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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批评教程:系统建构与成果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因此,对文学史进行批评,是一种系统化的批评实践,批评主体尤其需要对文学史的内在逻辑进行全面和科学的把握。只有厘清了编撰者的“史观”,并对这些“史观”进行辩证性的分析和思考,批评才能深入文学史的内部,对它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判断。显然,这些针对文学史观的批评,对后来多元化文学史的出现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文学批评教程:系统建构与成果

四、文学史:批评的系统建构

文学史也是文学批评的一个重要对象。所谓文学史,就是指对特定地区、特定时期的文学发展状况进行综合性和系统性的归纳与总结,譬如中国现代文学史,通常是对1919—1949年这一历史时段的中国文学发展进行整体性的归纳与总结;而中国当代文学史,则通常是对1949年以来的文学发展进行整体性的归纳与总结,等等。文学史主要是研究文学发展的过程,总结文学发展的内在规律,其中包括阐述各种作品内容、作家个性、文学思潮、文学运动、文学流派和社团的演化轨迹,寻求它们前后相承相传、沿革嬗变的规律,揭示文学的发展与各种时代因素、社会因素(政治﹑经济﹑军事哲学宗教道德艺术等)的关系以及本地区文学的发展与其他地区文学相互交流﹑影响的关系,对各个时期的重要作家作品在文学发展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进行科学评述和定位等。

由于文学史拥有一套相对独立的学科体系,因此,它有别于其他批评对象,这主要表现在:文学史本身就是一个系统化的文学建构,隐含了较为复杂的历史价值判断和审美价值甄别。在通常情况下,任何一部文学史,既体现了编撰者独特的个人思考和历史见解,也体现了某一时代的集体价值与历史认同。因此,对文学史进行批评,是一种系统化的批评实践,批评主体尤其需要对文学史的内在逻辑进行全面和科学的把握。

1.“史观”的审视与思考

任何一部文学史的建构,都离不开编撰者的“史观”,因为“史观”是文学史形成的核心和灵魂。可以说,有什么样的文学“史观”,就意味着有什么样的文学史。所谓“史观”,就是指人们对历史的根本看法和观点,它既包含了个体的人对历史的基本判断,也折射了整个社会、整个民族对历史发展过程的集体认识和价值判断。从认识论上说,所有的历史事实都是客观存在的,但是历史的判断却并非先验地存在着,而是由人的主观能动性来决定的。在任何时候,一切历史的判断(即“史观”),其实都体现了判断主体所拥有的特定的价值立场和特定的意识形态倾向。

从发生学的意义上说,“史观”其实就是世界观的组成部分。世界观直接影响并规约了历史观的形成,同时历史观也会潜在地影响世界观的塑造。马克思主义认为,历史观的基本问题是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这是哲学基本问题在社会历史领域的延伸。由于对历史观基本问题的不同回答,形成了两种根本对立的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唯心主义历史观。唯物主义历史观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又能动地反作用于社会存在;人类历史的演进是客观的合乎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社会基本矛盾是一切社会发展的动力,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初源泉;在阶级社会,阶级斗争是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人民群众是推动历史发展的主要力量。唯心主义历史观则强调社会意识决定社会存在,否认物质生产对社会发展的决定作用,把个人的思想观念、理性或“绝对精神”、“神”视为历史发展的动力,认为少数英雄人物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力量。

人是一种历史的存在,也是一种文化的存在。当一种历史观或世界观成为整个社会的主要观念,那么,作为个体的人,也会自然而然地受到这种观念的影响,并进而形成一种共识性的文学史观。譬如,在中国改革开放之前,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人们都将历史唯物主义简单地理解为单一的“阶级斗争史”。这导致了人们对文学发展史进行判断的时候,机械地信奉了“阶级史观”——以作家的阶级立场、作品的阶级情感作为文学史的定位依据,使不少具有较高艺术价值的作家和作品都被排斥在文学史之外,从而使文学史的建构都无一例外地体现为阶级斗争史的基本精神。

其实,真正的唯物主义历史观,不仅强调个体能动性在历史认识过程中的重要性,而且也强调任何个体的人都是历史的主体。人的主观能动性,既是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重要动力,也是认识人类自身历史和完善人类自身的基本动力。当然,就历史而言,人的主观能动性首先要受制于历史自身的客观性。文学史的建构也同样如此。一方面,人们要充分尊重文学发展的客观情形,充分尊重文学艺术的基本价值谱系;另一方面,又要大力发挥编撰者的主体意识,充分展示编撰者对特定历史时期文学发展的深入思考和科学把握。只有这样,文学史的建构,才能摆脱政治意识形态的潜在规约,走向全面、客观和科学。

就本体化的历史而言,史实是永远不变的,而作为认识历史的主体的人,在解读历史的过程中,常常会因为各种因素的影响而出现一些变化。这种变化,体现了人类主体意识的丰富和发展,也折射了唯物主义的科学发展观。正是由于人的认识在不断地发展,对历史的看法也会出现不断的自我修正,因此,对文学史的不断解读和重写,也就成为一种自然而然的现象。仅以中国现代文学史和中国当代文学史为例,迄今为止,这两个文学史都有十多种版本问世,而且体现了不同的文学“史观”,其中不少已成为中国高校的通用教材。应该说,这些不同文学史版本的出现,无论是对于广大受众的选择,还是对于文学史本身的建构,都具有重要的意义,也体现了当代学者对既定文学发展史的强劲思考和独特判断。

针对日趋多样化的文学史现状,文学批评在深入这一现状过程中,首先不能忽略的,便是对文学史形成过程中的内在灵魂——编撰者的“史观”进行审视和思考。只有厘清了编撰者的“史观”,并对这些“史观”进行辩证性的分析和思考,批评才能深入文学史的内部,对它的科学性和系统性进行有效的分析与判断。譬如,早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有不少中国的批评家就发出了“重写文学史”的呼声,并开始对以往的文学史进行批评。在这些批评中,针对中国现当代文学史,有人就从主体性的角度指出:“阐释主体的自主性使得我们现在面对的这段文学史不可能以一种面目被最终确定下来,同时也使得人们对它作出阐释之前不得不正视阐释主体的现实基点,即阐释者的那种主观性、当代性和那种在个体把握历史整体时难以避免的个性化和片面性。”(40)为此,他们强调,要改变以往的政治化的文学史,重构审美化的文学史;要改变统一编撰的文学史,鼓励多元的个人化的文学史。显然,这些针对文学史观的批评,对后来多元化文学史的出现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

2.“史法”的梳理与辨析

除了基本的文学史观,在任何一部文学史的建构过程中,“史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内在因素。所谓“史法”,就是指文学史的编撰者所运用的一系列阐释、分析和归纳的方法,它既是“史观”的直接体现,又是“史观”的具体实践。“史观”与“史法”之间相辅相成,彼此统一。在文学史的具体建构过程中,我们会经常发现,由于编撰者“史观”的不同,对文学史内部的阶段划分、作家和作品的历史定位和价值判断都不相同。譬如,注重意识形态化历史观的编撰者,都普遍注重将文学史的阐释、分析和归纳与社会政治革命史紧密相连,甚至直接用社会政治革命史的方法,来界定和解析文学史的发展主脉。而注意审美意识化历史观的编撰者,则更多地强调文学史就是文学艺术的发展史,注重运用各种自律性的审美方式,对艺术本体史的发展过程进行梳理、描述和归纳。

在文学史的建构中,“史法”并不是一种抽象的存在,而是非常具体地呈现在文学史内部的各个环节之中。在此,我们不妨以中国现代文学史为例,细察一下不同“史法”在文学史构建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同情形。迄今为止,中国学术界比较首肯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主要有七种:王瑶的《新文学史稿》,刘绶松的《中国新文学史初稿》,唐弢、严家炎的《中国现代文学史》,林志浩的《中国现代文学史》,黄修己的《中国现代文学简史》,钱理群、吴福辉、温儒敏、王超冰四位的《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和香港司马长风的《中国新文学史》。如果细致地比较一下,人们就会发现,他们对中国现代文学30年来历史时期的不同划分就各不相同:王瑶的文学史分为四编,第一编:伟大的开始及发展,1919—1927年;第二编:左联十年,1928—1937年;第三编是:在民族解放的旗帜下,1937—1942年;第四编:沿着《讲话》指引的方向,1942—1949年。与王瑶不同,刘绶松完全依照中国现代革命史的程序来编,第一编:1919—1921年;第二编:1921—1937年;第三编: 1937—1945年,第四编:1945—1949年。林志浩的分法基本与王瑶的分法无异。唐弢、严家炎则在与王瑶看法一致的前提下,把现代文学的发生期推到了1917年。应该说,这几种文学史的划分方法虽然略有不同,但其中所隐含的“史观”都是一致的,即突出了文学史与中国革命史之间的呼应关系。但是,黄修己却回避了一向以《讲话》作为前后分期的做法,而是按文学自身规律来划分的。如发生期:1917—1920年;发展第一期:1921—1927年;发展第二期:1928—1937年7月;发展第三期:1937年7月—1949年9月。这种划分更加简洁,也体现了作者对艺术内在规律的充分考虑。钱理群等人的分法最简明,只是三个十年:一,1917—1927年;二,1928—1937年6月;三,1937年7月—1949年9月。司马长风对现代文学史的分法,则显得别具一格:1915—1918年为文学革命期;1918—1920年为诞生期; 1921—1928年为成长期;1929—1937年为成熟期;1938—1949年为凋零期,他甚至还将现代文学史终结点延伸至1965年。显然,在司马长风的历史界定过程中,更突出了作者对艺术本体史的充分考虑。(41)尽管这些中国现代文学史都有各自的优势,也存在着各自的不足,但从这些不同的“史法”之中,我们既可以看到编撰者的不同历史观,亦可以看出他们对不同“史法”的具体运用。

除了“史观”的潜在规约之外,在具体的文学史编撰过程中,各种“史法”的运用也是非常灵活、非常繁杂的。大到历史阶段的划分、文学思潮和文学流派的形成过程及价值评判,小到作家和作品的筛选、分析和判断,都会明确地呈现出来。而且,“史法”运用的科学与否,灵活与否,会直接影响到文学史对编撰主体的“史观”体现,也直接影响到整个文学史的科学价值。因此,文学批评在对文学史进行分析和批评时,同样不能忽略对其内部各种“史法”的有效梳理和辨析。

3.宏观建构与微观定位的系统考察

任何一部文学史,都是既涉及一定的区域空间,又涉及一定的历史时间。譬如,欧洲文学史,就是对欧洲由古至今的文学历史过程的归纳和总结;美国文学史,就是对美国自成立以来的文学发展的归纳和总结;而中国古代文学史,就意味着是对中国现代以前文学发展过程的归纳和总结。这是文学史在宏观上必须具备的时空体系。若从微观上看,文学史的内部构成,主要是由文学思潮、文学流派、作家(诗人)、作品等元素组成,它们通常依据文学理论的自律性体系,按文学思潮、文学流派、诗歌小说散文戏剧等不同类别分而述之,当然也会因为作家创作的实际成就出现不同程度上的交叉。

在通常情况下,文学史的宏观建构并不存在太多的差异,因为文学史基本上是立足于相对稳定的历史时空来定位的。但是,由于某些区域的变化或语言系统的变化,也会导致文学史在空间建构上的争议。譬如西班牙的文学史,一般学者都是将其确定为西班牙国家这一区域之内,但也有人将所有西班牙语国家的文学都纳入其中。历史时期的划分也同样如此,尤其是对于“近代”、“现代”之类指称相对模糊的历史时段,在落实到具体的文学史编撰之中,就常常存在着一些争议。不过,从文学史的宏观建构上看,这些争议只要有各自充分的理论和依据,都是合理的,从本质上说,也不会动摇或颠覆文学史在“历史时空”层面上的基本框架

但是,文学史的微观定位却要复杂得多。所谓微观定位,就是指文学史的编撰者对所在历史时期内的重要思潮、流派、作家和作品的甄别与遴选,阐释与评判。一方面,编撰者会大力吸收学术界已取得的各种最新研究成果,使文学史能够保持在学术的前沿地带;另一方面,编撰者还需要从历史的坐标价值上审慎地考虑遴选的目标,以便确定这些目标是否能够科学地体现某一历史时期的文学实绩。由于受到不同文学史观的影响,不同的编撰者对同一历史时期文学思潮的分析,对具体作家和作品的筛选和评析,都会出现较大的差异。人们会常常发现,有些作家或作品在某些文学史里占有非常突出的地位,而且历史评价颇高,但到了另一些文学史里,只是一笔带过,甚至根本就没有被提及。反之亦然。应该说,出现这些差异是十分正常的,它表明了编撰者对某一历史时期文学发展的独特思考和判断。

微观定位的差异性不仅隐含了文学史编撰者的主体立场和独特“史观”,也折射了特定时代的文化信息。在某一个时代里,人们忽然对某些流派、某些作家作品有了新的认识,甚至在学术界形成了一个新的热点,那么,这种具体时代特质的审美信息,就会自然而然地渗透到该时代的文学史之中。譬如,中国现代作家沈从文张爱玲,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他们都被排斥在中国现代文学史之外,然而,随着20世纪80年代学术界对沈从文和张爱玲的持续关注,以及读者对他们作品的热议,这两位作家在后来的中国现代文学史中,都占有较为重要的地位。

克罗齐曾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这句名言至少包含了两层意思:历史的价值并不是为了单纯地保存记忆,而是更好地引导现在,并对未来发挥应有的借鉴作用;任何一个当代人对历史的认识,都不能简单地停留在前人的总结之上,而是需要站在现在的立场上,不断地对历史进行重新解读,赋予历史更多更新的内涵。文学史之所以需要不断地重构,也同样基于这两种内在的精神需求,这往往体现在文学史的微观定位之中。因此,对文学史的批评,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系统化的审美考察,批评主体不仅要注意其宏观体系的建构,更要注重其微观定位的标准和差异,尤其是要对那些微观定位中的独特性进行深入的分析。

4.分体史与文学自律性的深度建构

与“大而全”的文学史不同,各种分体史也是文学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依据不同的标准和原则,分体史有着各种不同的形态和类别。从体裁上看,分体史主要包括:文学思潮发展史、诗歌史、小说史、散文史、戏剧史、批评史等;从题材上看,分体史则主要包括乡土文学史和都市文学史;从审美趣味上看,有人以文学的雅与俗作为依据,还分出了通俗文学史。这些类别繁多的分体史,体现出文学史研究不断地走向深度和广度,也折射了人们对文学历史积极重构的主体意愿,无论是对于文学史的发展,还是对于文学研究的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分体史的出现,是文学高度自律化的一种表现,也是对文学自律性的深层建构。众所周知,文学自从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以来,其自律化发展过程非常迅速,不仅形成了一系列相对完整的文学理论体系,而且在每一个不同的文学类别内部,也逐渐形成了各自的理论体系和审美标准。这些理论体系一方面为人们理解文学的自身规律和审美特质提供了科学而丰富的判断依据,另一方面也是人们在具体的文学研究和批评实践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产物。分体文学史无论依据何种区分标准,都体现了对文学自律性的高度尊重,同时在具体的分体史建构中,又会对各种自律性的理论体系进行丰富和完善。尤其是随着文学自律性的不断深化,各种不同的文学类别都在极力丰富和完善各自的理论体系,使文学理论在科学化的层面上走向深层的规律建构。在这种情形下,人们在建构文学史的过程中,自然而然地感到,那些“大而全”的完整体文学史,很难反映不同类别的文学发展轨迹,诚如有人所说:“尽管不同文体的文学在其发展演变上有许多共同的或相近的规律可循,但不同文体之间毕竟还有因着文体自身特点(内在需求和演变机制)而呈现出的各自特异的变化轨迹。这些不同文体的特异的变化,在一部相对粗放、相对宏观的整体性文学史中是很难一一反映出来的。”(42)正是在这种情形下,文学分体史的出现,成为对文学自律性的一种深度建构,也是对不同类别的文学发展过程的一种更为精深的总结。

既然分体文学史是一种文学高度自律化的产物,那么,面对各种丰富的分体史,批评主体不仅要注意对其进行“史”的宏观考察,更要注意对其在“体”上的有效建构。这种“体”的建构,包含了编撰者对这一文学类别特殊发展规律的总结和分析,展示了编撰者对这一文学类别创作实绩的科学定位和评价,也反映了编撰者对这一文学类别研究成果的合理吸收和及时整合。因此,文学批评在评析分体文学史时,无疑要更加强调文学自律性的内在要求。

尽管文学史并不是文学批评的主要对象,但是,对文学史进行有效的甄别与评析,一直是文学批评的基本任务之一。任何一部文学史的形成,都是一种综合性、系统性的科学工程。它既涉及历史哲学、历史方法,又涉及文学自身的理论体系、价值标准;它既包含了编撰者对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的及时跟踪和总结,又包含了编撰者自身对某一历史时期内的有效梳理和思考。只有深入文学史的学科内部,在深入把握了这一学科的基本特质之后,批评主体才能面对不同的文学史建构体系及其价值倾向,进行科学的阐释和评判。

从文本、作者到文学思潮、文学史,作为文学批评的基本对象,它们都存在着各自不同的特点和规律,也有着各自不同的功能、作用和意义。只有深入地把握了这些对象各自的基本特点,掌握了它们各自的内在规律,文学批评才能做到有的放矢,真正地提高批评的信度和效度。

【思考题】

1.在针对“作者”的文学批评中,为什么要注意作者的审美意图与实际文本之间的差异性?试举例分析。

2.以中国现当代文学中的某个文学思潮为例,谈谈文学思潮的几个基本特征。

3.从文学批评的角度看,如何理解各种分体文学史中“体”的价值和意义?

【注释】

(1)转引自汪民安:《文化研究关键词》,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340~341页。

(2)转引自[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51页。

(3)[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51页。

(4)[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63~64页。

(5)陶东风:《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8页。

(6)陶东风:《文学理论基本问题》,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79页。(www.xing528.com)

(7)[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76页。

(8)[美]雷内·韦勒克:《批评的概念》,张金言译,杭州:中国美术学院出版社1999年版,第276页。

(9)鲁迅:《鲁迅全集》(第8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45页。

(10)[美]雷内·韦勒克、奥斯汀·沃伦:《文学理论》,刘象愚、邢培明等译,北京:三联书店1984年版,第278页。

(11)张德明:《批评的视野》,上海:上海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60页。

(12)参见叶燮:《原诗》,霍松林校注,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第17页。

(13)参见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69~70页。

(14)宗白华:《艺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7页。

(15)宗白华:《艺境》,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15页。

(16)宗白华:《美学散步》,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214~215页。

(17)[英]艾略特:《艾略特文学论文集》,李赋宁译,南昌:百花洲文艺出版社1994年版,第2页。

(18)朱光潜:《诗论》,北京:三联书店1998年版,第53页。

(19)[秘鲁]略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赵德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20)[秘鲁]略萨:《给青年小说家的信》,赵德明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04年版,第6页。

(21)[奥]弗洛伊德:《达芬奇及其童年的回忆》,张杰等译,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版,第23页。

(22)[瑞士]皮亚杰:《儿童的心理发展》,傅统先译,济南:山东教育出版社1982年版,第120页。

(23)童庆炳、程正民:《文艺心理学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2页。

(24)童庆炳、程正民:《文艺心理学教程》,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25)[比]乔治·布莱:《批评意识》,郭宏安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26)参见刘增杰:《云起云飞——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思潮研究透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325页。

(27)王嘉良:《现代中国文学思潮史论》,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1页。

(28)刘增杰:《云起云飞——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思潮研究透视》,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7年版,第327页。

(29)吴秀明:《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学思潮》,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30)吴秀明:《转型时期的中国当代文学思潮》,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2页。

(31)席扬:《文学思潮:理论、方法、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15页。

(32)卢铁澎:《文学思潮特性论》,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第66页。

(33)参见卢铁澎:《文学思潮特性论》,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第67页。

(34)[美]韦勒克:《文学思潮和文学运动的概念》,刘象愚选编,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9年版,第254页。

(35)卢铁澎:《文学思潮正名》,载《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1年第3期,第106页。

(36)席扬:《文学思潮:理论、方法、视野》,上海:三联书店2009年版,第45~46页。

(37)卢铁澎:《文学思潮特性论》,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年第5期,第68页。

(38)卢铁澎:《文学思潮功能论》,载《探索与学习》,2001年第3期,第99~100页。

(39)卢铁澎:《文学思潮功能论》,载《探索与学习》,2001年第3期,第98页。

(40)李劼:《中国现代文学史1917—1984论略》,转引自南帆主编:《二十世纪中国文学批评99个词》,杭州:浙江文艺出版社,第302页。

(41)参见赵国宏:《〈中国现代文学史〉七大版本比较略评》,载《语文学刊》,2000年第4期,第18页。

(42)金汉:《中国当代小说艺术演变史》,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总序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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