着释义的准确性与稳定性。而书面文字只是一系列符号,是一种声音的代替,是言语的媒介;与声音或言语相比,它总是第二位的,并且,它在释义上也因为讲话者的“不在场”而容易产生歧义,引起误解。因此,思想一旦被书写出来,其准确性就有可能受到破坏。

德里达对逻各斯中心主义的批判,即在于试图颠覆“言语”与“书写”的传统等级关系。在《论文字学》一书中,他通过对索绪尔语言学中差异性原则的分析指出,符号没有一个超验的中心或意义,它的本质是差异,因此意义并不能被固定在任何确定的事物之中:无论是言语,还是文字。因此,言语并没有优于文字的特权。在《象征》一书中,德里达又指出,“写作”、“书写”或“文字”有如下特征,即写出的符号可以重复,在特定情况下,不仅发送符号的主体不出现时可以重复,而且接受者不出现时也可以重复。他认为,只有当一个符号能被重复使用时,它才能被用来指称,这种特性存在于文字而不是言语中。他说,在解释“说出的”符号时,不管说出的话里有什么音调、语调,乃至歪曲,都必须承认某些稳定的和一致的形式——“能指”。这就是说,必须排除临时的语言本体,恢复一种纯粹的形式——可重复的具有“写作”特征的“能指”。也就是说,“言语”是“书写”、“写作”、“文字”的一种样式(58)。由此,德里达将言语与书写的位置关系颠倒过来,将言语视为书写的派生物,而不是相反的关系。在德里达看来,写作从总体上来说,是一种“元书写”(arch-écriture),或者说是一种原初的写作,因为,从更大的范围说,总体文字包括了整个语言学的符号系统,因而它也是狭义上的言语和文字赖以存在的基本条件。这种观点和方法对阅读历史文本和从事文学批评显然有着重要的启示意义:我们今天从文本中获得的意义并不是首先通过声音实现的,而是首先从前人写下的文本的书面语中获得意义的,这就从根本上动摇了语音中心主义的大厦。

以批判逻各斯中心主义为起点,以颠覆“言语”与“文字”的等级关系为出发点,德里达展开了对一切植根于形而上学传统的、等级森严的二元对立项的批判与解构。这些二元对立项包括:男人/女人、灵魂/肉体、文明/愚昧、西方/东方、主体/他者、主人/奴隶等,在这些二元对立项中,前者往往优于后者,它们是逻各斯的变体或化身。德里达的革命性举动在于,他对所有这些处于等级秩序中的二元对立项发出了瓦解号令,从而动摇了整个西方的形而上学大厦。

2.延异和播撒

“延异”(différance)是德里达自创的瓦解结构意义确定性的关键性概念。这个词来自法语动词“to differ”(区分)和“to defer”(延搁)。“Différance”是一个几乎不可翻译的词语,德里达用一个字母“a”换掉“e”,以使他的概念区别于差异(difference)。德里达生造的这个词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是差异,主要诉诸空间;第二层意思是延缓,主要诉诸时间。德里达认为语言就是“差异与延缓”的无止境的游戏,永远也得不出最后的结论。文本与文本之间始终是一种互文的关系,因而对文本的阐释就形成一种“阐释的循环”。

索绪尔就曾指出,意义并不存在于某一个符号之内,它零星散布于一系列的无终止的链条内,不会轻易被捕捉、定位于某一个具体的符号上。意义总是被暂缓并不断被延迟下去:一个符号指向另一个符号,另一个符号又指向其他符号,层出不穷,无终无止。例如:如果我们想知道一个词的意义,字典会告诉我们更多的词语来解释它,而这更多的意义又使我们继续不断地查阅下去,所以意义实际是一系列无终止的象征符号的差异。德里达由此得出结论:语言符号无非是一系列不断推延的差异的游戏。因此,延异是一种存在与语言背后或语言中的力量,它产生着构成语言差异的效果。与此同时,它还充分体现了德里达独特的解构主义方法论,体现了其解构的基本立场:世界上不存在所谓终极不变的意义,正如不存在一成不变的结构一样,语言不过是延异的无止境的游戏,终极意义永远可望而不可即。

“延异”是一个杜撰之词,德里达也拒绝给它下明确的定义。他说,“延异既不是一个词,也不是一个固定的概念”,“它不是一种存在——在场,无论你把它看得多么美妙,多么重要或者多么超验。它什么也不支配,什么也不统治,无论在哪儿都不以权威自居,也不用大写字母来炫耀自己”,“它既不存在也没有本质。它不属于存在、在场或缺席的范畴。”(59)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德里达努力避免自己创设的概念被“本质化”,从而再次陷入他苦心孤诣要逃出的形而上学牢笼。不过,他曾有一个生动的比喻,说“延异”就像一把扎束的花(sheaf),其中有着“复杂的组织结构,不同的花枝和不同的词意,各自朝不同的方向散漫开去。与此同时,每一枝花又与其他的花枝或意义紧密联系,形成一种交错结构”。

需要说明,作为延异特征之一的散漫,除了时间上的延迟、空间上的差异这两层含义之外,还含有一种“播撒”(拉丁文differe)之意。德里达于1972年出版《播撒》,在这本书中,他将différance这个词的含义又扩大了,即由原来的延异,发展到播撒(dissémination)。由于作为意义归宿的“在场”已经不复存在,符号的确定意义被层层地延异下来,又向四面八方指涉开去,犹如种子一样到处播撒,因而它根本没有中心可言。播撒瓦解了语义学,播撒的意义是开放的、多义的,并且是不可限定的,它不能被整体化为作者意图的一部分,而是积极地将自己进行无限数量的释放。德里达认为,播撒是一切文字应有的能力,它无休止地瓦解文本,揭露文本的零乱与重复,从而使“不确定性”成为解构主义批评的核心术语,而传统批评中的中心、本源、结构、本质等概念则消失殆尽。

3.互文性

解构主义认为,文字不是外在实物的反映,而是一系列符号的推迟和差异的永无止境的游戏,文本也不再是外在世界的再现。与之相反,在德里达的解构主义中,客观世界也被文本化了。或者说,整个世界都被归纳为一个文本。德里达还认为,阅读与写作无孔不入地渗入我们的知识和经验世界,而我们的世界除了解释,别无他者。阐释者无法超越解释,因为他被囚禁于语言牢笼之中,必须面对修辞和差异构成的无休止的符号游戏,所以他的解释也是永无止境的。在此前提下,德里达提出了他的互文性观念:一篇作品既不属于某一个作家,也不属于某个时代,它的文本贯穿了各个时代,带有不同作家的文本痕迹。所以,针对一个文本的解释和阅读也只能是开放型的,而且千差万别。任何一个新文本,都与以前的文本、语言、代码互为文本,而过去文本的痕迹则通过作者的扬弃而渗入他的作品。不仅如此,西方形而上学的哲学思想更是无声地潜伏于语言体系中。互文性不仅是语言的互文,它更是一种文化思想的互文。“互文性”不仅指明显借用前人词句和典故,而且指构成文本的每个语言符号都与文本之外的其他符号相关联,在形成差异时显出自己的价值。没有任何文本是真正独创的,所有的文本(text)都必然是“互文”(intertext)(60)

传统的文学批评一直试图探究文学的深度模式、解答作家赋予作品意义乃至所谓的终极意义,解构主义批评认为这是逻各斯中心主义使然。解构主义批评以对多元意义的主张来取缔对超验意义的崇拜,以不确定性来攻击同一性、整体性和总体性。与此同时,一种全新的文学史观也开始显山露水。解构主义反对以往的文学史述使用理论暴力将文学史锻打成一个单一的连续体,相反,在“互文性”概念的观照下,过去、现在、将来之间的界限被取消,连续体消失,历史被置于一个平面之上。互文中“但丁和德·利洛被放在了一起,尽管他们处于毫不相关的历史时期,彼此之间毫无任何的共同之处”(61)。对于解构主义批评来说,一切历史——确如克罗齐所说——都是当代史。文学史不是对文学史现场的某种还原运动,而是立足于我们这个时代对“历史”的一种重述。

此外,一些尖锐的质疑者认为,解构主义是一种彻底的虚无主义:语言文字永远处于删除号的威胁之下,隐喻和修辞被过度夸大,历史虚拟,真理虚妄,意义不定以及释义的漫无边际……的确,解构主义的一些特性显示了某些显而易见的症候:无中心论让一切陷于漂泊,互文性让“原创性”、“独创性”被消泯,写作越来越“不及物”。但另一方面,解构主义对二元对立项的拆解,取消了在历史与传统中形成的各种等级;对隐喻和修辞的强调则深刻地揭示了历史与真理背后的虚构本质。因此,那种视解构主义只是一种使一切陷于虚无的永动式的拆卸的指责,是片面的。真正的解构主义批评在一个更深的层面上超越了“形式主义”,它在本质上是政治性的。德里达说:“我想那种一般的解构是不存在的。只存在既定文化、历史、政治情境下的一些解构姿态。……这就是为什么解构不是一种简单的理论姿态,它是一种介入伦理及政治转型的姿态。因此,也是去转变一种存在霸权的情境,自然这也等于去转移霸权,去叛逆霸权并质疑霸权。从这个角度来讲,解构一直都是对非正当教条、权威与霸权的对抗。”(62)特里·伊格尔顿则称赞德里达创造了一种新的阅读技巧,他认为,解构批评完全是一种政治实践,是摧毁一个特定的思想体系,以及它背后的那种一整套政治结构和社会制度赖以生存的逻辑。他(德里达——引注)并非荒谬地试图否认相对确定的真理、意义、特性、意图、历史的连续性这些东西的存在,而是试图把它们看做更为广泛、更为深刻的一段历史的发展结果,即语言、无意识、社会制度和实践的发展结果(63)。正因为如此,解构主义批评的理论潜能不断被释放,在耶鲁学派之后,新历史主义、女权主义等批评流派相继诞生并迅速占据了文学批评的舞台。这些批评流派在把历史、现实等“政治性”因素重新引入文学批评领域的同时,依然把批评的旨归定在了打破文本桎梏之上。就此而言,它们的理论精髓同解构主义理论是一脉相承的。

【思考题】

1.何为俄国形式主义所谓的“文学性”?陌生化诗学对于我们的批评实践有何启示?

2.何谓“新批评”派的“张力诗学”?“细读”对于文学批评的意义何在?

3.结构主义批评在方法上的特点是什么?结构主义在叙事学上的主要贡献是什么?

4.何谓“原型”?弗莱所谓的“神话移位”是什么?

5.何谓“互文性”?它对我们的批评实践有何启示?

【注释】

(1)[法]托多洛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2)[美]魏伯·司各特:《西方文艺批评的五种模式》,蓝仁哲译,重庆:重庆出版社1983年版,第83页。

(3)参见蔚志健:《二十世纪西方形式主义文论之路》,载《文艺理论与批评》,2005年第2期,第127页。

(4)[美]威尔弗雷德·L.古尔灵等:《文学批评方法手册》,姚锦清等译,北京: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94、95页。

(5)[法]托多洛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5页。

(6)[法]托多洛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2、23页。

(7)王先霈等:《文学批评导引》,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8年版,第169页。

(8)[美]弗雷德里克·詹姆逊:《语言的囚牢》,钱汝佼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5年版,第82页。

(9)[法]托多洛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4页。

(10)[法]托多洛夫:《俄苏形式主义文论选》,蔡鸿滨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65页。

(11)赵一凡等:《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年版,第339页。

(12)[英]参见戴维·洛奇:《二十世纪文学评论》(上册),葛林等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138页。

(13)参见王先霈等:《文学理论批评术语汇释》,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323页。

(14)[英]燕卜荪:《含混七型》,见赵毅衡:《“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344页。

(15)[美]艾伦·退特:《论诗的张力》,见赵毅衡:《“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130页。

(16)转引自王先霈等:《文学批评术语词典》,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9年版,第287页。

(17)转引自胡经之:《中国古典美学丛编》(上),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264页。

(18)转引自赵毅衡:《重访新批评》,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9年版,第47~48页。

(19)赵毅衡:《“新批评”文集》,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1年版,第335页。(www.xing528.com)

(20)[新]莱恩·毕肖普:《冷战期全球研究开发型大学》,范静晔译,载《文化研究》(第7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8页。

(21)[新]莱恩·毕肖普:《冷战期全球研究开发型大学》,范静晔译,载《文化研究》(第7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88页。

(22)[美]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13页。

(23)[美]霍克斯:《结构主义和符号学》,瞿铁鹏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8页。

(24)[美]乔纳森·卡勒:《文学中的结构主义》,见沈恒炎等:《外国文艺思潮》(第3集),西安:陕西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04页。

(25)参见赵一凡等:《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年版,第250、251页。

(26)[法]托多洛夫:《结构主义诗学》,见胡经之等:《西方二十世纪文论选》(第2卷),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310页。

(27)转引自[美]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9页。

(28)[英]塞尔登:《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76页。

(29)[美]艾布拉姆斯:《文学术语汇编》,晓河译,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年版,第35页。

(30)[英]塞尔登:《当代文学理论导读》,刘象愚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96页。

(31)[法]罗兰·巴尔特(因为翻译的习惯,译者在此译为“巴特”):《S/Z》,屠友祥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92~93页。

(32)[美]乔纳森·卡勒:《结构主义诗学》,盛宁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25页。

(33)[美]罗伯特·肖尔斯:《结构主义与文学》,孙秋秋等译,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6页。

(34)转引自[美]罗伯特·肖尔斯:《结构主义与文学》,孙秋秋等译,沈阳:春风文艺出版社1988年版,第18页。

(35)赵一凡等:《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年版,第511页。

(36)[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09页。

(37)[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341页。

(38)[加]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剖析》,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12页。

(39)[瑞]荣格:《荣格文集》,冯川等译,北京:改革出版社1997年版,第69、83、84页。

(40)南帆:《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批评99个词》,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2003年版,第319~320页。

(41)赵一凡等:《西方文论关键词》,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7年版,第827页。

(42)[加]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解剖》,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8页。

(43)[加]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解剖》,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99页。

(44)吴持哲:《诺思洛普·弗莱文论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9页。

(45)吴持哲:《诺思洛普·弗莱文论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页。

(46)吴持哲:《诺思洛普·弗莱文论选集》,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1页。

(47)[加]诺思洛普·弗莱:《文学的若干原型》,转引自邱运华:《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7页。

(48)参见[加]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解剖》,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3~5页。

(49)[加]诺思洛普·弗莱:《批评的解剖》,陈慧等译,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第151页。

(50)徐岱:《批评美学:艺术诠释的逻辑与范式》,上海:学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21页。

(51)[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10页。

(52)[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11~112页。

(53)陈厚诚等:《西方当代文学批评在中国》,天津:百花文艺出版社2000年版,第149页。

(54)[美]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

(55)转引自乔纳森·卡勒:《文学理论》,李平译,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牛津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31页。

(56)JacquesDerrida.Memoirs for Paul de Man,Revised Edition.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1989:vxii.

(57)[美]罗里·赖安、苏珊·范·齐尔:《当代西方文学理论导引》,李儒敏、伍子恺等译,成都:四川文艺出版社1986版,第137页。

(58)参见郭宏安等:《二十世纪西方文论研究》,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417页。

(59)转引自邱运华:《文学批评方法与案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95页。

(60)有关“互文性”一节,参照了赵一凡的《西方文论关键词》中第265页的相关论述,特此说明。

(61)[英]特里·伊格尔顿:《后现代主义的幻象》,华明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0年版,第56页。

(62)[法]德里达:《书写与差异》,张宁译,北京: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14~16页。

(63)参见[英]特里·伊格尔顿:《文学原理引论》,刘峰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87年版,第175~17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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